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和諧企業行為的法律協調論》採用行為科學和系統科學的研究方法,深刻透析和檢視我國企業行為法律制度的現狀,探討當今時代企業內部治理、外部融資、投資、行銷、環境等行為的法律規制、協調、疏導路徑,從而為和諧視域下的企業發展提出切實可行的制度供給方案,尤其對企業和諧勞動關係、職工持股、中小企業融資、民間借貸、風險投資、和諧行銷關係以及企業環境行為的法律規制提出建議,以期對和諧企業的構建提供研究思路與方法。《和諧企業行為的法律協調論》可供法學研究者、學習者以及企業界人士參考使用。
編輯推薦
《和諧企業行為的法律協調論》:民商法學專題研究書系作者簡介
李華,鄭州航空工業管理學院講師,法學碩士,研究專長:經濟法學理論與實務。從事經濟法、環境法教學研究工作10餘年。主持完成“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生態法範式研究”“高校融資風險應對研究”等20餘項省、廳級科研項目,4項科研成果獲得廳級一等以上的獎勵。作為副主編出版著作《馬克思主義中國化及其理論成果》,參編教材《經濟法律概論》《經濟法概論》。另有《環境安全的評價機制研究》《我國證券市場國際化的法律障礙及對策》等多篇論文發表於中文核心期刊和CSSCI檢索期刊。劉春凌,鄭州航空工業管理學院講師,法學碩士,研究專長:國際經濟法學理論與實務。多年從事國際經濟法學、國際商法的教學與研究。參譯著作AnAffairofState,主持完成多項廳級科研項目。另有《跨國公司在中國的發展態勢及其法律管制》《中國企業科技競爭力分析及對策》《我國政府採購法律問題研究》等多篇論文發表於中文核心期刊。
李雪鋒,鄭州航空工業管理學院講師,河南正大永信律師事務所兼職律師,研究專長:金融法與房地產法理論與實務。多年從事國際經濟法學的教學與研究。主持完成多項廳級科研項目,另有多篇學術論文公開發表。
史淑桃,副教授,現任鄭州航空工業管理學院工商管理學院黨總支書記,從事法律基礎的教學研究工作。主持完成7項省部級課題,參與撰寫論著1部,公開發表論文15篇,其中10篇發表於核心期刊。
目錄
導論和諧企業——和諧理念對企業行為的應然訴求一、和諧的意蘊探源
二、和諧社會的基本內涵
三、和諧社會需要法制保障
四、和諧企業的法律規制與協調引論
第一章和諧視域下企業行為的應然分析
第一節企業行為的理論探源與體制演進
一、企業的基本屬性
二、企業行為的內涵解析——經濟學和法學理論的視角
三、我國企業治理機制的演進
第二節和諧社會視域下企業行為的倫理限度
一、和諧社會的基本立足點
二、和諧社會視域下企業的行為倫理
第三節基於社會法理念的和諧企業運行機制體系論綱
一、社會法理念的確立
二、社會法理念的內容
三、社會法理念引導下的和諧企業運行機制體系論綱
第二章企業治理結構最佳化的法律協調
第一節我國企業決策機制的法律最佳化
一、公司僵局的法律破解
二、監事會的困境及其破解
三、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制度功能論
四、中小股東權益的法律保障機制
第二節企業用工環境最佳化的法律協調
一、因勞動契約問題引發的糾紛及其解決機制探析
二、經濟補償金及違約金制度透析
三、高管人員的高薪酬引發的勞資糾紛及其法律應對
第三節企業民主管理的制度供給
一、和諧視域下職工參與企業民主管理的正當性與局限性分析
二、職工參與企業民主管理的一般途徑
三、完善職工持股制度——職工參與企業民主管理法律困境的破解
第三章企業融資困境的法律制度破解——以中小企業為例
第一節中小企業的融資環境分析
一、中小企業功能與價值論
二、我國中小企業融資的政策環境蛻變
三、當前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法律成因
四、我國中小企業融資的主要途徑分析
第二節我國中小企業貸款和借款的障礙及其法律協調
一、中小企業取得國內商業銀行貸款的障礙及其應對
二、中小企業取得民間借款的正當性分析及其實踐困境破解
第三節中小企業上市融資的法律協調機制
一、當前我國股票發行的基本要求
二、構建中小企業上市融資的特殊平台——創業板市場
三、中小企業的境外上市融資渠道的拓展
第四章企業投資行為的法律疏導
第一節企業直接投資行為的法律協調
一、《公司法》對企業直接投資行為的鼓勵與保護
二、《合夥企業法》對企業直接投資行為的鼓勵與保護
三、我國企業併購的法律規制
四、我國企業跨國(海外)直接投資行為的法律完善
第二節企業間接投資行為的法律協調
一、和諧視域下企業間接投資的內涵拓展
二、和諧視域下企業間接投資的策略轉變
三、企業間接投資實踐的法律協調——以中國長城鋁業公司為例
第三節企業風險投資行為的法律環境之完善
一、企業風險投資的基本特徵
二、企業風險投資的基本運作模式
三、我國企業風險投資行為的發展現狀評析
四、我國企業風險投資的法律環境建設
第五章企業和諧行銷環境的法律保障
第一節企業和諧行銷環境的倫理與法律透視
一、和諧行銷的理論基礎
二、構建企業和諧行銷環境的倫理與法律原則
三、行銷契約——企業行銷行為基本手段的依法適用
四、應對反傾銷調查與指控——營造和諧的國際行銷環境
第二節和諧消費關係的法律構建
一、經營者應保證商品、服務的質量合格
二、經營者的表示活動應當真實、規範
三、維護市場競爭的公平、適度
四、向消費者傾斜的特殊制度安排
五、消費者保障機制的完善措施
第三節企業和諧競爭關係的法律控制
一、壟斷產生的必然性及其法律規制的必要性
二、我國《反壟斷法》對企業壟斷行為的控制
三、我國其他規範企業競爭行為的法律規範
第六章企業環境行為的法律治理
第一節資源約束條件下的企業環境行為分析及其法律對策
一、環境資源約束及其影響
二、企業環境行為的內涵與動機分析
三、企業環境行為的決策機理
四、基於環保規制的企業環境管理
五、改善企業環境行為的對策與建議
第二節企業環境行為(績效)評價制度的規範研究與實證研究
一、環境行為(績效)評價之概念與歷史
二、目前國內企業環境績效評價研究進展
三、國內企業環境績效評價的實踐
四、我國環境行為評價制度的內容和存在的問題
五、國內企業環境績效評價的發展方向
第三節企業環境責任制度體系的重建——以循環經濟為視角
一、我國現行企業環境責任制度之檢討
二、企業環境責任制度體系的重構
參考文獻
後記
序言
人世間最寶貴的是什麼?有人說生命是最寶貴的,的確,沒有了生命,世間的一切無論對個體還是群體都將失去意義;有人說愛情是最寶貴的,誠然,如果世間沒有愛情,人類猶如生活在乾涸的沙漠中,漸漸枯竭;有人說親情和友誼是最寶貴的,固然,如果世間沒有親情和友誼,人們就像生活在冰冷的荒島上,沒有溫暖;也有人說世間最寶貴的是物質和財富,確實,如果世間沒有物質和財富,人類和人生將失去生存的基礎。但我要說,人世間最寶貴的是思想,思想是人世間“最美麗的花朵”,思想具有涵蓋人類一切價值的含量和特性。唯物主義理論和學說認為:人類歷史是一個自然發展演進的過程。但人類歷史也是一個思想發展的過程。思想在人類歷史上產生過巨大的作用,推動著人類社會發生歷史性轉型。思想是人類知識的結晶,是人類智慧的體現,是人類行動的指南,是社會轉型的先聲,是制度創新的先導。唯物主義哲學家提出了物質不滅的哲學定律,其實,思想也是不滅的。只有思想,才能真正地長存人間,給人類以啟迪,給後來者以借鑑,給行動者以志銘。當和諧的福音傳來之際,當中華民族的傳統智慧進發出前所未有的魅力的歷史時刻,當和諧理念與現代市場經濟實現歷史交匯與碰撞的瞬間,更加凸顯出思想的價值和功能。
後記
在我們的書稿《和諧企業行為的法律協調論》即將付梓之際,我們頓時有一種釋然舒懷之感,因為這是我們的階段性研究成果。同時我們更有一種緊迫感,因為學術的道路充滿崎嶇,本書的疏漏之彌補、悖謬之校正、內容之完善,還有賴於方家、同仁及實務界友人們的指正。我們將不遺餘力的繼續研究下去。
驀然回首,2008~2009年,對我們三位作者來說,是忙碌、充實而難忘的一段時光。2008年7月,當很多人沉浸在期盼奧運的巨大喜悅和自豪中時,我們已經投入了著作撰寫的準備工作中,7月初,由李華擬定出了詳細的寫作提綱,全體作者經過反覆的論證與修改,並結合每位作者的專業特長進行了具體分工。2008年9月,我們懷著中國奧運金牌數世界第一的喜悅投入了初稿的撰寫之中,之後的工作有條不紊、緊張有序。2009年春節過後,我們完成了初稿,由李華進行了第一次的全書統稿。而後又經過了兩次細緻的修改,2009年6月初,定稿後交出版社審閱。書稿的誕生前後歷時一年之久,其間的辛苦和勞累自不待言。但我們此時也異常欣慰:因為本書是我們的辛勤汗水和集體智慧的結晶,標誌著我們的學術研究之路又有了一個新的起點。
在本書即將出版之際,時值北京大學經濟法學教授楊紫炬的最新著作《國家協調論》正式與讀者見面,我們有幸在學術研討會上聆聽楊教授的教誨,本書的最後定名也獲益於楊教授的不吝賜教,在此表示誠摯的感謝。而且,在本書的寫作與統稿過程中,鄭州航空工業管理學院的許多領導以及科研處、法律系的一些同行為我們提供了諸多寶貴的建議和便利的寫作條件,我們的心中充盈著不盡的感激之情。
文摘
(4)公開透明原則。它是指和諧社會的一切立法活動及其結果均應向社會公開,允許公眾參與其中,並充分發表各自的意見,以消除和避免“暗箱”立法現象。所有新出台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措施,都必須集中在有關官方刊物上公開予以刊登,並且從公布到實施應當間隔一段時間。特別是隨著我國陸續加人越來越多的國際組織和簽署越來越多的國際協定,由公開透明立法原則所推動的立法民主化、制度公開化將會更加深入地展開。(二)構建和諧社會需要法律得到有效的實施
法律不僅要被制定出來,而且要得到很好的實施。只有這樣,制定法律時所預期的法律秩序才能形成。現代法治精神的要旨在於司法公正和依法行政,如果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不遵守法律,則業已形成的法律秩序就會蕩然無存。“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理應是對司法公正和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
1.公正司法是和諧社會的重要保障
當前,我國司法工作的總體情況正在不斷完善,但發生在少數司法人員中的違法、違紀問題,也同樣在社會上引起了不同程度的反映。主要是一些司法人員的素質偏低,重實體,輕程式;少數領導幹部置法律於不顧,濫用手中的權力;一些案件當事人用金錢、權力、色情、名位、物質、人情等手段,誘使個別司法人員作出不公正裁決,從而導致“以言代法”“以罰代刑”“以罰代法”問題的發生。為此,宜採取以下措施:
(1)努力提高司法人員的辦案水平。各級法務部門要重點抓好崗位職務培訓、專項培訓以及晉升培訓;要切實掌握法律規定的任職條件,嚴把進人關,嚴格考試和考核制度;要認真實行司法迴避、異地交流、定期輪崗、依法轉崗以及不合格者淘汰制度。
商法叢書系列(二)
商法是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商事關係或商事行為的法律,主要包括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等。商法的一般原則是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在法律上的反映。現代商法主要有四大基本原則:1、強化企業組織 ;2、提高經濟效益;3、維護交易公平;4、保障交易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