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第一,企業法的基本問題。強調為發揮非公司企業的比較優勢,為其營造適宜的法律制度環境,對其生存和發展的意義重大。第二,個人獨資企業法律制度。主張個人獨資企業作為個體經濟的組織形式,依法規範組織和行為具有鼓勵民間投資和自主創業的作用。第三,合夥企業法律制度。通過對各類合夥企業的特徵和內外法律關係的分析,揭示了其運作的法律機制,闡明有限合夥企業籌集風險投資資金的功能。第四,合作社法律制度。通過分析合夥社的組織結構,提出了合作是我國農村雙層經濟的實現形式,它對我國農村經濟走向產業化道路具有現實意義。商法叢書系列(二)
商法是調整平等主體之間的商事關係或商事行為的法律,主要包括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等。商法的一般原則是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在法律上的反映。現代商法主要有四大基本原則:1、強化企業組織 ;2、提高經濟效益;3、維護交易公平;4、保障交易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