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拔斯王朝

阿拔斯王朝

阿拔斯王朝(阿拉伯語:عباسيون Abbsid Dynasty,750~1258),哈里發帝國的一個王朝,阿拉伯帝國的第二個世襲王朝。因阿拔斯王朝旗幟尚黑,故中國史書稱該王朝為“黑衣大食”,歐洲人稱之為“東薩拉森帝國”。阿撥斯王朝時期乃是阿拉伯的黃金時代,歷時500餘年。

基本信息

歷史

建立

九世紀亞歐形勢圖九世紀亞歐形勢圖

約718年始,阿拔斯·伊本·阿卜杜勒·穆塔利卜的後裔(哈希姆家族)就著手企圖控制阿拉伯帝國,通過巧妙的宣傳鼓動,獲得很多人尤其是伊拉克阿拉伯人、伊斯蘭教什葉派及呼羅珊波斯人的支持,結合成聯盟,以哈希姆家族為領袖。從746年起公開反叛,哈希姆家族首領阿布·阿拔斯·薩法赫在750年的大傑河(底格里斯河支流)一役中擊潰倭馬亞王朝的軍隊,其哈里發馬爾萬二世逃往埃及後被殺,王朝中其他成員亦遭殺戮,只有阿布達爾拉曼逃往西班牙就地為王,建立定都科爾瓦多後倭馬亞王朝,和阿拔斯王朝對抗。

興盛

哈倫·拉希德哈倫·拉希德

750年,阿布·阿拔斯·薩法赫登位,成為阿拔斯王朝首位哈里發(750~754年在位),定都於庫法,自稱賽法拉(意為屠夫),因為他立意以鐵腕統治帝國。751年,在怛羅斯一戰中戰勝當時強大的唐王朝(中國)。第二任哈里發曼蘇爾(754~775年在位)執政時,以伊拉克為中心,在底格里斯河畔建設了新都巴格達,於762年遷都至此,他消減了賴以當權的波斯人的勢力,加強統治。阿拔斯王朝建立後最初的80餘年(750~833年),特別是哈倫·拉希德(786~809年在位)和馬蒙(813~833年在位)執政時期,是阿拉伯帝國的極盛時代,在哈倫·拉希德尚是儲君時就率軍遠征拜占庭帝國,迫使其攝政艾里尼獻出大量貢品。在公元800年時,阿拔斯王朝統治著2860萬人的人民。哈倫·拉希德和馬蒙時期,帝國政治較為穩定,經濟、貿易和文化繁榮,成為帝國的鼎盛時期。

哈倫·拉希德依據波斯薩珊王朝(224~651年)的統治經驗,健全行政體制,加強中央集權,完善司法制度,設驛站,實行新稅制,發展農業、手工業、商業和對外貿易,國庫充盈,經濟繁榮,並重視文化和藝術的發展。馬蒙執政時,重用波斯貴族掌管軍政大權,緩和同什葉派的矛盾,興修水利和公路,減輕土地稅,獎勵學術,發展伊斯蘭文化,並支持穆爾太齊賴派的宗教和哲學觀點。830年,在巴格達創建綜合學術機構“智慧宮”,並大力提倡翻譯外國典籍。使伊斯蘭世界得以初次親密接觸當時的科學、哲學思想。對政治上的反對派,他仍堅持武力鎮壓措施。馬蒙的政策為其後幾位繼任者所襲用。這一統治時期被稱為“黃金時代”。

衰落

外族入侵

7-9世紀以阿拔斯王朝為主體的阿拉伯帝國7-9世紀以阿拔斯王朝為主體的阿拉伯帝國

馬蒙死後,阿拔斯王朝的政權開始腐化,其繼任者穆塔辛(833~842年)開始任用突厥族奴隸作衛隊,而此衛隊於巴格達不孚人望,迫使穆塔辛必須遷都至底格里斯河上游160千米處的薩馬拉。薩馬拉作為首都共56年,歷經8任哈里發。自9世紀中葉以後,突厥人逐漸取得權勢。突厥將領掌握軍權,任意廢立甚至殺害哈里發。哈里發完全成為他們手中的傀儡。934年,由來自於裏海南岸的德萊木人建立的白益王朝,在945年最終攻占了美索不達米亞巴格達之後,阿拔斯王朝的哈里發此後就又成為了白益王朝操縱的傀儡。10世紀中葉,王朝直接統轄的地域只剩巴格達及其周圍的一小塊地區。945年,布韋希王朝入主巴格達,迫使哈里發授予其“最高統帥”稱號,剝奪哈里發的政治權力,僅保存宗教領袖地位。1055年,塞爾柱土克曼人率軍占領巴格達,迫使哈里發授予“蘇丹”稱號,發號施令,哈里發由其完全控制。此後8次十字軍東侵(1096~1291年)同樣給王朝政權造成極大的衝擊。

起義迭起

為了維持阿拔斯家族主導的伊斯蘭哈里發的運轉,帝國一直不斷加強對農民、手工業者和奴隸的殘酷剝削,致使階級矛盾、民族矛盾和宗教矛盾處於不斷激化之中,人民起義、教派鬥爭此起彼伏。進入9世紀之後,人民起義遍及帝國全境,其中聲勢最為浩大的有巴貝克起義、卡爾馬特起義、贊吉起義、穆蓋奈爾起義和黑奴起義,其中的黑奴起義,由北非至幼發拉底河的硝石礦中工作的黑人發動,屢次發兵皆未能平息,叛亂持續約13年(870~883年),阿拔斯王朝因此國勢日衰,而內亂仍頻。

國家分裂

外族入侵、起義迭起之際,國內數省亦趁亂宣布部分獨立或完全獨立。有的部落也通過起義來獨立。通過宗教維繫帝國的統一已不復存在。位於北非摩洛哥、阿爾及利亞一帶的的伊德里斯王朝(778~974年)於778年最先獨立,隨後,在波斯、中亞先後建立了塔希爾王朝(821~873年)、薩曼王朝(819~999年)、薩法爾王朝(861~1003年)、阿拉菲德王朝(864~928年)、伽色尼王朝(975~1187年)、布韋希王朝(945~1055年)、塞爾柱帝國(1037~1194年)、卡爾提德王朝(1231~1389年);北非地中海東岸建立了阿格拉布王朝(800~875年)、圖倫王朝(868~905年)、阿尤布王朝(1171~1250年)、哈姆丹王朝(905~1003年)、法蒂瑪王朝(909~1171年)和贊吉王朝(1127~1262年)。其中屬什葉派的法蒂瑪王朝是較為強大者,向阿拔斯王朝於巴格達的遜尼派哈里發挑戰,危及伊斯蘭世界的統一,塞爾柱帝國更強,通過擴張,領土大大增加,實力比起阿拔斯王朝強上許多,擊潰拜占庭帝國,十字軍所必須對付的突厥人就是塞爾柱土克曼人。

滅亡

阿拔斯王朝滅亡形勢阿拔斯王朝滅亡形勢

阿拔斯王朝的最後幾位哈里發中,只有第34位哈里發納賽爾(1180~1225年在位)握有與其身份相稱的權力,但也只是暫時的,帝國國勢仍一路下滑。13世紀初,東方的蒙古帝國興起,成吉思汗通過不斷侵略擴張,得到穩固發展。1258年,成吉思汗之孫旭烈兀率軍攻略阿拔斯王朝,包圍巴格達,末代哈里發穆斯台綏姆(1242~1258年在位)的叔父執政阿拔斯·阿卜杜勒·穆塔利卜被殺,穆斯台綏姆投降,後被蒙古人裹在地毯中為馬踏死,阿拔斯王朝滅亡,伊利汗國占領波斯大部分地區,王朝大多數成員亦被處死。

疆域

阿拔斯王朝在建立時,控制了阿拉伯半島和美索不達米亞。曼蘇爾統治時以其武功,開疆拓土,吞併了埃及高加索波斯中亞等地。在鼎盛時,阿拔斯王朝的疆域西起摩洛哥,東接印度;北抵高加索、土耳其,南到阿拉伯半島,面積超過1000萬平方千米,是當時世界上最大的國家之一。

阿拔斯王朝後期,王朝所能控制的領土不足興盛時的三分之一,僅僅控制兩河流域到印度邊境的中西亞地區。

政治

哈倫·拉希德第納爾哈倫·拉希德第納爾

阿拔斯王朝實行政教合一的封建制度。 在行政管理方面,多採用波斯人的政治體制。王朝啟用波斯人顯貴盤踞要職,並吸收各地非阿拉伯民族的穆斯林貴族、學者參政,哈里發集政教大權於一身,具有最高權威。哈里發竭力為其統治賦予神聖的性質,聲稱自己為“安拉的代理人”,王朝是先知穆罕默德家族的合法繼承者和正統派教義的捍衛者。哈里發之下,設“維齊爾”(即首相),具有較大的權力,除王儲的確定外,王朝的一切行政和宗教事務,首相均可秉承哈里發意志全權處理。王朝健全了司法制度,法官由篤信伊斯蘭教、精通教義和教法、品學兼優的法學家擔任。教法官只審理穆斯林的訴訟。王朝始設嚴密的警察組織,全國警察署長兼任哈里發警衛長,後由突厥近衛軍將領代替。全國劃分為5個行省,設總督管理,總督在其轄區內具有絕對權力。最終的通用貨幣為哈倫·拉希德第納爾(金質)。

軍事

阿撥斯王朝衛隊阿撥斯王朝衛隊

王朝建有經過嚴格訓練的10萬人的哈里發近衛軍,由騎兵、步兵和弓弩隊等組成,另設有海軍艦隊。全國軍隊總司令稱“大埃米爾”。近衛軍初由呼羅珊人組成,後又新組建突厥奴隸近衛軍。在征戰時從各地區徵募的軍隊稱“穆特瓦爾”(意為志願者)。

經濟

阿拔斯宮阿拔斯宮

阿拔斯王朝全面確立了封建的生產關係,仍實行土地分封制,各地總督和封建主擁有大量伊克塔土地,後伊克塔多變為世襲的私人領地,成為地方割據政權的經濟基礎。王朝極盛時,哈里發大力發展生產,農業、工業、商業和運輸業都很發達,帝國經濟相當繁榮。紡織業、採礦業、玻璃業、珠寶業和其他傳統手工業生產為商業貿易提供了豐富的產品。8世紀中葉,中國的造紙術傳入阿拉伯後,在一些主要城市均建有造紙廠,其中大馬士革生產的紙張遠銷歐洲。商業和過境貿易的發展,促使繁華的大城市興起。撒馬爾罕、大不里士、內沙布爾、哈馬丹為“絲綢之路”中段的貿易交通重鎮。首都巴格達成為帝國最大的商業貿易中心,人口眾多,東西商旅雲集,店鋪林立,商品豐富,設有專賣中國絲綢、 瓷器等貨物的市場,市內建有阿拔斯王朝遺留至今的兩處建築之一的阿巴斯宮。對外壟斷海上交通貿易和國際市場,巴格達、巴斯拉、西拉夫(已毀)、開羅、亞歷山大等為水陸貿易口岸,阿拉伯商人的足跡遍及亞、非、歐各地,從而溝通了東西方貿易和經濟交流。

文化

伊斯蘭黃金時代阿拔斯王朝所處時期正值中國的唐、宋時代,中國的古代四大發明皆沿絲綢之路傳入阿拉伯帝國。伊斯蘭世界的火藥的硝酸鉀配比最佳效果在阿拔斯王朝時被調至出來,這對後來的奧斯曼帝國進攻拜占庭帝國以及火藥時代的戰爭起著重要影響;阿拉伯成為當時世界主要航海國家要得力於指南針;水力、潮汐在阿拔斯王朝使廣泛用於磨麵、灌溉、鑄造和造紙。阿拉伯的傳播工作對世界來說有著重要意義,尤其是數字——最常用的起源於印度的阿拉伯數字。比魯尼、阿布·納斯爾·曼蘇爾是這是最重要的伊斯蘭數學家,他們的學術涉及代數幾何物理學的成就體現在光學,伊本·海森姆的《光學書》是記載光學科學的要籍。醫學是阿拔斯王朝科學的重要領域,尤其在病理和解剖學,塔吉克科學家伊本·西納是這時重要醫學工作者,主要著作有《藥物真作》和《健康書》。此時的天文學、鍊金學(早期化學)也得到發展。智慧宮是當時集翻譯局、學院、學術研究所、天文台和圖書館於一身的皇家直屬的推動學術發展的綜合機構,在哈里發的鼓動下,很多敘利亞、波斯和希臘的典籍在此翻譯,使伊斯蘭世界得以初次密切接觸當時的科學、哲學思想。負責翻譯事宜的是一位敘利亞基督教徒伊沙克,也是智慧宮的負責人。

此時阿拉伯文學最高成就就是在世界上廣受歡迎的《一千零一夜》,這本書其實並不是哪一位作家的作品,它是中東地區廣大市井藝人和文人學士在幾百年的時間裡收集、提煉和加工而成的,是這個地區廣大阿拉伯人和波斯人聰明才智的結晶。而名字來源於埃及。塑造了像阿拉丁、辛巴達和阿里巴巴等流傳甚廣的經典人物。當時的阿拉伯還興起了抒情詩。

伊斯蘭哲學,這和宗教問題有一定聯繫,不完全與伊斯蘭教有關。 他們的作品是古希臘哲學家亞里士多德的思想傳輸到伊斯蘭世界的關鍵步驟。他們經常糾正哲學,並提倡伊智提哈德的精神。他們還寫了有影響力的原始哲學著作,並且他們的思想融入基督教哲學,其中的代表人物是托馬斯·阿奎那

哈里發奉行正統派(遜尼派)為國教,全面推行伊斯蘭教法,大批烏萊瑪(宗教學者)被吸收參政,享有較高的社會地位。哈里發採取多種措施,大力傳播和強化伊斯蘭教,吸引各地順民大量歸信了伊斯蘭教,完成了伊斯蘭化的過程,伊斯蘭教滲透到政治、經濟和文化領域,變成穆斯林的生活方式。在各地興建清真寺和宗教學校,培養了大批官吏、學者和教職人員。伊斯蘭教的古蘭經學、聖訓學、教法學、凱拉姆學和誦經學完整體系已經建立。遜尼派和什葉派已由早期的政治派別發展為宗教派別,各自確立了教義學說體系。遜尼派的四部《古蘭經》注、六部聖訓集編纂成書,四大教法學派學說形成。什葉派的四大聖訓經輯錄成冊,教法學說和伊瑪目教義日趨完善。

人口民族

人口

阿拔斯王朝建國時約有人口1500萬,隨著擴張領土和經濟的發展到九世紀初時有2860萬人口,並在不斷增加。十世紀到十二世紀是阿拔斯王朝最為黑暗的時代,人口數量隨著國家的分裂和戰爭而減少,到1250年時人口不足一千萬。

民族

阿拔斯王朝時期民族眾多,構成複雜。主要有阿拉伯人、波斯人、埃及人突厥人等。由於阿拔斯王朝為亞歐非三洲的聯結處,一些外族人也移居到一些重要的商業城市。阿拉伯國家鼓勵阿拉伯人移居外地。阿拉伯人在征服過程中,每征服一地,就以原有的城市作為他們的統治據點,然後,以部落為單位將阿拉伯人分別安置在各個城區內,這些阿拉伯人既占有土地,還可領取豐厚的年金。

外交

751年,阿拔斯王朝軍隊在中亞怛羅斯戰役中擊敗唐朝將領高仙芝率領的唐朝和中亞各族聯軍,成功奪取了中亞西部河間地區的控制權,與唐帝國隔蔥嶺相對。阿拉伯帝國正是在這場戰役中獲得了造紙術。

唐天寶十四年(公元755年),安史之亂爆發。唐朝於757年向阿拉伯帝國求援,阿拉伯人隨即派遣3千士兵幫助平定安史之亂。這些士兵後來大多留在了中國,成為中國回族人的先人之一。此後,吐蕃趁唐將西域兵力調回、防務空虛之際,聯合進攻唐朝。安史之亂後,阿拉伯人又在蔥嶺以西多次交兵,爭取了西域的控制權。在這個過程中,突厥維吾爾人可汗政權作為唐的盟友得以崛起。

公元8世紀,中國之外的第一個造紙作坊出21世紀阿拉伯帝國境內的撒馬爾罕。《旅程和王國》一書有這樣一句話:“紙是由俘虜自中國引入撒馬爾罕的。”幾乎與此同時,巴格達也出現了造紙作坊。他們的造紙技術都是由來自中國的工匠師傅傳授的。造紙術後來從阿拉伯傳往歐洲。繼造紙術之後,一些中國的其它發明創造也通過絲綢之路傳進阿拉伯帝國,後來通過帝國的西班牙、西西里和法國部分地區傳遍歐洲,對西方的文明產生了很大的影響。

公元8世紀中葉,怛羅斯戰役中被俘的中國人杜環環遊過阿拉伯地區,足跡遠至北非馬格里布地區的摩洛哥,並且將其所見所聞寫成一本書——《經行記》,為中國和阿拉伯文明的交往留下珍貴的記錄。伴隨科學與文化交流的發展,不僅伊斯蘭教傳入了中國,而且阿拉伯帝國先進的數學、天文曆法與航海、地理知識也開始被中國人了解。

公元10世紀,阿拉伯商人蘇萊曼與航海家伊本·瓦哈比的商船由巴斯拉與希拉經海上絲綢之路駛進中國的廣州港。之後,他們對於中國風土人情的大量的敘述,使得當時的阿拉伯世界進一步認識了中國。

社會

阿拔斯王朝處在封建時期,其特點是封建制處於發展階段,奴隸社會逐漸退化,但封建主對勞動人民的剝削逐漸加深,階級鬥爭和政治動亂逐漸深化。 阿巴斯王朝建立之後,社會階層再次發生重大轉變,阿拔斯哈里發害怕阿拉伯貴族會反對他的統治,因此重用波斯貴族,也就是麥瓦力。後期因為恐懼波斯貴族的勢力太強,重用突厥貴族。因此在阿拔斯時期原有的“麥瓦力”已經不復存在,隨著社會發展的加快,異教徒的地位也不斷改變。

阿拔斯王朝社會階級分四級。

一、王族和其他大貴族。由哈里發、先知家族、歷代哈里發家族、重要的遷士和輔士家族及各地總督等組成。他們享有許多特權。

二、社會精英、武士、士兵。包括了大學者,高級宗教知識分子,大商人等在社會有影響的自由民,以及普通的阿拉伯武士和士兵。

三、平民。包括手工業者、小商販等普通自由民。也包括境內的異教徒,主要是基督教徒、猶太教徒和拜火教徒。他們需要交納比穆斯林多的人頭稅

四、奴隸分為不同的等級,有些奴隸只能從事下層勞動。而有些奴隸可以通過參加軍隊獲得自由,甚至裂土分疆成為軍閥。

君主世系

阿布·阿拔斯·薩法赫 (Abu'l Abbas Saffah):749年~754年

曼蘇爾(Mansur):754年~775年

馬赫迪(Mahdi):775年~785年

哈迪 (Hadi):785年~786年

哈倫·拉希德(Harun Rashid):786年~809年

阿明 (Amin):809年~813年

馬蒙(Ma'mun):813年~833年

穆塔綏姆(Mu'tasim):833年~842年

瓦希克(Wathiq):842年~847年

穆塔瓦基勒(Mutawakkil):847年~861年

蒙塔希爾(Muntasir):861年~862年

穆斯塔因(Musta'in):862年~866年

穆塔茲(Mu'tazz):866年~869年

穆赫塔迪(Muhtadi):869年~870年

穆塔米德(Mu'tamid):870年~892年

穆塔迪德(Mu'tadid):892年~902年

穆克塔菲 (Muktafi):902年~908年

穆克塔迪爾(Muqtadir):908年~932年

卡希爾(Qahir):932年~934年

拉迪(Radi):934年~940年

穆塔克(Muttaqi):940年~944年

穆斯塔克菲(Mustakfi):944年~946年

穆提(Muti):946年~974年

塔伊 (Ta'i):974年~991年

卡迪爾(Qadir):991年~1031年

卡伊姆(Qa'im):1031年~1075年

穆克塔迪(Muqtadi):1075年~1094年

穆斯塔茲爾(Mustazhir):1094年~1118年

穆斯塔爾希德(Mustarshid):1118年~1135年

拉希德(Rashid):1135年~1136年

穆克塔菲(Muqtafi):1136年~1160年

穆斯坦吉德(Mustanjid):1160年~1170年

穆斯塔迪(Mustadi):1170年~1180年

納斯爾(Nasir):1180年~1225年

扎希爾(Zahir):1225年~1226年

穆斯坦綏爾(Mustansir):1226年~1242年

穆斯台綏木(Musta'sim):1242年~1258年

阿拉伯民族歷史

阿拉伯人,曾經是住在中東、北非、中亞和小亞細亞的世界性民族。歐洲人稱之為“薩拉森人”。主要分布在西亞和北非阿拉伯國家,占這些國家居民的大多數,還有一小部分分布在土耳其、伊朗、阿富汗、印度尼西亞、衣索比亞、索馬里、查德、坦尚尼亞等國,有2.3億人(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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