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生物生活的空間和其中全部生態因子的總和。人們既可以談到某一個體或群體的具體生境,也可以泛泛討論某個分類階元(種、屬、科、目、綱、門)的生境。生態因子包括光照、溫度、水分、空氣、無機鹽類等非生物因子和食物、天敵等生物因子。生境一詞多用於類稱,概括地指某一類群的生物經常生活的區域類型,並不注重區域的具體地理位置;但也可以用於特稱,具體指某一個體、種群或群落的生活場所,強調現實生態環境。一般描述植物的生境常著眼於環境的非生物因子(如氣候、土壤條件等),描述動物的生境則多側重於植被類型。
生物與生境的關係是長期進化的結果。生物有適應生境的一面,又有改造生境的一面。有些動物在正常情況下便可以有多種生境,例如,候鳥隨季節變化而往返於繁殖地和越冬地兩種生境。某一生境的生物還可以占領新的生境,如植物種子傳播到各種新的生境後,一旦條件適宜便有可能繁衍並定居下來;一些動物在當地自然條件惡化時,也可被迫遷到新的生活場所。在同種生物適應不同生境的過程中,可能分化出具有不同生態特性的生態型或生態宗,進而還可能演化出新物種。
生境一詞不同於環境,它強調決定生物分布的生態因子。歐洲學術界還流行“生態小區”一詞,該詞常被認為與生境同義。但有些學者建議用生態小區一詞專指某一群落的具體生活場所,而以生境一詞泛指物種生活的區域類型。由生境一詞還派生出“小生境”一詞,該詞常在進一步描述某一生境的細部時使用,但大小只是相對而言。另外,小生境也常指個別生物周圍很小的那個範圍,如一棵樹周圍的那一小部分土地和空間就是它的小生境。
生境一詞也不同於生態位,但兩概念容易混淆。因為常有人把生態位作為生境的同義詞使用。實際上,生態位更強調物種在群落內的功能作用。美國E.P.奧德姆曾將生境比作生物的“住址”,而將生態位比作生物的“職業”。R.H.惠特克則指出,生境指物種能夠生存的環境範圍,側重於生物分布;而生態位則指物種在群落中的作用,側重於生物功能。
棲息地
具有一定環境特徵的生物生活或居住地。如變形蟲(Amoebaproteus)的生境為清水池搪或水流緩慢藻類較多的淺水處;延齡草(Trillium tschonoskii)的生境是落葉林內的陰濕處。
生境也可為整個群落占據的地方,如梭梭(Haloxylon cmmodendron)荒漠群落的生境是中亞荒漠地區的沙漠或戈壁;蘆葦(Phragmites communis)沼澤群落的生境是在世界各地潮濕的沼澤中。
生態因子
生物生活的空間和其中全部生態因子的總和。生態因子包括光照、溫度、水分、空氣、無機鹽類等非生物因子和食物、天敵等生物因子。生境一詞多用於類稱,概括地指某一類群的生物經常生活的區域類型,也可用於特稱,具體指某一個體、種群或群落的生活場所,強調現實生態環境。一般描述植物的生境常著眼於環境的非生物因子(如氣候、土壤條件等),描述動物的生境則多側重於植被類型。生境一詞不同於生態位。美國生態學家E.P.奧德姆曾將生境比作生物的住址,而將生態位比作生物的職業。
生境的構成因素上有各種無機因素和各種生物因素。但是實際上,大多是提出植被作為生境的內容,對動物就很少這樣處理,特別是提及以大型植物為對象的生境[還使用生育場所、立地(環境)等詞]時,從歷史上來看,主要也是指非生物因素。克列門茨和謝爾福德(F.E.Cle-ments & V.E.Shelford,1939)認為:“所謂生境,是僅包括與生物或生物群落相應的物理和化學因素的場所。”這是基於把生物群落看成是統一體,生物因素是與生物相互作用有聯繫的統一體內在的東西,而不該屬於環境的觀點方法。就群落來考慮生境時,必然會傾向於這個觀點。
隨著作為對象的生物的大小,生活方式等的不同,而作為生境來研究的空間的大小也不同。微小生物棲息的、具有特殊環境條件的微小場所稱為小生境(microhabitat)。在群落內部,構成群落的生物相互混雜,各選擇自己的生境,自然也就形成了別種生物的生境。相互散在的概念就是體現於這種群落的存在方式和生境狀態。一般說來,生物在生活史中是變換它的生境,所謂種的生境,就是指這種變化系列,變化方式。在分類學的記述中,生境一詞專門用來指種的分布區(地理的分布區、高度、深度等)。
生物的個體或種群居住的場所,又稱棲息地。對於生物的生活來說,生境是提供最接近的、直接的生活條件的場所。因此而對生境不僅僅看作是位置的場所,而是把它作為個體或種群的生活環境問題來掌握,並識別、表示它的性狀和狀態。從這個意義來說,也有人把它看作是環境的同義詞,但是生境的內容是生物居住場所內部環境因素的特有狀態,並不是原封不動地掌握這種狀態,而是對居住場所要進行剖析,在總的考慮上別具意義。
生活小區
作為性狀、狀態的類型而確定的生境稱為生活小區(biotope),沙漠、泥潭、橡樹林、葉上、糞堆等就是例子。可以說這是作為生物可以棲息的場所的自然空間的質的區別。可以認為,表現為生活小區的生物棲息地是普遍地進行著的,赫西(R.Hesse,1924),赫西、阿利和施米特(Hes- se,W.C.Allee & K.P.Schmidt,1937)認為,所謂生活小區是具有相同的地形或地理的單位空間,而Lebenssttte,Lebensort,niche(小生境)具有同樣的意義。也有人把生境一詞專用來指這種生活小區,而把更大的區分稱為大生境(majorhabitat)。還有不少人把生境和生活小區二詞完全看作同義詞而廣義地加以套用。也有人認為:生境是指個體的生活空間,即個體小區(monotope),與小生境(niche)的涵義相同,而生活小區是指生物群落(biocoenosis)的棲息空間,這些名詞的定義不一定是確切的,用法上往往含糊不清。
生境的概念
生境(habitat)一詞是由美國Grinnell(1917)首先提出,其定義是生物出現的環境空間範圍,一般指生物居住的地方,或是生物生活的生態地理環境。Ables等(1980)認為野生動物的生境是指能為特定種的野生動物提供生活必需條件的空間單位;Baily(1984)則更強調了其周圍相關的生物群落,認為“生境是與野生動物共同生活的所有物種的群落”。habitat與英文中的niche(生態位,生物在多維生態環境空間的位置)、site(指森林生境或立地條件)的意義有所區別。但近年來有人將生境結構與生態位的概念等同。“habitat”一詞也有不同的翻譯,如棲息地(動物學)、生長地(植物學)、生活環境、生態環境等,我們認為採用生境一詞較為合適。
野生動物總是以特定的方式生活於某一生境之中,同時動物的各種行為、種群動態及群落結構都與其生境分不開,所以生境也可以說是指生物個體、種群或群落的組成成分能在其中完成生命過程的空間。一個特定物種的生境是指被該物種或種群所占有的資源(如食物、隱蔽物、水)、環境條件(溫度、雨量、捕食及競爭者等)和使這個物種能夠存活和繁殖的空間。
生境的選擇
生境選擇是指某一動物或種群為了某一生存目的(如覓食、遷移、繁殖或逃避敵害等),在可達的生境之間尋找一項最適宜生境的過程。也就是說野生動物通過對生境中生境要素與生境結構作出反應,以確定它們的適宜生境。與生境選擇相關的另外兩個概念是生境偏愛性與生境利用。生境偏愛性是指某一動物個體或種群對某一生境的選擇程度超過其他類型的生境,並不考慮這種生境是否在其活動範圍記憶體在或者能否達到該生境。生境利用是指某一動物個體或種群占據某一生境。可以通過比較分析動物對某種生境的利用程度與其利用性來確定動物對生境的選擇性。在野生動物的生活史中,有的物種在生活史的不同階段選擇顯著不同的生境,異質生境是滿足其存活及繁殖必須具備的條件。
決定野生動物生境選擇的因素是複雜的,受生態系統中各種因素的綜合作用的影響,包括生境本身的特性、動物的特性、食物的可利用性、捕食和競爭等因素,任何引起動物各種活動、行為、生理和心理等改變以及引起生境變化的因素均影響野生動物的生境選擇,而且各種因素對不同動物或同種動物的不同生長發育階段或生理周期均具有不同的影響。野生動物的生境選擇既反映了該物種的進化歷史、目前的環境條件及與其他動物的相互關係,同時也取決於種群的生存力。從基本理論上來說,野生動物生境選擇的原因有以下幾種:(1)進化歷史或遺傳性,這種選擇性受遺傳物質的控制;(2)種間競爭,認為生境選擇是動物為避免或緩衝競爭所表現出來的一種對環境的適應形式;(3)印痕性行為,目前缺少直接的證據;(4)學習,認為生境選擇是通過學習建立起來的,成體的生境選擇經驗是在與幼體的聯繫中傳給幼體的。
生境破碎化
生物多樣性的基礎是生境的多樣性。在一定的地域範圍內,生境及其構成要素的豐富與否,很大程度上影響甚至決定著生物的多樣性。生境破碎化是對生境的破壞,是生物多樣性最主要的威脅之一,表現為生境喪失和生境分割兩個方面,既包括生境被徹底的破壞,也包括原本連成一片的大面積生境被分割成小片的生境碎片,對生物多樣性有著很大的負效應。
對生境破碎程度的衡定,是測度一個景觀中生境的空間分布格局以及生境總量的減少、生境斑塊的增加、生境斑塊面積下降和斑塊之間隔離程度加劇四個方面的量度特徵,並形成生境破碎四大效益:①生境喪失,生境從一個連續的景觀中消失的方式不同,最後剩下的生境空間分布格局也有差異;②生境斑塊的數量增加;③平均斑塊面積減小;④平均隔離度減小。這四大效益導致了不同的生境格局。
海洋學相關知識(六)
海洋科學是研究海洋的自然現象、性質及其變化規律,以及與開發利用海洋有關的知識體系。下面讓我們來完善與海洋學相關的詞條,以此來更加深入的了解海洋學的相關知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