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 稅收 金融 價格大事年表
約公元前2200·傳說中國征課貢賦始於夏禹時。《史
~前771年記·夏本紀》載:“自虞夏時,貢
賦備矣。”
·傳說中國夏、商、西周時,對田賦
實行貢助徹制。《孟子》載:“夏
後氏五十而貢,殷人七十而助,周
人百畝而徹,其實皆什一也。”
前21世紀·巴比倫已出現經營貨幣保管和收取
利息的放款業務。
前11世紀~前·周朝開始徵收關市之賦。同時,以
771年“泉府”為中心的賒貸業務開始
發展。
前685年·中國春秋時期,齊國管仲實行“相
地而衰征”,反映勞役地租逐步
被實物地租代替。同時,開始由國
家經營穀物買賣,鹽鐵專賣,並
創準平之法,以增加財政收入。
前594年·中國春秋時期魯宣公十五年,實行
初稅畝。確認私田所有權,廢除
井田制。
前221年·中國秦王朝建立,行郡縣制,統一
全國財政。設定“治粟內史”,掌
管租稅收入和財政開支;設“少
府”,掌管供皇室私用的山海池
澤收入及官府手工業。廢除地方
貨幣,規定以黃金為上幣,原秦國
的圓形方孔半兩圜錢為下幣,首
次實現了中國貨幣的統一。
前119年·中國漢武帝始行鹽鐵專賣,推行算
緡錢,對商人徵收財產稅。
前118年·中國漢武帝廢止三銖錢,鑄五銖錢。
並於前113年禁郡國鑄錢,改鑄新
五銖錢。
前115年·中國漢武帝採納桑弘羊的倡議試行
均輸法。
前110年·中國漢武帝採納桑弘羊建議,推行
平準法。
前98年·中國西漢桑弘羊主持實行酒榷,禁
止民間私釀。
前81年·中國漢昭帝始元六年召開鹽鐵會議。
這是中國古代歷史上第一次關於
國家財經政策的辯論會。其後桓
寬集辯論之辭寫成《鹽鐵論》。
前54年·中國漢宣帝時,大司農中丞耿壽昌
創立常平倉制度。
前7年·中國西漢末期,漢哀帝規定諸王、列
侯、公主、吏民占田以30頃為限,
商人不許占田做官。這是中國封
建王朝第一次發布的限田令。
公元10年·中國王莽新朝實行五均六筦法,以
控制和壟斷工商業,增加國家稅
收。
204年·中國東漢獻帝建安九年,曹操平定
河北後實行“戶調製”,戶征絹
兩匹、綿兩斤。
280年·中國西晉政府頒布占田法。這是關
於占有土地、勞動人口和徵收租
稅戶調的法令。
484年·中國北魏孝文帝頒行俸祿制,禁止
官吏向農民徵稅,次年頒行均田
制。
619年·中國唐朝初期實行租庸調法,在均
田制基礎上實行田租、役庸、戶
調三位一體的賦役制度。
762年·中國唐朝理財家劉晏整頓鹽稅,創
立就場徵稅(就場專賣)制。並
禁私鹽,置巡院十三以捕緝。緝
私制度自此始。
780年·中國唐朝楊炎推行兩稅法,廢除租
庸調製。奠定了唐後期至明中葉
的賦稅制度。
7~11世紀·英國使用銀便士(第納里),形成鎊、
先令和便士的貨幣體系。
1023年左右·中國北宋四川地區商人發行交子。
這是世界上最早的紙幣。1023年
交子被收歸官辦。1105年改稱錢
引,一度推行於國內許多地區。
1069年·中國北宋熙寧二年,王安石變法,包
括方田均稅法。募役法、均輸法、
青苗法和市易法。
12世紀中葉·高利貸在西歐流行,批發貿易有些
已憑信用進行。
12~13世紀·法國香檳伯爵領地內四個城市輪流
舉辦貿易集市,統稱“香檳集市”,
是當時歐洲規模最大的國際性交
易。商業債務使用清償餘額劃匯
結算辦法,出現期票、匯票等信
用憑證,複式薄記開始使用。
1230年·蒙古窩闊台採納耶律楚材的建議,
創立十路課稅所。
1252年·義大利佛羅倫斯鑄造佛羅林金幣,
遂成為中世紀全歐通行的貨幣。
1370年·中國明朝政府為供應西北邊防軍糧,
實行“開中法”。令鹽商在邊軍
駐地納糧或馬,由政府發給鹽引,
鹽商憑引支鹽運銷。隨後鹽商在
邊境招募農民開荒耕種,取得糧
草。商屯即由此始。
1381年·中國明朝政府命各州縣按“里”編
造戶冊。詳列丁口、田產,作為
賦役根據。每十年編訂一次,史
稱“黃冊”。
1387年·中國明朝政府命各州縣分區編造地
籍圖冊,以田地為主,分號詳列
面積、地形、四至、土質以及業
主姓名,作為徵稅依據,史稱“魚
鱗圖冊”,與黃冊並行。
1436年·中國明朝政府解除用銀禁令,形成
大額交易用銀,小額支村用錢的
銀錢並用的貨幣流通制度。
1580年·義大利威尼斯建立銀行。
1581年·中國明神宗萬曆九年,張居正推行
一條鞭法,將田賦、徭役及雜稅
合併,實行按地畝折銀徵收的賦
役制度。
16世紀·西班牙、葡萄牙殖民者在中南美洲
和東方國家搶掠巨額金銀,使金
銀大量流入歐洲,引起物價飛漲。
史稱16世紀歐洲“價格革命”,
對西歐封建制度解體和資本主義
產生起了加速作用。
·法國J.博丹最早倡導貨幣數量論。
1662年·英國古典政治經濟學的創始人W.配
第的《賦稅論》出版,被認為是
資產階級財政稅收方面最早的科
學著作。
1664年·法國路易十四的財政大臣J.-B.柯
爾貝爾推行一系列重商主義政策,
把稅制的重點由直接稅轉向
間接稅,並推行“包稅制”。
對外則採取保護關稅制度。
1684~1685年·中國清朝政府開放海禁,開澳門、漳
州、寧波和雲台山四港對外通商,
並設立海關,管理對外貿易,征
收關稅。
1694年·英格蘭銀行在倫敦成立。
1712年·中國清朝康熙五十一年,頒布《滋生
人丁永不加賦詔》。宣布依據前
一年所報人丁數作為丁稅的固定
稅額。為後來實行攤丁入地奠定
了基礎。
1723年·中國清朝雍正元年,詔令次年實行
攤丁入地稅制。
1757年·法國重農主義創始人F.魁奈的《賦
稅論》一文完成,發表於1760年。
1776年·英國A.斯密的《國民財富的性質和
原因的研究》(簡稱《國富論》)
出版。為資產階級古典政治經濟
學奠定了理論基礎,F.恩格斯稱
贊斯密創立了資產階級財政學。
1789年·法國首先廢除什一稅。
1800年·法蘭西銀行在巴黎成立。
1803年·法國庸俗政治經濟學的創始人J.-B.
薩伊的《政治經濟學概論》出版。
認為“最輕的賦稅是最好的賦稅”,
提出租稅五原則。
1805年·英國商人在廣州開辦在中國的第一
家保險公司。
1816年·英國政府頒布法令,實行單一的金
本位制。隨後,金本位製成了世
界範圍內占主導地位的貨幣制度。
1817年·英國D.李嘉圖發表《政治經濟學及
賦稅原理》。認為賦稅是一個國
家的土地和勞動的產品中由政府
支配的部分;凡屬賦稅都有減少
積累能力的趨勢。主張少徵稅,並
且不要徵收那些必然要落在資本
上的稅。
1834年·德意志關稅同盟建立,促進了德國
在經濟上的統一。
1840年·英國侵略中國的鴉片戰爭爆發。
1842年·中國被迫與英國簽訂《南京條約》,
喪失關稅自主權。片面的協定關
稅,自此開端。
1845年·中國領土上出現第一家外國銀行
──英國資本經營的麗如銀行。
1853年·中國太平天國農民政權頒布《天朝
田畝制度》,其“國庫”制度體
現出“處處平均,人人飽暖”的
“均平”思想。
·中國清朝政府為籌措鎮壓太平天國
的軍餉,在揚州仙女鎮設厘金所,
對該地米市和過往米船課1%的
捐稅,是為創設厘金之開始。
1854年·中國清朝政府任命英、美、法人為
稅務司,中國海關行政權從此處
於外國稅務司控制之下。
1857年·英國爆發經濟危機,波及美、法、德
等國,形成第一次世界經濟危機。
1867年·K.馬克思《資本論》第一卷在德國
漢堡出版。
1868年·日本明治天皇以西方為榜樣推行資
產階級改革,史稱明治維新。
1871年·法國無產階級在巴黎建立革命政權
──巴黎公社,頒布和施行的經
濟政策有:對資本主義企業進行
一定程度的限制和剝奪,成立管
理經濟工作的各專門機構,取消
國家官員的高工資,改善工人的
勞動條件和生活狀況等。
1877年·德國新歷史學派的代表人物A.H.G.
華格納的《財政學》發表。他把
稅收看作是緩和資本主義社會階
級矛盾的重要手段。
1885年·馬克思的《資本論》第二卷出版。
1889年·中國清光緒十五年,廣東省仿墨西
哥銀元用機器鑄造“光緒元寶”,
重庫平七錢二分,為中國自鑄銀
元之始。
1894年·馬克思的《資本論》第三卷出版。
·中國清政府為甲午戰爭軍需“息借
商款”,發行面額一百兩的債券,
募集白銀1102萬兩。為中國舉辦
內債之始。1895年4、5月間,由
於弊竇叢生而告停借。
1897年·中國清朝官僚盛宣懷創辦中國通商
銀行,為中國人自辦的第一家銀
行。
1898年·中國清政府為償付中日《馬關條約》
規定的賠款,舉借內債,發行
昭信股票。
1901年·八國聯軍攻占北京後強迫中國清政
府簽訂《辛丑條約》。賠款本息
折合9.8億兩,以海關稅、常關稅
和鹽稅作抵押。
1905年·中國清政府創立戶部銀行。這是中
國最早的中央銀行,1908年改稱
大清銀行,1912年改組為中國銀行。
1908年·中國交通銀行成立,享有獨家經理
中國輪、路、郵、電四政營業收
支的特權。
1924年·國際儲蓄銀行協會在米蘭成立,為
交流有關儲蓄銀行業務經驗的中
心。
1928年·中華民國中央銀行在上海成立。南
京國民政府賦予它發行紙幣、募
集公債、管理外匯等特權。
20世紀30年代·金本位制崩潰。
1929~1933年·資本主義世界爆發經濟危機。
1930年·中國國民政府頒布礦業法,並開徵
礦稅。
·5月20日,國際清算銀行在瑞士巴塞
爾成立。
1931年·1月,中國國民政府裁撤厘金,開徵
統稅。沿襲70餘年的厘金制度被
廢除。
·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中華蘇維埃共和
國臨時中央政府,在江西瑞金建
立中華蘇維埃共和國國家銀行,
發行貨幣。
1932年·2月29日,英國議會通過保護關稅法,
放棄自由貿易政策。英國和自治
領、殖民地締結實行互惠關稅的
協定,又稱“英帝國特惠制”。
1933年·美國總統F.D.羅斯福實行國家調節
經濟的“新政”。在農業方面通
過簽署《農業調整法》,決定對
農產品實行支持價格政策。
·中國國民政府宣布廢止銀兩,改用
銀元,確定“元”為銀本位幣的
單位。每元含銀23.493448克。
1935年·11月4日,中國國民政府為應付白銀
大量外流而出現的貨幣信用危機,
放棄銀本位制,實行外匯本位制
的“法幣政策”。以中央銀行、
中國銀行、交通銀行(後來又加
入中國農民銀行)發行的紙幣為
“法幣”。
1936年·英國J.M.凱恩斯的《就業、利息和
貨幣通論》出版。他把財政稅收
政策當作調節社會總需求、實現
充分就業和經濟穩定增長的重要
工具。
1939~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時期,主要交戰國
(美、英、德、日、意等)在經濟
上採取高度軍事統治,對居民消
費品實行定額配給制度,價格由
國家統一制定。
1941年·美國A.H.漢森的《財政政策與經濟
周期》一書出版,強調財政投資
的所得創出效果,要藉助公共投
資以補整民間投資的減退,認為
賦稅政策是調節經濟周期的有效
工具。
1942年·12月,毛澤東在中國共產黨領導的
陝甘寧邊區作《抗日時期的經濟
問題和財政問題》報告,提出“發
展經濟,保障供給”的財經工作總
方針。
1944年·7月1~22日,中、英、美、蘇、法
等44個國家在美國新罕布夏州
布雷頓森林舉行國際貨幣金融會
議,確立了以美元為中心的資本
主義世界貨幣體系。
·9月5日,比利時、荷蘭、盧森堡簽訂
《倫敦關稅協定》,成立關稅同
盟。
1945年·12月27日,聯合國的專門金融組織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
國際復興開發銀行(世界銀行)正
式成立。
·中國抗日戰爭結束,國民黨統治區
物價出現短暫下跌。之後由於其
政治、經濟的迅速崩潰和通貨的
惡性膨脹,全國物價飛漲。與1937
年上半年相比,上海的批發物價
指數為8640000。
1947年·10月30日,英、美、法等23個國
家在日內瓦簽訂
《關稅及貿易總協定》。
1948年·8月19日,中國國民政府為抑制
通貨膨脹,實行幣制改革,將
法幣改為金圓券,並實行價格
凍結。11月,宣布幣制改革失
敗,放棄限價,物價再度暴漲。
從1948年8月到1949年5月的9
個月中,上海物價指數上漲了
646萬倍。
·12月1日,中國共產黨領導的華北
解放區,在石家莊市成立
中國人民銀行,發行人民幣,
陸續以不同比價收兌各解放區
貨幣。
1949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
設定中央人民政府財政部,直
屬政務院領導,主管全國財政。
·10月20日,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在
北京成立。
·11月2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務
院決定成立財政部稅務總局。
·12月2日,中國決定於1950年度發
行人民勝利折實公債,分五年
償還。
1950年·1月3日,中國政務院財政經濟委
員會成立關稅稅則委員會。27
日,政務院通過《全國稅政實
施要則》、《工商業稅暫行條
例》、《貨物稅暫行條例》、
《關於關稅政策和海關工作的
決定》,以及《全國各級稅務
機關暫行組織規程》。
·3月3日,中國政務院發布《關於統
一國家財政經濟工作的決定》。
決定將公糧、關稅、鹽稅、貨
物稅、工商業稅等收入由財政
部統一調度使用。
·9月5日,中國政府公布《新解放
區農業稅暫行條例》,規定
農業稅實行以戶為單位,按農
業人口人均農業收入累進計征。
並對稅率與計征辦法、減稅免
稅及獎懲辦法等作出規定。
·11月,中國政務院批准《中國人
民銀行試行組織條例》。
·12月15日,一些歐洲國家在布魯
塞爾簽訂《建立海關合作理事
會公約》、《海關稅則商品分
類目錄公約》和《海關徵稅貨
物估價公約》。
·12月19日,中國政務院公布《屠
宰稅暫行條例》。
1951年·中國實行中央、大行政區、省(市)
三級財政體制。1952年又建立
縣一級財政。
·5月4日,中國政務院通過《關於
劃分中央與地方在財政經濟工
作上管理職權的決定》。
·5月10日,中國政務院公布《中華
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稅則》
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
口稅則暫行實施條例》。
·7月20日,中國政務院通過《預算
決算暫行條例》。
·中國台灣進行稅制改革,整頓舊
稅制,強化稅收管理。
1952年·1月,中共中央發動“三反”、
“五反”運動。
·1月15日,中國政務院財政經濟委
員會發布《國營企業提用企業
獎勵基金辦法》。
·12月31日,中國政務院財政經濟
委員會發布《關於稅制若干修
正及實行日期的通告》、《商
品流通稅試行辦法》。財政部
公布《商品流通稅試行辦法施
行細則》。
1953年·中國開始執行發展國民經濟的第
一個五年計畫。
·10月16日,中共中央決定對糧食
實行計畫收購和計畫供應,價
格由國家統一規定。
·12月9日,中國政府決定於1954
年發行國家經濟建設公債。
1954年·9月9日,中國政務院發布《關於
棉布計畫收購和計畫供應的命
令》。
·10月1日,中國人民建設銀行成立。
1955年·3月1日,中國農業銀行成立。
·11月10日,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
會常務委員會通過《1956年國
家經濟建設公債條例》。
1956年·7月24日,世界銀行的附屬機構
國際金融公司成立。
·8月3日,中國國務院轉發財政
部《關於對私營工商業在改造
過程中繳納工商業稅的暫行規
定》。
·9月16日,在中國共產黨第八次
全國代表大會上,周恩來作《關
於發展國民經濟的第二個五年
計畫的建議的報告》。
·12月19日,中國全國人民代表大
會常務委員會通過《1957年國
家經濟建設公債條例》。
1957年·1月18日,在中共中央召開的各省、
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書記會議
上,陳雲提出建設規模必須同
國力相適應,以及物資、財政、
信貸三大平衡的論點。
·3月25日,法國、聯邦德國、意大
利、比利時、荷蘭、盧森堡六
國外長在羅馬簽訂《建立歐洲
經濟共同體條約》。規定建立
關稅同盟,取消關稅與貿易限
制,實行商品自由流通,建立共
同對外關稅率。
·8月6日,中國國務院發出《關於
各級人民委員會應立即設立物
價委員會的通知》。
·11月14日,中國國務院頒發《關
於改進財政管理體制的規定》,
擴大地方管理財政的許可權,決
定從1958年起實行“以收定支,
三年不變”的財政體制,1958
年4月改為“五年不變”。
1958年·1月1日,根據1957年《建立歐洲
經濟共同體條約》(《羅馬條
約》)的規定,成立歐洲投資銀行。
·4月11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
《關於物價管理許可權和有關商
業管理體制幾項規定》,確定
由中央統一規定全國各主要市
場和主要工業品價格。
·5月22日,中國國務院發布《關於
實行企業利潤留成制度的幾項
規定》。
·5月29日,中國國務院決定從1959
年起,停止發行國家經濟建設
公債。
·6月3日,中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
委員會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
農業稅條例》,實行全國統一
的比例稅率。全國平均稅率為
常年產量的15.5%。
·6月9日,中國國務院發布《關於
改進稅收管理體制的規定》,
把七種地方稅交給省、自治區、
直轄市管理。
·6月13日,中國國務院發布《民族
自治地方財政管理暫行辦法》。
·9月13日,中國國務院公布試行
《工商統一稅條例(草案)》,
規定將貨物稅、商品流通稅、
營業稅和印花稅合併簡化為
工商統一稅。9月17日財政部
公布施行細則。
·中國台灣進行第二次稅制改革。
制定《獎勵投資條例》,全面
修訂所得稅法,促使台灣經濟
向外向型結構轉變。
1959年·2月3日,中國國務院批轉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總行《關於國營
企業流動資金改由人民銀行統
一管理的補充規定》。
·4月8日,21個美洲國家簽訂建立
泛美開發銀行協定。協定於同
年12月30日生效。1960年12月
1日開業。
·6月6日,塞內加爾、蘇丹、象牙
海岸(象牙海岸)、毛里塔尼
亞、尼日、上沃爾特(布基
納法索)、達荷美(貝寧)七
國成立自由貿易區,結成關稅
同盟。
·7月6日,歐洲經濟共同體內部工
業品關稅全部取消。
20世紀50年代·美國出現貨幣主義,又稱貨幣學
至60年代派。創始人是美國的M.弗里德
曼。該學派強調貨幣供應量的
變動是引起經濟活動和物價水
平變動的根本原因。
1960年·1月14日,中國國務院發布《關
於加強綜合財政計畫工作的決
定》。
·9月24日,美國副國務卿C.D.狄龍
在關稅及貿易總協定部長會議
上建議,由美國政府同歐共體
國家就互相減讓關稅的問題進
行談判,習稱“狄龍回合”。
談判歷時1年半,雙方達成工業
品關稅各減少20%的協定。
·9月24日,世界銀行的附屬機構
國際開發協會宣布成立,11月
開始營業。
·10月20日,由於英國提高利率和
美國發生經濟危機,美國短期
資金紛紛外流,倫敦黃金市場
上因大量美元搶購黃金,金價
大漲,每盎司達到41.5美元。
出現了戰後第一次美元危機。
1961年·5月17日,中國國務院批准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總行關於改進國
營企業流動資金供應辦法的報
告及有關規定。除了超定額流
動資金仍由銀行放款外,定額
流動資金改為大部分由財政部
門通過企業主管部門撥款,小
部分由銀行放款的辦法。
·6月23日,中共中央批轉財政部
《關於調整農業稅負擔的報告》。
報告提出降低農業稅實際負擔
率,農業稅正稅和地方附加占
農業實際收入的比例全國平均
不超過10%。
·10月,在國際市場接連爆發拋售
美元,搶購黃金風潮的壓力下,
美國會同聯邦德國、法國、英
國、荷蘭、比利時、瑞士和意
大利七國組成黃金總庫,以共
同維持每盎司35美元的黃金官
價。
·11月,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附屬
機構十國集團(又稱“十國俱
樂部”或“巴黎俱樂部”,由
美國、英國、日本、聯邦德國、
義大利、法國、比利時、荷蘭、
瑞典、加拿大組成)在巴黎成
立。
1961年·中國為緩解市場供應緊張,決定
對部分商品實行高價政策。在
此之前已先後對糖果、糕點、
鐘錶、名酒、糧食白酒、啤酒、
針織品、砂糖、腳踏車及一部
分捲菸產品實行了高價。
1962年·2月21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
擴大會議上,陳雲作《目前財
政經濟的情況和克服困難的若
幹辦法》的講話,提出克服經
濟困難的六條措施。
·3月10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
《關於切實加強銀行工作的集
中統一,嚴格控制貨幣發行的
決定》。
·4月16日,中國國務院批准財政部
《集市交易稅試行規定》。
·4月21日,中共中央、國務院作出
《關於嚴格控制財政管理的決
定》(即財政六條)。
·5月18日,中共中央、國務院作出
《關於建立全國物價委員會的
決定》。
·7月1日,歐洲共同市場開始實行
共同農業政策,農產品實行統
一價格為其主要內容之一。
1963年·3月19日,中國決定提高糧食銷售
價格和棉花收購價格。
·4月,中國國務院發布《關於物價
管理的試行規定》,貫徹執行
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
·4月29日,中國國務院頒布《關於
調整工商所得稅負擔和改進征
收辦法的試行規定》,對個體
經濟與合作商店徵收工商所得
稅的稅率的加成徵收辦法作了
規定,使其稅負有所提高。
·10月22日,國際經濟合作銀行在
莫斯科成立。1964年1月1日開
始營業。
·12月14日,中國國務院批轉財政
部、民族事務委員會《關於改
進民族自治地方財政管理的規
定(草案)》。
·12月17日,中國國務院發出《關
於進口商品實行統一作價辦法
的暫行規定》。
1964年·9月15日,非洲開發銀行正式成立。
1966年7月開始營業。行址設
在象牙海岸(象牙海岸)首都
阿比讓。
·9月,中國國務院批轉全國物價委
員會《關於國營企業商品作價
的規定》。
·11月,中國全國物價委員會頒發
《重工業品出廠價格管理辦法》。
·12月25日,歐洲經濟共同體就谷
物的統一價格問題達成協定。
自1967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1966年·9月26日,中國商業部、全國物價
委員會決定西藥實行全國統一
價格。
·11月24~26日,亞洲開發銀行在
東京成立。12月19日開始營業。
總行設在菲律賓首都馬尼拉。
·12月31日,歐洲自由貿易聯盟七
國內部關稅壁壘拆除,建成一
個近1億消費者的單一市場。
1968年·8月,歐洲經濟共同體實施農產品
共同價格。
1969年·6月10日,中國決定從8月1日起,
在全國範圍內實行藥品全面大
幅度降價。降價水平為37%,比
1950年下降80%。
·美國稅務法院由行政機構改為司
法機構。它是納稅人對國內收
入署作出的稅務行政決定提出
申訴的第一個機構。
·9月,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設立
特別提款權。
20世紀70年代·供給學派在美國興起。其先驅是
R.A.芒德爾。學派強調經濟的
供給方面,認為需求會自動適
應供給的變化。主張通過減稅
和減少政府干預來鼓勵投資和
資源開發,採用新技術,誘發
勞動積極性,提高勞動力素質,
消除經濟滯脹。
1970年·12月9~12日,石油輸出國組織
第21次部長級會議在委內瑞拉
舉行,決定提高石油稅收和價
格。
1971年·3月1日,中國財政部發出《關於實
行財政收支包乾的通知》,決定
從1971年起實行“定收定支,收
支包乾,保證上繳(或差額補貼),
結餘留用,一年一定”的財政
管理體制。
·5月11~12日,由於美元危機的
衝擊,歐洲經濟共同體各國貨
幣的匯率激烈波動,共同體各
國農業部長決定以官方匯率維
持農產品價格。
·6月21~22日,歐洲經濟共同體決
定自7月1日起,對開發中國家
實行普遍優惠制。按此規定,
91個開發中國家的工業品可免
稅進入共同體,但數量上有限
制。
·8月15日,美國政府宣布實行“新
經濟政策”,分三個階段實施。
第一階段,暫停外國中央銀行
用美元向美國兌換黃金;徵收
10%的進口附加稅。11月13日
進入第二階段,把工資、物價
的凍結改為管制。1973年1月
進入第三階段,實行工資、物
價管制計畫。
1972年·1月,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24國
政府間國際金融事務小組(簡稱
24國集團)正式成立。
·3月24日,歐洲共同市場六國的外
交、財政和農業部長在布魯塞
爾舉行的會議上作出了共同市
場有史以來幅度最大的一次農
產品提價決定。
·9月14日,中國人民銀行恢復對美
元掛牌,牌價為100美元合人民
幣221.74元。
1973年·3月19日,歐洲經濟共同體部分
國家開始實行匯率聯合浮動。
·4月6日,歐洲貨幣合作基金在盧
森堡成立,目的在於穩定歐洲
共同體成員國貨幣匯率的波動,
對外匯市場進行干預。
·9月,由關稅及貿易總協定主持,
99個國家和地區在東京舉行關
於互減關稅的談判。1979年4月
勉強達成協定。習稱“東京回
合”、“尼克森回合”。
·自10月石油輸出國大幅度提高油
價到1975年,爆發了戰後最大
的一次資本主義世界性經濟危
機。
1974年·1月,阿拉伯產油國把原油標價
提高128%,即每桶由5.119美
元提高到11.651美元。
·7月1日,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宣布
實行浮動匯率,特別提款權采
用16個成員國的貨幣定值。
·8月12日,伊斯蘭開發銀行正式
成立。1975年10月開始營業。
·9月16日,阿拉伯非洲經濟開發銀行
成立。1975年初開始營業。
·9月18日,中國新華社開始逐日
向外發布關於人民幣對外幣結
算的買賣牌價。
·10月24日,石油輸出國組織決定
建立原油價格新制度,廢除標價,
採取劃一油價。
·12月9日,亞洲清算聯盟在泰國
曼谷成立。1975年11月1日開
始營業。
·美國經濟學家A.B.拉弗用圖解形
式提出超過適度稅率的稅收會
抑制生產、減少收入的理論。
圖解被命名為“拉弗曲線”。
1975年·1月16日,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
世界銀行會議通過決議,廢止
黃金官價。以美元為中心的資
本主義世界貨幣體系宣告瓦解。
·9月24日,石油輸出國組織第14
次部長級特別會議決定把原油
價格提高10%。
1976年·3月3日,中國財政部通知各省、
自治區、直轄市,從1976年起
試行“定收定支,收支掛鈎,總
額分成,一年一變”的財政體
制。
1977年·4月19日,阿拉伯貨幣基金組織
正式成立。
·8月,中國成立國家物價總局。
1982年8月改名國家物價局。
·11月13日,中國國務院批轉財
政部《關於稅收管理體制的規
定》。要求各部門認真執行稅
收政策,不得越權減免稅,不
得下達同稅法牴觸的檔案。
·12月31日,中國國務院決定中國
人民銀行總行作為國務院委級
單位,與財政部分設。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於1978年1月
1日起分開辦公。
·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發表
《關於對所得和財產避免雙重課稅的協定範本》。
1978年·12月18~23日,中國共產黨第十
一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
議在北京召開。決定把全國工
作的重點轉移到社會主義現代
化建設上來。
1979年·3月1日,中國國務院決定提高
18種主要農產品收購價格,
平均提高幅度為24.8%。
·3月13日,歐洲經濟共同體九國
首腦會議決定新的歐洲貨幣體系
即日起正式生效。歐洲貨幣單位
開始使用。
·3月27~4月12日,55個天然橡
膠生產國和消費國在日內瓦就
穩定天然橡膠價格問題達成協
議。決定建立約等於年產量
15%的“緩衝儲備”,以調節
市場需求。
·6月26~28日,石油輸出國組織
13個成員國舉行第54屆會議。
決定實行新的雙價制。將每桶
石油基價提高到25美元。
·7月13日,中國國務院發布《關於
試行“收支掛鈎,全額分成,
比例包乾,三年不變”財務管
理辦法的若干規定》,從1980
年起在各省、市試行。同時,在
四川省進行“劃分收支,分級包
乾”辦法的試點,總結經驗。
·7月13日,中國國務院發布《關於
擴大國營工業企業經營管理自
主權的若干規定》、《關於國
營企業實行利潤留成的規定》、
《關於開徵國營工業企業固定
資產稅的暫行規定》等5個檔案。
·7月15日,中共中央決定對廣東、
福建兩省的對外經濟活動實行
特殊政策和靈活措施。財政體
制實行“劃分收支,定額上交
(或補助),五年不變”的包乾
辦法。
·9月3日,中國國務院頒布《開展
對外加工裝配和中小型補償貿
易辦法》。規定加工裝配和中
小型補償貿易進口的料件和設
備免徵關稅。
·10月4日,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
(簡稱中信集團)在北京成立。
·10月9日,科威特政府宣布,將原
油價格提高10%,每桶達21.43
美元。利比亞、伊朗於同月15
日、伊拉克於18日也相繼提價
10%。這就突破了石油輸出國
組織規定的價格限額。
·12月,聯合國稅收協定範本即
《關於已開發國家與開發中國家間避免雙課稅的協定範本》
草案文本最終獲得通過。
1980年·1月1日,歐洲經濟共同體開始給
予中國普通優惠待遇,除紡織
品外,其他工業品可以免稅進
入共同體市場。
·1月1日,中國第一機械工業部征
得國家物價總局同意,對16種
機電產品實行浮動價格。
·1月22日,中國國務院發布修訂
後的《國營工業企業利潤留成
試行辦法》,在擴權試點企業
中試行。
·1月25日,美國給予中國最惠國
待遇,對中國商品徵收的關稅
由20%減為10.5%。
·2月1日,中國國務院發布《關於
實行“劃分收支,分級包乾”
的財政管理體制的暫行規定》。
明確劃分中央和地方的收支范
圍,確定分成比例。
·2月10日,美國聯邦儲備局改變
貨幣供應定義,將過去的M1改
為M1A和M1B,對過去的M2、M3
也略有變動,以便更確切地統
計和控制美國的貨幣供應量。
·4月17日,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執
行董事會決定恢復中華人民共
和國在該組織中的代表權。
·5月15日,世界銀行集團執行董
事會通過決議,恢復中華人民
共和國在國際復興開發銀行、
國際開發協會和國際金融公司
中的代表權。
·5月26日,中國國務院發出《關於
加強物價機構的決定》。
·5月30日~6月1日,歐洲經濟共同
體農業部長會議就1980~1981
年農產品價格達成協定。農產
品價格平均提高5%。
·9月10日,中國第五屆全國人民
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並公
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
經營企業所得稅法》和《中華
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12月14日,財政部公布兩個稅
法的施行細則。
·11月18日,中國國務院批轉國家、
計委國家建委、財政部、中國
人民建設銀行《關於基本建設
投資撥款改貸款的報告》。
1981年·1月16日,中國國務院通過《中華
人民共和國國庫券條例》。
·3月10日,中國財政部發布《關
於國營工業企業試行以稅代利
的幾項規定》。
·10月12日,中國國務院決定從
11月8日起,適當降低滌棉布的
價格,同時提高煙、酒的價格。
·10月29日,石油輸出國組織決定
將標準原油價格定為每桶34美
元。
·12月13日,中國第五屆全國人民
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並公
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企業
所得稅法》。1982年2月21日,
財政部公布施行細則。
·12月23日,中國投資銀行在北京
成立。
1982年·1月15日,中國國務院批准自即
日起陸續降低國產機械手錶、
黑白電視機、半導體收音機和
彈力呢等純滌綸織物四類商品
的零售價格,降價幅度為10~20%。
·5月3日,歐洲經濟共同體在英國
反對的情況下,決定把
1982—1983年度農產品價格自
5月19日起提高10.5%。
·8月6日,中國國務院發布《物價
管理暫行條例》。
·8月7日,中國決定成立海洋石油
稅務局。
·9月16日,中國國務院批轉國家
物價局、輕工業部、商業部
《關於逐步放開小商品價格,
實行市場調節的報告》,規定
第一批放開價格的小商品共6類
160種。
·11月,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五屆全
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
通過了發展國民經濟的第六個
五年計畫。
·12月1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
《關於徵集國家能源交通重點
建設基金的通知》,並附發了
《國家能源交通重點建設基金
徵集辦法》。
·12月4日,中國國務院發出《關
於改進“劃分收支,分級包乾”
財政管理體制的通知》,決定
從1983年起,除廣東、福建兩
省外,對其他省、自治區一律
實行收入按固定比例總額分成
的包幹辦法。
·12月13日,中國國務院發布《牲
畜交易稅暫行條例》。
1983年·1月20日,中共中央和國務院決定,
調整化纖製品和棉紡織品價格。
·2月19日,繼英國降低油價之後,
奈及利亞政府也宣布降低油價。
這是石油輸出國組織成立22年
來,成員國違反本組織基準油
價的第一例。
·2月28日,中國財政部發布《預算
外資金管理試行辦法》。
·3月8日,中國國務院物價小組
成立。1988年5月28日改組為
國務院物價委員會。
·4月24日,中國國務院批轉財政部
《關於國營企業利改稅試行辦
法》。
·7月18日,中國海關正式加入
海關合作理事會。
·9月1日,中國國務院批轉國家
物價局的報告,放開第二批350
種小商品價格。
·9月6日,中國和日本政府在北
京簽訂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征
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
·9月17日,中國國務院決定:中
國人民銀行專門行使中央銀行
職能,不再兼辦工商信貸和儲
蓄業務。
·9月20日,中國國務院發布《建築
稅徵收暫行辦法》。11月18日,
財政部頒發施行細則。
·10月21日,中國國務院批轉國家
物價局、鐵道部、交通部《關
於調整鐵路、水運運價的報告》。
·11月1日,中國國務院決定改變
棉花加價辦法。從1984年新
棉上市起,取消北方棉區5%
的價外補貼,同時在全國棉區
將棉花定基數、超購加價辦法
改為固定牌價、加價比例收購。
1984年·1月1日,中國工商銀行在北京
成立,承擔原來由中國人民銀
行辦理的工商信貸和儲蓄業務。
·4月30日,中國和美國兩國政府
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
漏稅協定在北京簽字。
·5月3日,中國國務院發出通知,
規定1984年油菜籽在按“倒四
六”比例計價收購時,實行敞開
收購,同時放開市場。
·5月10日,中國國務院發出《進
一步擴大國營企業自主權的暫
行規定》,規定工業生產資料
屬於超產和自銷部分,企業可
在20%的幅度內自行定價。
·5月30日,中國和法國兩國政府
關於相互鼓勵和保護投資協定
及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和
防止偷漏稅協定在巴黎簽字。
·6月22日,由於兩伊戰爭暫停,歐
洲市場石油價格開始下跌。北
海的布倫特公司石油價格每桶
跌至28.5美元。
·6月28日,中國國務院發布《國營
企業獎金稅暫行規定》,翌年
9月12日,財政部頒發施行細則。
·7月26日,中國和英國關於對所
得和財產收益相互避免雙重征
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在北京
簽訂。
·9月18日,中國國務院批轉財政部
《國營企業第二步利改稅試行
辦法》。從10月1日起試行。
·9月18日,中國國務院頒布《中華
人民共和國產品稅條例(草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條例
(草案)》、《中華人民共和國
營業稅條例(草案)》、《中
華人民共和國鹽稅條例(草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條例
(草案)》、《中華人民共和國
國營企業所得稅條例(草案)》
和《國營企業調節稅徵收辦法》。
·10月6日,國家物價局發出《關
於全部放開小商品價格通知》。
·10月20日,中國共產黨第十二屆
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通
過《中共中央關於經濟體制改
革的決定》。
·11月,中國銀行在日本東京首次
發行公募債券200億日元。
·11月15日,中國國務院頒布《關於
經濟特區和沿海14個港口城市
減征、免徵企業所得稅和工商
統一稅的暫行規定》。
1985年·1月20日,中國國家物價局、國家
物資局聯合發出《關於放開工
業生產資料超產自銷產品價格
的通知》。其中規定,工業生
產資料屬於企業自銷和完成國
家計畫後的超產部分的出廠價
格,取消原定的不高於國家定
價20%的規定,可按稍低於當
地的市場價格出售,參與市場
調節。
·2月8日,中國國務院發布《中華
人民共和國城市維護建設稅暫
行條例》。
·2月15日,中國政府決定從1985
年起,集體林區取消木材統購,
開放木材市場,允許林農和集
體的木材自由上市,實行議購
議銷。
·3月3日,中國國務院公布《保險
企業暫行條例》。
·3月7日,中國國務院頒布《中華
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
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
口稅則》。
·3月21日,中國國務院發出《關
於實行“劃分稅種,核定收支,
分級包乾”財政管理體制的通
知》。
·3月28日,中國國務院批轉《關
於廣東、福建兩省繼續實行特
殊政策、靈活措施紀要的通知》。
·4月2日,中國對縫紉機、國產手
表、腳踏車(三大名牌除外)、
收音機、電風扇等5種產品實
行企業定價。
·4月11日,中國國務院發布《中華
人民共和國集體企業所得稅暫
行條例》。7月22日財政部頒發
施行細則。
·4月12日,中國財政部發出《關
於頒發鄉(鎮)財政管理試行
辦法的通知》。
·4~11月,中國先後同比利時、馬
來西亞和聯邦德國政府簽訂關
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
偷漏稅的協定。
·5月8日,非洲開發銀行和非洲開
發基金理事會通過接納中華人
民共和國為成員國的決議。
·6月6日,國際儲蓄銀行協會接納
中國工商銀行為會員。
·7月3日,中國國務院頒布《國營
企業工資調節稅暫行規定》。
9月18日財政部頒發施行細則。
·7月27日,中國國務院發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金庫條例》。
·8月24日,中國國務院發布《集
體企業獎金稅暫行規定》。11
月2日財政部頒發施行細則。
·9月20日,中國國務院發布《事業
單位獎金稅暫行規定》。
·12月17日,石油輸出國組織成員
國的石油日產量已增至1800萬
桶,倫敦、鹿特丹、紐約市場
上的原油價格急劇下跌。
1986年·國際石油市場價格暴跌,極大地動
搖了石油輸出國組織的固定官價
體制,打破了該組織多年來獨家
壟斷石油銷售和制定油價的格局。
·1月7日,中國國務院頒布《城鄉個
體工商業戶所得稅暫行條例》。
·1月11日,中國第一家專營新技術風
險投資的金融企業──中國新技
術創業投資公司在北京成立。
·1月23日,中國國務院發布《關於科
學技術撥款管理的暫行規定》。
·2月,中國人民保險(英國)股份
有限公司在倫敦開業。
·2月14日,中國國務院發出《關於成
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的通
知》。基金主要來自國家的
財政撥款,同時接受國內外單位
和個人的捐贈。
·2月17日,亞洲開發銀行理事會通過
接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決議草案。
·2~10月,中國先後同挪威、丹麥、
新加坡、加拿大、芬蘭、紐西蘭、
泰國、義大利等國政府簽訂關於
對所得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
稅的協定。
·3月,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六屆全國人
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發展
國民經濟的第七個五年計畫。
·4月1日,美國和英國石油價格跌至
70年代以來最低點,在紐約商品
交易所西德克薩斯中質油每桶降
到10.42美元,英國北海石油每
桶降到9.85美元。
·4月2日,香港四家證券交易所合併,
成立了香港聯合證券交易所。
·4月21日,中國國務院頒布《中華人
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暫行條例》。
·4月28日,中國國務院發布《徵收
教育費附加的暫行規定》。
·6月1日,中國銀行北京分行發行
外幣“長城卡”,為中國首次發
行信用卡。
·7月24日,中國國務院發出《關於重
新組建交通銀行的通知》。
·8月4~7日,石油輸出國組織部長級
會議同意9~10月大幅度削減石
油產量以提高油價,其成員國石
油日產量將削減到1700萬桶。7日,
美英兩國標準油價開始回升。
·8~9月,中國各省、自治區、直轄
市按統一部署,陸續放開了自行
車、黑白電視機、電冰櫃、洗衣
機、收錄機、80支以上純棉紗及
其織物、中長纖維等7種工業消
費品價格。
·9月15日,中國國務院頒布《房產稅
暫行條例》和《車船使用稅暫行
條例》。
·9月25日,中國國務院頒布《個人收
入調節稅暫行條例》。12月10日,
財政部頒發施行細則和《個人收
入調節稅各檔次稅率表》。
·10月11日,中國國務院頒布《關於
鼓勵外商投資的規定》。1986年
1月23日,財政部發布貫徹這一
規定中的稅收優惠條款的實施辦
法。
·10月23日,美國總統R.W.里根簽署
美國稅制改革法案。
·10月27日,世界三大金融中心之一
的倫敦進行了一系列有關證券交
易的改革。
·12月,世界主要原料除石油外,價
格已降到1976年以來的最低水平。
按不變價格計算下降了18%以上。
·12月5日,中國國務院頒布《關於
深化企業改革增強企業活力的若
乾規定》,對工業企業全面實行
分類折舊。對技術密集的新興產
業,試行加速折舊辦法。企業稅
後留利進行生產性投資所增加的
利潤,按40%的稅率徵收所得稅。
·12月20日,石油輸出國組織部長級
會議決定自1987年1月1日起,恢
復固定油價制度,每桶油價為18
美元。
·12月23日,中國國家物價局發出通知,
決定1987年在煙臺、唐山、蚌埠、
常州、江門5市進行住房制度改
革的首批試點。
1987年·4月17日,中國國務院頒布《關於
擴大徵集國家能源交通重點建設
基金的規定》。
·5~6月,中國先後同荷蘭、捷克斯
克洛伐等國簽訂關於對所得避免
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
·6月10日,中國國務院批轉國家體制
改革委員會、商業部、財政部
《關於深化國營商業體制和供
銷合作社體制改革意見》,提
出在大中型商業企業、飲食服
務業推行承包經營責任制;對中
小型零售商業企業試辦和實行
租賃制;對地處偏僻、長期虧
損的小門點,可以公開拍賣。
·6月16日,中國國務院發布《關於違
反財政法規處罰暫行規定》。
·9月26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
《關於建立海南省及其籌建工作
的通知》,指出海南島建省後,
有關財政基數的劃分問題,按照
兼顧廣東和海南的利益,基本上
不增加中央財政負擔的原則辦理。
·10月19日,中國國務院頒發
《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管理條例》。
·11月,中國設立農業稅徵收管理局。
·12月21日,中國國務院批轉國家計
劃委員會《關於徵收電力建設資
金的暫行規定》。規定全國所有
企業用電,原則上都徵收,隨電
費繳納。
1988年·1月1日,中國國務院發布《重要生
產資料和交通運輸價格管理暫行
規定》和《計畫外生產資料全國
統一最高限價暫行管理辦法》。
·1月18日,中國國務院召開首次全國
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會議,確認這
一改革是經濟體制改革的重要組
成部分。
·2月15日,中國國務院住房制度改革
小組決定在全國城鎮分期分批推
行住房制度改革的實施方案。
·2月26日,中國國務院發布《關於加
快和深化對外貿易體制改革若干
問題的規定》。
·2月27日,中國國務院發布《全民所
有制工業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暫
行條例》。
·3月14日,中國國家物價局發出《關
於對價格違法行為的處罰規定》。
·3月16日,7個非石油輸出國組織的
石油生產國(埃及、阿曼、墨西
哥、馬來西亞、安哥拉、哥倫比
亞和中國)第一次聯合討論世界
石油市場形勢和石油價格,就支
持石油輸出國組織穩定油價提出
了一些措施。
·4月13日,中國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
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
共和國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
·5月,中國國務院發出通知,決定調
整全國主要副食品零售價格,給
職工適當補貼。大中城市對職工
的補貼原則上由暗補改為明補。
·5月3日,中國財政部稅務總局升格
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局,
成為國務院直屬局級機構,由財
政部歸口管理。
·6月25日,中國國務院頒布《私營企
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和《關於征
收私營企業投資者個人收入調節
稅的規定》。
·6~11月,中國先後同波蘭、澳大利
亞政府簽訂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
徵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
·7月3日,中國國務院頒布《關於鼓
勵台灣同胞投資的決定》。
·7月28日,中國放開13種名酒價格並
適當提高其他糧食釀酒價格。
·8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
正式成立,由財政部歸口管理。
·8月1日,中國國務院發布《關於地
方實行財政包乾辦法的決定》。
·8月6日,中國國務院頒布《印花稅
暫行條例》。
·8月1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全
體會議原則通過《關於價格、工
資改革的初步方案》,指出價格
改革的總方向是少數重要商品和
勞務價格由國家管理,絕大多數
商品價格放開,由市場調節。
·8月30日,國務院會議通過關於做好
當前物價工作和穩定市場的若干
決定。
·9月,中共中央召開第十三屆中央委
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提出治理
經濟環境、整頓經濟秩序、全面
深化改革的重大決策。
·9月10日,中國人民銀行批准開辦人
民幣長期保值儲蓄存款。保值貼
補率跟隨物價浮動。
·9月22日,中國國務院頒布《中華
人民共和國筵席稅暫行條例》。
凡在中國境內設立的飯店、酒店、
賓館、招待所以及其他飲食服務
所舉辦酒席的單位和個人為筵席
場稅的納稅人,實行從價計征,
稅率為15~20%。
·9月24日,中國決定向地方派駐物價
特派視察員。
·9月27日,中國國務院頒布《城鎮土
地使用稅暫行條例》。凡在城市、
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範圍內使
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以納稅人實際使用的土地面積為
計稅依據,依照規定稅額徵收。
·9月30日,國際市場油價再次下跌到
12~13美元,是兩年來的最低水
平。
·12月11日,中國國務院發出《關於
建立農業發展基金,增加農業資
金投入的通知》。為了確保農業
資金有一個穩定的來源,決定從
1989年起,逐步建立農業發展基
金,由各級財政納入預算,列收
列支,專款專用。
·中國由於經濟過熱,工業發展速度
過快,投資需求與消費需求雙膨
脹,社會總需求大大超過社會總
供給,通貨膨脹明顯加劇,使全
社會零售物價總指數比1987年上
漲18.5%,這是中國自1950年以來
物價上漲幅度最大的一年。
1989年·1月1日,中國調整全國報紙價格。
·2月17日,中國國務院發布《國家預
算調節基金徵集辦法》。
·5月12日,中國國務院發出《關於加
強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出讓收入
管理的通知》。規定土地使用權
有償出讓收入中的40%上交中央
財政,60%留地方財政,主要用
於城市建設和土地開發。
·8月16日,中國提高鐵路、水運、
航空客運票價。
·11月9日,中共中央發布《關於進
一步治理整頓和深化改革的決定》。
提出“努力實現財政收支平衡,
逐步消除財政赤字”等治理整頓
六項目標。
·11~12月,中國先後同保加利亞、
巴基斯擔、南斯拉夫、科威特
等國政府簽訂關於對所得避免
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
1990年·2月1日,中國國家物價局發布《關
於商品和收費實行明碼標價制度
的規定》。要求各類商品,應按
國家定價、國家指導價、市場調
節價三種價格形式,分別採用紅、
藍、綠三色價格標籤。
·2月23日,中國國務院決定“七五”
計畫期間由中國農業銀行每年
發放的10億元扶貧專項貼息貸
款、5000萬元牧區扶貧貼息貸
財政部每年下達的8億元
支援經濟不發達地區發展資金繼
續投放。
·3月2日,中國決定提高鐵路和水路
貨物運價。
·3月26日,中國開始在全國範圍內
清理“三角債”。
·4月1日,英國從1990年財政年度起,
在全國開徵名為“社區費”的人
頭稅,致使一些地方發生騷亂。
·5月25日,中國國務院發布《中華人
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
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對土地轉
讓中的價格問題作了規定。
·5月30日,中國國務院發布《中華人
民共和國1990年特種國債條例》,
決定發行45億元特種國債。
·6月7日,中國國務院第60號令發布
《國務院關於修改〈徵收教育附
加的暫行規定〉的決定》,將教
育費附加率由原來的1%提高為2%。
·7月2日,中國國務院發出《關於加
強國有資產管理工作的通知》。
·7月31日,中國提高國內郵電資費。
這是建國40年來的首次調整。
·9月16日,中國國務院發布《關於建
立國家專項糧食儲備制度的決定》。
·12月19日,中國上海證券交易所正
式開業。
·4月9日,中國第七屆全國人民代
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中
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
國企業所得稅法》。
·4月16日,中國國務院發布《中華人
和民共國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
稅暫行條例》,自1991年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稅暫行條
例》同時廢止。
·7月,中國深圳證券交易所開業。
·9月6日,中國國務院通過《國家預
算管理條例》,規定自1992年1月
家1日起國預算開始採用複式預算。
·12月9~11日,歐共體在荷蘭馬斯
特里赫特市舉行首腦議會,通過
《歐洲經濟與貨幣聯盟和政治聯
盟條約》,簡稱《歐洲聯盟條約》。
該條約須經各成員國一致批准後
方能付諸實施。
1992年·6月,中國開始實行國際上通行的按
稅種劃分中央和地方財政收入來
源的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該體
制首先在浙江省、遼寧省、新疆
維吾爾族自治區、天津市,以及
武漢、青島、大連、瀋陽、重慶
等9個省、區、市進行試點。
·8月29日,中國修訂並重新頒布生產
資料和交通運輸價格管理目錄。
國家管理的生產資料和交通運輸
價格由1991年底的737種減少到
89種。自9月1日起取消原油、鋼
材等計畫外生產資料的全國統一
最高出廠或銷售限價。
·9月4日,中國通過並公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該法於1993年1月1日起施行,
同時廢止《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
徵收管理暫行條例》(1986)。
·10月12~18日,中國共產黨第十四
屆全國代表大會在北京舉行,提
出中國經濟體制的改革目標是建
立社會主義的市場經濟。
1993年·3月29日,中國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
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
和國憲法修正案,將“國家實行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正式寫入憲
法。
·6月1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
局更名“國家稅務總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