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記
363年——羅馬帝國皇帝尤里安率軍九萬人自安條克出發征討薩珊波斯。
1824年——英國以緬甸威脅英屬印度的安全為藉口正式對緬甸宣戰,第一次英緬戰爭爆發。
1836年——薩繆爾·柯爾特發明左輪手槍。
1860年——義大利統一:帕爾馬公國、托斯卡納大公國和羅馬涅經公民投票,同意加入撒丁王國。
1868年——美國總統安德魯·詹森遭彈劾。
1905年——日俄戰爭:俄羅斯在遭受慘重損失後,從中國東北撤軍。
1908年——上海公共租界有軌電車開始運營。這是中國第一次在城市中通電車。
1912年——意土戰爭:義大利首次在戰爭中使用空軍。
1918年——蘇維埃俄國自聖彼得堡遷都莫斯科。
1918年——孫中山電招蔣介石前往廣州,並委以重任。
1927年——毛澤東的《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發表。
1931年——甘地一歐文協定簽訂。
1933年——大蕭條:美國總統富蘭克林·羅斯福宣布該日為全國銀行假期,凍結所有金融交易。
1933年——德國納粹黨在大選中獲得44%的議會席位,希特勒獲得組閣權。
1936年——英國研製的噴火戰鬥機在南安普敦進行首次飛行。
1940年——蘇聯高層下令對波蘭投降人員進行屠殺,史稱“卡廷大屠殺”。
1945年——二戰:魯爾戰役開始。
1946年——英國首相邱吉爾在美國富爾頓發表的演講中用鐵幕一詞來形容歐洲東西兩陣營的分裂。
1949年——中國共產黨七屆二中全會在河北省平山縣西柏坡召開。
1952年——毛澤東確立對違法工商戶的處理原則。
1955年——貓王首次登上電視。
1958年——廣西壯族自治區正式成立。
1963年——毛澤東發表“向雷鋒同志學習”的題詞。
1970年——由聯合國發起的旨在防止核武器擴散的《不擴散核武器條約》正式生效。
1974年——第四次中東戰爭:以色列開始自蘇伊士運河西岸撤軍。
1978年——繼第一部憲法頒布24年後,中國新憲法頒布。
1979年——中越邊境戰爭:中國邊防部隊開始從越南撤回中國境內。
1979年——美國空間探測器旅行者1號飛掠木星,發現木星的衛星木衛十四。
1980年——中央指示大力開展植樹造林。
1983年——中共中央、國務院就發展城鄉零售商業、服務業問題發出指示。
1983年——澳大利亞總理弗雷澤宣布辭去自由黨領袖職務。
1984年——歐洲航天局研製的阿里亞娜火箭在法屬蓋亞那的庫魯航天中心發射成功,並將一顆國際衛星通訊組織的通訊衛星送入軌道。
1989年——拯救臭氧層世界大會召開。
1989年——西藏拉薩發生嚴重騷亂事件。
1991年——海灣戰爭:伊拉克釋放所有戰俘。
1998年——美國科學家宣布在月球表面隕石坑深處發現水。
2001年——澳門警方出動飛虎隊營救澳門立法會議員、葡萄牙藉大律師華年達。
2003年——全國人大十屆一次會議在京舉行。
2004年——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召開
2005年——全國人大十屆三次會議在北京召開。
2008年——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北京召開。
2009年——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在北京召開。
2010年——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在北京召開。
2011年——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在北京召開。
2012年——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在北京召開。
2013年——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北京開幕。
出生
1133年——亨利二世,英格蘭國王。(逝於1189年)
1324年——大衛二世,蘇格蘭國王。(逝於1371年)
1871年——羅莎·盧森堡,德國和國際工人運動活動家。(逝於1919年)
1886年——中國共產黨創始人之一董必武。
1897年——宋美齡,蔣介石夫人。(逝於2003年)
1898年——周恩來生於江蘇淮安,早年留學日本。
1901年——中國社會學家吳景超(1901~1968)出生。
1904年——裴文中,中國考古學家。(逝於1982年)
1920年——中國現代作家汪曾祺出生。
1922年——發起組織成立旅歐中國少年共產黨。同年轉入中國共產黨。
1922年——義大利電影導演皮耶·保羅·帕索里尼(逝於1975年)。
1959年——北條司,日本漫畫家。
1960年——成田美名子,日本漫畫家。
1970年——渡瀨悠宇,日本漫畫家。
1982年——潘威倫,台灣中華職棒投手。
1984年——甦醒,2007快樂男聲亞軍。
1987年——付辛博,2007年加油好男兒全國季軍。
1987年——台灣創作歌手韋禮安出生(第22屆台灣金曲獎最佳新人獎)
1989年——美國演員兼歌手SterlingKnight出生
逝世
1815年——奧地利醫生,催眠術發明者弗朗茨·安東·梅斯梅爾逝世。
1827年——義大利物理學家,電池發明者亞歷山卓·伏打(1745年2月18日生)逝世。
1827年——法國天文學家、數學家、物理學家拉普拉斯逝世。
1932年——約翰·菲利普·蘇澤逝世,美國作曲家、有著“進行曲之王”稱號
1940年——中國著名教育家蔡元培(1868年出生)逝世。
1949年——原國民黨陸軍中將王清瀚(1898-1949)逝世。
1952年——蘇聯作曲家普羅科菲耶夫逝世。
1953年——蘇共中央總書記蘇聯最高領導人史達林逝世。
1965年——中國國民黨元老陳誠逝世。
1970年——社會運動家遇羅克逝世。
1990年——兒童教育家孫敬修逝世。
1997年——前香港輔政司戴斯德(1915年出生)逝世。
2013年——烏戈·查維茲,委內瑞拉總統。
2013年——皓博,長春304盜車案遇害者。
2017年——井之上隆志,日本演員。
2018年——許廷官,南京大學原黨委副書記、原副校長。
2018年——周叔蓮,著名經濟學家。
2018年——倪寬,原北京軍區裝甲兵副司令員。
節日
中國青年志願者服務日,即學雷鋒紀念日。
中國(中華民國)童子軍節
黨史記錄
1949年3月5日中共七屆二中全會舉行
1949年3月5日,中國共產黨七屆二中全會在河北省平山縣西柏坡舉行。出席會議的中央委員34人,候補中央委員19人、列席會議的有關人員12人。毛澤東主持會議,並作《在中國共產黨第七屆中央委員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的報告》。朱德、劉少奇、周恩來、任弼時等27人在會上發言。會議通過了毛澤東作的報告。全會批准了自1945年6月黨的七屆一中全會以來中央政治局的工作,認為中央的領導是正確的。
1952年3月5日毛澤東確立對違法工商戶的處理原則
1952年3月5日,毛澤東為中央起草《關於在“五反”中對工商戶處理的標準和辦法的指示》:基本原則是過去從寬,今後從嚴;多數從寬,少數從嚴;坦白從寬,抗拒從嚴;工業從寬,商業從嚴;普通商業從寬,投機商業從嚴。
1998年3月5日 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北京舉行
1998年3月5日-1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北京舉行。國務院總理李鵬代表國務院向大會作《政府工作報告》。會議通過了關於政府工作報告的決議等檔案,批准了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機構改革的重點是,調整和撤銷那些直接管理經濟的專業部門,加強巨觀調控和執法監管部門。按照機構改革方案,國務院部、委從40個減少到29個。國務院直屬機構與辦事機構也進行相應的調整與改革。會議選舉江澤民為國家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李鵬為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胡錦濤為國家副主席;決定朱鎔基為國務院總理,張萬年、遲浩田為中央軍委副主席,李嵐清、錢其琛、吳邦國、溫家寶為國務院副總理;會議選舉蕭揚為最高人民法院院長,韓杼濱為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1927年3月5日毛澤東的《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發表
1927年3月5日,毛澤東發表《湖南農民運動考察報告》。隨著北伐戰爭的勝利進軍,由廣東開始的農民運動迅速發展到全國。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廣東、湖南、湖北、江西、河南、陝西、四川、廣西、福建、安徽、江蘇、浙江等省農民運動相繼展開。1926年6月,農民協會已遍及粵、湘、鄂等17個省,全國200多個縣成立了縣農民協會,會員達915萬多人。
2003年3月5日 全國人大十屆一次會議在京舉行
2003年3月5日,全國人大十屆一次會議在京舉行。國務院總理朱鎔基作《政府工作報告》。會議選舉胡錦濤為國家主席,江澤民為軍事委員會主席,吳邦國為十屆人大常務委員會委員長,曾慶紅為國家副主席;溫家寶為國務院總理;胡錦濤、曹剛川為軍事委員會副主席,梁光烈、廖錫龍、李繼耐為軍事委員會委員;黃菊、吳儀、曾培炎、回良玉當選為國務院副總理,曹剛川、唐家璇、華建敏、陳至立為國務委員,肖揚為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賈春旺為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2004年3月5日 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召開
2004年3月5日-14日,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舉行。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修正案確立“‘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在國家政治和社會生活的指導地位,增加推動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的內容,在統一戰線的表述中增加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完善土地徵用制度,進一步明確國家對發展非國有制經濟的方針,完善對私有財產保護的規定,增加建立健全社會保障制度的規定,增加尊重和保障人權的規定,完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成的規定,作出關於緊急狀態的規定,規定國家主席進行國事活動的權職,修改鄉鎮政權任期的規定,增加對國歌的規定等。會議通過溫家寶的政府工作報告。表決通過關於2003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與2004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決議等。
2005年3月5日 全國人大十屆三次會議在北京召開
2005年3月5日-14日,全國人大十屆三次會議在北京舉行。會議通過了《關於政府工作報告的決議》,《關於2004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與2005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決議》、《關於2004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行情況及2005年中央和地方預算的決議》,通過了關於全國人大常委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通過了補充任命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組成人員名單,通過了《反分裂國家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