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名3月27日1901年美國抓獲菲律賓的反抗運動領袖。1913年天津成立改良戲曲練習所。1946年國共達成東北停戰協定。3月27日公曆一年中的第86天
記
1898年——清政府與沙俄簽訂《旅大租地條約》。
1938年——中華全國文藝界抗敵協會成立。1945年——西哈努克宣布高棉獨立。
1946年——國共達成東北停戰協定。
1948年——埃及國王為亞斯文水壩奠基。
1958年——赫魯雪夫接替布爾加寧就任蘇聯部長會議主席。
1964年——美國阿拉斯加州威廉王子灣發生芮氏規模8.4的強烈地震,造成131人死亡。
1970年——高棉內閣首相朗諾發動政變奪取政權,國王西哈努克被廢黜。
1970年——土耳其西部發生大地震,至少有1087人死亡,90000人無家可歸。
1973年——《教父》獲第45屆奧斯卡最佳影片,最佳男主角,最佳編劇3項大獎。
1977年——泛美航空與荷蘭皇家航空的兩架波音747班機器在加納利群島的機場相撞,583人罹難,加納利空難發生。
199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江澤民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1996年——中國人群中發現庚型肝炎病毒。
1998年——美國輝瑞製藥公司研發治療男性勃起功能障礙的藥物萬艾可獲得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上市許可。
2000年——普京當選俄羅斯總統。
2004年——美國X-43A實驗機成功地在太平洋上空完成高達7馬赫的極超音速飛行,打破世界記錄。
2009年——印度尼西亞西爪哇省文登縣的一處蓄水湖大壩發生決堤事故,造成77人死亡、50人受傷,另有102人失蹤。
2013年3月27日上午10時3分台灣南投縣仁愛鄉(北緯23.9度,東經121.07度)發生芮氏6.1級地震,台北地區震感強烈,震源深度15.4公里。福建多地有明顯震感。
出生
1845年——威廉·康拉德·倫琴,首屆諾貝爾物理學獎得主。1863年——英國工程師及設計師萊斯爵士,與勞斯共同創立了“勞斯萊斯汽車公司”聞名。
1886年——蘇聯領導人謝爾蓋·基洛夫。
1886年——路德維護希·密斯·凡·德羅,德國建築,亦是最著名的現代主義建築大師之一。
1912年——卡拉漢,前英國首相。(2005年逝世)
1927年——羅斯托波維奇,俄國大提琴演奏家。
1956年——梁國雄,長毛,四五行動,社民連,立法會議員。
1961年——松本孝弘,日本搖滾樂團B'z的團長兼吉他手。
1963年——昆汀·塔倫提諾,好萊塢電影導演。
1966年——梅澤春人,日本漫畫家。
1970年——瑪麗亞·凱莉,美國藝人。
1981年——林俊傑,新加坡藝人。
1986年——盧凱彤,香港女子歌唱創作組合at17成員。
1986年——資深設計師吳松林出生
1988年——愛內梨花,日本AV女優。
1988年——JessieJ,英國女歌手,作詞、曲人及音樂製作人。
1992年——LeonardoFrosi,巴西模特蓮花小王子。
逝世
1968年——第一名進入太空的太空人加加林在訓練飛行中遇事逝世。
1974年——王明在莫斯科病死。
1981年——中國現代文學家茅盾逝世。
1984年——中國出版家徐伯昕(1905—1984)逝世。
1992年——詹姆斯·韋伯,美國國家航空航天局第二任局長。
2006年——史坦尼斯勞·萊姆(Stanislaw Lem) 84歲,波蘭科幻小說家。
2013年——徐元森,中國工程院院士、著名微電子及冶金專家,享年87歲。
2017年——毛國強,忠縣縣委常委,縣政府副縣長
2017年——馬賓,原國務院經濟研究中心副總幹事
2017年——張俊卿,抗戰老兵
2018年——沈善增,上海作家
2018年——容安瀾,美國著名“知華派”學者、台海問題專家
節日
1945年——緬甸建軍節,初為抗日節,1955年改為建軍節。
黨史記錄
1962年3月27日至4月16日 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在北京舉行1962年3月27日至4月16日 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在北京舉行。周恩來總理代表國務院作《政府工作報告》。報告對“大躍進”以來的政府工作作了基本總結,分析了產生或加重缺點、錯誤的主要原因,並代表國務院承擔責任。報告總結幾年來統戰工作中的經驗教訓,充分肯定知識分子、民族資產階級分子在政治思想上的進步,強調團吉他們一道工作的重要性。周恩來重申知識分子是社會主義建設事業取得勝利的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知識分子中的絕大多數已屬於勞動人民的知識分子,不應該把他們當做資產階級知識分子;民族資產階級分子的絕大多數在社會主義改造中已經取得進步,他們中間的一部分人已經改造成為勞動者了。周恩來的這些話,引起了民主人士和知識界的熱烈歡迎。
1985年3月27日至4月10日 六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在北京舉行
1985年3月27日至4月10日 六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在北京舉行。會議審議通過了有關工作報告;批准中英兩國政府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決定成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起草委員會;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決定授權國務院對有關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方面的問題,必要時可以制定暫行的規定或者條例,頒布實施,並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