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企業應對金融危機法律讀本》分企業風險防範篇、生產經營篇、債權債務篇、融資借貸篇、併購重組篇、破產重整篇、勞動用工篇七篇內容,力求體現知識性與實用性、針對性與完整性、權威性與通俗性的有機結合,期望通過《企業應對金融危機法律讀本》對廣大企業的董事長、總經理、總法律顧問和其他管理人員應對國際金融危機、防範金融風險有所幫助。編輯推薦
《企業應對金融危機法律讀本》是由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商法叢書系列(二)
商法是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商事關係或商事行為的法律,主要包括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等。商法的一般原則是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在法律上的反映。現代商法主要有四大基本原則:1、強化企業組織 ;2、提高經濟效益;3、維護交易公平;4、保障交易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