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物 | |||||
拼音: | fu wu | ||||
解釋: | 舊明風俗把祭祀用的供品稱為“福物”。 |
典故:
《周禮·天官·膳夫》:“凡祭祀之致福者,受而膳之。”賈公彥《疏》:“諸臣自祭家廟、祭訖,致胙肉於王,謂之致福。”後來把凡是許願,打醮等做法事供品稱“福物。”祭祀的“福物”,祭祀後皆散與眾人分食,故稱為“散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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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瓶梅》第五十三回,“李瓶兒又差迎春送果子福物到大姐房裡來,大姐謝了。”
《水滸傳》第二回,王進因前日患病,許下了酸棗門外岳廟裡香願,故而叫李牌道:“買個三牲煮熟,在那裡等候。”“兩個牌軍買了福物煮熟,在廟等到巳牌,也不見來。”“三牲”,即牛、羊、豕。古代在出兵作戰時,常以福物祭旗,有時亦用敵方的人頭代為福物,表示戰勝敵方的決心。《三國演義》第四十九回,周瑜喚出詐降的蔡和,“令軍士縛倒,和叫:‘無罪!’喻曰:‘汝是何等人,敢來詐降!吾今缺少福物祭旗,願借你首級’”。
中國民風民俗大辭典(人事類)
中華民族是世界上經濟、文化發展最早的民族之一。這一偉大民族,在黃河,長江流域遼闊的土地上,長期繁衍生息所創造的民族優秀文化,是他們智慧的結晶。作為炎黃子孫,繼承和弘揚這份優秀的文化遺產,有助於振奮民族精神,提高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有助乾培養愛國王義情操,增強民族的凝聚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