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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五坊人員的蔑稱。因其仗勢虐人,百姓惡之,故稱。 唐 韓愈 《順宗實錄二》:“ 貞元 末,五坊小兒張捕鳥雀於閭里,皆為暴橫,以取錢物。”《續資治通鑑·宋神宗元豐八年》:“ 德宗 晚年為宮市,五坊小兒暴橫,鹽鐵月進羨餘, 順帝 即位罷之。”
起先是在鄉里張羅網捕鳥雀的五坊小兒,都做些殘酷無理的事,來奪取百姓的財物,甚至有把羅網張在人家門前不許進出的,有的張在井上不讓人打水的,誰要是接近,他就說:“你驚嚇了供奉鳥雀。”就痛打人家一頓,拿出財物來頂罪,他才離開。有的聚集在酒飯店裡大吃大喝,酒足飯飽吃完就走,有的店家不知道他們的身份,前去要酒飯錢,多半被打罵;有時候留一袋蛇作抵押,說:“這些蛇是用來捕捉鳥雀的,現在留下來給你,希望你好好飼養,不要讓它們餓著了。”店家害怕得罪,請求可憐可憐他,才帶著蛇離開。皇上在東宮時,完全知道這些事,所以即位後先加以禁止。
——《資治通鑑》第二百三十六卷 唐紀五十二
【注】①本文選自韓愈所撰《順宗實錄》。此書記錄唐順宗即位後之史事。順宗即位後力圖革除前朝弊政,支持王叔文等的政治改革,即“永貞革新”。“五坊小兒”即永貞革新中所革除的一個弊端。五坊小兒:唐代宮中設雕坊、鶻坊、鷹坊、鷂坊、狗坊,合稱“五坊”,豢養這些猛禽及獵犬以備皇帝打獵所用,各坊供職者即稱五坊小兒。②韓愈(786-824):字退之,唐代大文學家,唐宋古文八大家之一。 ③貞元:唐德宗年號。 ④閭(lv)里:民間、鄉里。 ⑤供奉:為皇帝服務。 ⑥肆:店鋪。 ⑦直:通“值”,指酒錢、飯錢。 ⑧質:抵押。⑨幸:希望。 ⑩上:指順宗。 春宮:太子的住所。
【淺析】 本文開頭一段“貞元末,五坊小兒張捕鳥雀於閭里,皆為暴橫,以取錢物。”,作者是採用的概述之手法,既揭示了事件發生的歷史背景,又引出下文;且為全文,奠定了“主鏇律”。隨後,猶如打開了閘門,噴發而出,一連列舉了三個具體實例,揭露了“五坊小兒”的恣肆橫暴、腐朽貪婪、仗勢欺人、無惡不作的醜惡嘴臉。作者文筆簡潔、形象、生動,筆墨飽蘸情感,既有感染力,又有說服力。
您看,人要生活,不能不出入自家之門;人要生存,不能不吃飯飲水。而“五坊小兒”偏偏將其羅網,“張”於人之“門”、“井”,使人不得出入、汲水。你敢講理?即使敢於近前,也被“痛毆”!理由么?“汝驚供奉鳥雀”!在封建專制社會,“皇權”是“至高無上”的“法”啊!“五坊小兒”,正是依仗著“皇權”剝奪了百姓的“人權”,敢於在光天之下為非作歹的,作者所列舉事例,都是圍繞這個核心涉筆的,因此,每個“音符”都敲響了“主鏇律”,都“有力”。當文章達到“高潮”時,嘎然而止,轉入了下一“樂章”。
“上在春宮時,則知其弊,常欲奏禁之”,“既知其弊”而“欲奏”,且“常常欲奏”,何以“禁之”?“皇權至上”矣!直至“即位”,才得以“推而行之”,即,除掉“五坊小兒”所造成的弊端,使得“人情大悅”。文章“轉”得一如“閃電”,簡短明快;又如“山雨欲來風滿樓”,合情合理,自然而然。這種筆法,真真是,非“大手筆”所難能!
“滴水”見“大海”。以力主“不平則鳴”的作家韓愈,以其百字短文亦可見,“誠”乃“氣清”,“氣清”乃“神揚”。寥寥數語,見其精神!又者,韓愈涉筆,以“信”為準繩,所述之事求其“真”,所議之理求其“仁”,所抒之情求其“根”,筆筆“有情”,句句“有聲”,“夾敘夾議”,氣韻飽滿,神采飛揚,頗具司馬遷“史筆”之風骨、神韻、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