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因

由於腎臟具有強大的調節水平衡的能力,因此正常人攝入較多水時,一般不會發生水瀦留,更不會引起水中毒。然而,口渴中樞受刺激所致飲水過多或精神性飲水過多,超過腎臟排水能力的最大極限時(1,200ml/h),也可能發生水中毒。尤其是嬰幼兒,由於其水、電解質的調節功能尚未成熟,過多給予不含電解質的液體更易發生水中毒。
2.急慢性腎功能不全
腎功能不全時,腎臟的排水能力降低,容易發生水中毒,特別是急性腎功能衰竭少尿期或慢性腎功能衰竭晚期對水的攝入未加控制者。在這種情況下,有功能的腎單位太少,不能排出每日的水負荷,因此即使攝入正常水量也可引起水中毒的發生。
3.ADH(抗利尿激素)分泌過多
ADH分泌過多使腎遠曲小管和集合管重吸收水增強,腎排水能力降低,若一旦攝入水稍多,就會引起明顯的水中毒症狀。這裡的ADH分泌過多不是指因血漿滲透壓增高或血容量降低等生理性刺激引起的ADH分泌增多,而是指在某些病理條件下發生的ADH異常分泌。其原因為:
(1)ADH分泌異常增多綜合徵(SIADH):常見於:①可引起丘腦下部ADH分泌增加的疾病,中樞神經系統疾病如腦炎、腦腫瘤、腦膿腫、腦血栓、腦出血等;急性精神病;藥物如環磷醯胺、長春新鹼等;肺部疾病如肺炎、肺結核、肺膿腫、肺不張等。②ADH異位分泌,見於多種腫瘤如肺燕麥細胞癌、胰腺癌等。
(2)其它原因:主要有①疼痛、噁心和情緒應激。②腎上腺皮質功能低下,糖皮質激素不足,對下丘腦分泌ADH的抑制功能減弱。③某些藥物如嗎啡、氯磺丙脲等的作用。上述因素也通過與滲透壓和血容量無關的刺激使ADH分泌增加,氯磺丙脲在刺激ADH分泌的同時,又能增強腎小管對ADH的敏感性。④外源性ADH,如加壓素、催產素。
4.某些特殊病理狀態
心力衰竭、肝性腹水等可引起有效循環血量減少,使腎小球濾過率下降、腎排水減少,這時如果增加水負荷,就易引起水中毒;使用抗利尿激素、口渴中樞受刺激所致飲水過多和精神性飲水過多等,也是水中毒的常見原因。
低滲性脫水時機體處在水缺失的狀態,但是由於存在細胞內液增多的情況,因此,此時如大量補充不含電解質的液體,則可能在增加細胞外液的基礎上導致更大量的水進入細胞內,從而引起水中毒的發生。
根據水中毒發生的快慢,有急性和慢性水中毒的區分。通常在急、慢性腎功能衰竭患者,其腎小球濾過率顯著減少致排水功能大大降低,這種患者水負荷稍有所增加,就可能很快發生嚴重的水中毒,稱為急性水中毒。
症狀

根據病史及臨床表現一般多可診斷。由於血液稀釋,實驗室檢查可發現紅細胞計數、血紅蛋白、血細胞比容和血漿蛋白量均有降低,血清鈉、氯測定也降低。
檢查
對本病的檢查主要是臨床狀症的檢查及血生化檢查檢查。
經檢查患者常表現為循環系統和神經系統功能異常.出現煩躁、表情淡漠、噁心、嘔吐、呼吸困難、低血壓、少尿、驚厥和昏迷,嚴重者可引起死亡。血生化實驗室檢查可發現紅細胞計數、血紅蛋白、血細胞比容和血漿蛋白量均有降低,血清鈉、氯測定也降低。
治療

鑑別
可分為急性和慢性水中毒。
1、急性水中毒:發病急。由於細胞內外液量增多,顱腔和椎管無彈性,腦細胞水腫造成顱內壓增高症狀。如頭痛、失語、精神錯亂、定向力失常、嗜睡、躁動、譫妄,甚至昏迷。進一步發展,有發生腦疝的可能,以致呼吸、心跳驟停。
2、慢性水中毒:症狀一般不明顯,往往被原發疾病的症狀所掩蓋。可有軟弱無力、噁心嘔吐、嗜睡等,體重增加,皮膚蒼白而濕潤。
預防
預防重於治療,首先應防治原發疾患,防止引起水中毒原因作用。輕症患者在暫停給水後即可自行恢復。對於重症急性水中毒患者,則應立即靜脈內輸注甘露醇、山梨醇等滲性利尿劑或速尿等強利尿劑以減輕腦細胞水腫和促進體內水分的排出。3~5%高滲氯化鈉溶液靜脈滴注可迅速緩解體液的低滲狀態,但須密切注意,因鈉離子過多可使細胞外液容量增大而加重心臟負荷。
併發症
水中毒經常是作為一種併發症出現,常作為一些手術治療的術中併發症出現。最常出現的併發症是肺水腫和稀釋性低鈉血症,肺水腫表現為呼吸困難、咳粉紅色的泡沫痰。痰液堵塞肺支氣管和氣管將也會導致血氧飽和度進行性降低。如果不及時救治,嚴重水中毒者還會出現腦部受損症狀,如頭痛、失語、精神錯亂、定向力失常、嗜睡、躁動、譫妄,甚至昏迷。進一步發展,有發生腦疝的可能,以致呼吸、心跳驟停。
關於嬰兒

美國最新研究結果表明,6個月以下嬰兒不應餵水。研究人員說,如果嬰兒攝入過多水分,可能存在水中毒風險,危及健康,建議用母乳或配方奶餵養嬰兒。
巴爾的摩霍普金斯兒童醫療中心兒科醫生安德斯說:“嬰兒很小時就有完整的口渴反應或喝水欲望,當他們口渴時,需要攝入的是母乳或配方奶。”
安德斯說,6個月以下嬰兒腎臟尚未發育成熟,如果攝入水分過多,會在排出水分的同時排出過多鈉。對幼小的嬰兒而言,鈉流失可能影響嬰兒腦部活動,出現包括易怒、嗜睡和其他精神變化等水中毒早期症狀,還可能出現體溫低、虛胖、面部浮腫甚至抽搐、痙攣或驚厥症狀。
安德斯說,這些症狀並不明顯,等到父母注意到不對時,嬰兒可能已開始抽搐。但只要治療及時,抽搐應不會引起令人擔憂的後果。
安德斯說,父母不應給6個月以下的嬰兒餵食飲用水,同時也應避免餵食稀釋過度的配方奶。對6個月以上幼兒而言,父母可考慮在幼兒便秘或天氣炎熱時餵食飲用水,但應先諮詢兒科醫師,每次餵食不應超過60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