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稅特惠制是國家間的貿易協定,主要涉及來自協定夥伴國或受惠國的貨物待遇問題。可以提升出口產品的競爭力,因為它使買主能在貨物進口港要求特惠關稅待遇。必須證明產品產自關稅特惠制覆蓋的國家,或需要從新加坡海關取得原產地證書(CertificateofOrigin),以證明產品的“國籍”的產品才具有受惠資格.
分類
包括新加坡在內的44個國家加入了這個體系,系統內成員國須給予來自另一個成員國合乎條件的產品特惠關稅待遇。
共同有效優惠關稅協定(CEPT)
該協定有助於東協成員國間的貿易。它將減少區域內的產品關稅,將其限制在零至5%。
普惠制(GSP)
如果產品是從開發中國家出口到已開發國家,您可獲得特惠關稅待遇。援助國還將優惠擴大到以下國家:白俄羅斯、加拿大和獨立國協/俄羅斯聯邦。在普惠制下,新加坡被歸類為已開發國家。
大英國協關稅特惠制(CommonwealthPreference)(CP)
貿易商從新加坡出口貨物到模里西斯和塞席爾,如果產品合乎條件,可以獲得特惠關稅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