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歷
姓名:馬永成
籍貫:福建福州
黨籍:民主進步黨籍
出生年月:1965年6月14日
畢業大學:台灣大學政治系
主要職務:
台北市政府新聞處長與市政府對外發言人
總統府副秘書長
“總統”辦公室秘書兼“總統府”發言人
工作經歷
大學時期已是學運的要角,曾是政治大學學生聯合會自治設計暨推動委員會召集人。推動普選學生會會長,並當選首任民選學生會副會長。主辦過台、港、大陸三地學生交流,討論政治與社會發展等問題。
1991年退役後任“立委”陳水扁的助理,並與陳及羅文嘉共同籌組“軍人法紀人權促進會”,組織民眾到“立法院”抗議請願。是“夜審郝柏村”的幕後策劃人。
1993年任“福爾摩沙基金會”執行長。
1994年升任陳水扁辦公室主任,後任陳競選台北市長總部組織執行總幹事。
1995年任台北市市長室參事、市長辦公室主任。
1997年任台北市政府副秘書長兼發言人、市長辦公室主任、新聞處處長。
1998年9月被檢舉喝“花酒”而辭去台北市副秘書長兼發言人之職,並於1999年9月遭台“監察院”以違反公務員規定彈劾。
1999年底全力為陳水扁競選“總統”助選。
2000年5月起任“總統”辦公室秘書兼“總統府”發言人。
政壇執政
政壇10年馬永成轉變大,繼前“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之後,陳水扁的親信--“府副秘書長”馬永成也難逃被收押的命運,回顧這位昔日扁當局的核心人物,馬永成的行頭從呆面書生,
蛻變為時尚型男,手錶一隻就要台幣57萬元,這恐怕是一般上班族一年半的薪水,眼鏡也要價2萬,加上名牌西裝、襯衫,從裡到外,馬永成就是有藏不住的貴氣。圓圓的黑框眼鏡,俗到不行的麥當勞髮型,別懷疑!這就是早期馬永成的樣子,很難跟留著落腮鬍、都會型男般的馬永成聯想在一塊;從行頭就可以一窺究竟--馬永成右手戴的表是號稱表界勞斯萊斯的江詩丹頓,白金材質,定價57萬元,已經停產。
他臉上的眼鏡也大有學問,除了流行時尚外,它可是丹麥名牌PRODESIGN的產品,材質是超輕鈦金屬,光是鏡框就要1萬元以上,加上鏡片要2萬元起跳,他身上穿的是不馬虎,西裝都出自五星級飯店,做了40年的西服師傅一看就知道馬永成品味不凡,他說,好一點的料,加專業師傅,西裝要6萬多元,一件襯衫也少說3千元,算是裡頭最平價的行頭。10年的光陰過去,馬永成歷經了人生貧貴,如今變成階下囚,暫時也用不到這些高貴行頭了。
羅馬拍檔
陳水扁於1998年台北市長連任失利後,馬永成仍出任其助理;2000年陳水扁就任中華民國總統後,馬永成出任總統府機要秘書,2005年改任總統府副秘書長,因為與羅文嘉都因為長期跟隨陳水扁,而被稱為陳水扁的“羅馬拍檔”,被認為是陳水扁最為重要的親信和幕僚。
涉案風波
馬永成涉嫌助陳水扁詐領侵占機要費被收押,檢方特偵組偵辦陳水扁機要費案,首次以被告身份傳訊前陳水扁任內辦公室副秘書長馬永成;訊後檢察官認為,馬永成在擔任陳水扁辦公室主任時,涉嫌協助陳水扁家詐領、侵占機要費320萬元,將他當庭逮捕,並以有串證之虞,向台北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準。此一結果,讓前五次都以證人身份應訊的馬永成難過“第六關”,成為扁家貪瀆、洗錢案第九位收押的被告。馬永成自2008年8月27日以來,曾五度以證人身份被特偵組傳喚到案,協助調查陳水扁支領機要費“機密費”過程;
據了解,特偵組從原陳水扁任內資政吳澧培及在押的林德訓、陳鎮慧的供詞,加上吳澧培提供的賬戶資料,勾稽出馬永成涉嫌協助陳水扁詐領機要費,並以機密費不實核銷。同時,為釐清機要費的支領及核銷過程,特偵組昨日也傳喚前陳水扁任內辦公室會計長馮瑞麟、前陳水扁任內辦公室交際科長保經榮作證。
當年台“高檢署”查黑中心偵辦機要費案時,調查認定屬於“機密外交”的某“資助案”,經特偵組重新發動調查,發現馬永成在陳水扁辦公室主任期間,奉陳水扁指示,把機要費的“機密費”320萬元新台幣交給時任陳水扁任內辦公室副秘書長的黃志芳,黃志芳再匯出美金99700元給吳澧培,再由吳澧培匯入吳景茂戶頭內。馬永成過去五度應訊時,均向特偵組強調,該筆320萬元新台幣系由陳水扁直接交付,並非來自機要費;
扮演角色
馬永成扮演“陳水扁分身”兩人命運“難分難捨”,陳水扁心腹馬永成4日被列弊案被告並收押。台灣《聯合報》報導說,從無到有、從雲端摔到谷底,馬永成的政治生命可說是因陳水扁而活著。馬永成自2000年進入陳水扁任內辦公室,曾說“千萬不要當蘇志誠第二”;2006年請辭扁辦副秘書長,
曾試圖走出自己的路,但機要費案再度把馬、扁兩人的命運牢牢綁在一起。馬永成的個性和行事風格從打籃球就看得出來,他擅打控球後衛,這個位子必須盱衡全場、運籌帷幄,把球傳給最有得分機會的隊友,控球後衛必須冷靜,但需要出手的時候,馬永成絕對會單挑上籃,毫不手軟。陳水扁給馬永成機會,馬永成幫扁製造舞台,馬永成才能以“外省第二代”的身份擠進民進黨權力核心。陳水扁從“立委”、台北市長一路拼到台灣地區領導人;陳水扁口中的“小馬”無役不與;扁系人士形容,“兩人關係早已超越上司與部屬,情同父子。”只要馬永成出現,大家都心照不宣,他就是“陳水扁分身”。
馬永成對陳水扁可說是“一路走來,始終死忠”。馬永成和陳水扁的政治生命只有兩次分離,一次喝花酒風波,讓馬永成毅然請辭台北市府副秘書長,雖然和陳水扁短暫分離,但當時的事件也讓馬永成更加內斂,寧願當個幕僚藏鏡人,一度還被外界形容成最神秘的“童子軍幕僚”。第二次分離是,2006年陳水扁家庭爆發台開弊案,陳水扁宣布權力下放,馬永成請辭扁辦副秘書長,他不諱言想走出自己的路,“不想當蘇志誠第二”;友人都鼓勵出馬選舉,但“第一幕僚”的光環太深刻,成為馬永成無法走上第一線的政治宿命。陳水扁和馬永成曾經一路情義相挺、也曾經短暫分離,但機要費案讓他們兩人必須同時面對司法審判,馬永成的命運再度和陳水扁難分難捨。
深度剖析
王子斗老臣,台媒稱陳致中攬大權使馬永成失勢,前陳水扁辦公室副秘書長馬永成在2002年“金改”初期是各金控極力拉攏的超級掌門人,他與這波遭檢調約談的元大馬家、中信辜家都交情匪淺,但後來卻因陳水扁兒子陳致中在2005年回台結婚後,以“王子”身份獨攬大權,加上馬永成後來也因機要費案請辭,大權就轉到陳致中的手上,也讓原本極力拉攏馬永成的各金控,這時也都紛紛向陳致中靠攏。
在2004年之前,官邸里最吃得開的金控是中信辜家,因為中信集團少東辜仲諒和馬永成稱兄道弟。辜家兄弟靠著馬永成在官邸的人脈,輕鬆打入扁家,而辜仲諒也禮尚往來,讓馬永成的同學高人傑出任中信金副總。辜家兄弟的好品味是吳淑珍想學習的對象,而陳致中也因與辜家兄弟親近,開始學習如何過上流社會的生活。辜家兄弟好不容易與扁家建立的關係,最後因馬永成的失勢而生變,不過外界揣測,辜家這時依舊認為扁家可助中信金壯大。因此在日本留學的辜仲諒後來前至日本避風頭時,很有可能是在暗中為扁家的巨款布局,而中信東京分行的私人銀行可能就是扁家的金庫。
辜家的好日子在陳致中在2005年回台結婚後逐漸變調,報導指出,當時辜家看上的復華金不但被元大搶走,甚至辜仲瑩還被吳淑珍叫到官邸訓斥一頓。而元大馬家之所以異軍突起,主要是官邸總管陳慧游(後來出任台陽投信董事長)牽線,馬家兄弟了解吳淑珍的喜好後,就想盡辦法討好,更在陳致中結婚前詢問馬永成“行情”,總價台幣600萬元的紅包最後便以旅行支票的方式輾轉匯入扁家賬戶。辜家在2004年“大選”前,因連宋勝出呼聲很高而有見風轉舵想法,在不敢做太明顯的情況下,兩邊都押,也讓扁家開始懷疑辜家的忠誠度,因此兩家漸行漸遠,加上後來馬家兄弟獲吳淑珍歡心,辜家只好被迫黯然離去。
立案調查
從陳瑞仁開始查公務機要費案號以來,馬永成“五度五關”逃過被羈押的命運。不過,在吳澧培簽下授權查帳同意書的那一刻,馬永成以資助民運人土所建立的防火牆瞬間崩塌。據檢方查出,三百三十萬的“機密外交”費流入吳澧培的賬戶,再轉匯給吳景茂,馬永成犯罪事實從而無所遁形。馬永成被當庭逮捕收押,是他涉嫌幫助詐領侵占陳水扁所稱的“機密外交”──資助海外民運人士的匯款,至少三百三十萬元以上。但弔詭的是,陳瑞仁檢察官偵查該部分時,認定確有此項“機密外交”,事實上,陳瑞仁只查了一半,就是島內匯款部分;但特偵組偵辦時,不僅有埃德蒙的海外情報,再加上到案的吳澧培,簽署海外查帳授權書,使得所謂的“機密外交”的匯出款的最終戶頭被查出。
陳瑞仁在偵辦時,曾對陳水扁所稱部分公務機要費用於“機密外交”,做了一番查證,其中二次資助海外民運人士部分,檢察官認為確有其事,應屬“機密外交”支出,所以在偵結時,將該名“海外民運人士”的身分,列為機密。依查這二次“機密外交”的匯款,全部都是由馬永成主導;二OO四年十一月十七日由民間人士鄭明惠,匯出美金九萬九千七百餘元,而這筆款項的來源,則是來自當時任“總統府副秘書長”的黃志芳交付的現金新台幣三百三十萬元,而黃志芳的錢則來自馬永成。第二次匯款,在二OO六年四月及六月間,由另一名民間人士楊豐明,在外國先後二次各交付現金五萬美元給許姓華僑,再轉交予該民運人士。而此十萬美元,則是由另一民間人士張維嘉從第一銀行天母分行,分二次匯給楊豐明,事後,甫調任“行政院”反恐行動管控辦公室主任的郭臨伍,再分二次各五萬美金現鈔及一百六十多萬元台幣現鈔給楊豐明。至於郭臨伍的十萬美元現鈔,則來自馬永成。馬永成在陳瑞仁調查時,坦承這二件“機密外交”都是由陳水扁交辦,而支出都來自公務機要費中的“機密費”,不須提出發票請領,而檢察官也查到所有的匯款申請書,也秘密傳訊了受款的民運人士,確認有此機密外交。但陳瑞仁實際上只查了一半,而且在有機會突破時,又被“調查局長”葉盛茂擺了一道。
國庫提款
不實發票,“國庫”提款,吳淑珍以不實發票詐領公務機要費,五花八門,而特偵組就是要拆穿她的謊言,例如,發票中有吳淑珍多筆購買金飾,包括金元寶、金項鍊、黃金擺飾等,吳淑珍都稱,是替陳水扁做公關,如贈送給外賓和一些長者、新婚、新生兒,但她又說不出受贈者為何人。直至特偵組人員搜尋陳水扁家族的銀行保險箱,發現記憶體金飾,金光閃閃,其中不乏金元寶、金項鍊、金鍊子,當場拆穿吳淑珍說謊的技倆,也使得詐領公務機要費,用於私人的證據,更加明確。“總統”的公務機要費,發票申領的必須是“總統”本人,依憲法規定行使職權所實際支出的花費,包括政經建設訪視、軍事訪視、犒賞及獎助、賓客接待與禮品致贈等,而吳淑珍並不是公務,但卻以蒐集不是公務支出的發票,向“總統府”請領公務機要費,竟可以予取予求,完全是陳水扁與馬永成等人的包庇造成。讓吳淑珍將“總統府”的“國庫”,當成私人提款機。
而核可吳淑珍申領公務機要費,主要是“總統辦公室主任”,二OO五年二月接任的林德訓,都因此案被收押禁見,而且依林德訓的供詞,他與馬永成交接時,馬永成有告訴他哪些人可以拿發票來申報,其中包括吳淑珍,至於還有誰,從提供發票者可看出“第一家庭”的成員都可以,包括陳致中夫婦、陳幸妤、趙建銘。始作俑者是馬永成,接手的林德訓都被押了,馬永成又怎能逃過此劫?特偵組還使出欲擒故縱手段,五度縱放鬆懈其意志後,四日六度傳喚將他由證人改列被告,訊後即向北院聲押,讓馬永成原本輕鬆到特偵組,最後鐵青著臉被移送到台北地院。原本陳瑞仁檢察官在起訴書上指出,吳淑珍因不具公務員身分,但因與具有公務員身分之人(指陳水扁)共同實施犯罪,所以論以共犯,但還是向法院請求減輕其刑;馬永成、林德訓兩人均犯偽造文書及偽證罪,檢察官均認定他們有“苦衷”,所以也請求法院宣告緩刑;而陳鎮慧只犯偽證罪,也坦承犯行,陳瑞仁認為她有悔意,請求法院宣告緩刑。
海外對賬
綜觀陳瑞仁在追查公務機要費的流向時,環繞的金融單位,全部都是在島內,而阿扁或馬永成講的“機密外交”,大都是在外國,唯一胡扯的“南線項目”甲君,因編的時、地在島內,一下子就被陳瑞仁揭穿。陳瑞仁在要偵結全案時,當時開曼群島金融情報中心來函查扁家海外賬戶,這時如果陳瑞仁知道,整個案子可能會翻轉,但調查局長葉盛茂不僅將此情報告知陳水扁,並隱匿該情報,使得陳瑞仁在查海外賬戶上,完全沒有著力點。反觀特偵組在偵查時,不僅艾格蒙洗錢防制中心提供資料,瑞士、新加坡、美國及日本的合作也突破,使得扁家的海外賬戶幾乎全曝了光,這種“以錢追人”的戰術奏效,使得到案的人頭戶,面對攤在面前密密麻麻的數字,全部認栽。尤其,吳澧培到案後,簽署海外賬戶查核同意書,使得陳水扁、馬永成的海外“機密外交”金錢流向完全曝光,而且與扁家海外賬戶一比對,馬腳全露。
馬永成主導的資助海外民運人士“機密外交”,受款人全都是吳澧培,而錢進入吳海外賬戶沒多久,又全部轉入吳景茂的海外賬戶,所以資助海外民運人士的“機密外交”根本是幌子,硬吃公務機要費並海外洗錢,才是目的。特偵組提示吳澧培、吳景茂的供詞及海外對帳資料給馬永成看時,他臉色慘白。其實,陳鎮慧曾對吳淑珍蒐集發票請領公務機要費,也曾有疑慮。吳淑珍每個月平均一至二次,會用小信封裝發票,交由玉山官邸總務林哲民,轉交陳鎮慧請領公務機要費,請得後陳鎮慧再將現金裝在小信封,由林哲民轉給吳淑珍收受。陳鎮慧當時在收到小信封時,對吳淑珍蒐集的發票內容有疑慮,認為多不是公務開支,是否可請,她不願負責任,所以特以“立可貼”或用鉛筆,註明“夫人”來提醒。但馬永成說,陳水扁指示準由吳淑珍提出發票來申領公務機要費,因為老闆下的指示,大家都噤聲,即使不合法也只能照辦。
涉嫌貪污
若依照陳瑞仁的起訴書,這四名被告除吳淑珍外,其餘三人就算有罪也不致被關入獄;吳淑珍就算因貪污罪被判七年以上重罪,也因殘疾加上醫囑(隨時有猝死可能),監獄恐怕不敢關她,只能讓她保外就醫,喧騰一時的公務機要費案,雖然名為打老虎,但實質意義並不大。不過在特偵組接手後,查的範圍擴大不少,不僅認為陳鎮慧涉嫌為扁家洗錢,而且涉嫌以他人發票報銷公務機要費,與吳淑珍共同利用職務機會,詐取一千四百八十萬元的公務機要費。檢方是以侵占公有財物、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洗錢及偽造文書等罪嫌,以及有勾串之虞為由,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準。
至於林德訓,檢察官認定他長期核准同意陳鎮慧出具不實審核報告,核銷不實金額,協助扁家詐領、侵占公務機要費,且湮滅事證,已觸犯括貪污治罪條例的侵占公有財物罪、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與偽造文書罪,涉嫌重大且有串證、湮滅事證之虞,所以也聲請羈押禁見。外界鹹認最懂得自保的馬永成,也禁不起特偵組再三傳喚檢驗,特偵組主任陳雲南四日公開承認,馬永成在公務費案已由證人改列被告,最後也是落得和陳鎮慧、林德訓一樣下場,逃不了貪污案的共犯。從特偵組一連串的聲押動作,以及聲押罪名,都可以明顯看出,早已逾越當初陳瑞仁檢察官偵辦公務機要費案的起訴範圍,這些罪名一旦成立,都不可能給予宣告緩刑的機會。
判決結果
總統府”前秘書長馬永成二審被判11年6個月。
據台灣TVBS2010年6月11日,報導,“總統府”前秘書長馬永成二審被判11年6個月褫奪公權5年。
馬永成 涉嫌“國務”費案、侵占公有財物、利用職務詐財、偽造文書等弊案一審判刑20年褫奪公權10年
裁定羈押
陳水扁心腹、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因涉嫌詐領“國務機要費”案遭收押,陳水扁昨天為愛將喊冤,還要求馬英九政府徹查壹周刊泄密責任,民進黨中常委賴清德、段宜康、徐佳青昨天前往台北地檢署,告發特偵組泄密。
被法院裁定羈押禁見的馬永成,2008年11月5日凌晨1時完成入所,編號“2715”。所方安排他住忠三舍,舍友是一名偽造文書的被告。民進黨中常委羅文嘉直言,馬永成不是壞人,過去8年時間,“小馬”所扮演的角色很重要、權力也很大。但“國務機要費“使用和支配的人不是幕僚馬永成、陳鎮慧、林德訓,“真正使用的人”不去處理,把守本分、沒有用任何一毛錢的幕僚抓進去,台灣那有法治、標準可言?陳水扁辦公室新聞稿指出,“國務機要費”用於“機密外交”之經費,與“外交部”所編列之“外交”預算用途不同,絕對沒有一毛錢來自“外交部”的預算,並無重複核銷情形,更無所謂馬永成詐領、侵占“國務機要費”情事。對昔日重臣邱義仁、馬永成相繼遭羈押,陳水扁昨炮轟馬英九說,這是“製造證據,押人取供”。
媒體評論
在李登輝主政時期,台灣“第一寵臣”是蘇志誠;而在陳水扁上台後,居於“一人之下、萬人之上”的就是被台媒體稱為“天下第一關(官)”的“總統府秘書”馬永成。
叛逆期
說得一口流利的閩南話、與民進黨的政治文化完全水乳相融的馬永成,卻出身於一個外省籍家庭,祖籍福建省福州市,居住在外省人為主的台北縣永和區。身為船長的馬父,雖然長年跑船不在家,卻對子女教育非常嚴格,比如規定洗澡水不能濺到浴缸外,否則就要跪在地板上擦乾淨;吃飯把飯粒掉在飯桌上,他也會當面悶聲不響地用抹布擦掉。與父親嚴厲的教育相比,馬永成最愛的就是跟著母親、拎著行李回彰化的外婆家,那是他兒時印象最深的“本土經驗”,那种放松的愉悅他感覺非常好。這種母系的慈愛和父系的嚴厲,種下馬永成的叛逆性格。尚在念建國中學時,他即挑戰學校教官的權威;進入大學後,與同學羅文嘉聯手競逐學校學生會正副會長,成為學校里的風雲人物。1990年在民進黨推動“廢除萬年國會”、“要求國會全面”改選之際,馬永成、羅文嘉、范雲等學生領袖也率領學生在中正紀念堂前靜坐、絕食以積極配合,這便是轟動政治政壇的“野百合學運”。自此,馬永成展開了其反對運動的生涯。
幕後推手
在台灣政壇人人皆知,陳水扁能有今天,完全離不開身邊兩位年輕人——羅文嘉、馬永成。陳、羅、馬的鐵三角,構成了台灣政壇上少有的王牌組合,陳水扁固然是這個組合的唯一主角,但他要稱霸台灣政壇,卻不能沒有台面下的細膩運作與包裝,而羅文嘉、馬永成的充分分工的特質,才能一起把陳水扁不斷地往上推。馬永成坦承,陳水扁是他退伍之後第一個也是唯一的老闆,從擔任陳水扁“立委”助理開始,他便與羅文嘉商定要在政治內涵、操作和文宣理念方面下功夫,“一步一步要把老闆推向政治的最高峰”。當時民進黨內,老一輩的“美麗島”大老們如黃信介、施明德、許信良等,憑藉其政治資本,正風華正茂地領導著民進黨向前走;中生代的“美麗島”辯護律師們也各擁一片天,如1989年就當選屏東縣長的蘇貞昌、宜蘭縣長游錫堃,已幾連任“立委”、風頭正健的謝長廷等;再加上從海外歸來的當年“黑名單”上人物,以及新生代的湧現,陳水扁要想一枝獨秀難度不小。因此,馬永成他們最大的工作便是讓陳水扁在媒體上天天見報。在他們的精心包裝下,陳水扁在“立法院”一會兒揭“國防黑盒子”,忽而大罵時任“行政院長”的郝柏村“軍人干政”、發起“軍法大審郝柏村”運動,忽而指參加“汪辜會談”的海基會董事長辜振甫是賣台,對軍方的“尹清楓命案”更是窮追猛打,那副聲嘶竭的面孔真的天天在報紙、電視上出現,知名度快速竄升。正是憑藉這股民間人氣,1994年陳水扁逼退了謝長廷、代表民進黨參選台北市長並當選,成為了民進黨超級政治星,更在黨內“總統”提名一戰中迫使“美麗島”大老許信良退黨、成為民進黨的“總統”參選人,並在國民黨自相殘殺中撿到“總統”寶座。短短八年時間,馬永成們硬是把陳水扁拱到了權力顛峰。
政壇師爺
馬永成自我期許要做個優秀的政治幕僚,因此在羅文嘉在前台為陳水扁衝鋒陷陣的時候,好讀史書的馬永成便躲在幕後為老闆出謀劃策,因為他足智多謀、出手辣,被民進黨內的人稱為“頭號狠角色”。其實受限於成長經驗和個性的影響,陳水扁的政治操作力有限,其律師職業帶給他烙印,說得好聽是務實,說得難聽就是媚俗,更遑論“美麗島”世代的政治願景。因此,在他當上台北市長、“總統”後,便把複雜且不方便出面的政治運作全權交給了年輕的馬永成。馬永成也不負老闆的重望,大膽敢搏的操作、嫻熟的技巧,連老道的政客也自嘆弗如。例如在1994年台北市長選舉之前,陳水扁在民進黨內的分量和今天相比,有如天壤之別,光是與當時聲望正隆的謝長廷爭取台北市長選舉黨內提名,就是一場艱苦的決戰。陳水扁固然也是有手腕的人,但馬永成更有一套。在那段期間,馬永成等南北奔波,巧妙運用派系的合縱連橫,過關斬將,硬是把陳水扁給拱上去。1998年民進黨第八屆中常委選舉,馬永成負責操盤配票,他把派系內的鐵票分給了不穩定的人,把當時市政府中其他派系可能浮動的票源分給陳水扁,以陳的地位使得這些票不敢跑動,最終讓只有2席中常委實力的“正義連線”,硬是拿下3席。
馬永成幫助陳水扁打的另一仗是台北市議會“自肥案”。陳水扁出任台北市後,因其強硬作風,搞得市府和市議會之間關係異常緊張,市議會便在每年的市府預算審查中又拖又砍。1997年7月底,台北市政府的預算又在議會被擱置了2個月,且很多急用的預算又被刪,正在陳水扁無從著手之際,議長陳健治與民進黨議會大老康水木等提出要求市政府研擬議員退職金辦法,這就是所謂的“自肥案”,其實該案早在1988、1989年時,即由民進黨籍議員王昆和等人提出,只因當時尚無法源而作罷。對於市議會的要挾,有著連任壓力的陳水扁雖被迫接受,但素來強硬的他難咽這口氣。他授權馬永成代表市政府與議會談判“自肥案”,馬永成則精心設計整個作業流程,展開了一場府會鬥智:
首先由議會將“需求”擬給市政府,隨後陳水扁以參加“公祭”為由委派副市長白秀雄主持市政會議,會中除了正副市長、正副秘書長5人桌上有全部資料外,部分市府官員或有部分條文,或僅有提案名稱,在匆匆讀過表示通過後各官員桌上的條文名稱均被收回,以免不慎外流。最後當市府把公文送到議會後,議會也故意將公文拖到凌晨才現場發放給議員,在沒有民眾旁聽,僅有議員、官員及記者的情況下迅速闖關三讀。無論從內容還是作業程式看,“自肥案”都極難站住腳,自然一見光便招來一片撻伐。事件剛起,陳水扁刻意保持低調,由一向不露面的馬永成衝上第一線親自與議會對質。當事件接近尾聲時,陳水扁才在市府副秘書長馬永成、新聞處長羅文嘉等陪同下召開記者會,雖承認配合市議會“自肥案”“不對,有瑕疵的”,卻聲稱是“無奈選擇”,要求“誰主動提出,誰是始作俑者,誰就有義務、責任收回了斷”,並感謝“人民力量的偉大及輿論力量的驚人”。最後自知理虧的市議會收回該案。
很多台北市議員把“自肥案”定位為府會鬥智,市府棋高一著,當年剛才30歲出頭的馬永成,把這些在政治江湖上混了幾十年的老議員耍得團團轉。“自肥案”像水肥車一般噴得台北市議員們滿身臭氣,新黨議員楊鎮雄即批“退職金事件”,是利慾薰心的議員為自己搶錢,乃配合市府作踐議會,以達到“府強會弱”、暗助陳水扁的陰謀!據說居後運作的馬永成則邊看電視新聞邊卻輕鬆地以“絕處逢生”,表示不太擔心。
花酒風波
作為台大學生會副主席,馬永成在念書時身邊的女朋友就不斷,有他追女生,也有很多女孩子追他,這在台大政治系盡人皆知。跟著陳水扁入主台北市時不滿30歲的馬永成已成為全台最年輕的政務官,但身為政治人物的他並未注意自己的形象,喜歡接受企業家的邀請上酒家喝酒、應酬。1998年9月,正在陳水扁為台北市長連任辛苦迎戰國民黨的強勁對手馬英九時,他的另一員大將馬永成被市議員揭發在任職市府參事期間涉足有女招待陪酒的酒店。這槍明著打馬實則衝著陳水扁,為保護老闆,馬永成快刀斬亂麻,立即請辭副秘書長兼發言人職務,隨即公開發表聲明道歉,承認自己“在初任公職時因社會歷練不足,大而化之,錯估、低估了公職應有的角色和分際,涉足特種場所”、“這是一個私德上的瑕疵,甚至缺陷”。1999年4月“監察院”以6票對4票通過彈劾馬永成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的規定,雖然最後公懲會以僅有馬永成公開道歉的新聞剪報、別無其他事證、證據不足為由,議決馬永成不受懲戒,但花酒事件已使機靈的馬永成在政壇重跌一跤、初嘗苦果。2002年6月,37歲的馬永成終於走進結婚殿堂,新娘是與他拍拖10年的女友范恬甄。婚宴中,陳水扁的老婆吳淑珍便公開警告小馬“結婚後要乖乖的,否則以後不用跟阿扁混了!”而的確,婚後的馬永成更低調、收斂了很多。陳水扁競選連任失敗後,馬永成於1999年跑到了英國,在探望留學英國的女友同時,還惦記著老闆的事業,與陳其邁合譯了《新中間路線》一書,這就是陳水扁2000年競選期間招徠中間選民的所謂“新中間路線”的由來。選戰開打後,馬永成回到陳水扁身邊出任特別助理兼負責組織工作;而在扁意外當選後,馬永成沒有如羅文嘉般出任公職,而是堅決選擇留在陳水扁身邊做幕僚,其比照簡任十四職等的“總統秘書”(陳水扁辦公室主任),與“總統府副秘書長”同階。
坐在“總統府”的馬永成雖然很少拋頭露面,但誰也都知道他的能量和實力。無論是民進黨內人士想要參選公職,還是想要撈個一官半職,或是工商界的老闆們想與陳水扁搭上線,甚至是台灣軍隊的高級將領們想要升遷或換個崗位,他們首先想到的就是如何能與馬永成搭上關係。對於一心鑽營的多少人而言,得到了“馬主任”的首肯就意味著飛黃騰達的開始。
2004年陳水扁再次當選“總統”,隨後對其親信子弟兵的未來出路開始布局。2005年2月,馬永成出任“總統府”首席“副秘書長”,終於從幕後走到台前。就在人們猜測馬永成是否受羅文嘉、陳其邁、林佳龍(有“學運四大公子”之稱)參選影響而為自己轉型預做準備之際,馬永成卻借與媒體記者吃湯圓的場合,表示將在2008年隨陳水扁同進退,並不再擔任公職。但又表示,未來會幫助好友羅文嘉、林佳龍等人繼續未完的政治事業。
島內媒體或把馬永成比成陳水扁“倚天劍”,或比為陳的“死士”,即為維護主人的性命財產而犧牲個人生命也在所不惜的人,馬永成自己則以“亦兄亦父”來描述與陳的關係,稱扁是其“唯一主人”,並堅決表示絕不可能出去自立門戶。這樣的忠心,難怪馬永成受到陳水扁的倚重,成為扁系“童子軍”的班長。
從眷村走出的名人
電影 | 李安;侯孝賢;楊德昌;李祐寧;林青霞;張艾嘉;胡慧中;胡茵夢;王祖賢;庹宗華;梁修身;邵曉鈴 |
歌唱 | 鄧麗君;張雨生;梁弘志;白嘉莉;侯德建;百合二重唱;任賢齊;歐陽菲菲;蔡琴;應蔚民(夾子電動大樂團主唱) |
電視 | 王偉忠;徐乃麟;郭子乾;九孔;何戎;陳建州;阮經天;邰智源;庹宗康;孫鵬;屈中恆;李立群;劉德凱;唐從聖;高凌風;吳小莉 |
報刊 | 高希均;王健壯;金惟純 |
文學 | 趙寧;張曉風;愛亞;龍應台;朱天心;朱天文;蘇偉貞;袁瓊瓊;張大春;孫瑋芒;張啟強;蔡詩萍;苦苓;馮翊綱 |
政治 | 宋楚瑜;胡志強;章孝嚴;章孝慈;孫大千;朱立倫;馬永成;丁守中;郝龍斌;朱鳳芝;林正杰;歐陽龍;璩美鳳 |
商界 | 鄒開蓮;陳啟禮;董桂森;雷倩;郭台銘;張京育;張世傑(古董張) |
陳水扁家族弊案涉案人員
被告 | 涉及案件 | 起訴罪名 | 檢方求刑 |
陳水扁 | 機要費案 洗錢案 龍潭購地案 | 貪污罪;偽造文書罪 洗錢罪 收受賄賂罪 | ·給予最嚴厲之制裁 ·褫奪公權 ·追繳贓款 |
吳淑珍 | 機要費案 洗錢案 龍潭購地案 南港展覽館案 | 貪污罪;偽造文書罪 洗錢罪 收受賄賂罪 泄密罪;貪污罪;收受賄賂罪 | ·予以從重量刑 ·褫奪公權 ·追繳贓款 |
陳致中 | 洗錢案 | 洗錢罪 | ·惡性非輕,從重量刑 |
黃睿靚 | 洗錢案 | 洗錢罪 | ·惡性非輕,從重量刑 |
吳景茂 | 洗錢案 | 洗錢罪 | ·起訴書未提 |
陳俊英 | 洗錢案 | 洗錢罪 | ·起訴書未提 |
陳鎮慧 | 機要費案洗錢案 | 貪污罪;偽造文書罪 洗錢罪 | ·從一重處斷·單純完成工作任務,免刑 |
林德訓 | 機要費案 | 貪污罪;偽造文書罪 | ·態度良好並配合偵辦,從輕量刑 ·褫奪公權 |
馬永成 | 機要費案 | 貪污罪;偽造文書罪 | ·態度良好並配合偵辦,從輕量刑 ·褫奪公權 |
蔡銘傑 | 洗錢案 | 洗錢罪 | ·態度良好,配合調查,減輕其刑 |
蔡銘哲 | 洗錢案 龍潭購地案 南港展覽館案 | 洗錢罪 收受賄賂罪 行賄罪 | ·減輕或免除其刑 |
蔡美利 | 洗錢案 | 洗錢罪 | ·身患重病,減輕其刑 |
郭銓慶 | 洗錢案 龍潭購地案 南港展覽館案 | 洗錢罪 行賄罪 行賄罪 | ·依證人保護法,減輕或免除其刑 |
李界木 | 龍潭購地案 | 收受賄賂罪 | ·自動繳回全部犯罪所得新台幣3000 萬元,減輕或免除其刑 ·褫奪公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