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歷史學派

新歷史學派

新歷史學派又被稱為“歷史的倫理學派”。是19世紀70年代以後由歷史學派演變而來的德國資產階級庸俗經濟學派。其主要觀點和舊歷史學派基本一致,不過在運用歷史歸納法上更趨於極端,同時更加強調論理道德和法律對社會經濟發展的決定作用,更加熱衷於鼓吹階級調和與自上而下的社會改良。其主要代表有:洛倫茨·馮·施泰因、阿爾伯特·伊伯哈德·費里德里希·謝夫萊、阿道夫·華格納等。

基本信息

簡介

新歷史學派新歷史學派代表人物

新歷史學派(newhistoricalschool)又被稱為“歷史的倫理學派”。是19世紀70年代以後由歷史學派演變而來的德國資產階級庸俗經濟學派。其主要觀點和舊歷史學派基本一致,不過在運用歷史歸納法上更趨於極端,同時更加強調論理道德和法律對社會經濟發展的決定作用,更加熱衷於鼓吹階級調和與自上而下的社會改良。其主要代表有:洛倫茨·馮·施泰因、阿爾伯特·伊伯哈德·費里德里希·謝夫萊、阿道夫·華格納等。他們建立了社會政策的稅收理論體系,因此,被當時西方財政學者稱為德國財政學界的三巨星。

新歷史學派沿用舊歷史學派的觀點,否認社會存在著普遍的客觀的經濟規律,變本加厲地反對理論研究和抽象分析,這也是被稱作庸俗經濟學派的原因所在。新歷史學派鼓吹採用“歷史統計方法”,滿足於蒐集個別行業或個別城市的歷史統計資料,加以羅列和描述,而不作任何理論分析和概括,只熱衷於堆砌特定時代和特定民族的經濟發展史料。

新歷史學派反對傳統古典學派關於“中性稅收”的理論和政策,主張推行積極的社會政策稅收。他們受當時德國階級矛盾日益尖銳,工人運動不斷高漲所影響,主張推行積極的社會政策稅收。即不應當把國家的職能局限於法律目的地狹隘範圍以內,而必須使複雜的國家活動實現社會目的需要。擴張政府職能。從這一認識出發,新歷史學派不再僅僅是把稅收作為籌集國家經費的純財政手段,更重要的是將其作為改變國民收入分配的工具,賦予稅收廣泛的經濟調節和社會職能,使一般財富的分配職能從屬於社會政策的目的。社會政策稅收理論是新歷史學派理論的精髓,在他們看來,只有通過這種政策來改變財產、所得分配不公正的矛盾,才能穩定德國資本主義發展所必須得社會秩序,才能貫徹稅收的社會政策。

歷史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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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紀70年代以後,德國產業資本壯大,日漸走向壟斷資本主義,其內在矛盾開始顯露。1873年的經濟危機引起了中產階級的沒落,工人階級失業和貧困,社會問題嚴重。德國社會民主黨宣傳馬克思主義,開展了工人運動。為了對抗馬克思主義,緩和階級矛盾,新歷史學派一方面繼承了舊歷史學派的遺產,一方面提出了各式各樣的社會改良主義。他們認為只要求工人克制和節約,不能解決問題,還必須從意識形態上批判“世界主義”、“經濟人”的利己心的理論前提,以及古典學派的“唯物主義”。在施穆勒等人的發起下,1872年成立了“社會政策學會”,參加這個學會的經濟學家一般都屬於新歷史學派,也被稱做“講壇社會主義者”。其中著名的除施穆勒、華格納和布倫塔諾之外,還有A.黑爾德(1844~1880)、G.F.克納普(1842~1926)和K.比歇爾(1847~1930)等。

此外,20世紀初期從內部批判歷史學派,並促進歷史學派的解體的主要人物有M.韋貝爾(1864~1920)和W.桑巴特。

代表人物

華格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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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德國的埃朗根。1853~1857年在哥廷根及海德堡大學學習法律和國家學。1858年任維也納商學院教授,1863年轉任漢堡大學教授,1868年轉弗賴堡大學、1870年轉柏林大學任教授,講授財政學、經濟學和統計學。初期受英國古典學派影響,主張自由主義,以後參加了社會政策學會,支持O.von俾斯麥(1815~1898)的政策,並組織基督教社會黨,既反對古典經濟學的自由主義,又反對馬克思主義,提倡J.K.洛貝爾圖斯-亞格措夫(1805~1875)和F.拉薩爾的國家社會主義。他的主張主要體現在他的財政學體系中。在1872年出版的《租稅綱領》中,他宣稱其租稅綱領是他整個社會改良綱領的最本質的實踐綱領。他的主要著作有:《政治經濟學讀本》(1876),《財政學》(1877~1901),《政治經濟學原理》(1892~1894),《社會政策思潮與講壇社會主義和國家社會主義》(1912)等。

華格納將國民經濟劃分為三類組織:①營利性經濟組織;②慈善性經濟組織;③強制的共同經濟組織。其中強制的共同經濟組織位於個別經濟組織之上,它必須保障歷史所賦予國家的歷史任務得以完成。他認為國家經費是生產性的,它將轉移到國民每年生產的總值中。他提出累進稅制,主張"國家經費膨脹的法則"。他強調國家救助是社會改良的主要支柱。他的國家社會主義排除工人階級的參加,主張“先上層,後下層”,認為工人階級是國家社會主義政策的受益者。他認為社會政策只不過是消除分配中的弊害。他不承認自己僅僅是“講壇社會主義者”,而自認為是洛貝爾圖斯-亞格措夫的門徒,是國家社會主義者。

布倫塔諾

一般稱他為新歷史學派左派或自由派。他曾就學於都柏林、慕尼黑、哥廷根、海德堡和柏林大學。1871~1872年發表了《現代工會》。1872年參加籌備社會政策學會的成立,1872年任布雷斯勞大學副教授,1882年在斯特拉斯堡大學任教,1889年轉至萊比錫大學,1891年又轉到慕尼黑大學任教授,講授經濟學、經濟史及財政學,直至退休。他的主要著作還有《歷史中的經濟人》(1923)、《英國經濟發展史》(3卷,1927~1929)、《勞動時間、工資與生產的關係》(1876)等。布倫塔諾的根本立場是主張工人階級的團結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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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承認勞動力在現代科學中是商品,有它的時代的特殊意義,工會的首要任務在於使工人從不幸的境遇中解放出來,保障最低生活費用的工資水平。他反對"工資基金說",認為工資的源泉不在於企業家的流動資本,而完全在於消費者的購買力。他認為提高工資、縮短工時,絕不影響工效,反而可以促進企業家採用機器,工資最高的工人反而會成為最廉價的工人。他反對政府的強制保險,主張工人自己管理失業保險。在農業和商業政策方面,他主張自由主義,土地可以自由處理。他和華格納不同,他主張由下而上地推動社會改良。

布倫塔諾認為工會的要求構成資本主義的組成部分。他不反對資本主義,認為資本主義制度使社會獲得了進步,市民獲得了從封建制度下解放出來的人身自由,有了人格的尊嚴和保障。他雖然也承認勞動力作為商品的不利之處,不出賣則不能生存,但是他主張工會的任務在於使"勞動力"這種商品獲得有利的出售條件。他沒有提出工人階級的解放,不主張工會是革命的團體,不提倡消滅階級的剝削和差別,始終停留在"社會政策的自由主義",始終沒有擺脫古典經濟學自由主義的影響和從個人主義利己心出發的社會改良主義的立場。

施穆勒

新歷史學派的典型代表,他和華格納、布倫塔諾不同,要求中間階層,即處於大資本與工人階級之間的中小企業、中小商人、自耕農保持獨立自主的穩定地位。施穆勒的“中派”或“保守派”的立場以及他的妥協折衷主義的性格,極為鮮明,最後終於投降到俾斯麥的反動統治的一邊。他和華格納不同,華格納站在封建容克與俾斯麥一邊,與新興產業資本家鬥爭,而施穆勒則與資本家妥協,忠於普魯士王朝,對封建容克持批判態度。

韋貝爾

1904年發表了《社會科學和社會政策認識的“客觀性”》,批判施穆勒將倫理道德和經濟借科學的名義混合在一起,用道德和法律來挽救經濟生活中由於利己心所帶來的弊端,這是在科學中滲進了“價值判斷”。他主張在社會科學中應該將經驗的認識與價值判斷加以區分,作為經驗科學的社會科學,任務在於尋求客觀真理。他還提出"理念型"作為社會科學方法的基本概念,認為用這個基本概念和方法可以保持社會科學的"客觀性"和"價值的自由性"。施穆勒在1911年《國家科學辭典》第八卷中,進行了反駁,施穆勒認為各種對立的價值判斷是階級利害對立的表現,而歷史的最終目的在於協調、統一在"共同福利"這一理想上,按照這個理想可以對各種價值判斷作出共同評價。韋貝爾把這種主張譏笑為"倫理的進化論",平庸之至。桑巴特、布倫塔諾等都支持韋貝爾的主張,桑巴特在《現代資本主義》(1902)一書中,則運用他自己的發生論的、體系論的方法研究經濟史。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德國出現了空前的通貨膨脹,歷史學派缺乏理論,束手無策,許多經濟學家都紛紛脫離歷史學派,歷史學派終於解體。德國的社會政策學會也在1935年被納粹黨所鎮壓而解散。

解體及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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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德國出現了空前的通貨膨脹,歷史學派缺乏理論,束手無策,許多經濟學家都紛紛脫離歷史學派,歷史學派終於解體。德國的社會政策學會也在1935年被納粹黨所鎮壓而解散。

隨著1890年俾斯麥的下台和取消反社會黨人法,新歷史學派存在的基礎開始動搖,進入了衰退解體的過程。1883年奧地利經濟學家C.門格爾發表《關於社會科學,特別是政治經濟學方法的研究》,批判歷史學派不能區別理論科學、歷史科學和政策實踐的關係,將經濟現象的歷史記述和經濟理論的歷史性相混淆,在方法論上缺乏理論分析和抽象,陷入了世俗的經驗主義,因此缺乏"精密的方法",放棄對"精密法則"的研究。

門格爾強調理論經濟學正像自然科學中的物理學、化學一樣,主張理論是經濟學的中心,而歷史只不過是它的輔助。施穆勒立即在《施穆勒年鑑》上發表了反批判文章《國家科學和社會科學方法論》(1883),接著門格爾又針對施穆勒的文章,發表了《德國國民經濟學中歷史主義的謬誤》(1884),施穆勒不予回答。他們二人之間的爭論雖然就此結束,但在雙方門下弟子之間卻持續了20多年,學說史上稱之為"方法論論爭"。從此以後,歷史學派逐漸衰落解體,而完成這解體過程的還有待於歷史學派內部韋貝爾的批判,即所謂“價值判斷論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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