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經歷
陳漢光教授,男,漢族。歸國華僑,1932年7月生於泰國暖武里府,1944年在該府泰文國小畢業,在此期間自學中午,1947年2月回國求學,1957年畢業於北京政法學院刑法專業研究生班,後分配來中南財法幹部學校當教員。“文革”期間當過中學教師。1981年調來武漢大學環境法所至今。1993年退休後被聘至湖南師範大學法學院繼續從事環境保護法的教學與科研工作。
教學科研
先後培養了約35名碩士生,多次參加國家、地方環境保護法的立法活動;在我國著名民法專家劉經旺教授的指導下,於1983年出版了我國第一本《環境保護法教程》(與彭守約合編,武漢大學出版社出版)。該《教程》後來由法務部法學教材編輯部在法律出版社出版,並從第一版起“被列入國家教育委員會組織制訂的高等學校文科教材編選計畫”。現已出版至第五版,並被列為“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國家級規劃教材”,廣為各地高等法學院校選用,影響較大。還參編了《環境法基礎》、《環境法學》(第一版)等國家環境保護系統崗位培訓、國家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統編教材;出版了《環境保護法中的行政處罰》、《公害民事糾紛的行政處理》等專著;參編了《中國大百科全書》法學 卷(修訂本)、《行政處罰實務手冊》和《政法辭書》等工具書中的環境保護法學詞條。曾任武漢大學(第一分部)僑聯組織負責人、湖北省歸國華僑聯合會第三、四界常務委員會委員;現是中國民主建國會會員,我國知名環境保護法學者、退休教授。
廣東省特級教師(三)
“特級教師”是國家為了表彰特別優秀的中國小教師而特設的一種既具先進性、又有專業性的稱號。特級教師應是師德的表率、育人的模範、教學的專家。弘揚特級教師精神,是時代的要求,社會的需要,教育的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