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徵稅

海關徵稅

中國海關對進出口貨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關稅條例》的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稅則》規定的稅率,分別徵收進口稅或出口稅。 為了便利納稅人,對於進出口貨物應當繳納的其他稅費,也由海關在貨物進口的環節同時代征。

概況

海關徵稅是國家中央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是國家巨觀經濟調控的重要工具,也是世界貿易組織允許各締約方保護其境內經濟的一種手段。海關對過執行國家制定的減稅政策對進出口貨物、進出境物品徵收關稅,起到保護國內工農業生產、調整產業結構、組織財政收入和調節進出口貿易活動的作用。

徵收主體

關稅的徵收的主體是國家,《海關法》明確將徵收減稅的權力授予海關,由海關代表國家行使徵收關稅的職能。因此,未經法律授權,其他任何的單位和個人均不得行使徵收減稅的權力。

徵收依據

海關徵稅的依據是貨物的“完稅價格”。通常情況下,進口貨物的CIF價、出口貨物的FOB價即可作為海關徵稅的依據價格。但對CIF價或FOB價明顯低於同期貨物進口價格,或買賣雙方存在特殊經濟關係影響了進口成交價格,或根據海關掌握的市場情況,海關有權規定“完稅價格”。

計算公式

關稅=完稅價格×關稅率 增值稅=(完稅價格+關稅)/(1-增值稅率)×增值稅率 消費稅=(關稅+增值稅+完稅價格)×消費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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