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形式
世界各國中央政府有不同的名稱,如國務院、政務院、國務委員會、部長會議、內閣。其組織形式也不同,有的政府由議會中占多數席位的政黨或政黨聯盟組成,對議會負責,議會有權監督政府並提出質詢,甚至提出不信任案迫使政府辭職,如英國。有的政府以選舉產生的總統為首腦,由他直接組織和領導,只對總統負責而不對議會負責,如美國。
還有的政府由議會選舉產生並對議會負責的總統為行政首腦,他直接干預由內閣總理及各部部長組成的政府,議會有權監督、撤換政府,如法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央政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是最高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是最高國家行政機關。由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即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它負責並報告工作。
機構職能
中央政府,管理一個國家全國事務的國家機構的總稱,在聯邦制國家,即稱“聯邦政府”。中央政府通常的作用負責全國事務,如起草國家憲法和適用全國的法律、負責國防、外交以及代表本國和其他國家簽署條約等。
漢語中,與“中央政府”相對應的是地方政府(簡稱“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