劇情簡介
陪審團面對一個似乎證據確鑿的謀殺案,一個青少年殺死了養父。庭審結束,陪審團必須封閉式討論,直到得出一致結論,決定這個少年有罪還是無罪。起初由於證據確鑿,看來陪審團將一致認為這個少年有罪。但是有一個似乎有點腦子的陪審員提出異議。他覺得如此輕易定一個人的生死太過草率。於是他投了反對票。隨著對案情的探討越來越深入,疑點一絲絲被剝露,似乎這個少年是否有罪變成了不確定。在激烈的爭論中,陪審團的意見越來越趨向一致,那就是這個少年未必有罪。到最後,陪審團一致認為這個少年無罪。
角色介紹
Juror#1
演員馬丁·鮑爾薩姆
1號陪審員,一所高中的球隊教練,會議的主持人,負責主持會議並維持秩序。在整個討論過程中幾乎沒有發表任何個人觀點,因而也看不出他的想法。但他對整個討論過程的貢獻是功不可沒的;正如影片的標題一樣,“12angrymen”,討論展開後幾乎所有人都處於一種憤怒或焦躁不安的狀態,在幾次討論可能出現僵局的情況下都是他力排眾議,按照會議的流程完成了整個討論。
Juror#2
演員約翰·菲爾德JohnFiedler
2號陪審員,戴著眼鏡,小小個子,有些害羞的中年人。第一次參加這種陪審,是個善良的老好人,在討論進行時還熱心的給大家發喉糖吃。在主角(8號陪審員)開始對證據進行質疑時,他應該是有所懷疑的,但並沒有馬上追隨主角對抗其他人的勇氣。在討論中途贊成被告無罪,促成了6比6平局的轉折點.
Juror#3
演員李·科布LeeJ.Cobb
3號陪審員,在影片中大多時候給人留下的印象是一個憤怒的中年人,總是咆哮著要判處被告有罪,是最後一個還堅持被告有罪的人。在他眼中此案證據確鑿,恨不得親手送被告上電椅,不理解其他人為什麼會有質疑。實際上他的結論並不牢固,在討論中只是不斷的擺立場,認為證人證物證言都在明顯不過。其實他自己的兒子未成年時就和他打了一架離家出走,這點影片很早就交代了,但直到最後才點明了這一點正是他如此堅持被告有罪的原因。正是有著這樣痛苦的過去,和不願承擔自己錯誤責任的心理,才讓他對兒子產生了深深的恨並投射到了被告身上吧,心理學上這似乎是被稱為“移情”的現象。儘管如此,他仍然一直將兒子的照片帶在身上。當他最後在其他11人的逼視下,咆哮著對照片中的兒子大喊是你毀掉了你自己的一生時,他應該已經認識到這一點了吧,所以才啜泣著說出了“無罪”,給了這場漫長的辯論一個了局,也給了自己對兒子愛恨交織的感情一個了結。
Juror#4
演員E.G.Marshall
4號陪審員,戴著眼鏡,頭髮稀疏的中年人,做股票分析的工作。自始至終都極為理性與冷靜,並自信於自己的智商。比起3號,他才是認為被告有罪的一方中最難以說服的。他始終試圖用理性與邏輯證明被告有罪,但在最後9號陪審員指出他(包括眾人)都忽略了的一個關鍵細節後,他被說服了,同意被告無罪。他相信自己的智商和理性,在與主角等人的辯論中也始終冷靜克制,以理服人,但卻沒想到人非聖賢孰能無過,還是忽略了關鍵的細節。另外在最後10號陪審員發表階級偏見言論時,其他人都紛紛離席背對以示抗議,只有他坐著聽到了最後,並對10號說“閉嘴,然後再也不要說話了。”忍耐力非凡。
Juror#5
演員JackKlugman
5號陪審員,在貧民窟中長大,對自己的出身感到自卑。討論開始時很少發言,但後來也開始加入討論,支持無罪的一方,並結合自身的經歷提供了許多有價值的信息。
Juror#6
演員艾德·賓斯EdBinns
6號陪審員,普通上班族,正義感很強。在討論最開始陷入僵局時還曾勸說8號他肯定錯了,但在看到越來越多可疑之處時也倒戈向了無罪的一方,促成了平局的轉折點。在3號對9號態度無禮時,他是第一個站出來警告3號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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