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誅九族”是不是古代最嚴厲的刑罰?“誅十族”又是怎么回事?

要問古代最嚴厲的刑罰是什麼,可能有的人會說是凌遲、是車裂、是炮烙。的確,這些刑罰手段相當殘忍,也足夠起到震懾他人、以儆效尤的作用,但是這些刑罰僅是對犯罪者本人的處罰。我們經常在古裝電視劇里聽到的“誅九族”刑罰不僅是對犯罪者本人的處罰,更是對犯罪者所有親屬的一次“團滅”,殘忍程度可想而知。

誅九族

中國人對“族”的概念源於氏族社會,當時的氏族社會是以血緣為紐帶結成的社會基層單位,一個氏族有十幾個人,由共同的祖先繁衍下來。從原始社會到封建社會,甚至到現在,以血緣為紐帶的家族關係一直受到中國人的重視。在古代中國,一個大的家族通常有著一榮俱榮一損俱損的思想理念,所以古代一人犯罪,經常牽連著親屬被屠殺。

誅九族

“族誅”刑罰最早出現在春秋戰國時期的秦國,當時的“族誅”是誅三族,也叫夷三族。對於夷三族是哪三族,有不同的說法。有人說是父母、兄弟、妻子三族;有人說是父親、母親、妻子三族;也有人說是父親、兒子、孫子三族。

進入封建社會後,“族誅”刑罰由之前的三族發展到五族,再發展到七族,最後發展到“誅九族”。正因為如此,“誅九族”成了歷朝歷代對罪大惡極之人最嚴厲的刑罰。

誅九族

對於“誅九族”誅殺的都是哪些人目前有兩種說法,一是九族包括:高祖父、曾祖父、祖父、父親、自己、兒子、孫子、曾孫、玄孫;二是指父四族、母三族、妻二族。不管古代的“誅九族”是按照哪種標準執行的,對於任何人來說,都是滅門的慘禍,這種刑罰無疑是封建專制社會最慘無人道的刑罰。

讓人驚呼的是,在中國歷史上還有兩次“誅十族”的案例。這兩起案例都發生在明朝明成祖朱棣時期。第一位是明朝大臣、學者、文學家方孝孺。公元1402年,發動“靖難之役”的燕王朱棣想讓當時的大學者方孝孺為其草擬即位詔書。方孝孺不僅嚴詞拒絕,還在朝廷之上辱罵明成祖朱棣。朱棣一氣之下滅了方孝孺九族,此外還連同他的學生一同誅殺,最終共誅殺873人,因此事下獄及被流放充軍者數以千計。

方孝孺

第二位被“誅十族”的人也是明朝的大臣,名叫景清。景清是明惠帝朱允炆時期的御史大夫。明成祖朱棣奪取皇位後,沒有放棄景清,繼續讓他任職御史大夫,但是景清一直反對朱棣篡位,圖謀刺殺朱棣。刺殺失敗後,朱棣下令誅滅景清九族,凡景姓的族人幾乎被斬盡殺絕,此外還斬殺了景清的老師、朋友、學生。

師生、朋友和當事人沒有血緣關係不能算族親,因此以上兩起案例嚴格來說不能叫“誅十族”。之所以有“誅十族”的說法,是因為後人為了追求戲劇性效果,誇大事實所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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