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辯證思維是指以變化發展視角認識事物的思維方式,通常被認為是與邏輯思維相對立的一種思維方式。在邏輯思維中,事物一般是“非此即彼”、“非真即假”,而在辯證思維中,事物可以在同一時間裡“亦此亦彼”、“亦真亦假”而無礙思維活動的正常進行。辨證思維指的是一種世界觀。世間萬物之間是互相聯繫,互相影響的,而辨證思維正是以世間萬物之間的客觀聯繫為基礎,而進行的對世界進一步的認識和感知,並在思考的過程中感受人與自然的關係,進而得到某種結論的一種思維。
辨證思維模式要求觀察問題和分析問題時,以動態發展的眼光來看問題。
辯證思維是唯物辯證法在思維中的運用,唯物辯證法的範疇、觀點、規律完全適用於辯證思維。辯證思維是客觀辯證法在思維中的反映,聯繫、發展的觀點也是辯證思維的基本觀點。對立統一規律、質量互變規律和否定之否定規律是唯物辯證法的基本規律,也是辯證思維的基本規律,即對立統一思維法、質量互變思維法和否定之否定思維法。
發展過程
人類對辯證思維的認識有一個從自發到自覺的發展過程。人們遠在知道什麼是辯證法之前,早已辯證地思考問題了,然而這不過是自發的辯證思維。人們只有懂得和運用辯證法理論時,才能真正認識思維的辯證本性,達到自覺的辯證思維。對辯證思維的研究早在古代就有了萌芽。古希臘哲學家愛利亞的芝諾關於運動的詰難,就已經涉及到如何在概念中表達運動的辯證法問題。亞里士多德已經研究了辯證思維的最主要的形式。但是,他們對於辯證思維的觀點是直觀的、素樸的,只是到了近代才對辯證思維有充分的研究。18世紀末和19世紀初,隨著自然科學的進一步發展,不斷湧現出大量的新現象和新問題,這就需要人們自覺地進行辯證思考。I.康德提出的"二律背反"問題及其認識上的困惑突出地表明,人們只有辯證思維才能正確地解決科學發展中提出的理論問題。G.W.F.黑格爾從理性思維本身的辯證本性出發,探討思維的辯證方法和思維形式的相互隸屬關係,建立了他的理性邏輯體系。但他是一個唯心主義者,認為自然界和思維中的一切都是“純思”的結果,因而不可能揭示辯證思維的真實性質並賦予其理論以科學的形態。馬克思主義辯證法理論的建立及其在思維領域中的運用表明了人類的辯證思維不僅已進到自覺階段,而且具有完整的、科學的形態,即科學的辯證邏輯。
認識作用
(1)思維方法的本質思維方法的本質是人們在客觀規律和關係的基礎上依據主體需要而形成的思維規則、程式和手段,是人們認識世界的中介。
(2)辯證思維的實質
辯證思維的實質就是按照唯物辯證法的原則,在聯繫和發展中把握認識對象,在對立統一中認識事物。
(3)堅持辯證思維方法的重要意義
只有堅持辯證思維方法,才能實現由感性認識到理性認識的飛躍。在對感性材料進行思維加工時,必須要運用歸納和演繹、分析和綜合、抽象與具體等方法。另外,堅持辯證思維方法對於建立科學體系,指導社會實踐有著重要意義。
(4)客觀辯證法與主觀辯證法
所謂客觀辯證法,是指宇宙中客觀存在的普遍聯繫、變化發展及其辯證規律,是客觀世界本身所具有的辯證性質;所謂主觀辯證法,是指辯證的思維,即人的思維對世界的辯證性質的認識。
客觀辯證法是主觀辯證法的內容,主觀辯證法是對客觀辯證法的反映,二者統一的基礎是實踐。
基本方法
辯證思維的基本方法:歸納與演繹、分析與綜合、抽象與具體、邏輯與歷史的統一。
(1)歸納與演繹歸納是從個別事實推導出一般結論的思維方法,是思維從個別到一般的過程;演繹是從一般原理推出個別結論的思維方法,是思維從一般到個別的過程。
歸納與演繹的運行方向是相反的,但二者存在著內在的聯繫。歸納是演繹的基礎,演繹推理的前提是一般性原理,一般性原理是通過歸納獲得的。演繹也是歸納的前提和指導,任何歸納都是在一定概念和理論的指導下進行的,所以歸納也不能離開演繹。人的認識是不斷地從個別到一般,又從一般到個別的過程,這恰恰是歸納和演繹交替使用的過程。
(2)分析與綜合
分析是主體在思維中將對象整體分解為各個組成部分,分別加以研究和認識的思維方法,是思維從整體走向部分的過程;綜合則是主體在思維中把對象的各個方面的認識進行整合,全面地把握對象的方法,是思維從部分走向整體的過程。
分析與綜合是對立統一的關係。沒有分析,就難以認清對象的部分和細節,從而難以正確認識整體。因此,綜合離不開分析。另一方面,由於部分不能離開整體,如果對整體沒有一個正確的認識,分析也無法進行。因此,分析也離不開綜合。
(3)抽象與具體
人們認識事物時,首先反映的是具體的事物,我們把它稱之為感性具體。在這一基礎上,人們使用分析的方法,把事物分解成各個部分,把它們從整體中抽取出來,並且撇開各個部分的非本質屬性抽象出它的本質屬性,這樣,人們的認識就從感性具體發展成理性抽象,從現象深入到了本質。但是,人們不能僅僅停留在對事物的抽象認識上,還必須進一步弄清各個部分的各種科學規定之間的內在聯繫,確定每一個規定在總體中各占什麼地位,各起什麼作用。這就需要在運用綜合方法的同時運用從抽象上升到具體的方法,把各個部分的各種規定按照它們本身固有的內在關係相互聯繫起來,從總體上把握這一事物,使人們對客觀事物的認識由理性的抽象上升到理性的具體或者思維的具體。理性的具體與感性的具體有著本質的不同:感性的具體是零散的,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理性的具體則是把事物的各個抽象的規定綜合為一個相互聯繫、相互制約的整體,是對事物完整的“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的認識。
歷史是指客觀對象的發展過程以及人們認識客觀對象的思想發展過程,邏輯是指理性思維和抽象思維的規律,它是人們以理論的形態反映客觀事物的規律所必須遵循的。邏輯與歷史統一,是說客觀現實的歷史是邏輯的基礎和內容,邏輯行程終歸要由歷史進程來決定。
然而,邏輯與歷史還是有差別的,因為邏輯是歷史的理論再現,是“經過修正”的歷史。這樣,邏輯與歷史的統一,是指在本質上、內在規律上的符合,並非毫無差別的絕對符合。歷史的發展過程有本質的東西,也有非本質的東西;有主流、也有支流;有必然性也有偶然性。邏輯並不反映歷史發展過程那些大量的非本質的支流的偶然的東西,而是集中反映發展過程的本質、主流、必然性、規律性。
A聯繫法:就是運用普遍聯繫的觀點來考察思維對象的一種觀點方法,是從空間上來考察思維對象的橫向聯繫的一種觀點。
B發展法:就是運用辯證思維的發展觀來考察思維對象的一種觀點方法,是從時間上來考察思維對象的過去、現在和將來的縱向發展過程的一種觀點方式。
C全面法:就是運用全面的觀點去考察思維對象的一種觀點方法,即從時空整體上全面地考察思維對象的橫向聯繫和縱向發展過程。換言之,就是對思維對象作多方面、多角度、多側面、多方位的考察的一種觀點方法。
與科學方法、思維方法
辯證思維和科學方法屬於兩種不同層次的方法。辯證思維方法從普遍聯繫、永恆發展的角度提示事物的關係,科學方法則從世界的某些方面、某些領域去考察研究事物的本質和規律。如系統方法、信息方法、控制方法等等。辯證思維方法與科學方法存在著密切的聯繫。一方面,科學方法應以辯證思維方法作為自己的方法論前提;另一方面,辯證思維方法應從科學思維方法中吸取營養,豐富自身。
要防止兩種錯誤傾向:其一,要防止用哲學上的辯證思維方法否認和取代科學方法,即不能用一般思維方法否認和取代特殊思維方法。其二,也要防止用科學方法否認和取代辯證思維方法,即不能用特殊思維方法否認和取代一般思維方法。
把哲學觀點運用到思考和工作中,就轉化為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它們是哲學思維方法的具體化。在實際工作中,要自覺地運用辯證思維方法,以使工作方法更加科學,更好地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
要注重四大辯證思維方法在自然科學研究及社會科學研究中的重要作用。考試完全有可能給出相應的材料,讓考生用相應的思維方法去剖析,以檢查有關知識的掌握情況。
人的大腦思維
思維是高級的心理活動形式,人腦對信息的處理包括分析、抽象、綜合、概括、對比系統的和具體的過程。這些是思維最基本的過程。思維是主體發現客體對自己有所影響後,為了獲得處置客體的意識,做好消除客體影響的準備工作,思維組織在生存意識的主導和思維意識的指揮下,對感知組織獲得的知識進行分析處理的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