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安東尼奧·穆齊(AntonioMeucci),1808年4月13日,出生於義大利的佛羅倫斯。發明家,電話的真正發明人。100多年來,在世界通訊技術發展史上,人們通常將亞歷山大·格拉漢姆·貝爾看作是電話的發明者。然而美國國會2002年6月15日通過的269號決議中,卻還原了歷史的本來面目,重新確認了義大利的安東尼奧·穆齊為才是電話的真正發明人。
發明電話
1808年4月13日,穆齊出生於義大利的佛羅倫斯。1834年移居到古巴。為了增加收入以改善生活環境,他開始對自己很感興趣的電生理學進行研究。不久,他就研究成功一種用電擊治療疾病的方法,這使他在哈瓦那的名聲大震。1849年的一天,當他用一套電療器械給在另一房間的朋友治療時,奇蹟出現了。通過連線兩個房間的一根電線,他清楚地聽見了儀器里傳出了朋友的聲音。當時他把一塊與線圈連線的金屬簧片插入了朋友的口中,線圈連線導線,通到另一個房間。實際上,金屬簧片在這裡起到了感測器的作用,正是由於與線圈相連線,從而把它的振動轉變成了一種電流。此時,他馬上意識到這一現象有著不尋常的意義,並立即著手研究被他稱之為“會說話的電報機”的裝置。而那時貝爾才只有兩歲。
1850年,穆齊從古巴移居到美國紐約,以生產蠟燭謀生。1855年,他在自己的居所內設定了世界上第一座電話系統,以方便行動不便的妻子從二樓打電話到他的地下工作室。1860年,他首次向公眾展示了他的發明,並在紐約的義大利語報紙上發表了關於這項發明的介紹。但是由於他的英語表達能力極差,無法向商界推薦這套會說話的裝置。而且它是在太窮了,連申請電話“永久專利權”的250美元也支付不起,最後只能申請只需付10美元的臨時專利權,但這種情況只維持了3年。
專利訴訟
1876年,由於美國專利局批准了與穆齊同一實驗室的亞歷山大·貝爾的電話“永久專利權”申請,結果引起了兩人之間就電話發明權歸屬的紛爭,並經歷了一場馬拉松式的訴訟。1887年7月,美國法官威廉·華萊士宣布了一項歷史性的判決,將電話原創權判給了自己的同胞貝爾,而他則成為了敗訴方。而事實上,他才是這項革命性裝置的真正構思者。
對此判決,穆齊深表不服,並開始抗訴。但是由於他不善言辭,生性懦弱,且對商業的運作一竅不通,再加上經濟桔據,缺乏資金,以致最終也未得到法律和社會的認可。就這樣,貝爾便堂而皇之地被戴上了“現代通訊之父”和“電話發明者”的桂冠,並獨享世界上給予的各種榮譽。
1889年,穆齊的波折人生,伴著他未能在有生之年捍衛自己發明的遺憾,於默默無聞中結束,一場曠日持久的名譽官司也從此被擱置起來。
承認貢獻
然而歷史是公正的,100多年後,2002年6月15日美國國會通過269號決議確認安東尼奧·穆齊為電話的發明人。 電話發明權終於“物歸原主”,這位已長眠於九泉之下的非凡人物的貢獻也終於得到了承認。從此,人們可以,也應該改變傳統的說法,“義大利的安東尼奧·穆齊才是電話的真正發明人”。
當然,貝爾在對電話的推廣和改進方面所作貢獻,也是不容置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