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介紹
陳水扁出生於1950年10月12日,出生於台灣省台南市官田區,祖籍為福建省漳州市詔安縣太平鎮白葉村。1981—1985任台北市議會議員,1987—1989 、 1991—1996 任民進黨中執委 ,1987—1989 、1996 任民進黨中常委,曾任民主進步黨第10—11屆黨主席(2000年—2008年)、1989—1994任“立法委員”,1993 任“立法院程式委員會”召集委員,1994—1998 任台北市市長,2000年5月20日就任領導人, 2004年競選連任領導人。
由於“阿”字後面加尾名是閩南語人名簡稱的習慣用法,多用於親友間對平輩和晚輩的叫法,故自稱“阿扁”以表現親民作風。而台灣媒體習慣稱陳水扁所領導的台灣當局為“扁政府”。
陳水扁是台灣第二位民選領導人,也是首位非中國國民黨黨籍的民選領導人,任內積極推動台灣的“正名制憲”運動以及“台灣加入聯合國”活動,於經貿方面則採取“南向政策”及“積極管理,有效開放”的兩岸經貿架構。
陳水扁還發表過多部著作,如:《台灣的十字架》(2009年)、《關不住的聲音》(2009年)等。
人物經歷
早年經歷
1950年,陳水扁出生於台灣省台南市官田區,祖籍為福建省漳州市詔安縣太平鎮白葉村。父親陳松根,母親李慎,陳水扁為長子,下有1弟2妹。陳水扁本來要取名為“陳水遍”,是陳父拜託麻豆區保濟寺的定妙師父取的,後來登記戶口時,戶政人員誤為“扁”字,於是便將錯就錯下來。陳父以當人家的佃農與長工為生,家境屬於三級貧戶,即貧戶中的最貧級。在這樣艱苦的環境下,陳水扁很早就知道要力爭上遊,因此格外努力讀書,加上天賦過人,所以自國小開始便經常是第一名。
1969年台南一中畢業後,同年9月陳水扁考入台灣大學商學系工商管理組,不久休學,一年後(1970年)重考入台灣大學法律系司法組。大學時代的陳水扁依然成績優異,陸續得到水泥公司、農會、佛教、獅子會、國民黨等各種獎學金的資助,1973年大學三年級時更以律師狀元的成績考取台灣律師資格,成為當時台灣最年輕的律師。大學期間,陳水扁參加了一次旅北同學會,在會上遇到了曾文國中小他一屆的學妹吳淑珍認識並開始交往。吳淑珍當時就讀中興大學地政學系(現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學系)。
然而吳淑珍出身醫師家庭,家境富有,與陳水扁的出身有很大的差距,所以吳家家長並不看好這段戀情。1974年,陳水扁以台灣大學法律系第一名畢業,因天生右手肘外彎過大而免服兵役,遂得以直接投入職場,開始律師的工作。
1975年,陳水扁與吳淑珍結婚。1976年在岳父吳昆池的資助下成立華夏海事商務法律事務所,業績蒸蒸日上,經濟情況大有改善,並曾為長榮海運擔任法律顧問,並與曾擔任過“海峽交流基金會”副董事長的陳長文博士在法庭上交過手,長女陳幸妤出生。而“美麗島”事件發生後,張俊雄找上陳水扁,請求其擔任黃信介的辯護律師,直到此時,陳的人生才發生重大轉折,一頭撞進了政治圈。
從政經歷
初入政壇
1979年底的美麗島事件是陳水扁踏入台灣政壇的契機。為美麗島事件被告延攬律師的張德銘找上了陳水扁,
希望陳水扁能挺身出面辯護。由於當時中國國民黨一黨專政,政治氣氛十分緊張,所以陳水扁雖有意願但不敢冒然應允。陳水扁請教了大學恩師的意見,但未獲得支持。之後他詢問妻子吳淑珍的想法,吳淑珍支持陳水扁為人權發聲,於是陳水扁成為美麗島事件被告辯護律師團的一員,負責為主犯之一的黃信介辯護。美麗島事件被告的辯護律師團共有15位律師,因本案而聲名鵲起,其中多人後來都成為黨外運動的要角,例如張俊雄、江鵬堅、尤清、謝長廷、蘇貞昌等等,陳水扁也從此開始積極參與黨外運動。
1981年,陳水扁參選台北市市議員,並以最高票當選。
1984年,陳水扁擔任由黃信介等人創辦的蓬萊島雜誌社社長。
1985年,陳水扁辭去台北市市議員職務,回故鄉台南代表黨外人士競選台南縣縣長。激烈的競選期間吊著點滴躺在擔架上於政見發表會場做悲情訴求,最終以約1萬票的差距敗於國民黨籍參選人李雅樵。敗選翌日,妻子吳淑珍在陪同謝票的行程中遭工人張榮財所駕駛的拼裝車撞傷,導致下半身永久癱瘓,胸部以下喪失知覺。雖然事後調查認為此案純屬不幸的交通意外,陳水扁也自行撤回告訴,但此後陳水扁仍屢屢宣稱“吳淑珍遭來回輾壓3次”,是一起“國民黨策劃的政治車禍”,得到了許多人的相信、同情與支持。
1986年,因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馮滬祥論文抄襲他人著作,且有多位學者舉證歷歷,當時蓬萊島雜誌“以翻譯代替著作”等七字形容,陳水扁等三人被法院判刑一年,抗訴後改判8個月徒刑。同年,吳淑珍當選台灣“立法委員”,陳水扁次年出獄後繼續律師工作,並擔任吳淑珍的“國會”助理。1987年,加入民進黨並當選為中常委。1
989年,陳水扁當選台灣“立法院”的“增額立法委員”,成為民進黨黨團幹事長。
1992年,陳水扁連任“立委”成功。
立法委員
1990年7月,陳水扁在擔任“立法委員”期間,受民眾和各黨派的“國會”助理肯定,為“增額立委”問政績效最佳的一位。1990年到1991年,在參加“立法院國防委員會”期間,主持編撰了《國防組織法》草案,並揭露多起“國防”軍購弊案,其中包括備受關注的拉法葉軍購案。
1991年,擔任“立委”期間並以“國防委員會”身份,有意與中國大陸軍方舉辦座談會。於1991年7月21日到1991年7月26日參訪北京,並在北京軍事博物館及天安門廣場留影。
1992年3月,成為第一位在野黨“國防委員會”召集委員。1993年7月,獲美國《新聞周刊》(Newsweek)評選為台灣“國會”風雲人物。
台北市長
1994年,升格為“直轄市”後的台北市長首次進行市民直選。陳水扁在民進黨內初選擊
敗對手謝長廷,獲得民進黨提名為台北市長候選人。由於當時國民黨剛剛分裂,導致親國民黨系(即後所謂的“泛藍聯盟”)選民選票分散,使得陳水扁能夠當選市長
。
1996年榮獲韓國慶南大學榮譽法學博士、俄羅斯經濟學院經濟學榮譽博士。
1996年3月21日,陳水扁市長將“台灣領導人辦公室”前的介壽路改名為凱達格蘭大道,旁邊的廣場改名為凱達格蘭廣場。
1998年台北市長選舉,陳水扁尋求連任,國民黨為了重新贏回市長,推出馬英九參選,反對陳水扁的支持者為了選舉能夠勝利,將選票集中投給馬英九,儘管陳水扁台北市長任內滿意度達八成,仍以688,072票敗給馬英九的766,377票落選。
陳水扁在選舉曾以台灣土狗和貴賓狗比喻自己和競選對手貴賤之分,一般認為藍營整合成功及棄保效應造成陳水扁的落敗,投票當晚當支持者確定陳水扁落選時,開始支持陳水扁參選領導人。
“總統”時期
2000年陳水扁競選台灣當地區領導人大選並順利當選第一位政黨輪替的民選領導人,此後媒體稱他為“台灣之子”。
2000年5月20日就任第10任“總統”,組建唐飛內閣,實現中華民國首次政黨輪替及政權和平轉移。10月組建張俊雄內閣。
2001年5月,陳水扁依中華民國憲法獲得采玉大勳章。
2002年1月,陳水扁組建游錫堃內閣內閣。
2004年3月19日,陳水扁與其競選搭檔呂秀蓮於台南車隊造勢遊行掃街途中,發生槍擊案,陳水扁受到肚皮擦傷,而呂秀蓮則是膝蓋受到槍擊。
2004年3月20日舉行的中華民國第11任“總統”、“副總統”選舉,民主進步黨陳呂配競選連任,並以“相信台灣·堅持改革”為國家政見主軸。最終陳呂配以0.228%之差險勝連宋,陳水扁度連任成功。
2005年8月高捷外勞弊案爆發,“中華民國”第一家庭和“台灣領導人辦公室”的清廉在媒體的大幅報導這些事件下也開始遭到質疑,立法委員邱毅更時常在缺乏具體證據之下不斷爆料出有關台灣領導人辦公室及第一家庭的弊案和醜聞。
2006年1月25日,陳水扁任命前民進黨主席蘇貞昌為行政院長。
2006年5月16日,陳水扁2000年至2006年以來的施政,滿意率只有5.8%,不滿意率高達88.4%,陳水扁支持率從2000年的79%降到5.8%。
2006年6月,立法委員丁守中等人提案罷免陳水扁,連署者為全部中國國民黨與親民黨所屬之黨籍立法委員。
2006年7月15日,多數親綠人士與學者,發表“民主政治和台灣認同的道德危機”聲明(七一五聲明),呼籲陳水扁辭職。
2006年5月25日,陳水扁的女婿趙建銘,由於涉及台灣土地開發公司的內線交易案,遭台北地方法院裁定收押禁見。而夫人吳淑珍亦被指控收受太平洋SOGO崇光百貨禮券及炒股、投資基金,已有確實的證據。2006年8月起,在媒體報導國務機要費的可能濫用與第一夫人吳淑珍女士的大批珠寶來源可疑以及女兒的管家支領國家薪水等醜聞後,前民主進步黨主席施明德發動民眾募款。施明德原先同意以和平靜坐的方式發起“百萬人民倒扁運動”、要求陳水扁下台,然而事態越演越烈,參與倒扁之民眾情緒在施明德及多位政治人物的演說下越發激昂。2006年11月3日,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查黑中心檢察官陳瑞仁偵辦國務機要費案結案,檢方於起訴書內認定陳水扁涉有貪污及偽造文書罪嫌,但因受“中華民國”憲法第52條之保障,俟其經罷免或解職之後再行訴究。
2008年1月12日的2008年中華民國立法委員選舉,選舉結果民進黨遭受創黨以來最大的慘敗,身兼民進黨主席的陳水扁宣布辭去民進黨主席職務。
2008年5月台巴外交金援十億遭侵吞案爆發,陳水扁5月6日發表聲明指出,“我心中坦蕩,既未主導、亦未參與執行”,同日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外交部長黃志芳、國防部副部長柯承亨因此案請辭獲準。部分民進黨員包括蘇貞昌在內,對於陳水扁8年執政讓民進黨形象大損,認為可以由全黨討論應否退黨,部分黨員則持保留態度。
2008年5月20日,卸任台灣領導人。
卸任之後
貪污洗錢案
2008年8月14日立法委員洪秀柱舉行記者會,揭露黃睿靚在瑞士帳戶因有洗錢嫌疑而遭瑞士聯邦檢察署凍
結,並主動致函台灣請求司法協助。同日下午陳水扁召開記者會道歉並坦承其歷來的選舉剩餘款並未誠實申報,而且其妻吳淑珍暗中將他自1996年起共4次的選舉結餘款匯往海外帳戶,他於2008年年初才首次得知此事。在檢方的調查下,陸續追出有貪瀆嫌疑的數案,其資金來源與官商授受關係也曝光,但陳水扁一家堅稱所有資金皆是政治獻金,並非貪污。
機密外交款案
陳水扁遭控從2000年8月至2006年9月間,先後11次利用“外交出訪”機會,將涉外部門每次提供給的10萬美元零用金扣留3萬美元,匯往海外供兒子陳致中留學使用。台北地方法院一審,2010年6月8日判陳水扁無罪。
牽連案件
國務機要費案:從2003至2005年間,總數1.44億新台幣的國務機要費中近億去向不明;
台開案:陳水扁女婿趙建銘以每股2元低價購入兩萬多張台開股票,不到一年淨賺數億,明顯涉及內線交易;
高捷案:台灣高捷工程2005年8月底因高雄泰國勞工發生大暴亂而揭出大規模的官商勾結舞弊疑雲;
SOGO案:陳水扁家“御醫”黃芳彥被指為SOGO百貨經營權之爭的關鍵角色,代表的是吳淑珍;
ETC案:台灣高速公路收費站安裝ETC電子收費系統,招標、建置中存在諸多疑點;
炒股案:前陳水扁辦公室副秘書長陳哲男利用公權力買賣股票,中飽私囊,並與吳淑珍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
弊案審判
2011年10月13日,台“高院”合議庭認定陳水扁利用其實質影響力介入金控併購,陳水扁、吳淑珍夫婦從無罪改判有罪。
2009年6月11日,陳水扁家族涉及的六大弊案,台灣高等法院二審宣判陳水扁從一審無期徒刑被改判為20年有期徒刑,罰金1.7億。陳水扁夫人吳淑珍也是被改判為20年有期徒刑,罰金2億。陳水扁兒子陳致中被判一年零二個月,黃睿靚緩刑4年繳一千萬。
2009年6月8日,陳水扁被控貪污“外交零用金”一案,台北地方法院宣判陳水扁無罪。
2009年9月11日,台北地方法院就扁家四大案,一審判決陳水扁和妻子吳淑
珍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2010年12月2日下午,已經在台北看守所羈押734天的陳水扁在台北看守所被囚車送往位於桃園龜山的台北監獄正式入獄服刑。
2010年12月7日,陳水扁被判服刑17年半,但由於其身上還有二次金改、“機密外交”、“國務機要費”、洗錢等多個官司纏身,任何案子確定之後;陳水扁的刑期都會再起變化,還是充滿變數。
台“最高法院”此前曾判決陳水扁在龍潭購地案的部分是11年徒刑,併科罰金新台幣1億5000萬元;陳敏熏給款案部分是8年徒刑,併科罰金500萬元;2010年7月判決陳水扁在龍潭案洗錢部分2年徒刑,併科罰金300萬元。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向台灣“高等法院”聲請定應執行刑,
台“高院”下午裁定陳水扁應執行有期徒刑18年6月,併科罰金1億5600萬元,罰金得易服勞役。
保外就醫案
2014年6月10日,陳水扁委託律師首度申請保外就醫。台灣當局“法務部”認為他的病況不符保外醫治規定,因此駁回。陳水扁另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出聲明異議,台北法院認定非管轄案件而駁回,陳水扁因此向台北法院提起抗告,並向台灣高等法院提出聲明異議。2014年12月,陳水扁向台灣高等法院聲明異議,台灣高院11日分案,12日下午裁定“聲明異議駁回”。
獄中生活
批藍罵綠
陳水扁2010年12月發監服刑後,不分藍綠大爆其料,對民進黨頻下指導棋,一邊控訴藍營“政治迫害”,一邊提醒昔日戰友,幫助他就能獲深綠支持,拋開他就有身敗名裂的風險。
在新近發表的文章里,陳水扁順便擺了“四大天王”中的蘇貞昌和呂秀蓮一道。他說,當年紅衫軍圍城要求他下台時,蘇貞昌強烈反對,因為如果扁下台,呂秀蓮就會接任。蘇貞昌形容呂秀蓮無論思想或行為都令人“難以預測”,一旦上位,可能對兩岸關係造成“重大傷害”,並
說“呂當領導人,是許多黨員最害怕的事”。
。
最賺錢囚犯
在獄中的陳水扁已成為島內史上最賺錢的囚犯,他單靠給《壹周刊》寫專欄就能月入8萬元。
自殺未遂
2013年6月2日晚間九時許在舍房浴室以毛巾勒頸企圖自殺,但立即被看護救下,頸部無勒痕、身體無異狀,惟情緒低落。
保外就醫
陳水扁於2014年12月10日向“法務部”聲請保外就醫,“矯正署”15人醫療鑑定小組審查結果,建議準予陳水扁所請。台灣擴大醫療小組成員2014年12月29日晚達成共識,讓陳水扁保外就醫。民進黨發言人黃帝穎當晚說,尊重醫療鑑定小組的結果,台當局“法務部”應儘速依法執行。
黃帝穎還說,過去“北榮”、“中榮”也曾做過相同結果,但“法務部”未正視,這次醫療小組做出同樣結果,希望“法務部”能積極、正面處理,讓扁儘快保外就醫。
另據台灣《中國時報》報導,擴大醫療鑑定小組當晚第3次評鑑後,確定扁腦部、漏尿、手抖等病況嚴重,審核無誤,已一致通過讓扁保外就醫。2014年12月30日展開行政作業,若作業能快速完成,已入獄6年的陳水扁可望回家跨年。
“矯正署”十人審查小組於2015年1月5日上午九時開會審議陳水扁保外就醫案做出決議,核准陳水扁保外就醫一個月,屆期再做評估。陳水扁最快下午可出獄。
2015年02月05日,陳水扁獲準保外就醫到期,台灣當局今天審核同意延期。
被爆受賄
2015年3月10日,針對民進黨前發言人徐佳青在公開演講時爆料,陳水扁曾向建商收受幾十億(新台幣),台灣檢方特偵組1表示,3月10日已經分“查字案”辦理。
特偵組進一步指出,針對陳水扁、吳淑珍等相關貪污洗錢案件,曾針對企業界人士捐款部分,傳喚了相關證人,並調查了相關事證,目前將儘速調閱前案,釐清是否和先前調查的範圍相同。
個人生活
家庭關係
父母:1951年2月18日,陳水扁出生在台灣省台南縣官田鄉西莊村一個世代貧困的農民家庭。父親陳松根是佃農與長工,母親李慎為不識字的家庭婦女,陳在
家中四個孩子中排行老大。陳水扁家庭經濟狀況一直不好,從國小到大學成績一直優異。
妻子吳淑珍:1975年2月,陳與中學時的校友、同鄉吳淑珍結婚。
子女:
女兒陳幸妤(丈夫趙建銘)
兒子陳致中(妻子黃睿靜)
阿扁由來
由於“阿”字後面加尾名是閩南語人名簡稱的習慣用法,多用於親友間對平輩和晚輩的叫法,故自稱“阿扁”以表現親民作風。而台灣媒體習慣稱陳水扁所領導的台灣當局為“扁政府”。
政治舉措
外交政策
在兩岸和外交政策方面,雖然陳水扁是一名台獨理念堅定的政治人物,但在中共和美國等各方壓力下他於2000年5月20日總統就職演說中提出了“四不一沒有”的承諾,暫時在一定程度上緩和了中共對他的疑慮,當時中國總理朱鎔基回應“四不一沒有”,中共將對陳水扁“聽其言、觀其行”。一年之後陳水扁提出“一邊一國”論,由於中共政府並不承認由中華民國台澎金馬地區人民民主選舉所產生的政治實體為一主權獨立的國家,因此中共政府對陳水扁提出的這些宣示強烈抗議,後來陳水扁依照台灣民眾的要求終止了“國統綱領”。
2007年3月4日,陳水扁在出席台灣人公共事務會晚宴時,發表“四要一沒有”,即“台灣要獨立、台灣要正名、台灣要新憲、台灣要發展;沒有所謂的左右路線問題、只有獨統問題”。不過,他自己也曾
表明,民間部分人士對於在他總統任期內把中華民國的國號改為台灣共和國表示,“要改國號,要把目前國號‘中華民國’改為‘台灣共和國’,必須經過四分之三國會議員同意,以目前來講,支持民進黨政府的席次不到國會半數,遑論要達到四分之三,這是不可能的事情。縱使有這些想法,但是客觀的環境是做不到的。我不能夠騙自己,也不能夠騙別人,我做不到就是做不到”。
陳水扁在外交政策方面,還推出了“烽火外交”的政策,用大量金援友邦的方式,積極與中國大陸打邦交國爭奪戰,中華民國政府的邦交國的數量從陳水扁上台時的31個,減少為下台時的25個。陳水扁執政末期,爆發了有關金援友邦的“巴紐案”,導致了外交部長黃志芳下台,“烽火外交”的主要操控者邱義仁接受司法審查,並遭到檢方收押。
由於陳水扁的外交政策多變,經常違背承諾,並不斷挑動中共敏感神經,製造台海危機,也導致了與中共關係的緊張,中美政府同將陳水扁歸類為“麻煩製造者”(troublemaker)。據民進黨元老林濁水透露,布希非常討厭陳水扁,並在2008年3月,在白宮內閣會議上討論亞太事務時,美國總統小布希還曾罵陳水扁是“狗娘養的”(SOB) 。
經貿政策
在經濟議題上,雖然一些台灣民間企業界提出希望台灣與中國大陸“三通”,促進兩岸經貿交流,但他也顧慮到由於台灣的國防安全,必須降低對中國大陸的經濟依賴度,因此認為政府不應
該短期內積極推動。為取代西進政策,陳水扁亦提出“南向”政策,並鼓勵台商到東南亞投資。在2006年的元旦講話中,陳水扁提出用“積極管理,有效開放”的大陸經貿政策來取代以前的“積極開放,有效管理”,國親抨擊這是“鎖國政策”讓台灣的經濟快速衰退。
同年春節所發表之演講,表示要考慮廢除已經束之高閣六年的國統綱領和國統會,並在推動以中華民國名義加入聯合國多年仍然失敗後,改以台灣的名義加入。但在國際上,廢除國統綱領和國統會則違背了他的“四不一沒有”承諾中的“一沒有”條項,遭到泛藍人士的猛烈抨擊。而美國國務院則於1月30日在簡報中,主動針對陳水扁的新春談話發表聲明,重申了美國對台政策“一個中國,台灣關係和三項公報”,反對任何片面改變現狀的舉動,並且表示“廢除國統綱領和國統會”如同北京的反分裂國家法也是單方面地改變現狀。
2006年2月27日,在對用語進行修訂後,陳水扁宣布國統會終止運作,國統綱領停止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官方為此大力抨擊。
申請入聯
2007年7月19日,索羅門群島等三國常駐代表向聯合國秘書處轉交了陳水扁致聯合國秘書長
函,提出“以台灣名義加入聯合國”之申請書,但遭聯合國立即退回,理由為聯合國只受理非聯合國會員國的新國家的申請加入案,而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並非國家,“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合法地位,也已經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取代,所以不予受理
。
主要著作
時間 | 書名 | 出版 |
2009年 | 《台灣的十字架》 | 凱達格蘭基金會出版 |
2009年 | 《關不住的聲音》 | 凱達格蘭基金會出版 |
各方反應
美擬沒收房產
2010年7月15日,美國政府向法院提起訴訟,尋求沒收台灣前領導人陳水扁夫婦在當權期間涉嫌以賄款購買的2棟房產。陳水扁兒子陳致中表示,資金來源是政治獻金,並未違法。
訴狀上說,吳淑珍把這些賄款透過空殼公司和由其子陳致中與媳婦黃睿靚掌管的瑞士銀行帳戶洗錢。這些金錢有部分被轉到美國買下紐約曼哈頓和維吉尼亞州凱斯威克(Keswick)的房宅。
民進黨中央
陳水扁入監服刑雖已是預料中事,但昔日同志從媒體照片看到陳水扁的身影,仍不勝唏噓。但對於陳水扁辦公室主任陳淞山說要成立“救扁小組”,民進黨內普
遍低調,不願多談。針對陳水扁發監一事,民進黨中央也沒有主動發表聲明或看法。美國政府最近幾年大張旗鼓地尋求司法途徑沒收陳水扁家族在美國的兩處房產,台灣島內媒體和政治評論家已有諸多評論,但海峽導報特約撰述人、中國社科院台研所研究員王建民昨日給導報獨家供稿認為,美國此舉有著重大的政治戰略考慮,即“明打陳水扁,暗助民進黨”。全文
如下:“日前,美國政府大張旗鼓地尋求司法途徑沒收陳水扁家族在美國的兩處房產,其動作之大,資料披露之詳細,時機之敏感,留下許多想像空間。不論島內媒體還是政治評論家,對此觀察與分析多是隔靴搔癢,未看到問題的本質。美國此舉絕非依司法途徑沒收扁家在美房產那么簡單,而是有著重大政治戰略考慮,即“明打陳水扁,暗助民進黨”。
“敲藍扶綠”
台灣檢察機構偵辦扁家弊案兩年多,美國一直未動聲色,更沒有積極配合。而且涉案的陳水扁“御用”醫師黃芳彥潛逃美國,美國卻未通過司法途徑將黃芳彥遣返台灣。為何今天,美國突然大張旗鼓地要沒收扁家在美房產?顯然動機不單純。
民進黨失去政權後,在國民黨的主導下,兩岸關係出現重大迅速改善,引起美國的高度關注甚至擔憂,美國更加關注島內政局的發展,不時對向大陸靠攏的國民黨發出警告,尤其是馬英九上台之初曾積極有意與大陸建立軍事互信機制的努力,在美國幕後壓力下變得十分消極。另一方面,美國積極配合民進黨,製造國民黨“親中疏美”或台灣“脫美入中”的輿論。美國不僅對兩岸關係的快速發展保持高度警惕,而且開始有意重新扶持民進黨,對抗國民黨。
2009年9月22日陳水扁辦公室發表聲明表示,將向美國軍事抗訴法庭遞件,計畫透過福爾摩沙法理建國會由執行長林志升控告美國總統歐巴馬和國防部長羅伯特·蓋茨,理由是:美國未依《舊金山和約》軍事占領台灣。陳水扁在遞美的宣告中自稱“前任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總統”,他認為美國軍事政府對台灣的管轄權在今天仍然存在,並深信本地台灣人民有權利享受美國憲法與美國法律的某些基本權利,特別是有關生命、自由、財產以及正當法律程式。主張以台灣地位未定論,否定台灣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要求美國重新審判扁案和傳他出庭,陳水扁認為如果美國政府認為他有罪,他也願意前往美國接受美國軍事法庭審判。陳水扁所引用“舊金山和約”要證明台灣不屬於中華民國,不過,史學家認為,在“舊金山和約”之後的《中日和約》,早已明文記載台灣領土與人民屬於中華民國,因此陳水扁所謂台灣主權未定論看法是站不住腳。國史館館長林滿紅指出:“中日和約第3條,就是針對台、澎財產,在中日契約生效之後,就由中華民國政府跟日本政府來處理相關事宜,在台澎地區的人民,可以依照中華民國法律,變成中華民國的國民”。中日和約在1952年簽定時,雖未明文記載台灣主權的歸屬,但是中日和約中第10條也表明台灣、澎湖等地人民均成為中華民國國民,“就本約而言,中華民國國民應認為包括依照中華民國在台灣及澎湖所已施行或將來可能施行之法律規章而具有中國國籍之一切台灣及澎湖居民及前屬台灣及澎湖之居民及其後裔;中華民國法人應認為包括依照中華民國在台灣及澎湖所已施行或將來可能施行之法律規章所登記之一切法人。”
人物評價
台灣政論家南方朔的文章說,像陳水扁這樣的人,予人既可惡又可憐,可惡與可憐糾纏。可憐之人必有可惡可恨之處。自我扭曲,並曲解歷史,虛構出一個救命恩人。可憐的陳水扁不僅可惡可恨,甚至是可鄙了。
前民進黨主席林義雄表示,社會對他這個人的評價都已確定,“談這個人一點意義都沒有,不值得台灣社會再談這件事情”。
陳水扁家族弊案涉案人員
被告 | 涉及案件 | 起訴罪名 | 檢方求刑 |
陳水扁 | 機要費案 洗錢案 龍潭購地案 | 貪污罪;偽造文書罪 洗錢罪 收受賄賂罪 | ·給予最嚴厲之制裁 ·褫奪公權 ·追繳贓款 |
吳淑珍 | 機要費案 洗錢案 龍潭購地案 南港展覽館案 | 貪污罪;偽造文書罪 洗錢罪 收受賄賂罪 泄密罪;貪污罪;收受賄賂罪 | ·予以從重量刑 ·褫奪公權 ·追繳贓款 |
陳致中 | 洗錢案 | 洗錢罪 | ·惡性非輕,從重量刑 |
黃睿靚 | 洗錢案 | 洗錢罪 | ·惡性非輕,從重量刑 |
吳景茂 | 洗錢案 | 洗錢罪 | ·起訴書未提 |
陳俊英 | 洗錢案 | 洗錢罪 | ·起訴書未提 |
陳鎮慧 | 機要費案洗錢案 | 貪污罪;偽造文書罪 洗錢罪 | ·從一重處斷·單純完成工作任務,免刑 |
林德訓 | 機要費案 | 貪污罪;偽造文書罪 | ·態度良好並配合偵辦,從輕量刑 ·褫奪公權 |
馬永成 | 機要費案 | 貪污罪;偽造文書罪 | ·態度良好並配合偵辦,從輕量刑 ·褫奪公權 |
蔡銘傑 | 洗錢案 | 洗錢罪 | ·態度良好,配合調查,減輕其刑 |
蔡銘哲 | 洗錢案 龍潭購地案 南港展覽館案 | 洗錢罪 收受賄賂罪 行賄罪 | ·減輕或免除其刑 |
蔡美利 | 洗錢案 | 洗錢罪 | ·身患重病,減輕其刑 |
郭銓慶 | 洗錢案 龍潭購地案 南港展覽館案 | 洗錢罪 行賄罪 行賄罪 | ·依證人保護法,減輕或免除其刑 |
李界木 | 龍潭購地案 | 收受賄賂罪 | ·自動繳回全部犯罪所得新台幣3000 萬元,減輕或免除其刑 ·褫奪公權 |
民主進步黨歷任黨主席
任屆 | 姓名 | 當選方式 | 就任 | 卸任 | 備註 |
1 | 江鵬堅 | 黨員直選 | 1986年 | 1987年 | 民進黨建黨元老,為美麗島事件辯護律師。 |
2 | 姚嘉文 | 黨員直選 | 1987年 | 1988年 | 美麗島事件當事人之一,曾被捕入獄。 |
3-4 | 黃信介 | 黨員直選 | 1988年 | 1991年 | 美麗島事件當事人之一,因而入獄8年。 |
5 | 許信良 | 黨員直選 | 1991年 | 1993年 | 美麗島雜誌社社長 |
6 | 施明德 | 黨員直選 | 1994年 | 1996年 | 美麗島事件主要領導者。1984、2007年獲提名為諾貝爾和平獎候選人。 |
張俊宏 | 代理 | 1996年 | 1996年 | 美麗島事件當事人之一。 | |
7 | 許信良 | 黨員直選 | 1996年 | 1998年 | 第二次就任 |
8 | 林義雄 | 黨員直選 | 1998年 | 2000年 | 美麗島事件參與者之一,民進黨執政後首位黨主席。 |
9 | 謝長廷 | 黨員直選 | 2000年 | 2002年 | 美麗島事件辯護律師;代表民主進步黨參選2008年大選。 |
10-11 | 陳水扁 | 兼任 | 2002年 | 2004年 | 美麗島事件辯護律師,曾任台灣地區領導人 |
柯建銘 | 代理 | 2004年 | 2005年 | 立法委員,時任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 | |
蘇貞昌 | 補選 | 2005年 | 2005年 | 美麗島事件辯護律師 | |
呂秀蓮 | 代理 | 2005年 | 2006年 | 美麗島事件當事人之一 | |
游錫堃 | 補選 | 2006年 | 2007年 | ||
11 | 陳水扁 | 兼任 | 2007年 | 2008年 | 回任 |
謝長廷 | 代理 | 2008年 | 2008年 | 以“總統”候選人身份代理 | |
12 | 蔡英文 | 黨員直選 | 2008年 | 民進黨史上第一位直選出的女性黨主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