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聖公宗(英語:Anglicanism),又稱 聖公會、 安立甘宗、 英國國教派,過去屬於 天主教(大公教會)中的一個教派,而目前屬於英國(嚴格為 英格蘭)的英國國教,目前世界上的聖公宗教徒約有7300萬人(2008年)。名稱含義
安立甘/安立間(Anglican),意譯是英國教會的、英國的,形容信徒、制度、 教會、甚至禮儀傳統和神學思想是從英格蘭的國家教會,英國國教會所發展出來的,成為普世聖公宗。這個詞語亦可形容其他從普世聖公宗團契獨立的教會組織之追隨者,他們都因為教義和禮儀上與本身的教省產生分歧而獨立出來。但是,美國及蘇格蘭的聖公會英文名稱卻使用“The Episcopal Church”。“Episcopal”意思為主教制的。普世 華人、 韓國及日本基督徒都使用聖公會為公用名稱。普世聖公宗團契認為自己是神聖大公及使徒所傳的教會的一部分,既大公又經過改革的教會,很多聖公會教友相信聖公宗是新舊教會的混合體。有一些高派教會擁護者覺得他們的教會是沒有教宗的公教教派,亦不像其他 新教教會有一位舉足輕重的代表人物如 馬丁·路德、 諾克斯、 加爾文和 約翰·衛斯理。普世聖公宗是38個與 坎特伯里大主教有聯繫的教省神學上的交流板和聯合團契。
聖公宗的誕生
宗教改革前
聖公會傳統地被認為起源於在6世紀末到英國的第一位坎特伯里大主教──聖 奧古斯丁(坎特伯里)。但是追溯再早期, 基督教早已在5世紀的 羅馬時期英國甚至有可能1世紀已經立足英國。第一位英國的殉道者──Saint Alban,相信生於4世紀。可以從不少牧區中看出他在英國教會裡聲望,因為不少英國教堂以他命名,並作守護聖者。6世紀初 愛爾蘭和 蘇格蘭傳教士的再一次設立,尤其聖 博德及Saint Columba,聖公會認為 凱爾特人是他們教會的先驅。
被傳到英國以外的地方
十七世紀時 英國聖公會開始在 美國、 澳洲、 加拿大、 紐西蘭和 南非等前英 殖民地創立教會。從十八世紀起,由一批聖公宗傳教士在亞洲、 非洲及 拉丁美洲建立聖公宗教會。聖公宗亦在1884年開始來華傳教。聖公宗內的合一
各地聖公宗教會亦先後離開英國聖公會,成立自主的獨立教省,並加入普世聖公宗這個教會團契,以坎特伯里大主教為精神領袖。按立聖品的制度
聖公宗和天主教一樣相信使徒遺傳,特別在按立神職人員的續承上。聖公會實行三級聖品制,主教(會督,Bishop, 和合本聖經翻譯為“監督”),牧師(會長,Elder,和合本聖經翻譯為“長老”)和會吏(Deacon,和合本聖經翻譯為“執事”)。最終形成
16世紀宗教改革時期,英格蘭新貴族和資產階級希望加強王權、削弱教會,擺脫教皇的控制。1533年,國王享利八世禁止英格蘭教會向教廷繳納歲貢。次年,促使國會通過《 至尊法案》,規定英格蘭教會不再受制於教皇而以國王為英格蘭教會的最高元首,並將英格蘭教會立為國教。其後,這項改革運動又得到 愛德華六世的支持。 瑪麗一世曾重修英格蘭與教廷的關係; 伊莉莎白一世則又恢復了英格蘭教會的獨立。其時通過的 伊莉莎白法案在崇拜慣例上有所改革,在教義、教規上仍保持天主教會傳統。17~18世紀時, 清教徒和 福音派(當時用以指 歐洲的路德宗和歸正宗)主張進一步改革。19世紀的 牛津運動則再次強調公教會原則,這一時期在政教關係上也有所改革。由於從英國傳布到世界各地的聖公會陸續建立獨立教會,聖公宗乃逐漸形成。聖公宗的教義
聖公宗的教義以 聖經為教義基礎,在持守傳統教義的同時主張在具體解釋上兼容各家之說,在天主教和其他新教宗派之間採取中間立場。保留主教制並承認其有繼承 使徒的性質,但也讓平信徒參與教會管理。贊成教會改革,但主張尊重聖經和教會傳統,認為在兩者之間應保持平衡。在崇拜中使用《 公禱書》,但允許有一定程度的靈活性,故宗內有各種派別,如 高教會派、 低教會派、廣涵教會派、福音派等。聖公宗自稱是使徒所傳聖潔公教會的一支,保有聖經及古代教父以來所傳承闡釋的正統信仰,只承認 教皇為世界眾主教之一。尊重國家權威,但不從屬之。英國聖公會要求教牧人員遵奉《 三十九條信綱》,但不要求平信徒信守,該宗其他教會一般並不特別重視此信綱。聖職分為 主教、會長(相當於其他宗派的牧師)、會吏三級。基本教政單位為教區,大部分地區由教區組成教省,有一國含數教省或一教省、一教省含數國及一教區含一國或數國等不同情形。職務名稱和組織機構各地不一。祈禱和禮儀用書
1、公禱書(The Book of Common Prayer)(全球聖公會)2、1980替用禮文書(Alternative Service Book, 1980)( 英國國教會)
3、Common Worship(英國國教會)
4、 聖餐崇拜禮文( 香港聖公會)
5、日常禮讚(香港聖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