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早年經歷
黃光裕1969年5月9日出生於廣東汕頭市潮陽區鳳壺村。父親黃昌義,波美村人,土改時由於地主出身受歧視,離鄉投靠鳳壺村曾厝,後入贅曾嬋貞;母親曾嬋貞,祖上曾是泰國著名僑商善長,但曾家亦在土改、文革等歷次社會運動中家道中落。至黃光裕出生時,家庭已是窘迫清貧。由是,少年黃光裕常與兄長黃俊欽,拾破爛、撿垃圾以補家用。創業階段
黃光裕兄妹四人,兄黃俊欽、妹黃秀虹、黃燕虹,皆深受母親曾嬋貞影響。環境所限,黃光裕國中肄業,16歲隨其兄黃俊欽北上內蒙古謀生計。從此,開始了他的創業生涯,這個階段黃光裕以電器銷售為創業領域。
1986年,黃光裕跟黃俊欽入北京,揣著在內蒙古攢下的4000元,又連貸帶借3萬元,於北京市前門的珠市口東大街420號盤下了一個100平方米的名叫“國美”的門面。黃氏兄弟先賣服裝,不久即改售進口電器。
1987年1月1日,“國美電器店”正式掛牌。其時進口電器銷售為賣方市場,不少商家正採用“抬高售價、以圖厚利”的經營方式,黃氏兄弟卻反其道而行,儘管有貨不愁賣,“堅持零售,薄利多銷”的經營策略。
1991年,黃光裕第一個利用《北京晚報》中縫打起“買電器,到國美”的標語,每周刊登電器的價格。其時商家多認為“賣不動的商品才需要廣告”,即使後來也有人想學習國美的廣告策略,但黃光裕已經以每次800元的低價包下了報紙中縫。
1992年,珠市口100平米的“國美電器店”發展為大型電器商城,同時,黃光裕在北京地區初步進行連鎖經營,將他旗下所持有的“國豪”、“亞華”、“恒基”等幾家店鋪統一命名為“國美電器”,集中打響品牌,就此形成了連鎖經營模式的雛形。
1993年初,黃氏兄弟已經發展至五六家國美電器連鎖店,財富得到迅速積累。樹大分椏,黃氏兄弟遂謀分頭髮展,黃光裕分得了“國美”牌子和幾十萬元現金,黃光裕時年24。之後,黃光裕獨自經營的國美電器開始迅速發展、擴張。
1995年,國美電器商城從一家變成了十家;1999年,國美從北京走向全國,之後迅速增長至在全國88個城市開出330家門店。到2004年底,國美電器遍布中國大陸、香港及東南亞區主要城市,擁有30多個分公司。在黃光裕的帶領下,國美跳躍式的發展,成功開創了中國經營的連鎖模式。
發展階段
黃光裕憑以原始積累的國美電器,在20世紀90年代初、中期已漸入佳境。至20世紀90年代中、末期,國美大規模向全國擴張,黃光裕也開始多個商業領域的嘗試,正如他所崇拜的潮商領袖李嘉誠所言“商者無域”。這也是他的發展階段。
1999年,黃光裕創辦了總資產約50億元的鵬潤投資有限公司,進行資本運作,隨後進行一系列收購、兼併等商業活動,涉足多個領域。
2004年,黃光裕的鵬潤集團以83億港元的價格,收購其22個城市94家國美門店資產的65%股權。6月7日,國美電器以借殼方式在香港聯交所成功上市,成為中國首家在海外上市的家電連鎖企業。成功進入上市公司平台,不僅擁有融資能力,同時也標誌著以國美為代表的中國家電連鎖企業成為公眾型社會化企業。同年,黃氏兄弟同上胡潤百富榜,黃光裕資產突破百億元,首度問鼎大陸首富。
2005年,黃光裕與其兄黃俊欽共同投資20億元打造國美家電工業園,並進軍房地產行業。
2005年4月,黃光裕成功收購哈爾濱黑天鵝全部網路,從而使國美在黑龍江省市場份額達到75%;8月,黃光裕成功收購深圳“易好家”全部網路;11月,黃光裕成功收購“武漢中商”全部網路;12月,黃光裕成功收購“江蘇金太陽”全部網路。
2006年7月,黃光裕的國美電器與永樂電器合併,實施雙品牌運作戰略。同年,黃氏兄弟因涉嫌違規貸款被調查,此次被查,最終不了了之。
2007年9月,黃光裕成功收購陝西蜂星電器全國網路,使得國美在通訊業務上得到進一步鞏固與加強;2007年12月,國美全面託管大中電器。
2008年3月,黃光裕的國美以三聯商社第一大股東身份,控股三聯商社。至2008年底,國美完成了以規模擴張為核心戰略的歷史使命。黃光裕本人也繼2004、2005年之後,第三度成為胡潤百富榜首富。
蟄伏階段
早在發展階段中的2006年,黃光裕便曾發生商業運作上的違規情況,他掌控的“鵬潤系”及其兄黃俊欽執掌的“新恒基系”因涉嫌違規貸款被相關部門調查,所涉及資金近十億,最後不了了之。
2008年11月,黃光裕被拘。黃光裕更因商業犯罪致牢獄之災,然而,據各方面公開訊息顯示,他蟄伏獄中仍幕後指引著龐大的商業帝國的運作。
2009年1月18日,黃光裕辭去國美電器董事職務,作為國美主席的身份同時自動終止。
2010年4月22日,黃光裕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此次庭審控辯雙方均為大牌,其中主辯為“中國刑辯第一人”田文昌,控方主訴為全國十大傑出檢察官吳春妹。
2010年5月18日,黃光裕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級法院一審判決,法院認定黃光裕犯非法經營罪、內幕交易罪、單位行賄罪,三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4年,罰金6億元,沒收財產2億元。
2012年5月27日,黃光裕透過旗下的國美銳動公司斥資9009萬港元(約合7333萬元人民幣)拿下庫巴網和新銳美兩家家電銷售網站各40%的股權。
2012年10月,黃光裕獲減刑10個月。迄2013年10月,綜合各公開資料,黃光裕雖蟄伏牢籠,但依然極大程度上調控、操縱著他龐大商業王國的正常運轉。
黃光裕於北京市第二監獄服刑,2012年曾被減刑十個月。
2015年12月,黃光裕獲得2次監獄改造積極分子為由,建議將其刑期減去一年。2016年減刑11個月。
成就貢獻
慈善貢獻
出身有宗教信仰家庭的黃光裕,一直堅持“慈善修心非修名”的原則,低調做慈善,以致其善舉並不完全為人知。
綜合多個公開訊息,至2013年9月,黃光裕(不計物品)已經現金捐贈已經過億,具體事項列表如下:
黃光裕歷年部分慈善捐資表(僅列編輯者蒐集到的部分)時間 | 捐資/捐物 | 項目/對象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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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 | 100萬 | 支持汕頭市潮陽水改工程建設 | 與兄黃俊欽合捐 |
2002年 | 500多萬元 | 汕頭市各縣區的社會福利事業 | 與兄黃俊欽合捐 |
2003年 | 40萬元(含物資) | 全國“非典”醫務工作者 | |
2004年 | 400萬元 | 在汕頭潮陽修建“國美大道” | |
254萬元 | 建汕頭市鳳壺村敬老院、幼稚園等 | 與兄黃俊欽合捐 | |
130多萬元 | 汕頭市鳳壺村曾厝的水改工程 | 與兄黃俊欽合捐 | |
2005年1月 | 1000萬元 | 援建海嘯受災國 | 國美,其中黃光裕捐700萬 |
6月 | 1100萬元 | 受洪災的黑龍江寧安市長安國小學生家庭 | 通過紅十字會捐 |
2006年7月 | 500萬元 | 潮汕星河獎基金會,獎學助學基金 | |
2008年5月 | 150萬元 | 中國紅十字會“中國紅”行動 | |
5月 | 6000萬(含物資) | 512汶川大地震 | 國美,其中黃光裕個人5000萬 |
10月 | 232萬元 | “新長城陽光操場”,貧困地區體育設施 | |
2013年8月 | 600萬元(含物資) | 援助潮汕水災,汕頭潮南區 | 與兄黃俊欽合捐 |
事業成就
胡潤百富榜
時間 | 財富(人民幣) | 排名 |
---|---|---|
2004年 | 105.00億元 | 第【01】位-【首富】 |
2005年 | 140.00億元 | 第【01】位-【首富】 |
2006年 | 200.00億元 | 第【02】位 |
2007年 | 450.00億元 | 第【04】位 |
2008年 | 430.00億元 | 第【01】位-【首富】 |
2009年 | 230.00億元 | 第【17】位 |
2010年 | 240.00億元 | 第【21】位 |
2011年 | 330.00億元 | 第【16】位 |
2012年 | 210.00億元 | 第【25】位 |
2013年 | 200.00億元 | 第【39】位 |
福布斯富豪榜
時間 | 財富(人民幣) | 排名 |
---|---|---|
2004年 | 13.00億元 | 第【002】位 |
2005年 | 101.00億元 | 第【004】位 |
2006年 | 180.90億元 | 第【001】位-【首富】 |
2007年 | 271.50億元 | 第【010】位 |
2008年 | 183.60億元 | 第【002】位 |
2009年 | 49.50億元 | 第【130】位 |
2010年 | 49.70億元 | 第【197】位 |
2011年 | 207.80億元 | 第【017】位 |
2012年 | 76.20億元 | 第【078】位 |
2013年 | 76.39億元 | 第【109】位 |
註:1917年創立的福布斯雜誌,1982年首次推出富豪榜在全球產生空前的影響。2003年10月30日,福布斯第一次親自編制中國富人排行榜,其後漸受關注。是最具知名度的榜單之一。
熱點大事
經濟犯罪
案發
2008年11月27日9點30分,北京市公安局新聞辦證實:黃光裕因涉嫌經濟犯罪,正在接受警方調查。
翌日晚,北京市公安局新聞辦證實,北京新恒基董事長黃俊欽、北京中關村董事長許鍾民,涉案被查。
中國證監會通報:發現黃光裕的北京鵬潤投資有重大違法違規嫌疑。
2009年1月7日,北京公安局新聞辦證實:黃光裕的妻子杜鵑因涉嫌經濟犯罪,正在接受警方調查。2009年1月至2009年12月,公安部原部長助理鄭少東、公安部經偵局原副局相懷珠以涉嫌在金融大案中受賄被中紀委“雙規”。
廣東省原政協副主席陳紹基、浙江省原紀委書記王華元、深圳市原市長許宗衡、上海市公安局原副局長朱影等高官先後接受調查。
2012年12月24日,北京檢察院宣布:在審查中發現黃光裕等還涉嫌其他犯罪事實。
起訴
2010年2月12日,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以黃光裕涉嫌非法經營罪、內幕交易罪、單位行賄罪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對同案其他被告人及相關被告單位亦一併提起公訴。
2010年4月14日,黃光裕進行庭前示證。
2010年4月22日,一審公開開庭審理國美電器有限公司、北京鵬潤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單位行賄和被告人黃光裕非法經營、內幕交易、單位行賄案。檢察院指控:2007年9月至11月,黃光裕違反國家有關規定,非法買賣港幣8.22億餘元;2007年4月至9月,黃光裕作為北京中關村科技發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實際控制人、董事,在決定該公司與其他公司資產重組、置換事項期間,指使他人使用其控制的85個股票賬戶購入該公司股票,成交額累計人民幣14.15億餘元。至上述資產重組、置換信息公告日,上述股票賬戶的賬面收益額為人民幣3.09億餘元。此外,2006年至2008年間,黃光裕作為國美公司和鵬房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為給兩公司謀取不正當利益,直接或指使他人給予相懷珠等5名國家工作人員的款物折合人民幣456萬餘元。
判決
2010年5月18日,一審判決:黃光裕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並處沒收個人部分財產人民幣2億元;犯內幕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並處罰金人民幣6億元;犯單位行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6億元,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億元。
以內幕交易罪判處黃光裕妻子杜鵑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億元。以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判處許鍾民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億元;以單位行賄罪判處許鍾民有期徒刑一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億元。國美電器有限公司、北京鵬潤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也因單位行賄罪分別被判處罰金人民幣500萬元與120萬元。
一審宣判後,黃光裕、杜娟和許鍾民也一同提出抗訴。
2010年8月30日,黃光裕案二審開庭,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黃光裕判決維持不變;許鍾民的判決維持不變;杜鵑被改判緩刑,即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期三年執行,當庭釋放。
2015年12月14日,北京市二中院發布了“關於審理罪犯黃光裕減刑案件的公示”。黃光裕因犯非法經營罪、內幕交易罪、單位行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六億元,沒收個人部分財產人民幣二億元。現在北京市第二監獄服刑。關於此次減刑的理由,公示稱,“2015年12月7日,刑罰執行機關以罪犯黃光裕2次被評為監獄改造積極分子為由,建議將其刑期減去一年。”
5月31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發布刑事裁定書:黃光裕減去有期徒刑11個月。減刑後,其應執行刑期至2021年2月16日。至此,2008年入獄的國美電器(00493,HK)創始人黃光裕,因兩次獲得監獄改造積極分子,已獲兩次共21個月的減刑。
國美爭奪
肇端
2006年7月,黃光裕收購了陳曉的永樂電器,後者同時進入國美任職行政總裁。
黃光裕被拘後,2009年1月辭去國美主席等身份(但依然是大股東)。
陳曉接任執行董事兼董事局主席,把持董事會,開始“去黃化”,黃光裕案一審判決公布,黃、陳對國美的控制權之爭瞬間白熱化。
激戰
黃光裕 | 陳曉 | |
---|---|---|
第一回合 | 2010年8月4日:黃光裕提出舉行臨時股東大會等5項動議,內容包括撤銷陳曉的公司職務,更換執行董事等。 | 2010年8月5日:國美公告,將對黃光裕進行法律起訴。國美董事會致信員工:反對黃光裕要求。 |
第二回合 | 2010年8月9日:黃光裕二妹黃燕虹指責陳曉。 | 2010年8月12日:國美5高管表態表態支持董事會。 |
第三回合 | 2010年8月18日:黃光裕公開指責陳曉乘人之危,陰謀勾結外資,企圖變國美電器為美國電器。 | 2010年8月19日:國美回應,解釋引入外資貝恩、關閉低效益門店、實行期權激勵計畫等諸多問題。 |
第四回合 | 2010年8月24日:黃光裕回應:國美中報存問題。 | 2010年8月23日:國美公布了2010年上半年業績。 |
第五回合 | 2010年8月30日:黃光裕案二審裁決,黃光裕領罪,其妻杜鵑緩刑復出,為黃光裕方多了一位生力軍。 | 2010年8月30日:陳曉發信呼籲股東支持管理層。反對黃光裕此前提出的5項動議。 |
第六回合 | 2010年9月6日:杜鵑至香港等地約見多家機構投資者,為股東大會拉票。 | 2010年9月7日:國美向全球數百家廠家發出300億元採購招標函。向機構投資者示好。 |
第七回合 | 2010年9月3日:黃光裕方斥資4億港元購1.77億股,增持國美股份至接近36%。 | 2010年8月24日:陳曉率領高管到美國、英國等地與機構投資者進行增發股票路演。溝通投票的問題。 |
第八回合 | 2010年9月5日:21時,身在獄中的黃光裕向社會發布認罪悔過並道歉公開信。 | 2010年9月7日:國美回應、指責黃光裕的向社會的道歉是不認真的。 |
第九回合 | 2010年9月13日:黃光裕回應,不認同GlassLewis的報告和建議,並將闡述罷免陳曉和重組董事局等的依據。 | 2010年9月12日:機構股東顧問公司GlassLewis公告,建議國美股東反對大股東黃光裕所提各項議案。 |
第十回合 | 2010年9月15日:黃光裕代理人鄒曉春也釋放出“只反陳曉、不反貝恩”的態度。 | 2010年9月16日:已成第二大股東的美國貝恩表示,將支持國美董事會和管理層。 |
決戰股東會 | 2010年9月28日:除了撤銷增發股票等獲通過外,黃光裕其他決議被否決,收穫是:大股東的股份免被攤薄。 | 2010年9月28日:陳曉等得以留任董事局主席,但配股增股等無法實現,無法攤薄大股東股份。 |
逆轉
2013年3月,陳曉辭任董事會主席、執行董事、執行委員會成員兼主席及授權代表職務;由張大中出任國美電器非執行董事及董事會主席。
外界分析認為,這更多的是體現大股東(黃光裕)的意志,也意味著國美將回到“黃氏風格”大舉擴張戰略。
靜待歸來
2015年乃至未來幾年,國美都將繼續深化全渠道零售商戰略。吳鹹建稱,國美聚焦家電主業,過去的一系列改革已經取得初步效果,營收和毛利實現了多個季度的增長。“國美能夠延續現在的戰略就很好。”
黃光裕是國美的英雄,更是國美的靈魂。正是這樣一個理想無限擴張的人,讓資本市場、國美管理層、員工及冬粉充滿期待,寄望這位王者歸來後,能重拾“做世界零售業第一”的壯語豪言。
杜鵑——這位與夫共患難的弱女子,也翹首以盼,靜待丈夫歸來。歷經市場洗鍊,她已從“相夫教子”的角色蛻變為一個資本運作高手和零售高手,成為國美新的“定海神針”。
法律規定:實際執行刑期不能少於原判決刑期的一半。
律師分析:刑期過半後,有兩個方法或可實現提前出獄,一個是減刑,一個是假釋。
從2008年11月起算,到2015年11月,黃光裕的刑期正好過半。理論上,服刑期過半就可以申請假釋。黃光裕並沒有不符合假釋的條件,但能否成功,還有很多不確定因素,要靠司法機關根據實際情況判定。
社會評價
商業教父
從17歲開始創業,黃光裕和他的國美電器受盡了同行的排擠和媒體的非難,這令他修煉得幾乎如老僧般寵辱不驚了。關於黃光裕及其國美帝國太過霸道的報導屢見報端,黃光裕仍然遮掩不住自己的年輕氣盛,甚至乾脆給自己剃了個光頭,似乎對“教父”、“價格屠夫”之類的稱呼安之若泰。
國美電器對每一位供貨商來說,意味著的是極具誘惑力的巨大銷售量,但他砍價時的“殘酷”又讓人難以忍受。他們對黃光裕面部表情的典型描述是“大嘴一撇就說”。在“2004國美全球戰略合作高峰會”上,黃光裕曾有一段凌厲的講話:“其實咱們誰也離不了誰,誰想把誰擠垮、誰想把誰控制在手心之中可能性都不大。我做事的規律就是——你對我信任,我就給你越大的信任;你能給我付出,我就帶頭扶持你的品牌。你若拿我黃光裕平衡我的對手,我就有辦法去平衡你的對手!”
曾有一位去國美應聘的職業經理人,這樣描繪他面試時的經歷:“黃光裕親自領著十幾位總監及總經理對進行面試。他一言不發,坐在寬大的老闆桌後看著你,你感覺自己仿佛是籠子中的一頭獵物,不可能和他有平等對話的權利。”他感慨說:“走南闖北幾十年,也和不少大老闆直接共過事,但黃光裕是最不可捉摸的人。這是幾十年工作經歷中最緊張的一次面試。”
強悍大佬
在鵬潤大廈18層的國美公司總部,黃光裕讓人敬畏。甚至是他的親妹夫、曾任國美總經理的張志銘,在黃光裕的辦公室里“低眉順眼像個小媳婦”,至於其他員工在談到他時,更是連大氣都不敢出。據一位現任職於國美的高管介紹,當黃光裕想好了一件事,或者在布置一件事情時,員工絕對是鴉雀無聲,無條件服從。
黃光裕對員工的嚴厲隨處可見。國美高管名片背面有一則“廉政承諾”:“本人與貴公司合作中承諾做到‘三不’—不接受客戶禮物;不收取回扣;不以權謀私。請監督。”上面註明廉政舉報電話。有高管對此表示理解:“沒有他的霸道,也不可能成就他現在這么大的盤子。黃總還是比較講義氣的,有很多人離開國美然後又回來,他不會棄之不用,可能會提撥到更高的位置上去。他有時處罰人,不是故意讓人很難受,而是為了試探一下心態。如果心態好,又有發展潛質,他就會刻意去培養。”
霸主屠夫
黃光裕曾被視為“Chinese Idol”(中國偶像)。2004年10月,黃光裕以105億的身價高居胡潤百富榜榜首,一躍成為中國內地首富。年輕、草根、奮鬥、財富等這些辭彙匯集到他身上,他一夜之間萬人矚目,成為當之無愧的“Chinese Idol”(中國偶像)。在黃光裕的對手名單上,只有張大中、陳曉、張近東、張繼升等人,2005年之後的兩三年時間內,他開動併購戰車、按圖索驥,將這些對手的公司幾乎全部收歸囊中,博得“屠夫”之名。
電子商務發展迅猛,家電電商戰爭不斷,獄中“屠夫”黃光裕並未被人遺忘,2012年“6·18”電商文案大戰中,黃光裕在獄中指令國美高級副總裁牟貴先便對外發表了《電商悼詞》,指責電商們“年年虧損卻還不知疲倦地揮舞價格的屠刀。”清明節發《電商悼詞》,盡顯昔日霸主的“黃氏風格”。據傳聞,對2013年江湖上的電商大戰,身陷牢獄的黃光裕給國美高管錦囊之計就一個字:“拖”——保持現金流不惜一切代價阻止京東上市,拖垮對手;拖到出獄,重整河山。
黃光裕信奉“高調做市場,低調行慈善”原則,常以霸道強悍等風格殺入市場,故屢被坊間稱為“價格屠夫”;而不俗的經營能力以及獨特人格個性,令其有不少尊崇者,且視之為“教父”。經濟案中黃光裕踐踏法律並付出代價,但在社會慈善方面,他也頗有付出,僅以媒體公開部分統計,有現金捐款逾億元人民幣。
黃光裕案相關人物
類別 | 人物 |
政府官員 | 鄭少東[公安部原部長助理](黃光裕的潮汕同鄉、公安部經偵局長、部長助理);相懷珠(公安部經偵局副局長、北京直屬總隊總隊長);陳紹基(黃光裕的廣東同鄉、廣東政協主席);許宗衡(深圳市委副書記、市長);孫海亭(稅務總局稽查局一處處長);王華元(浙江省紀委書記);朱影(上海公安副局長);許滿剛(外管局管理檢查司司長);郭京毅(商務部條法司巡視員(正司級));劉友君(廣東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廳長);黃松有(最高法院副院長);郭京毅(原商務部條法司巡視員);鄧湛(原商務部外資司副司長);楊賢才(廣東省高院刑事一庭庭長) |
企業家 | 黃光裕(國美總裁);杜鵑[黃光裕妻子] ;黃俊欽(黃光裕胞兄、新恒基集團董事長);許鍾民(中關村董事長);牛光忠(中行北京分行信貸處處長、行長,中國銀行總行董事);李寶光(2006年以前的北京分行副行長);周亞飛(國美電器集團國原財務長);朱孟依(中國房地產界的風雲人物);虞松波(和潤集團創始人);黃茂如(香港茂業集團創辦人);張新文(ST金泰總經理兼財務總監) |
辯護律師 | 許昔龍(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合伙人);楊照東(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張玉棟(思峰律師事務所的律師) |
黑社會 | 張治太(香港黑社會“和合桃”的頭領);錢列陽(北京律師協會律師業務指導) |
揭秘中國獄中的十大富豪
他們曾在商界呼風喚雨,對資本運作得心應手,商業運籌時氣勢如虹;他們腰纏數億,是《福布斯》上的常客,被無數中國青少年當作奮鬥路上的偶像。然而,由於體制漏洞,由於資本原罪,由於誠信缺失,由於個性使然,最終等待他們的卻是鋃鐺入獄的無奈結局與不可彌補的生命遺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