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義
哈里發是伊斯蘭教先知穆罕默德逝世後繼續執掌政教大權者的稱謂。願意為代理者、繼任人。《古蘭經》說,安拉創造人祖阿丹及以後的先知、善人均為他在“大地上的代理者”。故哈里發還有替安拉治世之意。中國有些地區穆斯林把門宦創始人的繼任者也稱為哈里發。
阿拉伯文Khalifah的音譯,意為“繼承者”、“代理人”。伊斯蘭教和伊斯蘭教國家領袖的稱號。公元632年穆罕默德逝世後,阿布·伯克爾被選為繼承者,稱為Khalifat。Rasul Allah,即“安拉的使者的繼承者”,簡稱哈里發。阿布·伯克爾及其繼任者歐麥爾、奧斯曼和阿里,史稱“四大正統哈里發”。
發展
安拉在大地上的代理人、代治者。後該詞被用於指稱穆罕默德逝世後繼任伊斯蘭教國家政教合一領袖的人,伊斯蘭教初期執政的四大哈里發即屬此範圍。其後又為伍麥葉、阿拔斯等王朝的統治者所襲用。哈里發誦念“迪克爾”的功夫必須精深,並且要進行一種“連三九”的坐靜,就是在門窗緊閉的房屋或窯洞中,連續靜坐默念“迪克爾”27天,只有渡過這個俗稱的“鐵門檻”,才能有資格擔任“哈里發”,並獲得一枚傳教印章或教主的衣物及宗教用品作為憑證。
教主在世時,可以傳若干個哈里發,並委派他們到各地區主持教務。教主去世後,哈里發可升任為各該地區的新教主。此外,哲赫林耶門宦早期亦曾將“熱依斯”稱作“哈里發”。
歷史
穆罕默德在世時宣稱是“安拉的使者”和“啟示”的宣布者,但又是麥地那政權行政、司法和軍事最高領袖。去世後,他的繼任者艾卜伯克爾自稱“安拉使者的哈里發”,除不能以安拉的名義宣布啟示外,行使了穆罕默德擁有的一切宗教和軍政大權。於是哈里發便成為麥地那伊斯蘭政權最高統治者的專門名稱。此後歐麥爾、奧斯曼、阿里先後經協商推舉,相繼為穆罕默德的直接繼任人,他們和艾卜伯克爾一起被稱為四位正統哈里發。伍麥耶王朝首任哈里發穆阿維葉,於去世前一年(679)提名其子葉基德繼任,改變哈里發的選舉制為世襲制。繼伍麥耶王朝之後的阿巴斯王朝、法蒂瑪王朝、西班牙伍麥耶王朝的歷代哈里發,都實行世襲制。
1258年,阿巴斯王朝最後的哈里發穆斯台爾綏姆被蒙古旭烈兀軍隊殺害後,哈里發作為伊斯蘭國家最高政治和宗教領袖的職位基本上不復存在。在埃及馬木魯克王朝時代,蘇丹們為了使自己的王冠得到宗教的保護,哈里發在名義上保存了250年之久,哈里發的名字也被鑄在貨幣上,但其職能僅僅是主持蘇丹的加冕典禮、大的宗教活動以及接見宗教學者和在聚禮時為蘇丹祈福,在政治和軍事上已沒有權利和影響。
奧斯曼帝國初期,歷任蘇丹都未輕易採用哈里發的頭銜。後來雖然有人出於恭維和頌揚,曾稱第九任蘇丹賽利姆(1512~1520在位)為哈里發,但他本人也從未使用。
18世紀,奧斯曼帝國受到西方殖民主義者的侵略和瓜分,為了聯合穆斯林對付共同的敵人,表明自己在伊斯蘭世界享有最高權威,開始按哈里發舊有的概念(即對全體穆斯林有控制權)使用這一稱謂,並見諸正式外交文書。
1516年,奧斯曼土耳其帝國消滅了埃及馬穆魯克王朝,罷黜了埃及的傀儡哈里發。至此阿巴斯哈里發才算徹底消失。後來雖然屢有人出於恭維和頌揚,稱第九任蘇丹賽利姆(1512~1520在位)為哈里發,但他本人也從未使用。
1920年,協約國簽訂《塞夫勒條約》瓜分土耳其,印度等國的穆斯林曾掀起了保衛伊斯蘭教政教領袖哈里發的運動。土耳其資產階級革命成功後,實行政教分離。1924年3月宣布廢除哈里發。延續了1300多年的哈里發制遂告終結。此後,有些伊斯蘭教學者和泛伊斯蘭主義者先後在麥加和開羅等地召開泛伊斯蘭代表會議,研究恢復哈里發問題,均未見結果。
職務要求
史學家一般認為,早期遜尼派對哈里發職務的要求,主要有以下幾點:
(1)保衛伊斯蘭信仰和阿拉伯領土不被侵犯褻瀆,保護聖地麥加和麥地那不被異教徒占領。
(2)必要時宣布聖戰。
(3)任命政權軍政官員。
(4)徵收賦稅,管理公共財富。
(5)討伐叛逆。
(6)執行法律。
在中國
哈里發在中國完全是一個歷史概念,實踐中與阿拉伯人理解的哈里發毫不搭界。
①中國內地穆斯林以哈里發稱呼在清真寺學習宗教知識的學生,類同“滿拉”。
②中國伊斯蘭教蘇菲神秘主義教團(門宦)中常將其教主特殊培養和指定的接班人稱為“哈里發”,意為“高足弟子”或“替位人”。民間尊稱“老人家”。
在蘇菲教團(門宦)中,哈里發是誦念“迪克爾”功夫最為精深的人,曾經歷一種叫“連三九”的坐靜功修,就是在門窗緊閉的房屋或窯洞中連續靜坐默念“迪克爾”27天。只有度過這種“鐵門檻”的人,才能有資格擔任“哈里發”,並獲得一枚傳教印章或教主的衣物及宗教用品作為襲職憑證。
在蘇菲教團(門宦)中,教主在世時可以傳若干個哈里發,並委派他們到自己管轄的各個地區主持教務(稱“熱義斯”)。教主去世後,該哈里發往往成為其所在地區的新教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