屍

屍是一個漢語漢字,讀音為shī。屬單一結構漢字,象形。本義是祭祀時代表死者受祭的人。漢字簡化後,代表死人的身體。

基本信息

部首筆畫

宋體“屍”字 宋體“屍”字

五筆輸入法:nngt

筆順編號:513

筆順讀寫:橫折、橫、撇。

繁體字筆順:橫折、橫、撇、橫、撇、橫撇、點、撇、豎彎鉤。

字源解詁

略說:

象形字,甲金文象人屈膝坐下之形。本義是坐。《論語.鄉黨》:「寢不屍」,即睡覺時不坐。

詳解:

「屍」的字形本義有三說:

一說象人高坐(李孝定),如坐在几上;

一說象人屈膝坐在地上(沈培);

一說象人蹲踞(徐中舒)。

按首二說較佳。
古人的「坐」相當於今天的跪坐,而比起跪坐、蹲著,屁股著地的坐姿較為舒適。

查古代祭祀時,生者因不忍見至親之不在,乃以活人「屍」代表死者接受祭禮,甚至享用祭品,如《儀禮.士虞禮》:「屍飯」。

「屍」受到尊敬和優待,故讓屍在祭祀時屈膝坐在几上或地上。因為只有屍才能這樣坐,所以以坐姿來指稱「屍」的職稱。
「屍」除了要坐著,還要站立。

古書有「坐屍」、「屍坐」,與「立屍」相對,《禮記.禮器》:「周坐屍」、「夏立屍」、「殷坐屍」。《白虎通》:「座屍而食之」,表示使屍有座位而被餵食。

「座」是坐具,似可側證「屍」象人坐在凳上。
「屍」又可指代表死者的「神主牌」,古代「載屍以行」就是指持著神主牌巡行(見《史記‧龜策列傳》),後世仍由嫡親持「神主牌」進行祭祀。

戰國竹簡即加從「示」為意符,「示」象神主牌位,注意此字形未有用作神主牌。參見「示」。

通假解詁

(1)用作名詞
甲骨文通假作「夷」,方國名。

《合集》6459:「正(征)屍(夷)」,表示攻打夷方。

又可借指來自屍方即夷方的人牲。

《合集》828:「用十屍(夷)於丁,卯一牛。」表示用十個來自夷方的人牲來祭祖先丁,宰殺一頭牛。

金文也通讀作「夷」,表示蠻夷。鍾:「南屍(夷)、東屍(夷)具視,廿又六邦。」
(2)用作動詞
金文「屍」又可當動詞用,表示扮演「屍」(代表死者的活人)的角色,夷伯簋:「屍伯屍於西宮」,表示屍伯在西宮擔任屍。《詩.召南.采蘋》:「誰其屍之,有齊季女」。引申之,可解作「執掌」或「占據」名位,如「屍職」、「尸祿」、「尸位素餐」等。
(3)用作代詞
戰國竹簡表示代表死者受祭的活人,《上博竹書六.平王問鄭壽》簡1:「屍廟」,即「有屍之廟」,強調是有「屍」參加祭祀的廟(沈培)。
又古代除可由「尸祝」主祭外,也有由死者嫡親充當「屍」的習俗,《禮記.曲禮》有:「孫可以為王父屍」之說,及《儀禮.特牲禮》註:「屍,所祭者之孫也。祖之屍則主人乃宗子」等,都是明證。
(4)其他
今人一般以為「屍」乃「屍」的簡體字,可以補充的是,「屍」本為繁體字,屍體的「屍」古借「屍」來表示,後來才加「死」為聲符分化出「屍」專門表示遺體。參見「屍」。
《說文》:「屍,陳也。象臥之形。凡屍之屬皆從屍。」

相關漢字:坐,座,示,夷,屍,死

漢字釋義

基本解釋

(1)古代祭祀時,代表死者受祭的人。

(2)〔屍位〕空占著職位而不做事,如“尸位素餐,“屍位誤國”。

(3)漢字簡化後,代表死人的身體:屍體。屍骸。殭屍。借屍還魂。

為“屍”平反

“屍”字代表身體,死者的身體叫“屍(shī)”體,這本來是兩個不同的字,漢字簡化後,“屍”字由屍取代,造成漢字意義的混亂,比如居、展、屋、尿、屎、尾等字,則無法去解釋, 居住的屋子在“屍”體裡,尿跟屎是從“屍”體裡出來的,這實在是對漢文化表意系統的破壞。其影響不僅是在大陸,而在日本、新加坡、馬來西亞都出現同樣的尷尬。凡是識字的人,都可以認寫“屍”字,不會有任何負擔。一味的簡化而造成語義混亂是完全沒有必要的。從這個字來看,這種欠考慮的簡化是失敗的。應該恢復“屍”字,使“屍”和“屍”各司其職。

詳細解釋

【名】

(1) 象形。小篆字形,屍像臥著的人形。本義:祭祀時代表死者受祭的人。

(2) 同本義。

屍,神像也。象臥之形。——《說文》。按,憑几曰臥。

神具醉止,皇屍載起。鼓鍾送屍,神保聿歸。——《詩·小雅·楚茨》

祝延屍。——《儀禮·士虞禮》。註:“屍,主也。孝子之祭不見親之形,象心無所系,立屍而主意焉。又,男,男屍;女,女屍,必使異姓,不使賤者。”

孫可以為王父屍。——《禮記·曲禮》

屍,所祭者之孫也。祖之屍則主人乃宗子。禰之屍則主人乃父道。——《儀禮·特牲禮》注

(3) 神主牌,以木為之 。

載屍集戰何所急。——《楚辭·天問》

(4) 又如:載屍以行(載著神主牌而行)。

(5) 姓。

【動】

(1) 陳屍示眾,陳列。

屍,陳也。——《說文》

有母之屍饔。——《詩·小雅·祈父》

屍之為言失也,陳也,失氣亡陳,形體獨陳。——《白虎通·崩薨》

楚武王刑屍。——《左傳·莊公四年》

夫卻昭子…其身屍於朝,其宗滅於絳。——《國語·晉語》

(2) 又如:尸諫(陳屍以諫)。

(3) 立神像或神主。

子胡不相與屍而祝之,社而稷之乎?——《莊子》

(4) 擔任;承擔。

康王既屍天子,遂誥諸侯,作《康王之誥》。——《書·康王之誥序》

(5) 執掌,主持。

誰其屍之?有齊季女。——《詩·召南·采蘋》

(6) 又如:屍盟(主持盟會);屍祭(主祭)。

(7) 在其位而無所作為。

夫子立而天下治,而我猶屍之。——《莊子·逍遙遊》

(8) 又如:屍位曠職(占據職位而不做事);屍玩(玩忽職守);屍素(居位食祿而不盡職);尸祿素餐(空食俸祿而不盡其職,無所事事);屍職(屍位,失職);屍居(安居而無為)。

(9) 通“夷”

1975年出土《秦楚月名對照表》有“刑夷”一條:

秦歷 端月 十一月 十二月 正月 二月 三月 四月 五月 六月 七月 八月 九月

楚歷 冬夕 屈夕 援夕 刑夷 夏 紡月 七月 八月 九月 十月 爨月 獻馬

亥 子 醜 寅 卯 辰 巳 午 未 申 酉 戌

刑夷即《左傳》莊公四年之“荊屍”,為楚正月月名。

【名】

(1) 屍體。

屍,終主也。從屍,從死。——《說文》。按,從死,屍聲。許誤也。

以其屍與之。——《史記·周公世家》

自右向左:骨刻文-甲骨文-金文-小篆-隸書 自右向左:骨刻文-甲骨文-金文-小篆-隸書

在床曰屍。——《禮記·曲禮》

魂去屍長留。——《玉台新詠·古詩為焦仲卿妻作》

既而得其屍於井。——《聊齋志異·促織》

(2) 又如:驗屍;五馬分屍;屍靈(屍首;靈柩);屍格(屍單。驗屍單);屍以祝之(立屍而祝禱之,表示崇敬);屍皮子(屍皮。對衣服的貶稱);屍靈橫骨(方言。屍體);借屍還魂;屍車(載屍柩的車子);屍身(屍體);屍喪(屍體失落);屍葬(埋葬屍體)。

古籍解釋

康熙字典

《廣韻》式之切《集韻》升脂切《正韻》申之切,音蓍。《說文》屍,也。象臥之形。《釋名》屍,舒也。骨節解舒。不能復自勝斂也。《論語》寢不屍。《禮·喪大記》凡馮屍。興必踴。

又神象也。古者祭祀,皆有屍以依神。《詩·小雅》皇屍載起。《大雅》公屍來燕來寧。《朱子曰》古人於祭祀,必立之屍。因祖考遺體,以凝聚祖考之氣。氣與質合,則散者庶乎復聚。此敎之至也。

又主也。《詩·召南》誰其屍之,有齊季女。《箋》主設羹之事。

又也。《左傳·莊四年》楚武王荊屍,授師孑焉,以伐隨。《注》謂師於荊也。

又《禮·表記》事君,近而不諫,則尸利也。《前漢·鮑宣傳》以拱默尸祿為智。《注》言不憂其職,但知食祿而已。

又姓。《廣韻》秦尸佼為商君師,著書。

又三屍,神名。 《正字通》本作,俗作屍。

漢英互譯

漢語:屍

英語:cadaver,carcase,carcass,corpse,dead,body

方言集匯

(1)粵語:si1。

(2)客家話:[客英字典]、shi1、[客語拼音字彙]、si1、[梅州腔]、she1、[台灣四縣腔]、sii1、[海陸豐腔]、shi1、[陸豐腔]、shi1、[東莞腔]、si1、[寶安腔]、si1。

常用詞語

屍白、屍變、屍布、屍骨、屍骸、屍橫遍野、尸諫、屍解、屍居龍見、尸居餘氣、屍蠟、屍首、屍體、屍位、尸位素餐。

拼音是shi的漢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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