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術語
S22Donotbreathedust.切勿吸入粉塵。
S24Avoidcontactwithskin.
避免皮膚接觸。
S37Wearsuitablegloves.
戴適當手套。
R22Harmfulifswallowed.
吞食有害。
藥物分析
方法名稱:卡馬西平原料藥—卡馬西平的測定—分光光度法
套用範圍:本方法採用分光光度法測定卡馬西平原料藥中卡馬西平的含量。
本方法適用於卡馬西平原料藥。
方法原理:供試品加乙醇製成供試液,置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於285nm波長處測定吸收度,計算出其含量。
試劑:乙醇
儀器設備:紫外可見分光光度計
試樣製備:1.對照品溶液的製備
精密稱取卡馬西平對照品適量,加乙醇溶解並定量稀釋製成每1mL中約含10µg的溶液,即得對照品溶液。
2.供試品溶液的製備
精密稱取供試品適量,加乙醇溶解並定量稀釋製成每1mL中約含10µg的溶液,即得供試品溶液。
註:“精密稱取”系指稱取重量應準確至稱取重量的千分之一。“精密量取”系指量取體積的準確度應符合國家標準中對該體積移液管的精度要求。
操作步驟:取對照品溶液與供試品溶液照紫外分光光度法,于波長285nm處測定吸收度。
註:分光光度法應以配製供試品的同批溶劑為對照,採用1cm的石英吸收池。以吸收度最大的波長作為測定波長,一般供試品的吸收度讀數,以在0.3-0.7之間的誤差較小。儀器的狹縫波頻寬度應小於供試品吸收帶的半寬度,否則測得的吸收度偏低。狹縫寬度的選擇,應以減少狹縫寬度時供試品的吸收度不再增加為準。由於吸收池和溶劑本身可能有空白吸收,因此測定供試品的吸收度後應減去空白讀數,再計算含量。
參考文獻: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國家藥典委員會編,化學工業出版社,2005年版,一部,p.101。
藥理作用
膜穩定作用,能降低神經細胞膜對Na+和Ca2+的通透性,從而降低細胞的興奮性,延長不應期;也可能增強GABA的突觸傳遞功能。抗驚厥的機制尚不清楚,類似苯妥英,對突觸部位的強直後期強化的抑制,限制致癇灶異常放電的擴散。也可抑制丘腦前腹核內的電活動,但其意義尚不清楚。止痛機制不明,可能減低中樞神經的突觸傳遞。卡馬西平主要代謝產物為10,11-環氧化卡馬西平,具有抗驚厥抗神經痛作用。抗利尿作用可能在於刺激抗利尿激素(ADH)釋放和加強水分在遠端腎小管重吸收。抗精神病和躁狂症的作用可能抑制了邊緣系統和顳葉的點燃作用。化學上和三環類抗抑鬱藥相似,有抗膽鹼活動、抗抑鬱、抑制肌肉神經接頭的傳遞和抗節律失常等作用。藥動力學
口服吸收緩慢,因人而異。生物利用度在58——85%之間。蛋白結合率較高,約76%,而其代謝產物10,11-環氧化卡馬西平的結合率為中等,約48——53%。抗癲癇作用由於自身誘導代謝差異,起效時間相差很大;經8——72小時即可緩解三叉神經痛。口服400mg後4——5小時血藥濃度達峰值,血藥峰值為8——10μg/ml,但個體間差異很大,可在0.5——25μg/ml之間。達穩態血藥濃度的時間為40小時(8——55小時)。成人的有效治療血藥濃度為4——12μg/ml,當血藥濃度達到穩態後,經過一段時間,可能會有所下降。經肝臟代謝,並能誘發自身代謝,主要代謝產物10,11-環氧化卡馬西平。半衰期單次量為25——65小時,長期服用由於自身誘導代謝降為8——29小時,平均12——17小時,10,11-環氧化卡巴西平的半衰期為5——8小時。72%經腎臟排出,28%隨糞便排出。
主治用途
1癲癇部分性發作複雜部分性發作簡單部分性發作和繼發性全身發作全身性發作強直陣攣強直陣攣發作
2.三叉神經痛和舌咽神經痛發作亦用作三叉神經痛緩解後的長期預防性用藥也可用於脊髓癆和多發性硬化糖尿病性周圍性神經痛患肢痛和外傷後神經痛以及皰疹後神經痛
3.預防或治療躁狂-抑鬱症對鋰抗精神病藥抗抑鬱藥無效的或不能耐受的躁狂-抑鬱症可單用或與鋰鹽和其他抗抑鬱藥合用
4.中樞性部分性尿崩症可單用或氯磺丙脲或氯貝丁酯等合用
5.酒精癖的戒斷綜合徵
6卡馬西平擬7-氨基丁酸(GABA)能,與酒精促進內流的效應相同,可代替酒精,衰減戒酒症狀;阻斷N-甲基-D-天門冬氨酸(NMDA)受體的激動,理論上可使神經細胞免遭損害。戒酒頭48小時服用卡馬西平600—800rag/d,以後每天減200mg,可預防戒酒性癲癇大發作,某些患者服藥後傾向白血球降低,有引發感染的危險性。
適用症狀
1.複雜部分性發作、亦稱精神運動性發作或顳葉癲癇,全身性強直——陣攣性發作,上述兩種混合性發作或其他部分性或全身性發作;對典型或不典型失神發作,肌陣攣或失張力發作無效。
2.可用於緩解三叉神經痛和舌咽神經痛,但不能用作三叉神經痛緩解後的長期預防性用藥。也可用於脊髓癆的閃電樣痛,多發性硬化、周圍性糖尿病性神經痛、幻肢痛和外傷後神經痛,有時也能緩解某些皰疹後神經痛。3.預防或治療雙相性躁狂——抑鬱症:對鋰或抗精神病藥或抗抑鬱藥無效的或不能耐受的躁狂——抑鬱症,可單用或與鋰和其他抗抑鬱藥合用。
4.中樞性部分性尿崩症,可以單用或與氯磺丙脲或氯貝丁酯等合用。
5.對某些精神疾病包括精神分裂情感性疾病,頑固性精神分裂症及與邊緣系功能障礙有關的失控綜合徵。
6.不安腿綜合徵(Ekbom綜合徵),偏側面肌痙攣。
用法用量
1.成人常用量口服。
①抗驚厥,開始一次0.1g,一日2—3次;第二日後每日增加0.1g,直到出現療效為止;維持量根據調整至最低的有效量,分次服用;要注意個體化,最高量每日不超過1.2g。
②鎮痛,開始一次0.1g,一日2次;第二日後每隔一日增加0.1—0.2g,直至疼痛緩解,維持量每日0.4—0.8g,分次服用;最高量每日不超過1.2g。
③抗利尿,單用時一日0.3—0.6g,如與其他抗利尿藥合用,則每日服0.2—0.4g,分3—4次服用。
④抗躁狂或抗精神病,開始時每日0.2—0.4g,以後每周逐漸增加至最大量每日1.6g。一般分3—4次服用。通常成年人的限量,12—15歲,每日不超過1g,15歲以上一般每日不超過1.2g,少數有用至1.6g者,作止痛用時每日不超過1.2g。
2.小兒常用量口服。
抗驚厥,6歲以前開始每日按體重5mg/kg,每隔5—7日增加一次用量,達每日10mg/kg,必要時可增至20mg/kg,維持量調整到維持血藥濃度8—12μg/ml,一般為每日按體重10—20mg/kg,約0.25—0.35g,通常每日不超過0.4g;6—12歲兒童,第一日0.1g,服2次,每隔周增加每日0.1g直至出現療效;維持量調整到最小有效量,一般為0.4—0.8g,不超過每日1g,分3—4次服用。
(1)輕微的、一般性疼痛不要用本品。
(2)飯後立即服藥,可減少胃腸道反應。漏服時應儘快補服,不得一次服雙倍量,可在一日內分次補足用量。如已漏服一日以上,注意有可能復發。
(3)癲癇患者突然撤藥可引起驚厥或癲癇持續狀態。如發生嗜睡、眩暈、頭昏、軟弱或肌肉共濟失調,需注意中毒早兆。服藥過程中可能有口乾,糖尿病人可能引起尿糖增加,急診或需進行手術時務必申明。
(4)開始時套用小量,然後逐漸增加,到獲得良好療效為止,每天分3—4次飯後口服。加用於已用其他抗癲癇藥治療的患者時,用量也應逐漸遞增。在開始治療後4周左右可能需要增加劑量,以避免由於自身誘導所致的血藥濃度降低。
(5)遇有下列情況應停藥。
①肝臟中毒症狀或活動性肝病,有骨髓抑制的明顯證據,如紅細胞<400萬/立方毫米,紅細胞壓積<32%,血紅蛋白<11g,白細胞<4000/立方毫米,血小板<10萬/立方毫米,網織紅細胞<2萬,血清鐵>150μg時應立即停藥。其中以白細胞下降為最常見,但如癲癇只有套用本品才能控制,其他藥物無效時可考慮減量,密切隨訪白細胞計數,可能會停止下降,逐漸回升,那時再加大劑量,以達到控制癲癇發作的劑量;
②有心血管方面不良反應或皮疹出現,治療應即停止;
③用作特異性疼痛綜合徵的止痛藥時,如果疼痛完全緩解,應每月試行減量或停藥。
(6)用藥期間注意隨訪檢查:
①全血細胞計數,包括血小板和網織細胞以及血清鐵檢查,在給藥
前檢查一次,治療開始後經常複查達2—3年;②尿常規;
③血尿素氮;
④肝功能試驗;
⑤眼科檢查(包括裂隙燈、眼底鏡和眼壓計檢查);
⑥卡馬西平血藥濃度測定。
副作用
有頭暈嗜睡、乏力、噁心、皮疹、嘔吐、偶見粒細胞減少,可逆性血小板減少,甚至引起再生障礙性貧血和中毒性肝炎等應定期檢查血象。偶見過敏反應,應抗過敏治療。
使用過量:劇烈眩暈或嗜睡,呼吸不規則、變慢或淺(呼吸抑制),顫抖,異常的心跳加快。急性中毒的症狀和體徵常在一次過量攝入後1—3小時發生。神經肌肉症狀如不安、肌肉抽動、震顫、舞蹈樣動作、角弓反張、共濟失調、瞳孔散大、眼球震顫、輪替運動不能、精神運動性紊亂、辨距不良、反射異常由高轉低等為主、心跳增快、高血壓或低血壓、休克和傳導障礙等心血管症狀都有發生的可能,由輕轉重。
不良反應
1.較常見的不良反應有視力模糊或復視。較不常見的有過敏反應或Stevens-Johnson綜合徵或中毒性皮膚反應如蕁麻疹、瘙癢或皮疹,行為改變(兒童多見);抗利尿激素分泌過多綜合徵(SIADH,嚴重的腹瀉,低鈉血症,稀釋性或水中毒;精神混亂,不安,敵對行為,老年多見;持續頭痛,發作頻率增加;嚴重噁心嘔吐;異常嗜睡,無力);系統性紅斑狼瘡樣綜合徵(蕁麻疹、瘙癢、皮疹、發熱、咽喉痛、骨或關節痛、疲乏或無力)。罕見的不良反應有:腺體病或淋巴腺病(腺體腫脹);心律失常或心臟房室傳導阻滯或心動過緩,老年人和有心臟傳導系統損害的患者在套用卡馬西平時易產生;血質不調(Blooddyscrasias)或骨髓抑制(出血或瘀斑、口腔潰瘍、咽痛和發熱);中樞神經系統中毒(語言困難或不清、精神抑鬱伴不安或神經質、耳鳴、顫抖、不能控制的軀體運動、幻視);過敏性肝炎(尿色深、糞色灰白、眼和皮膚黃染);低鈣血症(發作頻率增多、肌肉或腹部痙攣),卡馬西平直接影響骨代謝,可導致骨質疏鬆;腎臟過敏或中毒或急性腎功能衰竭(尿頻、尿量突然減少、雙足或下肢腫脹);感覺減退或周圍神經炎(手足麻木、刺痛、疼痛或無力);急性尿紫質病(尿色深暗);栓塞性脈管炎(足或腿疼痛、壓痛、膚色發紺和腫脹)。
2.過量症狀有驚厥,劇烈眩暈或嗜睡,呼吸不規則、變慢或淺(呼吸抑制),顫抖,異常的心跳加快。急性中毒的症狀和體徵常在一次過量攝入後1—3小時發生。神經肌肉症狀如不安、肌肉抽動、震顫、舞蹈樣動作、角弓反張、共濟失調、瞳孔散大、眼球震顫、輪替運動不能、精神運動性紊亂、辨距不良、反射異常由高轉低等為主、心跳增快、高血壓或低血壓、休克和傳導障礙等心血管症狀都有發生的可能,由輕轉重。實驗室檢查可提示白細胞增多或減少,出現糖尿和腦電節律紊亂。
3.卡馬西平誘發的刺激抗利尿激素釋放,可引起水瀦留,導致顯著的血容量擴張和稀釋性低鈉血症,亦即抗利尿激素分泌異常症。患者出現嗜睡、軟弱無力、噁心、嘔吐、精神和(或)神經異常,木僵或驚厥時應疑有低鈉血症。
4.由於卡馬西平的化學結構上與三環類抗抑鬱藥相似,可能會激發潛在精神病以及老年人的精神紊亂或激動不安。
5.本品中樞神經系統的不良反應發生率隨著血藥濃度增高(大於8.5—10μg/ml)而增高。視物模糊,頭暈,嗜睡,乏力,共濟失調,噁心,嘔吐,白細胞及血小板減少,再生障礙性貧血,皮疹,藥熱,嗜酸性粒細胞增多,周身性紅斑狼瘡樣反應,低鈉血症,中毒性肝炎。套用此藥可發生共濟失調、眼球震顫、不隨意運動、低鈉血症、水瀦留、肝損害、心衰及皮疹等不良反應。過敏反應雖不常見,但可發生嚴重的反應,如周身性紅色斑疹、發熱、腰部出血點、周身性淋巴結病、肝脾腫大、肺浸潤及捻發音。
心血管系統:老年人甚至略為過量或稍增量時,可誘致竇性心動過緩或甚至完全性心臟阻滯,這種反應是可逆的。有報告3例發生阿-斯氏綜合徵。
呼吸系統:有報告此藥可誘發急性肺過敏反應,表現為急性呼吸困難伴肺部瀰漫性羅音、皮疹、嗜酸細胞增多及胸部X線檢查見有網狀陰影。
神經系統:可發生共濟失調、頭暈、頭痛、感覺異常及思睡,思睡常見於用藥後幾天之內,以後逐漸改善。也可發生姿勢保持不能、張力障礙、失神發作及震顫。也有發生口面部或舌運動障礙及眼球鏇轉危象。少數發生嚴重的全身性痙攣發作。長期用藥者可發生末梢神經的運動及感覺的速度進行性減慢。
消化系統:胃腸道不良反應不常見也輕微,有時發生食欲不振、口乾、上腹、噁心、嘔吐、腹瀉或便秘。散在報告有發生肉芽腫性肝炎,表現為發熱、不適、厭食、出汗、腹痛及黃疸;組織學顯示為乾酪性肉芽腫伴組織細胞、淋巴細胞及多核巨細胞浸潤及一些急性膽管炎表現;停藥後迅速恢復。
泌尿系統:1%用藥患者出現蛋白尿。個例有發生急性腎曲管壞死、急性非少尿性腎衰。
造血系統:偶有報告各類型血液病,從白細胞減少到再生障礙性貧血。有報告發生網織細胞增多症而無溶血、貧血或失血,這可能是一種特異性反應。有報告發生正色素正細胞貧血、血小板減少者,停藥後均恢復。
內分泌、代謝:此藥可引起抗利尿激素異常分泌,出現低鈉血症、血漿滲透壓降低及水中毒,而用苯妥英可阻止此種現象發生,有人認為是苯妥英使血清中卡馬西平濃度降低之故。有報告16例癲癇患者套用治療劑量,5例發生低鈉血症。單獨套用此藥僅在生化方面有骨軟化的證據,而患者無臨床症狀。
特殊感官:視覺障礙,一般見於大劑量時,以復視為常見。有報告出現視力對比敏感性不全,但無視網膜改變。
皮膚:有時出現丘疹伴有或不伴有水泡、紅斑疹伴有輕度發熱或多形性紅斑。可發生過敏性紅色斑丘疹、毒性表皮壞死溶解及剝脫性皮炎。首次報告毒性膿皰性皮膚病。
特殊人群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本品能通過胎盤,是否致畸尚不清楚,妊娠早期需慎用;本品能分泌入乳汁,約為血藥濃度60%,哺乳期婦女不宜套用。
兒童用藥
本品可用於各年齡段兒童。
老年患者用藥
老年患者對本品敏感者多,常可引起認知功能障礙、激越、不安、焦慮、精神錯亂、房室傳導阻滯或心動過緩,也可引起再障。
注意事項
可致甲狀腺功能減退,大劑量時可引起房室傳導阻滯應控制劑量,心肝腎功能不全者及初孕婦、授乳婦女忌用,青光眼心血管嚴重疾患及老年慎用,定期查血、肝功能及尿常規。
1.與三環類抗抑鬱藥有交叉過敏反應
2.用藥期間注意檢查全血細胞檢查(包括血小板網織紅細胞及血清鐵應經常複查達——年)尿常規肝功能眼科檢查卡馬西平血藥濃度測定
3.一般疼痛不要用卡馬西平片
4.糖尿病人可能引起尿糖增加應注意
5.癲癇患者不能突然撤藥
6.已用其他抗癲癇藥的病人卡馬西平片用量應逐漸遞增治療周后可能需要增加劑量避免自身誘導所致血藥濃度下降
7.肝中毒或骨髓抑制症狀出現心血管系統不良反應或皮疹出現應停藥
8.用於特異性疼痛綜合徵止痛時如果疼痛完全緩解應每月減量至停藥
9.飯後服用可減少胃腸反應漏服時應儘快補服不可一次服雙倍量可一日內分次補足
用藥須知
①有心、肝或腎臟損傷或其他藥物的血液學副反應者,眼壓升高者,潛在性精神病及精神錯亂者,混合性發作的癲癇患者,老年患者以及孕婦和哺乳婦女慎用。
②可降低經肝臟單胺氧化酶代謝的藥物的血漿濃度,減少甚至消除其活性。
③可降低或升高苯妥英鈉的血藥濃度。
④可影響含雌激素的避孕藥的可靠性。
⑤與紅黴素、竹桃黴素、異煙肼、維拉帕米、地爾硫、右丙氧芬、維洛沙嗪、氟西汀、乙醯唑胺、達那唑等合用可使本品血藥濃度升高。
⑥與鋰鹽、甲氧氯普胺或精神安定藥物合用,能增加神經系統副作用。
⑦與苯巴比妥、苯妥英鈉、撲米酮、茶鹼、氯硝西泮、丙戊酸、丙戊醯胺合用能降低本品的血藥濃度。
⑧與氫氯噻嗪、呋塞米等利尿藥合用可引起低鈉血症。
⑨對非去極化肌肉鬆弛藥(如泮庫胺)有拮抗作用。
用藥禁忌
(1)交叉過敏反應:對三環類抗抑鬱藥不能耐受的病人,對卡馬西平可能也不能耐受。
(2)本品能通過胎盤,孕婦用藥是否有致畸作用尚不清楚。
(3)本品能分泌入乳汁,約為血藥濃度的60%,哺乳期婦女不宜套用。
(4)老年病人對本品敏感者多,可引起精神錯亂或激動不安、焦慮、房室傳導阻滯或心動過緩。
(5)有心臟房室傳導阻滯,血小板、血常規及血清鐵嚴重異常,以及骨髓抑制等病史時,本品禁用。(6)下列情況應慎用;
①乙醇中毒;
②心臟損害,包括器質性心臟病和充血性心臟病;
③冠狀動脈病;
④糖尿病;
⑤青光眼;
⑥對其他藥物有血液方面不良反應史的病人(易產生卡馬西平誘發骨髓抑制的危險);
⑦肝病,因抗利尿激素分泌異常,以及其他內分泌紊亂,如垂體功能低下、甲狀腺功能低下或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所引起的低鈉血症可能加劇;
⑧尿瀦留(可能加劇);
⑨腎病。
孕期服用偶可致畸。心肝腎功能不全,孕婦,授乳婦女,房室傳導阻滯者禁用。青光眼,老年患者慎用。
臨床套用
為廣譜抗癲癇藥。
1)複雜局限性發作療效較好,強直陣攣性發作和單純局限性發作也有效。
2)治療外周神經痛:療效優於苯妥英鈉。
3)抗躁狂:有一定療效,可用於治療鋰鹽無效者,或與鋰鹽合用治療躁狂症。
套用原則
1)根據癲癇類型選藥
2)劑量從小量開始,不致不良反應又能控制症狀
3)堅持長期用藥,不可隨意停藥
4)減藥要緩慢,強直陣攣性發作減藥過程至少1年,失神性發作6個月
青光眼,老年患者慎用。
相互作用
1.與對乙醯氨基酚合用,尤其是單次超量或長期大量,肝臟中毒的危險增加,後者的療效則降低。
2.與香豆素等抗凝藥合用,由於卡馬西平對肝代謝酶的正誘導,抗凝藥的血藥濃度降低,半衰期縮短,抗凝效應減弱,應測定凝血酶原時間而調整藥量。
3.與碳酸酐酶抑制藥合用,出現骨質疏鬆的危險性增加,出現早期症狀時碳酸酐酶抑制藥即應停用,必要時給予相應的治療。
4.與氯磺丙脲、氯貝丁酯(安妥明)、去氨加壓素(desmopressin)、賴氨加壓素(lypressin)、垂體後葉素、加壓素等合用,可加強抗利尿作用,合用的各藥都需減量。
5.與含雌激素的避孕藥、環孢菌素、洋地黃類(可能地高辛除外)、雌激素、左鏇甲狀腺素或奎尼丁合用時,由於卡馬西平對肝代謝酶的正誘導,這些藥的效應都會減低,用量應作調整,改用僅含孕激素(黃體酮)的口服避孕藥。
6.與多西環素(強力黴素)合用,後者的血藥濃度可能降低,必要時需調整用量。
7.紅黴素與醋竹桃黴素以及右丙氧吩可抑制卡馬西平的代謝,引起後者血藥濃度的升高,出現毒性反應。
8.氟哌啶醇、洛沙平、馬普替林、噻噸類或三環類抗抑鬱藥可增強卡馬西平對中樞神經的抑制,降低驚厥閾,從而降低抗驚厥藥的療效,需調整用量以控制癲癇發作。
9.鋰可以降低卡馬西平的抗利尿作用。
10.與單胺氧化酶(MAO)抑制藥合用時,可引起高熱或(和)高血壓危象、嚴重驚厥甚至死亡,兩藥套用至少要間隔14天。當卡馬西平用作抗驚厥劑時,MAO抑制藥可以改變癲癇發作的類型。
11.卡馬西平可以降低諾米芬辛(nomifensine)的吸收並加快其消除。
12.苯巴比妥和苯妥英加速卡馬西平的代謝,可將卡馬西平的t1/2降至9——10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