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為:卡馬西平。其化學名稱為:5H-二苯並[b,f]氮雜-5-甲醯胺。
分子式:CHNO
分子量:236.27
性狀
本品內容物為白色或幾乎白色粉末。
適應症
1.複雜部分性發作(亦稱精神運動性發作或顳葉癲癇)、全身強直-陣孿性發作、上述兩種混合性發作或其他部分性或全身性發作;對典型或不典型失神發作、肌陣孿或失神張力發作無效。
2.三叉神經痛和舌咽神經痛發作,亦用作三叉神經痛緩解後的長期預防性用藥。也可用於脊髓癆和多發性硬化、糖尿病性周圍性神經痛、患肢痛和外傷後神經痛以及皰疹後神經痛。
3.預防或治療躁狂-抑鬱症;對鋰、抗精神病藥、抗抑鬱藥無效的或不能耐受的躁狂-抑鬱症,可單用或與鋰鹽和其他抗抑鬱藥合用。
4.中樞性部分性尿崩症,可單用或氯磺丙脲或氯貝丁酯等合用。
5.對某些精神疾病包括精神分裂症性情感性疾病,頑固性精神分裂症及與邊緣系統功能障礙有關的失控綜合徵。
6.不寧腿綜合症(Ekbom綜合徵),偏側面肌痙孿。
7.酒精癖的戒斷綜合徵。
用法用量
口服給藥:
成人常用量
(1)抗驚厥,初始劑量每次100~200mg,每天1~2次,逐漸增加劑量直至最佳療效;維持量根據調整至最低有效量,分次服用;注意個體化,最高量每日不超過1.2g。
(2)鎮痛,開始一次0.1g,一日2次;第二日後每隔一日增加0.1~0.2g,直到疼痛緩解,維持量每日0.4~0.8g,分次服用;最高量每日不超過1.2g。
(3)尿崩症,單用時一日0.3~0.6g,如與其他抗利尿藥合用,每日0.2~0.4g,分3次服用。
(4)抗燥狂或抗精神病,開始每日0.2~0.4g,每周逐漸增加至最大量1.6g,分3~4次服用。每日限量,通常成人限量為1.2g,少數人需用至1.6g。作止痛用每日不超過1.2g。
小兒常用量
(1)抗驚厥:
①6歲以前開始每日按體重5mg/kg,每5~7日增加一次用量,達每日10mg/kg,必要時增至20 mg/kg,維持量調整到維持血藥濃度8~12μg/kg,常用量一般為按體重10~20 mg/kg,約0.25~0.3g,不超過0.4g;
②6~12歲兒童第一日0.1g,服2次,隔周增加0.1g至出現療效;維持量調整到最小有效量,一般為每日0.4~0.8g,不超過1g,分3~4次服用。
(2)抗燥狂或抗精神病,開始每日0.2~0.4g,每周逐漸增加至最大量1.6g,分3~4次服用。每日限量,12~15歲,不超過1g;15歲以上不超過1.2g。
不良反應
1.較常見的不良反應是中樞神經系統的反應,表現為視力模糊、復視、眼球震顫。
2.因刺激抗利尿激素分泌引起水的瀦留和低鈉血症(或水中毒),發生率約10%~15%。
3.較少見的不良反應有變態反應,Stevens-Johnson 綜合症或中毒性表皮壞死溶解症、皮疹、蕁麻疹、瘙癢;兒童行為障礙,嚴重腹瀉,紅斑狼瘡樣綜合症(蕁麻疹、瘙癢、皮疹、發熱、咽喉痛、骨或關節痛、乏力)。
4.罕見的不良反應有腺體病,心律失常或房室傳導阻滯(老年人尤其注意),骨髓抑制,中樞神經系統中毒(語言困難、精神不安、耳鳴、顫 、幻視),過敏性肝炎 ,低鈣血症,直接影響骨代謝導致骨質疏鬆,腎臟中毒,周圍神經炎,急性尿紫質病,栓塞性脈管炎,過敏性肺炎,急性間歇性卟啉病,可致甲狀腺功能減退。曾有一例合併無菌性腦膜炎的肌陣孿性癲癇患者,接受本品治療後引起腦膜炎復發。偶見粒細胞減少,可逆性血小板減少,再障,中毒性肝炎。
禁忌
有房室傳導阻滯、血清鐵嚴重異常、骨髓抑制、嚴重肝功能不全等病史者禁用。
注意事項
1.與三環類抗抑鬱藥有交叉過敏反應;
2.用藥期間注意檢查:全血細胞檢查(包括血小板、網織紅細胞及血清鐵,應經常複查達2~3年),尿常規,肝功能,眼科檢查;卡馬西平血藥濃度測定;
3.一般疼痛不要用本品;
4.糖尿病人可能引起尿糖增加,應注意;
5.癲癇患者不能突然撤藥;
6.已用其他抗癲癇藥的病人,本品用量應逐漸遞增,治療4周后可能需要增加劑量,避免自身誘導所致血藥濃度下降;
7.下列情況應停藥:肝中毒或骨髓抑制症狀出現,心血管系統不良反應或皮疹出現;
8.用於特異性疼痛綜合徵止痛時,如果疼痛完全緩解,應每月減量至停藥;
9.飯後服用可減少胃腸反應,漏服時應儘快補服,不可一次服雙倍量,可一日內分次補足;
10.下列情況應慎用:乙醇中毒,心臟損害,冠心病,糖尿病,青光眼,對其他藥物有血液反應史者(易誘發骨髓抑制),肝病,抗利尿激素分泌異常或其他內分泌紊亂,尿瀦留,腎病。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本品能通過胎盤,是否致畸尚不清楚,妊娠早期需慎用;本品能分泌入乳汁,約為血藥濃度60%,哺乳期婦女不宜套用。
兒童用藥
本品可用於各年齡段兒童,具體參考(用法用量)。
老年用藥
老年患者對本品敏感者多,常可引起認知功能障礙、激越、不安、焦慮、精神錯亂、房室傳導阻滯或心動過緩,也可引起再障。
藥物相互作用
1.與對乙醯氨基酚合用,尤其是單次超量或長期大量,肝臟中毒的危險增加,有可能使後者療效降低。
2.與香豆素類抗凝藥合用,由於本品的肝酶的正誘導作用,使抗凝藥的血濃度降低,半衰期縮短,抗凝效應減弱,應測定凝血酶原時間而調整藥量。
3.與碳酸酐酶抑制藥合用,骨質疏鬆的危險增加。
4.由於本品的肝酶誘導作用,與氯磺丙脲、氯貝丁酯(安妥明)、去氨加壓素(desmopressin)、賴氨加壓素(lypressin)、垂體後葉素、加壓素等合用,可加強抗利尿作用,合用的各藥都需減量。
5.與含雌激素的避孕藥、環孢素、洋地黃類(可能地高辛除外)、雌激素、左旋甲狀腺素或奎尼丁合用時,由於卡馬西平對肝藥酶的誘導,這些藥的效應都會降低,用量應作調整,改用僅含孕激素(黃體酮)的口服避孕藥。與口服避孕藥合用可能出現陰道大出血。
6.與多西環素(強力黴素)合用,後者的血藥濃度可能降低,必要時需要調整用量。
7.紅黴素與醋竹桃黴素(troleandomycin)以及右丙氧芬(detropropoxyphene)可抑制卡馬西平的代謝,引起後者血藥濃度的升高,出現毒性反應。
8.氟哌啶醇、洛沙平、馬普替林、噻噸類或三環類抗抑鬱藥可增強卡馬西平的代謝,引起後者血藥濃度升高,出現毒性反應。
9.鋰鹽可以降低卡馬西平的抗利尿作用。
10.與單胺氧化酶(MAO)抑制合用,可引起高熱或(和)高血壓危象、嚴重驚厥甚至死亡,兩藥套用至少要間隔14天。當卡馬西平用作抗驚厥劑時,MAO抑制藥可以改變癲癇發作的類型。
11.卡馬西平可以降低諾米芬辛(nomifensine)的吸收並加快其消除。
12.苯巴比妥和苯妥英加速卡馬西平的代謝,可將卡馬西平的t降至9~10小時。
藥物過量
可出現肌肉抽動、震顫、角弓反張、反射異常、心跳加快、休克等。 治療:洗胃、給予活性碳或輕瀉藥、利尿等,嚴重中毒並有腎功能衰竭時可透析。小兒嚴重中毒時可換血,並需繼續觀察呼吸、循環、泌尿功能數日。根據臨床情況,採取相應措施。
藥理毒理
本品為抗驚厥藥和抗癲癇藥。卡馬西平的藥理作用表現為抗驚厥、抗癲癇、抗神經性疼痛、抗躁狂-抑鬱症、改善某些精神疾病的症狀、抗中樞性尿崩症,產生這些作用的機制可能分別為:
1.使用-依賴性地阻滯各種可興奮細胞膜的Na[sup]+[/sup]通道,故能明顯抑制異常高頻放電的發生和擴散;
2.抑制T-型鈣通道;
3.增強中樞的去甲腎上腺素能神經的活性;
4.促進抗利尿激素(ADH)的分泌或提高效應器對ADH的敏感性。
藥代動力學
口服吸收緩慢、不規則。口服400mg後4~5小時血藥濃度達峰值,血藥峰值(C)為8~12μg/ml,但個體差異很大。大劑量時達峰時間可達24小時。達穩態血藥濃度的時間為8~55小時。生物利用度(F)在58%~85%之間。迅速分布至全身組織,血漿蛋白結合率約76%。主要在肝臟代謝,可誘導肝藥酶活性,加速自身代謝。代謝產物10、11-環氧化卡馬西平的藥理活性與原形藥相似,其在血漿和腦內的濃度可達原形藥的50%。單次給藥時t為25~65小時,兒童半衰期明顯縮短。長期服用誘發自身代謝,t降為10~20小時。主要以無活性代謝物形式分別經尿和糞便排出72%和28%。本品能通過胎盤、能分泌入乳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