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

《識》佛教術語。梵文vi(分析、分割)和 jāna(智)的合成語,意指對對象進行分析、分類所起的認識作用。

正文

在佛教教義中有多種含義:①一切精神活動的主體,是“心”、“意”的異名。《俱舍論》卷四謂“心、意、識體一”,“隨義建立種種名相”,“集起故名心,思量故名意,了別故名識”;②心的一種特殊功能,與“心”、“意”略有不同。謂能緣之心對所緣之境有了別作用。《成唯識論》卷五稱“識以了境為自性”;③五蘊中之“識蘊”,即小乘所講“六識”和大乘所說“八識”的心王;④十二因緣中之“識支”。《俱舍論》卷九有“於母胎等正結生時一剎那位五蘊名識”之說。
識是佛學的中心思想之一,其說遍於大小乘、顯密教、性相宗。有一識、二識、三識、五識、六識、八識、九識、十識等不同學說。
八識 瑜伽行派法相宗主張八識,即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末那識、阿賴耶識。前五識屬於感覺,第六識既管思維,也管感覺。第七識以“恆審思量”即不停頓地起思慮作用為其特性,其作用勝過第六識,並聯繫第八識與前六識,名為末那。第八阿賴耶識也叫藏識,具有能藏、所藏、執藏三義。以含藏一切諸法種子,為有漏無漏一切有為法的根本。一些大乘派別多沿用八識說,但稍有變化。《大乘義章》卷三所講八識,其中第七識名阿陀那識,第八識名阿梨耶識。
九識 性宗主張九識。即於八識之外,另立證有無為的真如識。梁真諦《攝大乘論》,將第九識名為庵摩羅識,又名無垢識或清淨識。但唐玄奘譯《攝大乘論》仍用八識,以第九識為第八識異名。謂第八識有染淨二分,取染分的有為有漏名阿賴耶識,取淨分的無為無漏名庵摩羅識。
十識 密宗依《釋摩訶衍論》講十識。其第九識名多一識,第十識名一一心識,又稱一切一心識
十一識 梁真諦譯世親《攝論釋》卷五,將識分為十一種:①身識。眼、耳、鼻、舌、身五根;②身者識。即染污識;③受者識,謂意根;④應受識。色、聲、香、味、觸、法六塵;⑤正受識。眼、耳、鼻、舌、身、意六根;⑥世識。生死相續不絕之識;⑦數識。一乃至阿僧祇數之識;⑧處識。器世界;⑨言說識。依於見聞覺知的一切言說;⑩自他差別識。謂自身他身依止上之差別;(11)善惡兩道差別識。指生死多種之差別。
一識 成實學派及經部只講一識、謂一識依於六根而緣六境。密教亦有主張一識之說。
二識 《大乘起信論》說有二識:①阿梨耶識,又名無沒識;②分別事識,又名意識。即依阿梨耶識而生,能分別色聲等六境的眼耳等六識,合稱分別事識。
五識 《大乘起信論》又根據識的作用立五識:①業識。謂依根本無明之惑而始動本心之識;②轉識。即轉業識而生能見作用之識;③現識。隨能見的作用而現所見的幻妄境界之識;④知識。對自心所現之境而生種種邪分別之識;⑤相續識。由邪分別而於愛境生樂覺,於不愛境生苦覺,苦樂之念連續不斷,並依之而起惑業,使生死相續之識。前三識相當於《成唯識論》中阿賴耶識的自體分、見分和相分;後二識屬於意識的作用。
此外,尚有主張五識或六識的,其含義與八識之前五識、前六識略同。而顯密兩教皆主張有無量識,認為外境無量無邊,如來智慧又甚深無量,故識亦是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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