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委

紀委

紀委,讀作“jì/jǐ wěi”,又稱紀檢委,是“紀律檢查委員會”的簡稱。屬於中國共產黨的紀律檢查機關,不屬於政府部門。紀委是紀律監察部門,不隸屬於任何部門,但服從中共中央委員會領導。黨的地方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和基層紀律檢查委員會在同級黨的委員會和上級紀律檢查委員會雙重領導下進行工作。

基本信息

概念

紀委是紀律監察部門,不隸屬於任何部門,但服從中共中央委員會領導。

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的許可權很大,是最高紀律監察部門,僅次於中共中央委員會,是由中共全國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歷史

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是中國共產黨最高紀律檢查機關。1949年11月根據中共中央的決定設立。1955年3月中國共產黨全國代

反腐倡廉反腐倡廉
表會議決定設立中央監察委員會,代替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文化大革命”開始後,黨的紀律檢查機關被衝垮,九大正式取消紀律檢查機關。1978年12月,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決定重新設立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在中央委員會領導下進行工作。每屆任期五年。1993年初,黨的紀檢機關和行政監察機關開始實行合署辦公。同年,中央紀委第二次全會提出加強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嚴肅查辦違紀違法案件、認真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三項工作任務,側重遏制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勢頭。
1996年,中央紀委第六次全會明確“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紀委組織協調,部門各負其責,依靠民眾的支持和參與”的反腐敗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
1997年,建立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進一步鞏固和發展全黨抓反腐敗的良好局面。
黨的十五大以後,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在堅持三項工作格局的基礎上,從改革體制、機制、制度著手,加大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的工作力度,積極推行行政審批、財政管理和幹部人事三項制度改革,反腐敗鬥爭逐步從側重遏制轉到標本兼治、加大治本力度的軌道上來。
2002年,中央紀委向黨的十六大報告提出:“經過全黨全社會的共同努力,我們黨初步探索出一條適合我國現階段基本國情的有效開展反腐倡廉的路子。”
黨的十六大以來,在國際形勢深刻變化和國內改革發展任務艱巨繁重的情況下,針對黨的建設和反腐倡廉工作所面臨的新形勢,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帶領全黨繼續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在全黨開展以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主要內容的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採取有力措施,進一步探索中國特色反腐倡廉道路。

主要任務

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協助黨的委員會加強黨風建設,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對黨員進行遵守紀律的教育,作出關於維護黨紀的決定;檢查和處理黨的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的比較重要或複雜的案件,決定或取消對這些案件中黨員的處分;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等。根據工作需要,它可向中央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黨的紀有效發揮部門紀委的職能作用,切實有效地履行工作職責,除堅持原則意義上的“教育、監督、懲處、保護”工作職責外,還有方式和方法問題,還有開展工作的策略問題。

以行動促進部門領導重視紀檢工作
使部門幹部職工,特別是單位部門領導重視紀檢工作,要勤匯報,要多宣傳,勤下鄉,要多溝通,要講支持,積極堅定的服從主要領導工作安排,積極協調支持副職和中層領導工作,以實際行動贏得大家對部門紀檢工作的重視支持和理解。
把握重點和關鍵夯實紀檢工作
紀委工作包羅萬象,做好紀委工作也是千頭萬緒,做好部門紀檢工作,應把握好工作重點和關鍵。
諫言獻策加強紀檢工作
做好紀委工作,切實發揮部門紀委職能作用,必不可少的一條,就是能與班子成員團結共事,共謀發展。

表率作用推進紀檢工作

紀委一直以“政治堅強、公正清廉、紀律嚴明、業務精通、作風優良”來要求自己的隊伍,也正式因為紀委工作的性質,必須要求紀委的同志在具體工作中要作成表率,以贏得民眾的信任,樹立紀檢幹部良好形象。

組成人員

書 記:賀國強

副書記:何 勇 張惠新 馬 馼(女) 孫忠同 乾以勝 張 毅 黃樹賢 李玉賦
常務委員會委員(按姓氏筆畫為序):
乾以勝 馬 馼(女) 王 偉 令狐安 孫忠同 杜學芳(女) 李玉賦 吳玉良 吳毓萍(女) 邱學強 何 勇 張 軍 張 毅  張紀南 張惠新 屈萬祥  賀國強 黃樹賢 蔡繼華
委 員(127名,按姓氏筆畫為序;2007年10月21日中共十七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
乾以勝 於起龍 馬馼(女) 馬志鵬 王偉 王勇 王為璐 王正福(苗族) 王立英(女) 王華元 王華慶 王壽祥 王志剛 王忠民 王和民 王俊蓮(女) 王洪章 王冠中 王莉莉(女) 支樹平 仁青加(藏族) 仇保興 勾清明 巴特爾(蒙古族) 鄧天生 葉青純 田力普 令狐安 馮壽淼 馮敏剛 年福純 朱明國(黎族) 朱保成 劉玉亭 劉亞洲 劉建華(女) 劉春良 劉曉榕 安立敏(女) 許雲昭 許達哲 孫忠同 孫寶樹 孫思敬 杜鵑(女) 杜學芳(女) 杜恆岩 李剛 李熙 李小雪 李玉賦 李立國 李漢柏(白族) 李延芝(女) 李金章 李法泉 李适時 李洪峰 李清印 楊士秋 楊傳升 楊利民 楊建亭 吳玉良 吳毓萍(女) 邱學強 何平 何勇 沈德詠 宋育英(女) 張軍 張毅 張汝成 張紀南 張建平 張研農 張鐵健 張惠新 陳希 陳文清 陳訓秋 陳際瓦(女) 陳新權 陳冀平 邵明立 邵琪偉 范印華歐澤高(藏族) 尚勇 金書波 金道銘(滿族) 周英(女) 屈萬祥 項宗西 趙鐵錘 胡玉敏(女) 段錄定祝春林姚增科 賀邦靖(女,白族) 賀國強 袁貴仁 徐斌 徐天亮 徐敬業 奚國華 高武生 郭永平 郭炎炎 黃作興 黃樹賢 黃殿中 曹康泰 符強 董君舒 蔣文蘭(女) 傅成玉 傅雯娟(女) 謝伏瞻 解學智 解振華 蔡繼華 臧勝業 臧獻甫 雒樹剛 翟小衡 魏家福

實際問題

紀委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就是在堅持反腐敗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的基礎上,根據各部門的職責、許可權、特點部署工作任務,做到合理分工,揚長避短,充分發揮各自的職能作用,使各級各部門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在紀委的組織協調下,協作配合,步調一致,共同做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工作,形成反腐倡廉建設的強大合力。

黨委大包大攬。有的把紀委當作黨委的工作部門,對反腐倡廉工作巨觀調控、統一調度、統籌部署,甚至具體安排,大包大攬,忽略了紀委的組織協調之責。有的對紀委的日常具體工作包括查辦案件的立案、檢查、審理和處分,黨委都要“事無巨細、全面把握”,客觀上削弱了紀委的職能作用。同時,一些地方黨委在領導反腐敗工作時,往往重聲勢和形式,不重實質和實效,工作合力難以形成。

紀委前台後台。一方面,有的地方黨委口頭上喊得響,實際重視不夠,對紀委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的領導和指導乏力,黨政領導履行“一崗雙責”不夠,對業務工作滿腔熱情,對黨風廉政建設不聞不問。另一方面,一些地方紀委組織協調疲軟,沒有充分調動職能部門的主動性,導致紀委單打獨鬥,孤掌難鳴。再一方面,有的紀委成了地方黨委的“不管部”,本應由紀委在“後台”組織、協調的工作,變成了直接參與和推動,本應站在前台的相關職能部門卻遠遠地站在後台,甚至“事不關己,高高掛起”,而紀委自覺不自覺地站在了前台,成了矛盾的焦點。

部門履責不力。由於責任考評機制不健全,檢查考核僅僅浮在表層,部門履行職責不到位的情況難以得到有效糾正,紀委組織協調職能作用的發揮受到了影響。

原因

觀念性障礙。從地方黨委來看,有的對紀委發揮組織協調作用的認識不夠,認為紀委就是“了難”的,因而分配給紀委的工作過多過細,甚至超出了職責範圍,工作難推動時,想到的是讓紀委去推動,矛盾難解決時,想到的是讓紀委去解決,使紀委成了“消防隊、”“救火隊”。

利益性障礙。主要體現在利益驅動上。一方面,反腐敗許多工作直接或間接影響了部門單位和領導階層的利益。如源頭治腐的許多舉措都與部門利益“背道而馳”。另一方面,一些執紀執法機關為了彌補經費不足,有經濟利益的案件爭著辦、搶著辦,甚至只收錢不處理、不移送,置紀委的組織協調於不顧。

體制性障礙。主要體現在“條塊分割”的矛盾上。一些執紀執法部門實行條塊結合的管理方式,客觀上造成了紀委組織協調的難度,這些部門接受紀委的組織協調,往往只是“相互尊重”,一遇實質性問題,紀委的組織協調就會大打折扣。一些以“條條管理”為主的政府職能部門,源頭治腐工作大多以上級主管機關為主,地方紀委不易介入,導致組織協調難以到位。

人文性障礙。主要體現在紀委自身的隊伍建設和能力建設上。現階段,反腐倡廉建設線長面廣,有大量工作要落實,有許多問題要解決,人手不夠則是基層紀委面臨的實際困難,增人無編更是基層紀委難以解決的實際問題。同時,由於紀委幹部流動渠道不暢,幹部隊伍的年齡結構、知識層次和工作能力難以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需要,致使基層紀委組織協調的權威性和社會誠信度難以得到有效提高。

解決方法

第一,解決“有人辦事”的問題。一是增人增能。二是整合力量。三是減事減負。
第二,要解決“有位施為”的問題。各級黨委要成立由紀委書記任組長,組織、政法和公安、檢察、法院、審計、財政等執紀執法機關“一把手”為成員的反腐敗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和組織重大案件的查處,統一調配執紀執法機關的辦案力量,統一協調解決辦案中的各種困難和問題。
第三,要解決“有的放矢”的問題。要抓住反腐倡廉工作的重點、難點、熱點問題強化組織協調。
第四,要解決“有分有合”的問題。組織協調的工作任務,要分得下、收得上,放得開、合得攏。
第五,要解決“有章可循”的問題。要在建立規範的工作機制上下功夫。要建立反腐敗工作協調小組。要完善組織協調的各項制度,明確紀委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的基本原則,職責內容,方式方法,工作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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