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

湖南省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

(4)負責省水利廳反恐辦日常工作; (5)負責省水利廳應急辦日常工作 (2)負責省級防汛物資儲備管理工作;

基本情況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

湖南省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揭牌湖南省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揭牌
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和湖南省委省政府“三定方案”的規定,湖南省防汛抗旱指揮部在省委省政府的領導下,負責領導組織全省的防汛抗旱工作。
湖南省防汛抗旱指揮部具體工作由湖南省水利廳承擔,設定湖南省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

主要職責

1、承擔省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協調省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的相關工作,組織執行國家防總、流域防總和省防指的指示、命令,指導全省防汛抗旱工作。

湖南省防汛大樓湖南省防汛大樓
2、負責組織全省防汛抗旱工作的宣傳發動和督促檢查;督促指導險工隱患處理、水毀工程修復和抗旱應急水源工程建設。
3、參與防汛抗旱政策、法規的起草及全省防汛抗旱規劃的編制並監督實施;參與全省江河、湖等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工作。
4、負責省級防汛抗旱物資儲備和管理,指導全省防汛抗旱物資儲備工作、抗洪搶險隊伍和抗旱服務組織的建設與管理,組織、指導防汛抗旱業務培訓。
5、負責編制省級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組織省內主要江河湖泊防禦洪水預案和重要河流枯水期水量應急調度預案編制工作。
6、組織編制全省大型水庫和重點防洪中型水庫汛期運用方案,負責實施大型水庫的防洪調度。
7、組織防汛抗旱會商和值班;負責水旱災害的統計、核查和信息發布;組織落實防汛抗旱物資隊伍、應急資金的徵調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分蓄洪區安全管理和運用補償工作。
8、指導全省防汛抗旱指揮系統和水旱災情監測系統建設。
9、負責中央特大防汛抗旱補助經費、中央水利建設基金(防洪部分)的申報、並提出安排意見,負責提出省級防汛抗旱專項資金的安排意見。
10、承擔全省水利系統反恐和應急管理日常工作。
11、負責管理湖南省省防汛機動搶險隊。
12、承辦省防汛抗旱指揮部和省水利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湖南省防汛抗旱指揮部領導成員名單

湖南省防汛抗旱指揮部
指揮部職務 姓名 現任職部門 現任職務
指 揮 長 徐明華 省人民政府 省長
顧 問 謝康生 省人民政府 顧 問
副指揮長 張中湘 軍區 司令員
陳吉芳 省人民政府 秘書長
劉宗林 省農村辦 主任
戴軍勇 省水利廳 廳長
秘 書 長 白超海 省水利廳 黨組成員、防辦主任
成 員 李發美 省委宣傳部 副部長
歐陽彪 省發改委 副主任
楊曉晉 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副主任
楊定忠 教育廳 副廳長
陽紅光 公安廳 副廳長
楊明波 省民政廳 副廳長
黃春陽 司法廳 副廳長
郭秀宏 財政廳 副廳長
易仲民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副廳長
尹學朗 國土資源廳 副廳長
易繼紅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黨組成員、總工程師
胡建新 省交通運輸廳 副廳長
黃其萍 農業廳 副廳長
柏方敏 省林業廳 副廳長
方亦兵 衛生廳 副廳長
姚 斌 省環境保護廳 黨組成員、總工程師
楊利凱 供銷社 黨組成員、總經濟師
謝躍進 省廣播電影電視局 副局長
朱崇洲 省安全生產監管局 副局長
劉春鳴 通信管理局 副局長
潘志祥 氣象局 副局長
戴慶華 電力公司 副總經理
楊昭暉 廣鐵集團
長沙辦事處
副主任
鄧志華 五凌電力有限公司 副總經理、總工程師
彭力夫 紅十字會 副會長
李勛通 武警湖南省總隊 副總隊長
顏海林 團省委 副書記

領導分工

白超海:省水利廳黨組成員、主任,主持省防辦全面工作;
周波藝:副主任,協管省防辦全面工作,分管綜合處、減災處、應急處;
羅毅君:副主任(省委組織部安排掛職鍛鍊)
盧曉明:主任助理、調研員,協管調度處,負責防汛值班室、省防洪水庫最佳化調度研究會秘書處日常工作;
楊年榮:調研員,協管抗旱處、防汛機動搶險隊,負責省級防汛抗旱物資儲備管理;

部門負責人

萬學田:黨務、紀檢監察負責人
陳文平:綜合處處長
曾 揚:調度處處長
楊 勇:減災處處長
嚴樂軍:抗旱處處長
曾務書:應急處處長
呂石生:省防汛機動搶險隊隊長

內設機構職能

綜合處

(1)協助辦領導組織辦公室日常工作,綜合、協調各處室有關工作;
(2)歸口防汛抗災工作的對外宣傳;
(3)承擔公文收發、流轉、歸檔;
(4)管理指揮部和辦公室印章,負責保密安全工作;
(5)組織、協調防汛、抗旱業務培訓;
(6)承擔辦公室公務接待、會務組織工作;
(7)歸口管理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制度的協調、銜接等工作;
(8)負責辦公室財務管理和後勤服務;
(9)負責防汛搶險部隊的調度聯繫;
(10)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調度處

(1)負責編制全省大型和重點中型水庫汛期運用方案;監督實施大型水庫的防洪調度,參與實施大型水庫的抗旱調度、應急調水;
(2)組織制定、編髮省內主要江河湖泊防禦洪水預案;負責分蓄洪區安全設施的調度和運用,省內主要江河湖泊、防洪排澇工程實時防洪、排澇調度;
(3)負責各類防汛安全檢查的組織發動,督促處理險工隱患;
(4)參與全省防洪規劃的編制,全省河道、湖泊、河口、灘地等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工作;負責防洪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規劃和技術設計的審查工作;
(5)協調參與防汛抗旱指揮系統的建設;負責防汛抗旱指揮系統平台的日常維護和管理;
(6)負責防汛值班室和防汛會商室的管理;
(7)為主提出應急除險水利建設資金分配建議方案,並監督使用落實情況;
(8)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減災處

(1)負責城市防洪工作;
(2)負責重大險情的上報,督促重大險情的及時處理和重點水毀水利工程的及時修復;
(3)負責洪澇災害統計、防洪效益分析、防汛工作評價及災害評估工作;歸口管理防汛抗旱報表系統的運用和更新;
(4)負責全省防汛物資器材調度;
(5)為主提出特大防汛經費分配建議方案,聯繫防汛抗旱各項經費的申報和下達並監督使用落實情況;
(6)負責防汛專用車輛申報、購置工作;
(7)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抗旱處

(1)負責抗旱準備的組織和督查;
(2)負責推廣抗旱新技術、新措施以及抗旱先進經驗;
(3)負責收集、整理、分析旱情和災情;負責督促和指導全省抗旱服務組織的建設、管理工作;
(4)掌握、分析全省重點城市、重點生態乾旱監測區旱情、災情;提出抗旱決策部署和調度意見,指導、監督、落實城市和生態抗旱措施。
(5)負責全省乾旱影響評價工作;
(6)為主提出特大抗旱經費安排建議方案,並監督使用落實情況;
(7)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應急處(加掛省水利廳反恐辦、應急辦牌子)

(1)負責全省山洪災害防治規劃編制和組織實施工作;
(2)負責督促建立健全防汛組織機構、防汛責任制和搶險隊伍;
(3)負責小型水庫的防汛工作;
(4)負責省水利廳反恐辦日常工作;
(5)負責省水利廳應急辦日常工作
(6)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防汛機動搶險隊

(1)負責沅江基地管理工作;
(2)負責省級防汛物資儲備管理工作;
(3)組織所屬專業搶險隊伍的日常培訓、管理,隨時做好參與搶險的準備;
(4)負責所屬搶險設備的日常管理;
(5)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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