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時期[東周前半期歷史階段]

春秋時期[東周前半期歷史階段]

春秋是中國歷史階段之一。關於這一時期的起訖,一般有三種說法:一種說法認為是公元前770-公元前476年;一種說法認為是公元前770-公元前453年韓趙魏三家滅智氏;另外一種說法認為是公元前770-公元前403年韓趙魏三家分晉。春秋時代周王的勢力減弱,諸侯群雄紛爭,齊桓公、晉文公、宋襄公、秦穆公、楚莊王相繼稱霸,史稱春秋五霸(另一說認為春秋五霸是齊桓公、晉文公、楚莊王、吳王闔閭、越王勾踐)。自東周開始,周朝由強轉弱,王室日益衰微,大權旁落,諸侯國之間互相征伐,戰爭頻繁。小諸侯國紛紛被吞併,強大的諸侯國在局部地區實現了統一。

基本信息

簡介

春秋時期越王勾踐劍

春秋時期(前770年—前476年)或稱春秋時代,簡稱春秋。東周的一個時期。春秋時代周王的勢力減弱,群雄紛爭,齊桓公晉文公宋襄公秦穆公楚莊王相繼稱霸,史稱「春秋五霸」。(一說是齊桓公、晉文公、楚莊王、吳王闔閭、越王勾踐)。春秋時期之後是戰國時期。

春秋時期的得名,是因孔子修訂《春秋》而得名。這部書記載了從魯隱公元年(前722年)到魯哀公十四年(前481年)的歷史。現代的學者為了方便起見,一般從周平王元年(前770年)東周立國起,到周敬王四十三年(前477年)為止,稱為「春秋時期」。

春秋初期

春秋時期春秋時期

春秋初年的政局

在周幽王死後,太子宜臼即位,是為平王。鑒於鎬京殘破,又處於犬戎威脅之下,周平王於公元前770年,在鄭、秦、晉等諸侯的衛護下,遷都洛邑,建立了東周王朝。據《左傳》記載,春秋時共有一百四十多國。其中比較重要的有齊、晉、楚、秦、魯、宋、鄭、衛、陳、蔡、吳及越等國。

這時,天子直轄的“王畿”,在戎狄不斷襲擾和諸侯不斷蠶食下,大大縮小了,最後,僅剩下成周方圓一二百里,即今河南西部一隅的地盤;同時,天子控制諸侯的權力和直接擁有的軍事力量,也日益喪失。天子不僅經濟上有求於諸侯,政治上也往往受諸侯的擺布。

但天子以“共主”的名義,仍然具有號召力。因此,一些隨著地方經濟發展逐步強大的諸侯國,就利用王室這個旗號,“挾天子以令諸侯”,積極發展自己勢力。

動亂的中原局面

春秋時期,天子共主的地位,此時已名存實亡,“禮樂征伐自天子出”的時代已經過去,社會進入了一個動亂的時代。

動亂的中原局面,給周邊少數族以發展的機會。

占有西周舊地的西戎繼續威脅著東周;

居住在今山西、陝西北部,河北西北部以及內蒙古等廣大地區的狄族,也逐漸向內地發展,威脅著中原的安全;

居住在今河北、山東境內的戎族部落以及河北東北部直到東北地區的山戎,與齊、燕等國多次發生戰爭;

在江漢流域被周人斥為南蠻的荊楚,在臣服了周邊諸部之後,勢力迅速強大,力圖向黃河流域爭奪土地。

最初稱雄的鄭莊公,終因建國不久,隨後又發生內部爭位的鬥爭,實力被削弱,沒有能力對付這種局勢。繼鄭之後,先後崛起了齊、晉、秦、楚和以後興起的吳、越等較強的諸侯國,他們勵精圖治,積極從事霸業活動。

大國爭霸

齊國故城齊國故城

齊國改革內政

齊國在今山東省的北部,是東方一個大國。它地處海濱,擁有豐富的漁鹽和礦藏,從太公開始,就“通商工之業,便漁鹽之利”,到了春秋年間,農業、手工業,特別是冶鑄、紡織取得了迅速的發展。

公元前685年(周莊王十二年),齊桓公即位,任用管仲為相,積極改革內政。管仲從“富國強兵”的目的出發,在整飭舊制的基礎上,對各項制度加以改進。

在政治、軍事方面,基本上維持“國”、“野”分治的制度,在“國”中設定二十一鄉,其中工鄉三,商鄉三,士鄉十五。把服兵役的士鄉十五又分成三個部分,叫“參其國”(五鄉為一軍,共三軍,國君與國、高二卿各帥一軍)。在“野(鄙)”設定五屬,叫“伍其鄙”。

各級設官治理,嚴格實行士、農、工、商分區定居制。以利於老傳少習,安心生產。在“國”內採用軌(五家為軌,設軌長)、里(十軌為里,設有司)、連(四里為連,設連長)、鄉(十連為鄉,設鄉良人)的編制,實行政、軍合一制度,加強對國家常備軍的控制和定期操練,使其成為一支“莫之能御”的戰鬥武裝。為了增加兵員,還提高部分鄙野庶人的社會地位,選拔其中“秀民”充當戰士。

富國強兵

在經濟方面,除繼續維持井田的奴隸制生產方式外,對鄙野出現的大量私田,實行“相地而衰征”的稅收政策,即按土質肥瘠徵稅。還規定由官吏統一管理山林河澤;並採取“通齊國之魚鹽於東萊,使關市幾而不征”的鼓勵貿易、促進生產的政策。

管仲進行的改革,很快收到了“富國強兵”的效果。齊國國力日益強盛,連續滅了周圍小國,擴充了國土。齊桓公在“尊王攘夷”的口號下,聯合燕、宋、曹等國,消除了戎狄的擾害,保證了這一地區的安定和經濟的發展,在諸侯中樹立了很高的威信。

楚國日益強大

當齊國忙於對付戎、狄的時候,楚國日益強大,滅了“漢陽諸姬”和鄧、申、息等國,又接連發兵攻鄭。為了制服南方的楚國,公元前656年(周惠王二十一年),齊桓公率領齊、魯、宋、陳、衛、曹、鄭、許八國軍隊,首先討伐依附楚的蔡國,蔡人望風潰逃。於是乘勝進軍楚境,討伐楚國。

楚成王一面親率大軍迎戰,一面派大夫屈完與齊講和。雙方便在召陵(河南郾城東)訂立盟約,齊國取得了霸主的地位。此後,齊桓公幾次大會諸侯,公元前651年,葵丘(河南蘭考)之會,周天子也派人參加。齊桓公霸業達到了頂峰。不久,齊桓公去世,內部爭權奪利,雖然此後齊仍不失為一個大國,但霸業卻驟然衰落了。

楚北進中原受阻後,先把注意力轉向東方,滅掉玄等小國,勢力擴展到今豫南、皖北地區。隨之趁齊霸業衰落的機會,又向中原擴展。這時,依附於齊的鄭國投靠了楚國。宋襄公不自量力,妄圖接替齊桓公的霸業,於公元前638年率軍伐鄭,與楚的救兵相遇於泓水(河南拓城北),宋敗。此後,魯、宋、鄭、陳、蔡、許、曹、衛等國,都看風使舵,陸續倒向了楚國。

晉文公即位

正當南方的楚國勢力北向中原發展的時候,北方的晉也已成為強國,兩國之間又展開了爭奪中原霸權的鬥爭。

晉獻公(公元前676~前651年)執政時,削除了一批同姓宗族,重用有軍功的異姓卿大夫,加強了公室的權力。繼而積極開拓疆土,滅霍(山西霍縣)、耿(山西河津)、魏(山西芮城)等國,又戰勝了驪戎,打敗了北狄,領地發展到黃河西岸和南岸,成為北方大國。此後,晉國統治集團內部進行了激烈的爭權奪利的鬥爭。

公元前636年(周襄王十六年),流亡在外十九年的重耳回國即位,就是晉文公。他執掌晉國大權以後,重用狐偃、趙衰等人,推行“棄責薄斂”、“輕關易道,通商寬農”的經濟措施和“舉善援能”的用人政策,創造了從事霸業活動的條件。

就在晉文公即位的同一年,周襄王被其弟叔帶勾結狄人趕跑,流落在外。晉文公抓住這個時機,約會諸侯用武力平定了叔帶的叛亂,恢復了周襄王的地位,博得了“尊王”的美名。接著又用全力南向與楚爭霸。城濮之戰

那時,一度附楚的宋國,首先擺脫楚的控制,依附了晉國。楚國為了保持在中原取得的優勢地位,聯合陳、蔡等國,出兵伐宋。晉國也在宋、齊、秦等國的聲援下,於公元前632年,向楚的附庸曹、衛進攻,迫使楚軍北上,於是發生了歷史上有名的城濮之戰。戰鬥以晉勝楚敗而告結束。

城濮之戰後,晉文公大會諸侯於踐土(河南原陽西南),周襄王正式冊封晉文公為霸主,從而成就了霸業。

秦穆公獨霸西戎

在晉文公稱霸中原以前,地處西方的秦國也逐漸強大起來。西周后期,嬴秦僅僅是一個“西垂大夫”。平王東遷時,秦襄公護送有功,開始封為諸侯,劃岐以西作封地。以後秦與戎狄不斷戰鬥,鞏固和擴大了地盤,都於雍(陝西鳳翔)。

經過一百多年的發展,到穆公時(公元前659~前621年),國勢日盛。公元前627年,秦乘晉文公去世的機會,派軍偷襲鄭國,不料行軍途中被發現。秦遂滅晉盟國滑(河南偃師)而歸。晉出兵截擊秦軍,爆發了殽(河南澠池西)之戰,秦軍陷入了晉軍的包圍圈,全軍覆沒。此後,秦連續幾次出擊晉,一直沒有占到便宜。

秦軍東進的企圖受阻,於是轉而向西發展,進軍戎地,“益國十二,開地千里”,取得了獨霸西戎的地位。秦在西方的發展,加速了與戎族人民的融合。

楚國爭霸城濮之戰以後,楚北上再次受阻,轉而向東發展。占領淮南等地。楚莊王即位後,任用孫叔敖為令尹,講求得失,穩定了政局,發展了生產,從而為楚國的爭霸奠定了基礎。

公元前606年,楚莊王率軍北上,在周的直轄區耀武揚威,並遣使問象徵王權的九鼎之輕重,大有取周而代之的氣勢。

公元前597年,楚軍圍鄭,連攻三個月,破鄭都。晉遣兵來救,與楚軍大戰於邲(河南滎陽東北),結果大敗。戰後,楚莊王飲馬黃河,雄視北方。隔了兩年,楚又藉故圍攻宋國,迫使其屈服。這時,中原諸小國,又相繼依附楚國,楚莊王一時做了中原盟主

晉、楚爭霸,戰爭持續了百餘年,給中原各國人民帶來莫大的災難,雙方也打得精疲力盡;同時,爭霸戰爭又激化了本國階級矛盾和新舊勢力之間的鬥爭,各國逐漸無力外顧,於是在兩大霸國之間出現了所謂“弭兵”的活動。

首次結盟

春秋時代,先後召開過兩次“弭兵”會議。

第一次在公元前579年周簡王七年),由宋國執政華元發起,約合晉楚,於宋相會,訂立了彼此不使用武力,共同討伐違命諸侯的盟約。但盟約訂後僅僅三年時間,楚國就公然喊出“敵利則進,何盟之有”(《左傳》成公十五年)的調子,撕毀了盟約。公元前575年,晉、楚戰於鄢陵(河南鄢陵西北),公元前557年又戰於湛阪(河南平頂山西北),結果楚國都失敗了。

公元前546年(周靈王二十六年),宋大夫向戌看到了晉、楚兩國都不想打仗,其它諸國長期追隨晉、楚之後,疲於奔命,更希望和平。

弭兵之會

於是,向戌奔走於晉、楚等國之間,取得了諸侯國的同意,在宋都(河南商丘)舉行了有十四個國家參加的弭兵大會。赴會的楚人暗中藏甲,在會上爭先歃血,晉無力阻擋,只好讓楚國主盟。

會議主要作了“晉、楚之從交相見”的決議,即除齊、秦兩大國和滕等屬國外,原來晉的屬國和楚的屬國,現在變成楚晉雙方共同的歸附國,對兩國盡同樣的義務。晉、楚兩大國利用弭兵會議,互相瓜分了霸權,形成了均勢。在以後的四十多年中,中原戰爭減少了,人民獲得了相對安定的環境,客觀上為社會生產的發展創造了有利的條件。

在弭兵之會以後,晉、楚爭霸已近尾聲,齊、晉、魯等國的新興勢力與公室舊勢力之間,正展開激烈的奪權鬥爭。長江下游崛起了吳、越兩國,積極從事霸業的活動。

吳國發展

吳在今江蘇南部。在壽夢時,與中原的晉國建立密切的聯繫。當時楚國亡臣申公巫臣逃到晉國,為晉建議聯吳攻楚的策略。晉遂派巫臣到吳國,教吳人以射御乘車和先進的戰術,使吳開始有力量與楚相較量。

公元前6世紀末到公元前5世紀初,吳王闔閭執政,在楚國亡臣伍子胥的協助下,進行了政治、軍事等方面的改革;同時,又任用著名政治家和軍事家孫武,發展了吳國的實力。於是派大軍更番襲擾楚國邊境。

到公元前506年,吳與唐、蔡聯軍大舉攻楚,到達豫章。進而與楚軍相遇於柏舉(湖北麻城),結果楚軍大敗。吳軍乘勝追擊,攻下楚都郢(湖北江陵紀南城),楚昭王倉皇逃走。楚人面對強敵奮起反抗。同時,吳國內部發生了貴族爭奪權位的鬥爭,越國又趁機攻入吳都,造成吳國的後顧之憂。加之,楚大夫申包胥到秦求救,秦出兵救楚,最後吳軍大敗。從此,吳國國力大大削弱了。

越國發展

越在今浙江北部,本是越族的一支,建都會稽(浙江紹興東南)。

公元前6世紀中葉,越還是楚的屬國。楚為了制服吳國,助越攻吳,公元前496年(周敬王二十四年),吳與越交戰,吳兵敗,闔閭死。子夫差即位,立志報仇。

公元前494年,大舉攻越,越王勾踐大敗,卑辭乞和,情願稱臣歸附。吳王夫差認為越已失去反攻能力,便一意北上。為了稱霸中原,他組織民力,溝通江淮,修築邗溝城(江蘇揚州),基本上建成了從長江至黃河的一段運河,然後揮師北上。

公元前482年,夫差在兩敗齊國之後,大會諸侯於黃池(河南封丘西南),與晉爭做盟主。越王勾踐在屈服於吳的時候,已定下滅吳的決心。他任用政治家范蠡文種,實行改革。經過長期準備之後,於公元前482年,趁夫差北上會盟的機會,出兵攻吳。夫差倉皇回軍,但已措手不及。公元前473年,越滅吳,夫差自殺。

勾踐踏著夫差的途徑北進,大會諸侯於徐州(山東滕縣),一時號稱霸主。但吳越的霸業,畢竟是尾聲了。

春秋發展

勞動工具勞動工具

鐵制勞動工具

春秋時代是我國由奴隸社會向封建社會轉變的階段。促成這一社會變革的物質因素,是社會生產力的發展。

勞動工具是社會生產力發展的重要標誌。鐵制工具的廣泛使用,促進了我國由奴隸制向封建制的過渡。商代用隕鐵製作了鐵刃銅鉞,說明對鐵的性質和鍛打嵌鑄的技術已經有了一定的認識和掌握,但當時尚不知人工煉鐵。

到了春秋戰國,鐵的使用已逐漸普遍。晉國用鐵鑄刑鼎,鑄鼎的鐵是作為軍賦向民間徵收的,可見晉國民間鐵已不少。近代考古發現有陝西鳳翔(雍城)秦公大墓出土的鐵器,時代較早;江蘇六合的吳國墓,長沙的楚墓,還有山西侯馬西北莊等遺址出土的鐵器。都是春秋晚期的遺物,計有鐵塊、鐵條、鐵钁、鐵鏟、鐵鏵及鋼劍等器物。可見冶鐵技術有了明顯的進步,不僅能“鍛造熟鐵”,而且能冶鑄“生鐵”。

根據地下發掘,結合古文獻的記載,春秋時期,鐵制農具已在相當範圍內得到使用。雖然鐵器使用還處於初期階段,但鐵器作為一種新的生產力因素,為開發山林,擴大耕地,發展水利交通,促進社會生產創造了條件。

發展基礎

春秋時期,農業生產中又使用了牛耕。如人們起名字往往把牛和耕連在一起,孔子弟子冉耕字伯牛,司馬耕字子牛,晉國大力士姓牛名子耕,《國語·晉語》記載:“宗廟之犧,為畎畝之勤。”足證春秋時期,牛耕已為人所熟知,並且作為一種先進事物受到重視。

勞動工具的改進,促進了水利事業的發展。鄭國大夫子駟作過興修田間水利的努力,遭到貴族的強烈反對。後來子產執政,一面整頓井田的封疆,一面開挖灌溉溝渠,取得了顯著成效。楚國令尹孫叔敖主持修建了芍破,擴大稻田。那時的灌溉工具中已出現了“桔槔”,即利用底端系石頂端掛桶的槓桿提水。這種提水的方法,“民逸而利多”。

隨著鐵制農具、牛耕的使用和推廣以及水利事業的發展,農業生產水平提高了,剩餘產品有所增加。在鄭州碧沙崗鄭國遺址發現有貯藏糧食的窖穴,僅30平方米內就有8個之多,與洛陽發現的漢代糧倉很相似,對我們了解當時農業生產的情況很有幫助。

由於生產力的發展和產量的增加,使個體小農生產有了發展的可能,這就為小土地私有制的出現提供了條件。

井田制的瓦解

春秋年間,由於社會生產力的進步,使荒野,以及諸侯國境之間的曠田,逐漸得到墾闢。而井田卻由於“民不肯盡力”反處於癱瘓狀態,到處拋荒。與此相反,一些奴隸主卻儘量驅使奴隸從事荒田的開墾,使西周末期以來不在稅收之列的私田,急劇增加。那時,統治階級間爭田奪土的事件史不絕書,周天子宰制土地和人民的局面越來越無法維持。於是,從天子到大夫的貴族,相互為了一田一邑紛爭的事屢見不鮮。

周天子對土地的最高支配權已經喪失,土地王有的概念已不起作用。由於統治階級侵田奪土,一再突破了井田制的封疆溝洫,井田制也就在這一過程中,日趨解體,土地私有權得到事實上的承認。

到了春秋末期,隨著社會經濟的飛躍發展,土地的讓渡轉移和宅圃的買賣,更是公然地進行了。於是,西周以來,“田裡不鬻”的格局被衝破了缺口,土地關係正走向私有化的道路。儘管由於各國社會經濟發展不平衡,井田制的崩潰過程也先後不一,但井田制的崩潰是歷史發展的必然結果。

封建生產關係的產生

伴隨井田制的崩潰和土地私有制的出現,階級關係也相應地發生了變化,封建依附關係開始產生、發展起來。一部分奴隸和平民自己墾荒種地,獲得了小塊土地的私有權,在一定程度上擺脫了貴族奴隸主的控制和束縛,成為自耕農。

還有一部分貴族,由於種種原因轉化而為自耕農,楚伍子胥被迫奔吳“而耕於鄙”,是明顯的例證。這種自耕農,隨著奴隸制的瓦解,數量不斷增加。至於新興地主階級的產生,有的是由奴隸主貴族分化而來,有的則是獲得土地賞賜的軍功地主,還有一些是從平民乃至“鄙人”中上升而成。

他們在奴隸大量逃亡、井田制面臨崩潰的時,眼見奴隸制剝削方式已無利可圖,便改變做法,把土地劃分成小塊,招徠逃亡奴隸和破產平民耕種,從中收取地租。從此,封建地主農民兩個新興的階級便孕育成長起來。

奴隸制變化

隨著封建生產關係的滋長,受地主剝削的農奴大量出現。春秋時代見於記載的有“隱民”、“私屬徒”、“賓萌”和“族屬”之類的稱呼。“民”和“徒”在以前都是奴隸的稱呼,“萌”也是稱呼奴隸的。但“隱民”、“私屬徒”及“賓萌”卻具有新的含義。“賓萌”系指外來的依附農民,與後來的隸農相類似;而“隱民”和“私屬徒”是隱匿託庇於貴族豪宗之家的隱庇戶,即依附農民。他們雖不自由,但身份畢竟與奴隸不同。

“族屬”也是封建性的宗法依附關係。這種依附農民,身份與奴隸不同,他們占有少量的生產資料,有條件獲取一部分收穫物。上述“隱民”、“私屬徒”、“賓萌”、“族屬”等依附戶,是封建生產關係的產物,他們雖還受到超經濟的剝削,但有權支配部分收穫物,生產積極性有所提高。

《呂氏春狄·審分覽》指出:“公作則遲,有所匿其力也;分地則速,無所匿其遲也。”所謂“公作”,就是指奴隸在井田上的耕作,“分地”則是指封建制下的租佃制。這種“公作”與“分地”之間的區別,反映了沒落的奴隸制與新發展起來的封建制之間的鮮明對比。因此,隨著生產的不斷發展,孕育在奴隸制內部的封建生產關係正在逐步形成。

賦稅制度的變化

隨著土地占有關係的變化和封建生產關係的發生,各國統治階級為了維持和增加剝削收入,不得不在賦稅制度上進行一些改革,以適應社會形勢的變化。公元前685年,齊國首先採用了按土地的多寡肥瘠徵收貢稅的辦法。

《管子·乘馬》有“均地分力”、“與之(民)分貨”的話,就是把田地分配給耕者,實行一家一戶的個體經營,在此基礎上,推行分成制的地租剝削,即土地占有者與土地耕作者共同分配勞動產品。從此,產生了“則民盡力矣”的效果。管仲的這一改革,實際上起了破壞井田制的作用。

土地私有化

繼齊改革之後,晉國進行了類似的改革。公元前645年,晉國把田地賞賜給人民,名曰“作爰田”,這就廢除了周初以來土地定期分授的制度,等於承認土地的私有。

獲得賞田的不僅有居於都內身份較高的“國人”,而且也有居於“國”、“野”之間身份卑微的“州人”,他們原來沒有權利當兵,“作爰田”的同時,即徵發州人服兵役和軍賦,從此晉國兵員陡增,出現了“甲兵益多”的局面。但“作爰田”的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國有土地向私有土地的轉化。

過了約半個世紀,到公元前594年,魯國季孫氏掌權時頒布了“初稅畝”的法令,對公私土地一律按畝徵稅,公田和私田在實際上的差別取消了。這表明魯國正式宣布廢除井田制,承認私田的合法存在。

賦稅合一

“初稅畝”,實行以後的第四年,即公元前590年,魯國“作丘甲”,過了42年,公元前548年,楚國“量入修賦”;再過了十年,鄭國“作丘賦”。

“甲”、“賦”都指兵役和軍用品的徵收。原來承擔兵役、軍賦的只限於都內的“國人”,由於戰爭日益頻繁,規模日趨擴大,賦的數量也隨之不斷增加,於是負擔兵役、軍賦的範圍,就不得不由國都擴大到野的行政組織丘。

同時,也因井田制逐漸瓦解,份地難以繼續定期分授,以致出現了有夫無田的現象,這就使按夫負擔兵役、軍賦無法實施。後來隨著各丘墾田多少的不同,軍賦負擔輕重出現差異,為了解決各丘負擔不均的矛盾,在公元前483年,改行依田畝征賦,叫“用田賦”。這樣,有田人雖然增加了軍賦負擔,但對土地處理權卻擴大了,土地私有進一步受到政府的認可。既然賦和稅都依田土作為徵收的依據,賦和稅後來也就漸趨合一了。

諸侯國改革賦稅制度,目的在於增加財政收入,但為了擴大經濟收入或兵員補給,不能不在某種程度上肯定已經出現的客觀現實,其結果是加速了奴隸制的瓦解和封建制的形成。

獨立工商業者的產生

春秋時代,與地區經濟發展相適應,手工業門類較前增多。新興的手工業有煮鹽、冶鐵、漆器等。

青銅製造業與殷、周相比,明顯地表現為王室、王臣之器物的減少,諸侯之器的增多。此外,還出現了貴族使用的帶鉤、短劍、銅鏡等新器物。

漆器以楚國最著名,長沙春秋楚墓出土的漆棺、漆木車、塗漆皮甲和帶漆銅劍鞘等,都是技藝很高的工藝品。

齊國紡織業非常發達,“織作冰紈綺繡純麗之物,號為冠帶衣履天下”。

瓷器燒制工藝也有迅速的發展,侯馬牛村古城遺址出土的早期青瓷,釉色淡青,釉質均勻光澤。

隨著農業和手工業的發展,社會分工的擴大,商業也日趨活躍。為了適應工商業發展的形勢,有的國君制定了“通商惠工”、“輕關易道,通商寬農”的政策;有的相互訂立了與貿易交通有關的盟約誓詞,進一步促進了這一趨勢的發展。

工商業地位

但是,春秋初期的工商業仍然掌握在官府手中,即所謂“工商食官”。從事手工業生產的工奴的地位很低。商業活動也主要為貴族服務,經營的貨物大都是珠寶、玉器以及皮革之類貴重之物。

到春秋中葉之後,隨著土地私有制的逐漸建立和封建生產關係的產生,工商業部門也逐漸脫離了官府的豢養,向私人經營的方向轉移,出現了以生產商品為主的私營手工業者。與此同時,官商也無法再壟斷貿易,私商的勢力日益擴大。雖然如此,商人的社會地位還是大受限制,甚至仍被上層貴族視為賤業。如晉國的富商,財富已很可觀,但在統治者眼裡卻是“無尋尺之祿”的人,不能與卿大夫相比。

不過上層貴族的舊觀念,終於擋不住歷史發展的趨勢,統治者在人民民眾的壓力下,不得不撤銷妨礙工商業發展的山澤之禁、關隘之徵。

新興商人階層

新興商人階層日益活躍。中小商人“負、任、擔、荷,服牛、軺馬,以周四方,以其所有,易其所無”。(《國語·齊語》)有些大商人往來於列國之間,不僅是貨殖的能手,而且在政治上也非常活躍。

如范蠡幫助越王勾踐雪會稽之恥後,乘扁舟,游江湖,十幾年中“三致千金”;孔門弟子子貢,“結駟連騎,束帛之幣以聘享諸侯,所至,國君無不分庭與之抗禮”。

隨著商業的發展,出現了金屬貨幣。公元前524年,周景王鑄造大錢,是我國文獻中關於鑄錢的最早記錄。已經出土的齊刀幣、楚郢爰和晉的空首幣,充分反映了當時的商品貨幣關係。隨著貨幣經濟的發展,借貸、高利貸也相應地產生了。同時,商業的發展還促進了都市的興起。

從工商業的發展和工商業者身份地位的變化,不難看出,在工商業領域內,逐漸擺脫奴隸制的控制與束縛,封建關係的新因素也日漸增長。

著名人物

老子及其思想

春秋時期《道德經》

老子即老聃,生卒年不可考,相傳為楚國人,作過周守藏史,熟悉各種典章制度。傳世的老子《道德經》,不是出於一時一人之手,而是由其門人追記老子遺說,到戰國時由楚人環淵纂集而成。

老子在哲學思想上提出了一個超絕一切的虛無本體,叫做“道”,又叫做“大”,以取代商周以來的人格神──天的至上權威。他說:“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廖兮,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強為之名曰大。”因此,“道”成了老子哲學思想的核心。

在老子看來,“道”是第一性的,世間的萬物都是從“道”派生出來的,是第二性的。所以他說“道”是“萬物之宗”,“道”顯然不是物質實體,而是指“視之不見”的精神。老子還說:“天下萬物生於有,有生於無。”

和“道”的思想相適應,老子在政治上主張“無為而治”。他說:“道常無為而無不為。”無為,就是聽其自然。同時,在政治上“不尚賢”,這實質上是企圖維護即將崩潰的奴隸制秩序,達到“無不為”的效果。為此老子主張實行“愚民”政策。所謂“民之難治,以其智多”,於是他認為應當“絕仁棄義”,使民“無知無欲”。這就是“為無為,則無不治”的妙用。

老子理想的社會是“至治之極”的“小國寡民”的世界,即“鄰國相望,雞犬之聲相聞,民至老死不相往來”。很明顯,老子嚮往的並不是一幅未來理想社會的圖景,而是早已在歷史上消逝了的,經過他的美化,保留有原始公社遺蹟的早期奴隸制社會。這是一種沒落消極的思想。

形上學

《道德經》中的精華是樸素辯證法思想的因素,它揭示出世界的事物包含有矛盾對立的兩方面,互相依存,相反相成。如美與醜、難與易、長與短、高與下、前與後、有與無、禍與福、強與弱、剛與柔、多與少、實與虛、智與愚等等,都是對立的統一,相反而又相成。他指出:“有無相生,難易相成。”

老子還觀察到對立面的轉化,“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肯定事物無不向它的對立面轉化。但由於所處時代的局限性,他極力否認對立面的鬥爭,誇大對立面的統一,並力圖從內心精神世界消解現實的矛盾。

同時,老子所謂的對立面的轉化,既無視事物轉化的條件,又看不到新舊質的區別,而是把對立面的轉化僅僅看做循環往復的無盡過程。這樣,老子樸素的辯證法思想就最後導向了形上學。

形上學

《道德經》中的精華是樸素辯證法思想的因素,它揭示出世界的事物包含有矛盾對立的兩方面,互相依存,相反相成。如美與醜、難與易、長與短、高與下、前與後、有與無、禍與福、強與弱、剛與柔、多與少、實與虛、智與愚等等,都是對立的統一,相反而又相成。他指出:“有無相生,難易相成。”

老子還觀察到對立面的轉化,“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肯定事物無不向它的對立面轉化。但由於所處時代的局限性,他極力否認對立面的鬥爭,誇大對立面的統一,並力圖從內心精神世界消解現實的矛盾。

同時,老子所謂的對立面的轉化,既無視事物轉化的條件,又看不到新舊質的區別,而是把對立面的轉化僅僅看做循環往復的無盡過程。這樣,老子樸素的辯證法思想就最後導向了形上學。

孔子及其思想

孔子孔子

孔子(公元前551年~前479年),名丘,字仲尼,其先祖原為宋國貴族,後逃難到魯國,成了魯人。孔子幼年喪父,家道中落,曾做過小官吏。中年以後,擔任過魯國的中都宰和司寇等職。去職後,他周遊列國,到處遊說。晚年又回到魯國。他後半生大部分時間從事講學。孔子的言論,由他的門人整理成為《論語》,《論語》是研究孔子思想的主要依據。

孔子生活在“禮崩樂壞”的春秋晚期,以維護周天子的統一天下和重建文武周公事業為己任。他主張“天下有道,則禮樂征伐自天子出”。在孔子看來,實現這一目的的有效手段,是“正名”。所謂“正名”,就是使君臣父子各安其位,遵守各自的名分,不越位,不僭禮,讓殷周以來的統治秩序和等級制度得以恢復和維護。要實現“正名”,單靠政治手段是不行的,孔子主張在“政”、“刑”之外必須藉助“德”、“禮”,並把“德”看做首要的統治手段。

孔子說:“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孔子認為從政的人如果真正能以“德”治國,將得到人民的擁護。

孔子“仁”學

孔子認為,要實現“德治”(禮治),必須提倡“仁”學,即通過各人內心修養,形成“仁”這個無美不備的德性。“仁”是孔子倫理思想的核心。“仁者愛人”、“克己復禮為仁”就是他給“仁”所下的兩個最主要的定義。

孔子要求統治者“節用而愛人,使民以時”,“因民之所利而利之”。孔子主張“愛人”,目的是為了緩和尖銳的階級矛盾。當然,這實際上是做不到的。不過,在等級森嚴的社會關係中,孔子能提出“愛人”的思想,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對人的重視,是有進步意義的思想。

孔子提倡“仁”的終極目的還在於“克己復禮”。他要求克制自己使自己的行為符合周禮的規範,這就算有了仁德。做到這一步,統治階級的內部矛盾就可以得到緩和,人民也因受到恩惠而消除其反抗的鬥爭。其目的在於維持奴隸主貴族的統治於不墜。他把倫理範疇的“仁”和政治範疇的“禮”密切結合在一起,形成了不可分割的統一體。

孔子在提倡“仁”學的同時,還相信天命,他說:“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聖人之言”。他要人們“不怨天,不尤人”,聽從“天命”的支配。孔子宣揚天命,但是對鬼神卻持存疑態度,所謂“敬鬼神而遠之”。

孔子教育活動

孔子大半生的時間從事教育活動。他以禮、樂、詩、書教育學生。在長期從事教學的過程中,他在教育思想和教學方法方面,摸索了很多規律性質的認識,值得加以批判地繼承。

孔子辦教育,推廣私人講學,對打破“學在官府”、貴族壟斷教育有很大貢獻。他在實踐中,破除了等級、地域和種族的界限,接收賈人、賤人和農家的子弟入學,提出了“有教無類”的主張。這是學術下移、庶人議政歷史趨勢的必然結果,而這一口號的提出,又進一步促進了這一歷史趨勢的發展,其意義和影響十分重大。

孔子在教學實踐中重視啟發學生學習的自覺性、主動性;強調實事求是的學習態度。他主張學習要持存疑態度,主張“毋意(不憑主觀臆測)、毋必(不武斷)、毋固(不固執己見)、毋我(不唯我正確)”。孔子重視相互學習,取長補短,教育學生要“不恥下問”。

六經貢獻

孔子在教學中強調學與思的關係、學習與複習的關係。他還善於“因材施教”,在教學中堅持對不同對象施以不同的教育。

孔於是一位“學而不厭,誨人不倦”的教育家,他的弟子以“循循然善誘人”來讚揚他。但孔子提倡“學而優則仕”,反對學生參加生產勞動,輕視勞動和勞動人民,這對後世教育起了某些不良的影響。

為了教學的需要,孔子以《詩》、《書》、《禮》、《樂》、《易》、《春秋》作為教材。這些文獻大部分經過他蒐集、整理、刪定或改編,孔子說:“六藝於治一也。禮以節人,樂以發和,書以道事,詩以達意,易以神化,春秋以義。”(《史記·滑稽列傳》)說明孔子把六經當作從教治國的重要工具。

這些文獻現在仍是研究古代典章制度和社會經濟政治文化的寶貴資料,孔子在整理、保存我國文化遺產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貢獻。

天文曆法

春秋時期,天文曆法有很大進步。《春秋》一書對日月食的記錄非常翔實,在242年間,記錄日食37次,其中35次已證明是可靠的。

《春秋》魯文公十四年(公元前613年)秋七月記“有星孛(貝)入於北斗”,天文學家公認這是“哈雷彗星”在世界上最早的記錄。

《左傳》記載了兩次日南至(冬至),一次在魯僖公五年(公元前655年),一次在昭公二十年(公元前522年),兩次間隔133年,其間記錄閏月48次,失閏一次,總計應有閏月49次,這就是有名的十九年七閏的方法。這不但比商代的曆法精確,而且比歐洲套用這個曆法早一百六七十年。

建築機械

春秋末葉的公輸般,魯國人,姓公輸,名般,字若,又稱魯班。這位民間工藝家,不僅能建造“宮室台榭”,而且在攻伐征戰頻繁的年代,曾造“雲梯”、“鉤拒”等攻城、舟戰的器械;還削竹木以為鵲,藉助風力飛行。

相傳魯班創製了“機關備具”的“木車馬”以及磨子、碾子等,這些創造,雖然不免有被後人誇大和理想化的地方,但他確是一位少有的巧匠,人們稱頌他是“機械之聖”。

魯班對後世有巨大的影響,幾千年來,一直被奉為木工、石工、泥瓦工等工藝部門的祖師,為人類建築機械發展作出巨大貢獻。

醫學

春秋時期,醫學也有很大的成就。當時,診斷病人的方法已有切脈、望色、聽聲、寫(觀)形等。見於記載的著名醫生有醫緩、醫和等人。

晉平公患重病,醫和來到晉國,診斷後,確定平公的病既不是飲食引起的,也不屬鬼怪纏身,而是貪戀女色,縱慾過度的結果,醫藥已經無效,少則三年,多則十年,必死無救。十年後,平公不治而死。緩與和都被人譽為“良醫”。

在病理上,醫和認為陰、陽、風、雨、晦、明六氣的不調和是招致疾病的原因。此後醫學家在這一理論的基礎上發展成為風、寒、暑、濕、燥、火六氣,成為醫學名著《內經·素問》的重要依據之一。

奪權鬥爭

殘酷壓迫

春秋時期,腐朽的奴隸制已成為束縛生產力的桎桔,奴隸主對奴隸和平民的剝削和壓迫更加殘酷暴虐,奴隸主貴族已成為阻礙歷史前進的反動勢力。

如齊國貴族壟斷國內大部分土地、山林、漁鹽事業,嚴禁人民樵采漁獵;並設立關卡,“暴征其私”。奴隸主貴族過著腐朽糜爛的生活,“而三老凍餒”。不堪忍受的人民起而反抗,奴隸主貴族用酷刑進行鎮壓,不少人被判刖刑,市場上出現“履賤踴貴”的慘象。

再如衛國懿公喜歡玩鶴,竟為鶴配備大夫乘坐的車子以表示尊寵。春秋晚期的蔡國,已到了奄奄一息的地步,但蔡侯還是極端奢侈。安徽壽縣發掘的蔡侯墓,出土物僅銅器就近百件。每類又因用途不同各分若干組或若干套,其器物之精,種類之多,令人嘆為觀止。同時墓中還有殉葬的人。貴族死後尚且如此,生前的腐朽生活就不用說了。

公開暴動

奴隸主的殘酷剝削和壓迫,進一步加深了階級矛盾。終於激起了反抗的風暴,奴隸和平民展開了各種形式的鬥爭。

春秋時期,有關“役人”暴動與“民潰”事件不絕於史。所謂“役人”暴動與“民潰”事件,是平民、奴隸以群起潰逃作為反對統治者勞役、兵役的一種手段。例如,公元前641年,梁國國君強迫民眾圍繞公宮挖壕溝,結果民眾一齊潰散,拒絕服役。公元前660年,狄人攻邢,“邢人潰”;公元前656年,齊桓公率諸侯征蔡,“蔡潰”,諸如此類等等。

廣大人民還採用公開暴動的手段來表達他們對暴政的不滿。如公元前550年,陳國築城 “役人”發動暴動,奮起反抗暴虐的當政者,奴隸主貴族慶寅、慶虎死於非命。

階級對抗

春秋時代,奴隸逃亡愈來愈多,許多國家不得不制定了逮捕逃亡奴隸的法律。這些逃亡的奴隸和撩淬的平民散在各地,與統治階級相對抗。晉國情況尤為嚴重,連國都也有起義的隊伍,而且公行無阻。甚至接待外國使節的客館也要嚴加保護,才能“無憂客使”,可見鬥爭之尖銳。

官府手工業工匠的反抗鬥爭也十分強烈。如公元前478年,衛國手工業奴隸為了擺脫長期勞役的痛苦,憤怒地包圍了衛莊公的宮門,莊公跳牆逃跑,最後被人殺死。公元前470年,衛國工奴們對衛侯隨便徵調苦役不滿,與失勢的卿大夫一起,與統治者搏鬥。衛侯成了孤家寡人,只得狼狽逃竄,後來死在江南

新興地主階級的奪權鬥爭

到春秋末期,新興地主階級隨著經濟地位的變化,迫切要求在政治上取得權力。他們利用奴隸和平民的力量,向奴隸主貴族展開了激烈的奪權鬥爭。

在井田制日趨崩潰、私有土地不斷發展的時代,不少“私家”千方百計地爭奪土地和人民,成為擁有大量私產的富有者。一時出現了“私肥於公”,“大夫皆富”的局面。與經濟地位的變化相適應,他們在政治上也必然要求有一個大的變革。春秋後期,“私家”對“公室”的鬥爭日益激烈。“公室”是指諸侯國君,“私家”則指大夫。以國君為代表的“公室”大都是主張維護舊制度的守舊派,“私家”則是從舊貴族中轉化過來的新興地主階級的政治代表。

三桓與魯公室的鬥爭

在魯國,“私家”新興勢力的代表是季孫、叔孫、孟孫三家。他們都是魯桓公的後裔,史稱“三桓”。公元前609年,魯文公去世,發生了殺嫡立庶的權位之爭,“三桓”乘機發展勢力,各自在封邑築城,從此,魯國出現了“公室卑,三桓強”的局面。

隨著三桓勢力的發展,到公元前562年,“作三軍,三分公室而各有其一”,三家各統轄一軍,並在各自統轄的範圍內,進行變革。季孫氏的變革比較徹底,力量也最強。公元前537年,三家進一步變三軍為二軍,實行“四分公室”,季孫氏獨得二分,獨掌一軍,叔孫、孟孫各取一分,合掌一軍。

三家都在統轄區推行徵稅的辦法,國君的費用只能靠三家和一些舊貴族納貢維持。公元前517年,魯昭公進攻季孫氏的據點費城,三家組織反擊,魯昭公嚇得逃往齊、晉。昭公最後死於國外。以後的哀公也遭到同樣的下場。在新舊勢力的鬥爭中,雖然魯君還保持名義上的國君地位,政權實際上已經落入以季孫氏為首的三家之手。但魯國的鬥爭是在公族內部進行的,不免帶有濃厚的妥協色彩。

田氏代齊

春秋初年,陳國發生內亂,公子完奔齊,被任命為工正,這是陳(田)氏立足於齊的開始。在相當長的時間內,田氏與公室關係非常密切。後來,由於齊國奴隸和平民反對奴隸主、反對公室的鬥爭廣泛開展,舊制度的崩潰和公室的滅亡已成必然的趨勢。

田氏適應形勢的發展,走向背離公室的道路。代表新興勢力的田氏家族,採用施恩授惠的手段,與“公室”展開爭奪民眾的鬥爭。田桓子對貧窮孤寡的國人“私與之粟”。田常執政後,為了收買人心,以大斗出貸,以小斗收進。

同時,田氏還實行了一套“山木如市,不加于山;魚鹽蚌蜃,不加于海”的產銷地等價的政策,這是一種薄利多銷、賺取財富的手段,結果使“民財為之歸”。田氏由此獲得的雄厚資財,就為他從事“厚施薄斂”提供了保證。果然田氏“得齊眾心”,民眾大量逃往田氏門下,而重斂於民的“公室”卻逐漸被抽空了。

田恆掌權

可是,齊國的舊勢力並不甘心退出歷史舞台。以田氏為首的新興勢力不得不以暴力手段對舊勢力展開了猛烈的進攻,於是出現了三次大規模的武裝鬥爭:

第一次在公元前532年的夏天,田桓子聯合國人向兩家執政貴族欒氏、高氏發動進攻,把他們驅逐出齊國。

第二次在公元前489年,田桓子的兒子田乞,聯合大夫,帶兵沖入公宮,打敗了齊國國氏、高氏、弦氏、晏氏四大家族。

第三次在公元前481年,田乞的兒子田恆(即田成子)在民眾的支持下,以武力戰勝齊簡公親信監止,監止、齊簡公出逃,後被殺死。田恆從而掌握了齊國的大權,對殘留的舊貴族勢力盡行誅戮。以後,又任命田氏兄弟和同族人作都邑大夫,擴大了自己封地。

到公元前476年,“齊國之政皆歸田常”。到公元前386年,田和列為諸侯,仍沿用齊國國號。田氏代齊實際是地主階級政治奪權在齊國的實現。

晉國發展

公元前7世紀,在晉獻公執政期間,“盡殺群公子”。驪姬得寵以後,又“盡逐群公子”。一時晉國“國無公族”。到春秋中葉,舊公族僅剩下欒氏、羊舌氏和祁氏等幾家;而晉國的“私家”力量卻逐步強大起來,不斷與晉國的舊公族展開鬥爭。

晉厲公即位後,把“私家”大族視為最大威脅。公元前574年,他舉兵殺三卻,結果很不得人心。次年,厲公被殺。後來,韓、趙、魏、智伯、中行、范氏六家新興勢力,對晉的舊貴族發起了連綿不斷的進攻。

公元前550年,新興勢力聯合起來打敗了欒氏。以後舊貴族繼續受到打擊,降為奴隸和平民。接著新興勢力又“以法盡滅”祁氏、羊舌氏,分祁氏領地以為七縣,羊舌氏領地以為三縣,任命韓、趙、魏等族的子弟和有軍功有才能的人去做縣大夫,舊公族的消滅,為晉國的社會發展,去掉了一塊絆腳石。

封建政權

在同舊勢力鬥爭的同時,晉國新興勢力內部也進行了激烈的鬥爭。公元前493年,范氏、中行氏與鄭、齊、魯、衛等聯合,和趙、韓、魏發生戰鬥。

趙鞅為了爭取戰爭的勝利,鼓勵部下:“克敵者,上大夫受縣,下大夫受郡,士田十萬,庶人工商遂,人臣隸圉免。”這種按軍功賜爵、賜田,提高庶人工商業者地位以及依軍功免除奴隸身份的政策,贏得人民的支持,結果打敗了對手。這一政策的實行,使地主階級勢力得以迅速的發展,加速了封建制的形成。

公元前453年,韓、趙、魏三家又聯合起來滅掉智伯,分別建立三個封建政權。公元前403年,周王室正式承認它們為諸侯。

發展不均

春狄末期到戰國初年,新興地主階級經過一系列激烈的鬥爭,先後在各國奪取了政權,為封建制的發展鋪平了道路。這場鬥爭,在各諸侯國中的發展是不平衡的。

中原除極個別舊式的“籍田制”到春秋末年還依然保留外,鄭、宋、衛等新興勢力曾不同程度地進行過改革,並作過奪權的努力,但由於舊勢力仍占優勢,都告失敗。至於四周地區的諸侯國,由於社會經濟發展一般比較緩慢,所以社會改革也稍遲於中原地區。到了這些地區的社會經濟發展到大體上和中原相當的程度時,同樣的現象也就發生了。

楚國在公元前479年就爆發了白公勝的政治革命。其他邊遠國家如秦國和燕國,到戰國時代,才完成其社會變革,由奴隸制過渡到封建制。

地主階級和農民階級的形成過程

新舊勢力的鬥爭,大大加速了地主階級和農民階級的形成過程。這兩個互相聯繫而又互相對立的階級是從奴隸社會母體內孕育起來的。

一部分逐漸採用封建剝削方式的舊貴族、軍功貴族和新官僚,以及平民中擁有大量土地的人,形成為地主階級;

大部分庶人和平民,則轉化為農民階級。

儘管地主階級本身還保留著濃厚的奴隸制殘餘,但其主要的剝削對象,已是以租佃方式耕種地主土地的依附農民,以及取得小塊土地,承擔地主階級國家賦稅和勞役的自耕農和半自耕農。他們和奴隸相比,身份有明顯提高。在這種新的生產關係下,社會經濟迅速發展。所以封建制的產生是歷史的進步。

戰爭歷史

春秋時期春秋吳王劍 周代鐵劍

春秋初年,大小諸侯國見諸經傳的有一百七十餘個,然其會盟、征伐事跡彰彰可考者,齊、晉、楚、秦、魯、宋、衛、燕、陳、曹、蔡、鄭、吳、越等十數國。

平王東遷以後,一些諸侯國經過長期休養生息發展了起來,而王室的力量卻逐步衰微,漸漸喪失控制諸侯的能力。犟大了的諸侯,不再對周王室唯命是從了,他們有的蠶食周的土地,有的攻伐別的諸侯國。周桓王十二年(前708),周桓王帶了軍隊去討伐桀驁不馴的鄭國,鄭伯不僅敢於領兵抗拒,而且打敗了王師,一箭射中了周王的肩膀。這說明,這時周王的地位已經嚴重下降,只是還保存著天下共主的虛名罷了。

春秋時期,見於史書的諸侯國名有一百二十八個,但比較重要的不過十幾個,它們主要是位於今天山東的齊、魯,位於今天河南的衛、宋、鄭、陳、蔡,位於今天山西的晉,位於今天北京及其周圍地區的燕,位於今天陝西的秦,位於今天河南、安徽南部和兩湖的楚,位於今天江蘇中南部的吳和位於今天浙江一帶的越。這些比較大的諸侯國憑藉其實力,用戰爭來擴充領土,迫使弱小國家聽從他的號令,並互相爭奪,形成了諸侯爭霸的局面。霸,又寫作伯,就是諸侯中的老大的意思。

最早稱霸的是齊桓公。齊是太公呂尚的封國,其歷代君主致力於整頓政治,發揮濱海魚鹽的優勢,提倡家庭紡織業,發展商業和手工業,使其國力逐漸發展起來。齊桓公(前685-前643在位)繼位後,以管仲為相,整頓國政,廢除公田制,按土地的肥瘠,確定賦稅,設鹽、鐵官和鑄錢,增加財政收入,寓兵於農,將基層行政組織和軍事組織合為一體,增加了兵源和作戰能力,迅速成為華夏各國中最富犟的國家。然後就打起了「尊王攘夷」的口號,多次大會諸侯,幫助或干涉其他國家,抗擊夷狄的侵擾,終於在周僖王三年(前679)成為霸主。周惠王二十一年(前656),齊桓公帶領八個諸侯國的聯軍,以優勢兵力迫使楚國服從他,訂立了召陵(今河南偃城)之盟,其霸業發展到頂峰。

齊桓公死後,齊國出現爭奪君權的內亂,力量削弱。楚國乘機發展勢力,先後滅了它北邊的幾個小國,重新把矛頭指向中原。宋襄公(前650-前637在位)以抵制楚人北侵為號召,企圖充當中原的霸主。但無論從國力和業績看,宋襄公都夠不上稱霸。周襄王十五年(前638),楚宋兩國的軍隊在泓水相遇,宋軍大敗,連宋襄公都被射傷了腿,不久死去。

正當楚國稱雄中原的時候,西部的晉國發展了起來。晉文公重耳(前636-前628在位)曾因「驪姬之亂」,在外流亡十九年,飽嘗艱辛。即君位後,他改革政治,發展經濟,整軍經武,取信於民,安定王室,友好秦國,在諸侯中威信很高。周襄王二十年(前633),楚軍包圍宋國都城商丘。次年初,晉文公率兵救宋,在城濮大敗楚軍,成為霸主。

晉文公死後,秦穆公謀求向東方發展,被晉所阻。崤地一戰,秦全軍覆沒,轉而向西,吞併了 一些戎狄部族,稱霸西戎。

楚國在城濮之戰後,向東發展,滅了許多小國,勢力南到今雲南,北達黃河,經濟文化發展。楚莊王(前613-前591在位)改革內政,平息暴亂,興修水利,國力更為犟大,竟向周定王的使者詢問周鼎的大小輕重。周定王十年(前597),楚與晉會戰於邲(今河南武陟東南),大勝。不 久,又進兵圍宋,晉人不敢去救,於是中原各小國紛紛歸向於楚,楚人稱霸中原。

連續不斷的戰爭給人民帶來巨大的災難,也引起中小國家的厭倦,加以晉楚兩大國勢均力敵,誰都無法吃掉對方。於是由宋發起,於周簡王七年(前579)和周靈王二十六年(前546),舉行了兩次弭兵會盟,從此,戰爭大大減少。

當中原諸侯爭霸接近尾聲時,地處江浙的吳、越開始發展。周敬王十四年(506前) ,吳王闔閭以伍員(伍子胥)為大將,統兵伐楚,攻進楚都郢。周敬王二十四年(496前)又揮師南進伐越。越王勾踐率兵迎戰,越大夫靈姑浮一戈擊中闔閭,闔閭因傷逝世。周敬王二十六年(前494),吳王夫差為父報仇,興兵敗越,越王勾踐求和,送給吳王珍寶美女西施,自己親自為夫差牽馬。吳王乘勝向北進擊,大敗齊軍,成為小霸。越王勾踐臥薪嘗膽,十年生聚,十年生息,終於在周元王三年(前473) 消滅吳國,夫差羞憤自殺。勾踐北上與齊晉會盟於徐,成為最後一個霸主。

據史書記載,春秋二百四十二年間,有三十六名君主被殺,五十二個諸侯國被滅,有大小戰事四百八十多起,諸侯的朝聘和盟會四百五十餘次。

春秋時代,先後出現五個霸權,史學家稱為"春秋五霸"。

春秋爭霸戰爭的實質和影響

(1)實質:奴隸主之間的掠奪戰爭“春秋無義戰”,這話用現代的觀點來理解是不確切的,因為春秋時期也有奴隸反對奴隸主的正義戰爭,也有各國人民抵抗遊牧部落進攻的自衛戰爭,但用這句話來說明春秋時期統治階級不斷發動的爭霸戰爭的掠奪性和非正義性,卻有一定的道理。 (2)影響:春秋時期的大國爭霸,是中國奴隸制瓦解的反映,大國爭霸的結果更促進了奴隸制的衰亡,也為社會的發展、階級關係的變化和新制度的產生創造了條件。在大國爭霸中,各大國兼併小國,開拓了疆土,實現了區域性的局部統一。在大國爭霸過程中,華夏族和周邊各部落的聯繫、交往、融合加強了,形成了以東方的齊國、南方的楚國、西方的秦國。北方的燕國為主的民族融合中心,為華夏族的形成奠定了基礎。 ☆對法家思想的認識 戰國時期最受統治者推崇的是法家思想,其代表人物是韓非子。法家認為歷史是向前發展的,當代必然勝過古代;主張建立君主專制中央集權的封建國家;主張“法治”。法家是先秦新興地主階級的代表,其變法思想和法治主張具有務實和進取精神,推動了當時各國的政治、經濟、軍事改革,為建立大一統的中央集權的封建國家奠定了物質基礎和思想基礎。法家這套建立在富國強兵基礎上的以法律為根本、以愚民為手段、法術勢相結合、實行君主專制主義的治國模式很適合當時新興地主階級的口味和需要,因此很快成為秦國的治國路線和統治工具。秦在韓非子法家思想的指導下,一方面採取一系列重大措施鞏固統一,另一方面又採取了一系列重賦稅、嚴苛法、濫用民力的政策,遠遠超出了農民所能承受的程度,使階級矛盾進一步激化,從而使那些本來有利於經濟、文化發展的措施,在實際上並未起到應的作用。法家的思想導致了秦朝的早亡。

春秋戰國時期社會大動盪,為什麼能出現文化繁榮的局面? 春秋戰國時期,儘管社會動盪,但文化空前繁榮,這主要是因為:

(1)這一時期,鐵農具和牛耕的推廣,生產的發展,社會經濟的迅速發展為文化的繁榮奠定了堅實的物質基礎。

(2)社會生產力的發展促進了社會的大變革,即階級關係劇烈變化,奴隸制逐步崩潰,封建制度逐步形成,社會的大變革促進了文化的繁榮。

(3)社會的動盪使得思想活躍,百家爭鳴,這有利於文化的發展和繁榮。社會的大變革使得許多思想家從不同的角度對社會變革發表不同主張,形成了“百家爭鳴”的局面,當時列國紛爭,社會劇變,戰爭動盪,這些不僅有利於“百家爭鳴”的存在,而且使得當時不可能有統一的政治力量去鉗制思想,因而思想也就空前活躍。

(4)社會動盪時期,各國統治者為了在爭霸中獲勝,紛紛重用有才學之士,一大批文化人被網羅在諸侯、大臣門下,他們為各國的爭霸鬥爭和社會改革出謀劃策,這客觀上有利於文化的繁榮和發展。

(5)大國爭霸,社會的動盪,一方面使得民族融合加快。由於戰爭,於是出現了空前的民族大遷徙、大交流;華夏族與其他少數民族加強聯繫,各族之間的地域界線被打破,這有利於各民族文化交流,豐富了華夏文化,促進了文化的繁榮。

(6)春秋戰國時期文化繁榮還有兩個突出原因,即勞動人民辛勤勞動的創造和夏商周文化發展的奠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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