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年

1039年是己卯年(兔年);契丹重熙八年;北宋寶元二年;大理正治十三年;西夏天授禮法延祚二年;越南通瑞六年,乾符有道元年;日本長曆三年。

歷史紀年

公元1039年,北宋寶元二年

通鑑記載

仁宗體天法道極功全德神文聖武睿哲明孝皇帝寶元二年(遼重熙八年。己卯,一零三九年)
春,正月,己酉,河陽言彰信節度使、同平章事王隨卒。贈中書令,謚章惠,後改文惠。
初,元昊遣使稱偽官,抵延州郭勸李渭留其使,具奏:“元昊雖僭中國名號,然閱其表函尚稱臣,可漸以禮屈,願與大臣熟議。”詔許使者赴京師。其表曰:“臣祖宗本後魏帝赫連之舊國,拓跋之遺業也。遠祖思恭,當唐季率兵拯難,受封賜姓名。祖繼遷,大舉義旗,悉降諸部,收臨河五鎮,下沿境七州。父德明,嗣奉世基,勉從朝命。而臣偶以狂斐,制小蕃文字,改大漢衣冠,革樂之五音為一音,裁禮之九拜為三拜。衣冠既就,文字既行,禮樂既張,器用既備,吐蕃、達靼、張掖交河、莫不從服,軍民屢請願建邦家,是以受冊即皇帝位。伏望陛下許以西郊之地,冊為南面之君,敢竭庸愚,常敦歡好。”
甲寅,知延州郭勸落職知齊州鄜延鈐轄兼知鄜州李渭降授尚食使、知汝州,坐不察敵情也。
元昊使者將行,不肯受詔及賜物,樞密院議數日不決。王德用陳執中欲執之,盛度張觀不可。卒遣之,但卻其獻物,韓周復送至境上。
丁巳,遼禁朔州鬻羊於宋。
二月,庚午,許明州立學,仍給田五頃。
丙子,遼主駐長春河。
三月,壬寅,編修院與三司上歷代天下戶數。先是帝御邇英閣,讀《正說·養民篇》,見歷代戶口登耗之數,顧謂侍臣曰:“今天下民籍幾何?”翰林侍讀學士梅詢對曰:“先帝作《正說》,蓋述前代帝王恭儉有節,則戶口充羨;賦斂無度,則版圖衰減。五季生齒凋耗,太祖受命,太宗、真宗繼聖承祧,休養百姓,今天下戶口之數,蓋倍於前矣。”因詔三司及編修院檢討以聞;至是上之。
丙午,初,元昊反書聞,朝廷即議出兵,群臣爭言小丑可即誅滅,右正言吳育獨建議:“元昊雖名籓臣,尺賦斗租不入縣官,宜度外置之,示以不足責。且彼已僭輿服,誇示奠豪,勢必不能自削。宜授國初江南故事,稍易其名,可以順撫。”奏入,宰相張士遜笑曰:“人言吳正言心風,果然!”至是育復上奏,言宜堅壁清野,挫剽急之鋒,徐觀其勢而為之策;俱不報。
丁未,徙知潤州范仲淹知越州。
庚戌,都官員外郎王素為侍御史,中丞孔道輔薦之。素,旦子也。
丙辰,許泉州立學,仍給田五頃。
魏國永壽保聖夫人許氏卒,輟視朝三日,追號肅成賢穆夫人,帝為制服發哀。
丁巳,鑄“皇宋通寶”錢。
先時錢文皆曰元寶而冠以年號。及改號寶元,特命以“皇宋通寶”為文。
元昊為書及錦袍、銀帶投鄜延境上,以遺金明李士彬,且約以叛。候人得之,諸將皆疑士彬,副都部署夏元亨獨曰:“此間耳。士彬與羌世仇,若有私約,通贈遺,豈使眾知邪?”乃召士彬與飲,厚撫之,士彬感泣。不數日,果擊賊,取首馘、羊馬自效。
詔權停貢舉。
夏,四月,癸亥,封嘉勒斯賚妻為夫人,二子俱為團練使,各賜衣帶、器幣及茶絹。時嘉勒斯賚父子猜阻,異居不相統屬,朝廷欲兼撫之,故有是命。
乙丑,放宮人二百七十人。帝因諭宰臣張士遜等曰:“不獨矜其幽閉,亦省掖禁浮費。近復有邀駕獻雙生二女子,朕卻而不受。”士遜曰:“誠盛德事也。”然天聖末,士遜亦嘗納女口於宮中,為御史楊偕所彈雲。
壬申,免昭州運糧死蠻寇者家徭二年,賦租一年。
辛巳,潁州言戶部侍郎蔡齊卒。贈兵部尚書,諡文忠。齊方重有風采,自初仕,未嘗至權門。丁謂秉政,欲齊親己,齊終不往。龐籍、楊僭、劉隨段少連皆齊所薦,後多為名臣。
丁亥,募河東、陝西民入粟實邊。
右司諫韓琦上言:“祖宗以來,躬決萬條,凡於賞罰任使,必與兩制大臣外朝公議,或有內中批旨,皆出宸衷。自太后垂簾之日,始有假託皇親,因緣女謁,或於內中下表,或但口為奏求,是致僥倖日滋,賞罰倒置。唐之斜封,今之內降,蠹壞綱紀,為害至深。乞特降詔諭,今後除諸宮宅皇族有己分事方許內中奏陳,自餘戚里家及文武臣僚或有奏請事,並令進狀,更不許內中奏陳,犯者重貶,則聖政無私,朝規有敘矣。”五月,己亥,禁皇族及諸命婦、女冠、尼等非時入內。
癸卯,詔李若谷任中師韓琦與三司詳定減省浮費,從賈昌朝之請也。
知樞密院事王德用,狀貌雄毅,面黑,而頸以下白皙,人皆異之。其居第在泰寧坊,直宮城北隅,開封府推官蘇紳嘗疏言:“德用宅枕乾岡,貌類藝祖。”帝匿其疏不下。御史中丞孔道輔繼言之,語與紳同,且謂德用得士心,不宜久典機密。壬子,罷為武寧節度使,赴本鎮。德用尋以居第獻,詔隸芳林園,給其直。
以鎮海節度使夏守贇知樞密院事。守贇時為真定府路都部署,召用之,既入見,問西事,守贇言:“平時小塞屯兵馬不及千餘,第可御草寇耳。若賊兵盛至,固守不暇,安能出斗邪!宜並小塞兵馬,共扼衝要,伺便邀擊,可以成功。”帝深然之。
韓琦言:“今欲減省浮費,莫如自宮掖始。請令三司取入內內侍省並御藥院內東門司先朝及今來賜予支費之目,比附酌中,皆從減省,無名者一切罷之。”詔:“禁中支費,只令入內內侍省、御藥院內東門司同相度減省。其臣僚蝗予,即許會問入內內侍省等處施行。”琦又言:“景德至景佑文書,有司必不備具,若俟取索齊始議裁減。徒成淹久。但考今日調度,實浮費者,即可蠲省。如故將相、戚里及權近之家,多占六軍,耗費縣官衣糧,有妨征役,在京者不啻數千人,若此類,何必待舊日文書校邪!”詔從之。
癸丑,罷群牧制置使。尋復之。
六月,壬戌,詔:“自乘輿服御及宮掖所須,宜從簡約;若吏兵祿賜,毋得輒行裁減。”時論者或欲損吏兵俸賜,帝曰:“祿廩皆有定製,毋遽更變以搖人心。”故降是詔。
丙寅,以左侍禁魯經為合門祗候。經使嘉勒斯賚,特擢之。先是遣經持詔諭嘉勒斯賚,使擊元昊以披其勢,賜帛二萬匹。嘉勒斯賚奉詔出兵四萬五千向西諒,西諒有備,嘉勒斯賚知不可攻,捕殺游邏數十人亟還,聲言圖再舉,然卒不能也。初議重賄嘉勒斯賚使擊元昊,因以地與之,參知政事程琳曰:“使彼得地,是生一元昊;不若用間,使二羌勢不合,即中國之利也。”
戊辰,詔:“諸致仕官嘗犯贓者,毋得推恩子孫。”
辛未,以殿前都虞候石元孫鄜延路副都部署。元孫,守信孫。
壬申,以左千牛衛將軍宗實為右千牛衛大將軍,始自宮中出還第。
先是詔陝西安撫使龐籍諭旨知永興軍夏辣議西鄙事,丙子,辣言:“繼遷一族,本党項遺種,太平興國中,竭內帑之財,罄關中之力,不能撲滅。真宗即位,惟戒疆吏謹烽堠,嚴卒乘,此實真宗之遠圖也。然自靈武陷沒,銀、綏割棄以來,假朝廷威靈,聚中原祿賜,略有河外,服屬小蕃。德明、元昊,久相繼襲,拓地千餘里,積貨數十年,較之繼遷,勢已相萬。芻豢過飽,猖獗遽彰。
“議者莫不欲大行誅討,然自昔兵家皆謀先勝而後戰,即舉無遺策。以繼遷窮蹙,比元昊富實,事勢可知也;以先朝累勝之軍,較當今關東之兵,勇怯可知也;以興國習戰之帥,方沿邊未試之將,工拙可知也;繼遷逃伏平夏,元昊窟穴河外,地勢可知也。若分兵深入,則自齎糧糗,不能支久,須載芻粟,難於授送。師行賊境,利於速戰,進則賊避其鋒,退則敵躡其後,晝設奇伏,夜燒營柵,師老糧匱,深可虞也。若窮其巢穴,須涉大河,即無長舟巨艦,則須浮囊挽綆。賊列寨河上,以逸待勞,我師半渡,左右來擊,未知何謀可以扞御。臣以為不較主客之利,不計攻守之便,議追討者,是為無策。
“事不先定,必有後憂。計上十策:一,教習強弩以為奇兵;二,羈縻屬羌以為籓籬;三,詔嘉勒斯賚父子併力破賊;四,度地形險易遠近,寨柵多少,軍士勇怯,而增減屯兵;五,詔諸路互相應援;六,募土人為兵,號神虎、保捷,州各一二千人,以代東兵;七,增置弓手、壯丁、獵戶以備城守;八,並邊小寨,毋積芻糧,賊攻急則棄小寨入保大寨,以全兵力;九,關中民坐罪若過誤者,許入粟贖罪,銅一斤為粟五斗,以贍邊計;十,損並邊冗兵、冗官及減騎軍以紓饋運。”當時頗採用之。
壬午,詔削趙元昊官爵,除屬籍,揭榜於邊,募人禽元昊,若斬首獻者,即以為定難節度使。元昊界蕃、漢職員能率族歸順者,等第推恩。初,保忠但賜國姓,而詔言除屬籍,誤也。
甲申,徙監泰州酒稅務余靖知英州,監唐州酒稅尹洙長水縣,乾德縣令歐陽修權武成軍判官
丙戌,詔河東安撫司移文告於遼,以元昊反已奪官除籍及沿邊益兵之意。
秋,七月,知諫院韓琦,請自今雙日止御後殿視事。帝問輔臣以故事,張士遜曰:“唐五日一開延英,蓋資閒燕以輔養聖神。”帝曰:“與夫宵衣旰食固不侔也。前代帝王,靡不初勤政事而後失於逸豫,不可不戒也。”時帝感小疾,太醫數進藥,故琦有是請,帝訖不從。
先是遼主幽太后於慶州,既改葬齊天后,群臣多勸遼主復迎,可得南朝歲聘之利,不從。會遼主召僧,聽講《報恩經》,感悟。丁巳,遼主謁慶陵,致奠於望仙殿,遂躬迎太后至顯州,謁園陵,還京。太后見趙安仁,責之曰:“汝負萬死,我嘗營救;不望汝報,何為離間我母子邪?”安仁無以答。
戊午,以知永興軍夏辣知涇州兼涇原、秦鳳路沿邊經略安撫使涇原路馬步軍都部署,知延州范雍兼鄜延、環慶路沿邊經略安撫使、鄜延路馬步軍都部署。
八月,己巳,降武寧節度使王德用為右千牛衛上將軍,知隨州,仍特置判官一員。初,德用既以孔道輔言罷和樞密院,而河東都轉運使王沿又言德用嘗令府州折繼宣市馬。至是德用以馬與券來上,乃市於商人,然猶用言者而再貶之。家人皆惶恐,而德用舉止言色如平時,但不接賓客而已。
西川自夏至秋不雨,民大飢。庚辰,命韓琦為益利路體量安撫使,西染院副使王從益副之;蔣堂為梓夔路體量安撫使,左藏庫副使夏元正副之。
初,帝用禮官議,祀高禖於郊,又以宋火德,制赤帝象於宮門中以祈皇子。已而皇子生,辛巳,命參知政事王鬷以太牢報祠高禖。帝數舉皇子,後皆不育。
九月,乙未,以知府州折繼宣苛虐掊克,失種落心,貶為楚州都監,以其弟繼閔知府州事。
丙申,以殿中丞張宗古通判萊州。
御史中丞孔道輔再執憲,權貴憚其鯁直。初,道輔迎其父里中,僦郭贄舊宅居之。有言於帝曰:“道輔家近太廟,出入傳呼,非所以尊神。”即詔道輔它徙。宗古言:“漢內史府在太廟?耎中,國朝以來,廟垣下皆有官司第舍,請勿令避。”帝曰:“若此,豈重宗廟乎!”坐是,宗古外謫。道輔嘆曰:“憸人之言入矣。”宗古,宗彝弟也。
乙卯,出內庫銀四萬兩,易粟賑益、梓、利、夔路饑民。
是月,太子中允、直集賢院富弼上疏曰:“聞去年十二月元昊反,變起倉卒,眾皆謂之忽然,臣則知其有素。昔元昊常勸德明勿事中朝,杜絕朝貢,德明以力未盛,不用其謀。豈有身自繼立而不行其說邪?此反狀有素者一也。自與通好,略無猜情,門市不譏,商販如織,山川之險夷,國用之虛實,莫不周知。又,比來放出宮女,任其所如,元昊重幣納之左右,朝廷之事,宮禁之私,皆所窺測,濟以凶狡之性,豈顧宗盟?此反狀有素者二也。西鄙地多帶山,馬能走險,瀚海彌遠,水泉不生,王旅欲征,軍須不給,窮討則遁匿,退保則襲追;元昊恃此艱險,得以猖狂。此反狀有素者三也。朝廷累次遣使,元昊多不致恭,雖相見之初,暫御臣下之服,而退出之後,便具帝者之儀。此反狀有素者四也。頃年靈州屯戍軍校鄭美奔戎,德明用之持兵,朝廷終失靈武。元昊早蓄奸險,務收豪傑,故不第舉子數人自投於彼,元昊或授以將帥,或任之公卿,倚為謀主。此反狀有素者五也。元昊授契丹為親,緩則指為聲勢,急則假其師徒,至有掎角為奇,首尾相應,彼若多作牽制,我則困於分張。此反狀有素者六也。是六者,歲月已久,中外共聞,而天子不得知,朝廷不為備,此兩府大臣之罪也。
“聞元昊遣使,多擇勇悍難制、強辯自高者,謂必不敢加誅。我若察其叛謀,於始至之日,盡斬都市,即時削奪,或命將致討,或發兵備邊,戰士必為之增氣。而反召之都下,恣其貨易,重幣遣還,豈非冀其回心易慮、復義向化乎?夫朝廷結為恩信,幾四十載,尚無懷感之意,豈茲姑息,遂可悛移!總緣執事者選懦自居,殺之恐其急擊,囚之恐其有辭,遂至放還,假示寬貸。向若未能加戮,只宜境上卻回,使其不測淺深,猶可謂之下策。召而復遣,成其不辱君命之賢,大國之謀,悉為小戎所料。謀國若此,取侮之道也。
鄜延路嘗與蕃兵接戰,有一寨主為蕃兵所得,及擄去軍民甚眾,西頭供奉官馬遵引兵追戰,即時奪回。延帥范雍及副都部署劉平奏乞酬獎,朝命只遷東頭供奉官而已。夫馬遵者,出死力,突堅圍,引既衄之兵,入不存之地,奪已禽之將士,拔已陷之師徒,雖非大功,亦可謂之奇節。主帥保奏,理合超遷;只進一官,殊乖輿論。
“樞密使夏守贇,早緣攀附,漸致顯榮,一旦擢居眾賢之上,人心不允。況復元昊作梗,西陲用兵,所宜遴選才能,而遽用斯人,不問賢愚,皆所輕笑。亟宜罷免,以重觀瞻。
“西鄙用兵以來,數差移武臣往彼,每有過闕求見者,必於邊事有所聞。陛下聽朝之餘。,何惜一見,待以從容,加之善誘,使盡意敷陳!然後觀其奏對之是非,察其趨向之邪正,可者則獎激而遣之,不可亦優容而罷之。如此,則各盡所懷,無不感悅,勇銳立功,何憂乎叛寇,何恤乎用兵哉!”
冬,十月,甲子,罷諸司三品官卒輟視朝。初,光祿卿鄭立卒,禮官舉故事,請輟朝。而議者以為今諸司三品非要官,恩禮不稱輟朝,故罷之。
宗正寺修玉牒官李淑上所修《皇帝玉牒》二卷,《皇子籍》一卷。
癸酉,降益州路轉運使明鎬知同州,坐知陵州楚應機受賕,鎬失案舉也。應機將敗,或告鎬以先期奏之,鎬曰:“獲罪則已,安可欺朝廷邪!”
是月,遼主駐東京。
十一月,戊子朔,出內庫珍珠估緡錢三十萬賜三司。帝諭輔臣曰:“此無用之物,既不欲捐育,不若散之民間,收其直,助糴邊儲,亦可少紓吾民之斂也。”
壬辰,詔:“禮部貢院,自今省試舉人,設簾都堂中間,而施帷幕兩邊,令內外不相窺見。點檢試卷官及吏人,非給使毋得輒至堂上。其詩、賦、論題,並以註疏所解揭示之,不許上請。或題義有疑當請者,仍不是附近簾前。御試考校,並分上中下三等,初考用墨,其點抹於卷後通計之,若塗注脫誤四十字以上為不謹,亦依禮部格少字數退黜之。”
甲午,遼主諭近臣曰:“有以北院處事失宜,擊鐘及邀駕者,悉以奏聞。”
丁酉,知樞密院事盛度,罷為尚書右丞、知揚州,參知政事程琳,罷為光祿卿、知潁州,御史中丞孔道輔,出知鄆州。
初,張士遜素惡琳而疾道輔不附己,將並逐之。會開封府吏馮士元以贓敗,知府鄭戩窮治之,辭連度、琳及天章閣待制龐籍等十餘人。士遜察帝有不悅琳意,即謂道輔曰:“上顧程公厚,今為小人所誣,宜見上為辨之。”道輔入對,言琳罪薄,不足深治。帝果怒,以道輔朋附大臣,故特貶焉。於是度坐令士元強取其鄰所賃官舍,琳坐令士元紿市張遜故第,籍坐令士元市女口,皆黜罷,而士元流海島。頃之,帝謂輔臣曰:“所決馮士元獄,如聞頗愜輿論。”士遜對曰:“台獄阿徇,非宸斷無以肅清朋邪。”
戊戌,遼命皇子梁王召僧論佛法。遼主重佛教,僧有正拜三公、二師兼政事令者凡二十人。
辛丑,許建州立學,仍給田五頃。
壬寅,以參知政事王鬷知樞密院,翰林學士、知制誥宋庠參知政事。
時陝西用兵,調費日蹙,天章閣待制、同判禮院宋祁上疏論三冗三費:“有定官,無限員,一冗也;廂軍不任戰而耗衣食,二冗也;僧道日益多而不定數,三冗也。道場齋醮,無日不有,皆以祝帝壽、祈民福為名;宜取其一二不可罷者,使略依本教以奉薰修,則一費節矣。京師寺觀或多設徒卒,或增置官司,衣糧所給,三倍它處,帳幄謂之供養,田產謂之常住,不徭不役,生蠹齊民;請一切罷之,則二費節矣。使相、節度不隸籓要,取公用以濟私家;請自今地非邊要,州無師屯者,不得建節度,已帶節度不得留近籓及京師,則三費節矣。臣聞人不率則不從,身不先則不信,陛下若能躬服至儉,風示四方,衣服醪膳,無溢舊規,請自乘輿始;錦採珠玉,不得妄費,請自後宮始。”
戊申,遼以太后行再生禮,大赦。
己酉,遼城長春。
是月,夏人寇保全軍,鄜延鈐轄盧守勤等擊走之。賦又以三萬騎圍承平寨,鄜延副部署祥符許懷德時在城中,率勁兵千餘人突圍破賊,賊乃解去。
十二月,庚申,詔審刑院、大理寺、刑部毋通賓客。
乙丑,賞保全軍守御之功,以盧守勤為左騏驥使,都巡檢司指使、散直西河狄青為右班殿直。青功最多,故超四資授官。
帝嘗問參知政事宋庠以唐入合儀。戊辰,庠上奏曰:“夫入閣,乃唐只日於紫宸殿受常朝之儀也。自高宗以後,天子多在大明宮,宮之正南門曰丹鳳門,門內第一殿曰含元殿,大朝會則御之。對北第二殿曰宣政殿,謂之正衙,朔望大冊拜則御之。又對北第三殿曰紫宸殿,謂之上合,亦曰內衙,只日常朝則御之。以本朝宮殿視之,大慶殿,唐含元殿也;文德殿,唐宣政殿也;紫宸殿,唐紫宸殿也。唐制,每遇坐朝日,即為入合。而叔世離亂,五朝草創,正衙立仗,因而遂廢。其後或有行者,常人罕見,乃復謂之盛禮,甚不然也。開元舊禮本元此制,至開寶中,諸儒僧附新禮,始載月朔入合之儀,又以文德殿為上合,差舛尤甚,蓋當時編撰之士討求未至。太宗朝,儒臣張洎亦有論奏,頗為精洽。或朝廷它日修復正衙立仗,欲下兩制,使豫加商榷,以正舊儀。”然議者以為今之殿合與舊制不同,難復行之。
己巳,降侍御史王素為都官員外郎、知鄂州。初,孔道輔與素連姻,舉素為台官。道輔即貶,故並素出之。
壬申,詔中書:“自今御史闕官,宜如舊制,具兩省班簿來上,朕自擇舉。”初,中丞與知雜御史例得舉台官,及道輔舉素,帝以為比周,故降是詔。
癸酉,以益、梓、利、夔路飢,罷皇子降生進奉,從朝琦請也。
異時有司督責賦役煩急,收市上供物不以其直,琦悉為輕減蠲除之,逐貪吏,罷冗役,活饑民一百九十餘萬。明道中,簡州勸誘納粟,復糶之,為錢十六餘萬,悉歸常平。琦曰:“是乃賑濟之餘,非官緡也。”發庫,盡給四等以下戶。
孔道輔既貶鄆州,始知為張士遜所賣,頗憤惋,行至韋城,發病卒。然天下皆以遺直許之。
閏月,己酉,以開封府推官、直集賢院富弼知諫院。
是月,元昊復遣賀九言齎嫚書,納旌節及所授敕告,並所得敕榜,置神明匣,留歸娘族而去。
是歲,直史館蘇紳陳便宜八事:曰重爵賞,遴選擇,明薦舉,異章服,適才宜,擇將帥,辨忠邪,修備豫;除史館修撰。紳又請詔西邊將帥為入討計,且曰:“以十年防守之費,為一歲攻取之資,不爾,則防守之備不止於十年矣。”
鄜延、環慶副都部署劉平上言:“元昊侵逆,恣行殺害,眾叛親離,復與嘉勒斯賚相持已久,結隙方深,此乃天亡之時。臣聞寇不可玩,敵不可縱。若以鄜延、環慶、涇原、秦隴四路軍馬分為兩道,益以蕃漢弓箭手、步騎,得精兵二十萬,比元昊之眾三倍居多,乘人心離散,嘉勒斯賚立敵之時,緣邊州軍轉徙糧草二百餘里,不出一月,可坐致山界洪、宥等州;招集土豪,授以職名,給衣祿金帛,自防禦使以下刺史以上,第封之,以土人補將校,勇者貪於祿,富者安於家,不期月而人自定。或授嘉勒斯賚以靈武軍節度使、西平王,使逼元昊河外族帳,復出鄜、延、石州蕃漢步騎收河西部族,以厚賞招其酋帥,其眾離貳,則以大軍進討,以所得城邑封之,元昊不過竄身河外窮寇耳。
“或朝廷貸元昊之罪,更示含容,宿兵轉多,經費尤甚,恐契丹謂朝廷養兵百萬,不能制一小戎,有輕中國之心,然亦須議守御之長計。或元昊潛與契丹結為聲援,以張其勢,則安能減西兵以應河北!譬如一身二疾,不可並治,必輕者為先,重者為後也。請召夏竦、范雍與兩府大臣議定攻守之策,令邊臣遵守。”
初,夏竦請增置土兵,易戍兵東歸。令既下,為知河中府、龍圖閣直學士楊偕所駁而止。
鄜州判官種世衡言:“延安東北二百里,有故寬州,請因其廢壘而興之,以當寇沖。右可固延安之勢,左可致河東之粟,北可圖銀、夏之舊。”朝廷從之,命世衡董其役。夏人屢來爭,世衡且戰且城。然處險無泉,疑不可守,鑿地百五十尺始至石,石工辭不可穿。世衡命屑石一番,酬百錢,卒得泉以濟。城成,賜名青澗。世衡,放兄子也。

歷史大事

元昊建蕃學
西夏從五代時期以後,其官僚不是由世代勛貴擔任,就是由各地幕府推薦,沒有採用科舉考試的辦法挑選合格的人才。元昊稱帝以後,於天授禮法延祚二年(1039)五月設立蕃學,命令野利仁榮主管蕃學,並將《孝經》、《爾雅》、《四言雜字》等書翻譯成西夏文字,將這些書頒布到全國。元昊下令在此基礎上挑選各少數民族、漢族官僚的子弟到蕃學中學習,這些人的學業有所進步時,由官府出題考試,按照他們成績的優劣和書寫西夏文字的水平授予一定的官職。與此同時,元昊還下令各州也分別設定蕃學,選拔有才學的教授輔導這些蕃學學生。
元昊上表於宋
宋寶元二年(1039)、夏天授禮法延祚二年正月,元昊派遣使臣到達延州(今陝西延安),郭勸李渭等延州地方官扣留了使者,迅速向朝廷通報元昊遣使上表一事,並說元昊雖然已建立西夏政權,並改變稱謂,但在所寫表書中依舊稱臣,似乎可以讓元昊使者進京,希望朝廷及時作出決斷。宋仁宗下詔同意元昊使者進京。元昊表書的大致內容是:臣父德明,與宋朝世代友好相處,自從臣世襲其位後,頒布西夏文字、制定禮樂等等,其後吐蕃、韃靼、回鶻等族相繼歸附西夏,因境內軍民屢次要求建立國家,因而臣迫不得已才稱皇帝,但仍然是大宋君主的臣子,望大宋皇帝"許以西郊之地,冊為南面之君"等等。實際上,元昊這次上表是對宋朝的公開挑戰,要挾宋仁宗承認元昊的君主地位。元昊表書在宋朝廷上下引起強烈的反響,宋朝官僚展開了激烈的爭論,樞密使王德用陳執中等人主張殺掉元昊使者,立即與元昊宣戰,而盛度程琳等人則認為不可魯莽從事。於是宋政府遣還了元昊的使者。而郭勸李渭等人因沒有摸清敵人的情況而被貶官。
宋頒布任官新法
寶元二年(1039)正月,審官院向宋仁宗遞交了一份任免官員的報告。宋朝原來的制度是京朝官到審官院報到後,由審官院指定全國三個路分作官員選擇的去處。自從景祐四年 (1037)開始不限路分,官員可以任意挑選任官的地方,因而一些偏遠地區往往無人願去作官,即使審官院強行差派,但所派之人常常拒不執行。因此,審官院建議從今以後仍由審官院為京朝官指定所去的三個路,如經過三次徵求意見後,所派官員仍不願上任,則由審官院強行裁決,如果官員出現父母喪事,可以經過第四次徵求本人意見。宋仁宗批准了這一報告,並頒布了任官新法。
宋詔削元昊賜姓、官爵
在此之前,由於宋夏關係逐漸和好,宋朝皇帝賜給西夏首領趙宋宗室的姓,同時授予西夏首領各式各樣的官職。元昊稱帝以後,宋仁宗於寶元二年(1039)、夏天授禮法延祚二年六月下詔書,削奪宋朝賜給元昊的趙姓和一切官職、爵位。宋朝政府還在邊境地區張貼告示,凡是能斬殺元昊並將其首級獻給朝廷者賞賜二百萬文錢,凡是能捕獲西夏派往宋朝境內的間諜者賞賜十萬文錢,同時明文規定凡是西夏境內的各少數民族或漢族能率領所屬人馬投奔宋朝者一律加官進爵,並予以一定的賞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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