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民服飾
男子旗裝
歷史上滿族男子多穿帶馬蹄袖的袍褂,腰束衣帶,或穿長袍外罩對襟馬褂,夏季頭戴涼帽,冬季戴皮製馬虎帽。衣服喜用青、藍、棕等色的棉、絲、綢、緞等各種質地的衣料製作,褲腿扎青色腿帶,腳穿棉布靴或皮靴,冬季穿皮製烏拉。清初,穿馬褂僅限於八旗士兵,至康雍年間滿族男子穿用馬褂的習俗已盛行,青年喜著馬褂以示武勇。以後,由於清帝提倡騎射,經常以馬褂賞賜臣下,竟成為一種“禮服”。皇帝賞給“黃馬褂”也成為極高的榮譽。
女子旗裝
女子喜穿長及腳面的旗裝,或外罩坎肩。服裝多用各種色彩和圖案的絲綢、花緞、羅紗或棉麻衣料製成。有的將旗袍面上繡成一組圖案,更多在衣襟、袖口、領口、下擺處鑲上多層精細的花邊。腳著白襪,穿花盆底繡花鞋,褲腿扎青、紅、粉紅等各色腿帶。盤頭翅,梳兩把頭或旗髻。喜歡戴耳環、手鐲、戒指、頭簪、大絨花和鬢花等各種裝飾品。滿族男女都喜愛在腰間或衣服的大襟上掛佩飾。男子有火鐮、耳勺、牙籤、眼鏡盒、扇帶。女子有香囊、荷包等。大多用綢緞縫製,花色品種繁多,製作精美。
在旗袍領口、衣襟、袖邊等處要鑲嵌幾道花條或彩牙兒,有的還要鑲上18道衣邊,這樣縫製的旗袍是最完美的。
鞋子特色
滿族婦女不纏腳,所有鞋子繡有漂亮花飾,鞋底中央墊有10公分高的木質鞋跟,滿族婦女穿著這樣的鞋走起路來,可保持昂首挺胸的身姿和腰肢搖曳的步態。滿族婦女的髮式變化很大,姑娘時代,只簡單地把頭髮在腦後挽一下。長到快出嫁時,就要把頭髮梳成辮子並挽成單髮髻,結婚後的髮式有雙髻式、單髻式等多種,雙髻式髮型把頭髮從頭頂分梳為前後兩部分。前髻梳成平頂狀,以便戴冠,頸後髻梳成燕尾狀,在脛後伸展開來,它使得頸子總要保持挺直的狀態,因此,滿族婦女走起路來就更顯得高貴、尊嚴。貴族服飾
禮服
清代皇帝的服裝基本上分為禮服、吉服、常服、行服、雨服和便服幾大類。其中禮服包括朝袍、端罩(一種外褂)和袞服(既可與朝袍套穿,也可與龍袍和常服袍一起穿的衣服);吉服包括袞服、龍袍;常服則是介於禮服和便服之間的一種服裝;外出或打獵穿行服,雨雪天穿雨服。按清朝《大清會典》規定,皇帝的朝服一般“色用明黃”,還用於御殿朝賀及地壇祭地、先農壇和祭太廟等場合。至於其他顏色朝服的穿用,則在祭天和天壇祈谷時用藍色,日壇朝日用紅色,月壇夕月時用月白色,即淺色藍。吉服
吉服主要用於吉慶節日、筵宴迎鑾等場合,裝飾華麗,又稱為“彩服”、“花衣”。常服
常服是在一般性正式場合穿的服裝。褂是圓領對襟長褂,穿在袍外。與禮服的箭袖不同,常服褂為平袖,四面開叉,身長到股,顏色多為石青,花紋也無特別規定。后妃常服以袍為主,紋飾多樣,有龍鳳呈祥、彩鳳雙飛、丹鳳朝陽和百蝶等等。
便服
便袍或素,或暗花,或織繡各式花紋,豐富多彩。坎肩中一種名為一字襟,滿語稱為“巴圖魯”,即勇士的意思,朝廷要官多穿此坎,又稱“軍機坎”,俗稱“十三太保”,因為這種馬甲,四周鑲邊,在正胸釘一橫排紐扣,共十三粒。
服飾組成
帽飾
滿族女人無帽,男人有帽,分禮帽、便帽、風帽、氈帽、坤秋帽(女子冬季禦寒);服飾
主要有四種形式:旗裝、馬褂、坎肩、套褲。旗裝不分季節,男女均可以穿。馬褂則為有身份地位的富裕男人在春秋、冬季時穿著。坎肩是女人的外套衣。套褲是無褲腰的棉褲筒,以兩條背帶固定,多為老年婦女冷天的穿著。滿族人穿長褲與其它民族不同的是必須扎系的腿帶,以便出行。鞋飾
男人的鞋為布底納綁,鞋臉鑲嵌雙皮條。冬天穿豬皮或牛皮靴,年邁老人多數穿高腰氈鞋。女人穿下窄上寬、鞋臉尖端突出上翅、兩側綠花、形似小船的木底高樁鞋。具體有馬蹄底鞋、花盆底鞋、平底鞋、方頭鞋、尖頭鞋。
佩飾
滿族人佩帶的飾品分骨飾、石飾、珠飾、金銀飾等。選戴哪一種首飾要根據地位身份,一般說首飾的好壞可以看出地位的高低、家庭的貧富。
服飾分類
旗裝
旗裝是滿族婦女傳統服飾。旗裝的特點是立領,右大襟,緊腰身,下擺四面開衩。古旗裝有琵琶襟、如意襟、斜襟、滾邊或鑲邊等。女式旗裝基本與男式相同,只是多一些裝飾而已。女式旗裝除也是直立式的寬襟大袖長袍外,下擺及小腿,有繡花紋飾。滿族婦女往往在衣襟、領口、袖邊等處,鑲嵌幾道花紋或彩牙兒,俗稱“畫道兒”或“狗牙兒”。根據季節變化,還可分為單、夾、棉、皮等幾種。
隨著社會的發展,男旗裝逐漸廢棄,女旗裝則不斷演化,由寬腰直筒式逐漸變成了緊身合體的曲線型、流線型。
旗裝是滿族男女老少一年四季都穿著的服飾,它裁剪簡單,園領,前後襟寬大,而袖子較窄,四片裁製,衣衩較長,便於上馬下馬;窄窄的袖子,便於射箭。由於袖子口附有馬蹄狀的護袖,又稱馬蹄袖。在滿族人逐漸脫離騎射生涯後,馬蹄袖已成裝飾,而放下馬蹄袖仍然是滿族人對長者、尊者致敬的禮儀。
婦女旗裝的裝飾性比男性旗裝更強。領子、前襟和袖口都有繡花裝飾。圖為滿族婦女在旗裝外套穿的馬甲。繡有精緻圖案。穿旗裝跳宮廷舞的滿族婦女。穿著傳統滿族旗裝的男子,包括帶箭袖的長袍和一襲馬甲,以及滿族男性的帽子。旗裝,滿語稱“衣介”.分為單,夾,皮,棉四種.這種“衣皆連裳”(古代上為衣,下為裳)與漢族的上衣下裳的兩截衣裳有明顯區別.它是滿族男人喜著的服飾,也叫大衫,長袍.滿族男子穿的旗裝,其樣式和結構都比較簡單,原為滿族騎射時穿用的圓領(無領後習慣加一假領),大襟,窄袖,四面開禊,左衽,帶扣絆,束帶,適於騎馬射獵.滿族婦女穿的旗裝,樣式美觀大方,講究裝飾,領口,袖頭,衣襟都繡有不同顏色的花邊,有的多至十幾道,穿起來勻稱苗條,婀娜多姿.有一種女式旗裝叫“大挽袖”,把花紋繡在袖裏,“挽”出來更顯得美觀.滿族婦女所穿旗裝,從樣式到做工都十分講究.在旗裝領口,衣襟,袖邊等處鑲嵌幾道花條或彩牙兒,有的還要鑲上18道衣邊才算是美.旗裝的樣式後來發生了一些變化,開禊從四面改成了兩面;下擺也由寬大改為收斂;袖口也由窄變肥,又由肥變瘦,使其穿起來更加合體.
女式旗鞋
滿族的女式旗鞋,稱為“寸子鞋”,亦稱“馬蹄底鞋”。鞋底中間即腳心部位嵌上3寸多厚的木頭,用細白布包上,木跟不著地的地方,常用刺繡或穿珠加以裝飾,因鞋底平面呈馬蹄形,所以得名;還有一種鞋的底面呈花盆形狀,稱為“花盆底鞋”;老年婦女和勞動婦女所穿旗鞋以平木為底,稱為平底繡花鞋,亦稱“網雲子鞋”。滿族的女鞋,表面都有繡花,而襪子多為布質,襪底也納有花紋。滿族婦女高底鞋。滿族婦女皆天足,舊俗喜穿木製高底鞋,鞋底中部以木為之,前平後圓、上細下寬,其外形及落地印痕皆似馬蹄,故名。底高達三四寸,後京師旗婦有七八寸者。木底四周包裹白布。鞋面,富家多以緞為質,貧者布為之,皆彩繡花卉圖案,素而無花者,最為禁忌,以其近凶服。貴族婦女常在鞋面上飾以珠寶翠玉,或於鞋頭加綴纓絡。少女至十三四歲始用。民國以後,已不多見。
馬褂
是滿族男子騎馬時常穿的一種褂子。馬褂分為大襟、對襟、琵琶襟等多種形式。馬褂後成為日常罩於袍子外面的服裝。高領對襟,四面開禊,長及腰部,袖子稍短,袍袖可露出三、四寸,將袍袖卷於褂袖上面,即所謂大、小袖。許多滿族人所穿的對襟小棉襖,就是從馬褂演變過來的。
坎肩
坎肩分為對襟、捻襟、一字襟、琵琶襟等多種。婦女穿的坎肩還要繡花鋃邊。坎肩有棉有夾,或絲或布,多套在袍子外面。
大拉翅
滿族貴族婦女髮式。盛行於光緒、宣統年間。其式,頂發梳成圓髻,腦後發呈燕尾式。另以黑緞、絨或紗製成“不”字形皂板,曰“頭板”,其底部以鐵絲製成扣碗狀,謂之“頭座”,扣於頭頂髮髻上,並用發纏繞,使之固定。這種“高如牌樓”之固定裝飾,用時套在頭上。通常於頭板正中戴彩色大絹花,稱“頭正”或“端正花”,並加飾珠、翠、玉簪、步搖和鮮花,或於右側綴一彩色長絲穗。這種髮式因頭板如兩翅張開而得名。
靰鞡
多為農村下層滿族人民冬季穿用的一種皮革製作的鞋。用牛皮或豬皮縫製,內絮靰鞡草,既輕便,又暖和,適於冬季狩獵、跑冰。它是很有特點的滿族服飾之一,至今還在穿用。
色彩與圖案
滿族的服飾色彩多以淡雅的白色、藍紫色為主,紅、粉、淡黃、黑等色也是其服飾的常用色。白色在滿族服飾中是一個重要的顏色,因為,滿族傳統上有尚白的習俗,以白色為潔、為貴,白色象徵著吉祥如意,所以,在滿族服飾中常在紅色、藍色等其他顏色的旗裝上鑲白色的花邊。滿族婦女心靈手巧擅長刺繡,她們在衣襟、鞋面、荷包、枕頭等物品上刺繡花卉、芳草、鶴鹿、龍鳳等吉祥圖案。滿族服飾一般在衣袖上繡的花最多。
滿族入關以後,服飾圖案中也常出現許多漢族的福、壽、萬等字的吉祥符號。雖然滿族的服飾有很強的民族傳統特色,但也隨其歷史的發展在不斷的演變著,長期與漢族雜居,在服裝款式上,服飾色彩與服飾圖案上都有不同程度的演變。
服飾特點
清代滿族基本都編入八旗,有旗人之稱,故這種滿族男女老少四季皆宜的服裝被人們稱為旗裝。式樣分男女兩種。清初男子旗裝為圓領、大襟、箭袖(馬蹄袖),四面開衩,系扣袢,腰中束帶。四面開衩是為了騎射自如,箭袖是為射箭方便,又可禦寒保護手背。冬季在棉袍外往往套一件長到肚臍、四面開衩、對襟的短褂,俗稱馬褂(滿語鄂多赫)。亦有外套一馬甲(俗稱坎肩)者。清末。由四開衩改為左右兩開衩,箭袖多改為平袖。女式旗裝基本與男袍同,只是在領口、前襟、袖口等處鑲飾花邊,天寒時則外加馬褂或馬甲於袍外。民國年間,旗裝多改為胸襟寬鬆、腰身微緊、臀部稍寬、下擺略收的式樣,這種貼身合體的旗裝,更能顯示出婦女端莊典雅及身段之美。本世紀五十年代末,男式旗裝在滿族聚居區才逐漸廢棄。馬蹄袖是清代滿族男女旗裝之袖式,亦稱箭袖。清初,滿族男子所服旗裝,袖口較窄,袖端多加一長可露指的半圓型獸皮(後改布質),因其狀酷似馬蹄而名之馬蹄袖。優點是征戰、打獵時射箭方便,禦寒保護手背。清中期以後,該袖式的服裝漸從便服轉為禮服,便服多為平袖,禮服仍為馬蹄袖。平時多捲起,在辦公事、喜慶節日、拜見上司、叩見長輩時,必須先左後右地放下馬蹄袖,才可行拜見禮。亦有將馬蹄袖用鈕扣繫於便服袖口以為禮服之用者。滿族婦女禮服亦多為馬蹄袖式。民國年間,逐漸不用。
窩龍帶,亦稱馬甲,實為無袖的馬褂。有領,衣長及腹,多為兩側開衩,在領、襟等邊緣處飾以各色花紋。有對襟、大襟、琵琶襟等式和棉、皮、夾、紗之分。內蒙古的滿族男子多喜琵琶襟式坎肩。其式是將衣襟縫成弧形,即襟從領口至右肩處貼胸而下,但不到底,而又左轉至肚臍處,以致下襟缺一小截,其式是為上下馬方便之故。女式坎肩多為對襟式,對襟下端多為如意頭式,衣緣多鑲以艷麗花邊。清代該服飾窄小,多穿於旗裝內,清末以來尚寬大,多套於旗裝外。因其美觀實用,至今在科爾沁右翼前旗滿族屯滿族鄉及喀喇沁旗十家滿族鄉仍有年長者穿著。
烏拉是滿族傳統的防寒靴鞋之一。以豬、牛、鹿等獸皮縫製而成。形狀為前尖後圓,鞋幫貫以六個鞋耳,鞋口近腳處墊以襯布,並用一細皮帶聯結靴耳。鞋較寬大,穿用時須在鞋中充墊“東北三寶”之一的烏拉草。由於烏拉質柔量輕,行動自如,既可防寒,又利於軍事征戰及狩獵生活,故得以沿用下來,至今在內蒙古呼倫貝爾市的一些偏僻山村還可見到。
服飾歷史
明朝,南遷到遼東地區的滿族人,他們的服裝是布、皮兼用。迨至努爾哈赤率部起兵後,他們的服飾雜亂無章,出現“上下同服”的現象。直到皇太極時代,冠服始有定製。入關之後,從皇帝到兵丁之衣冠,寒暑更換,皆有定製,不可逾越。至於閒散旗人,男皆袍服,以綢緞或布製做,外套馬褂,直到辛亥革命,率以為常。滿族婦女的旗袍,多有發展,喜用綢緞製做。在北京等地盛行“十八鑲”的做法,即鑲十八道衣邊才算好看,樣式也變成寬袍大袖,為有清一代的時裝。辛亥革命後,旗袍的樣式由肥變瘦,並有長、短袖之分。經過不斷改進,一般樣式為:直領,窄袖,右開大襟,釘扣絆,緊腰身,衣長至膝下,兩側開叉。努爾哈赤在統一女真各部落,建立後金政權,推行八旗制度以後,滿族人均在旗,故他們所穿的袍服便稱為“旗裝”、“旗服”。
手工技藝
眾多滿族服飾技藝涵蓋其中,如“扣攀”、“十八禳”、“鞋幫花”、“掐鞋臉”、“打咯吧”、“縫紉”、“裁剪”等工藝;眾多滿族傳統美學因素蘊藏其中,如:剪紙、刺繡、女紅等,剪紙是圖案創作的前提,女工在創作前往往一把剪刀、一張紅紙,剪隨手動,手隨心動,作品質樸厚重、渾然天成。繡花大量用於服飾其中,山水琅琊、瑞獸祥雲、傳統紋理隨處可見,技法有“平繡”、“堆繡”、“打紙繡”、“絨繡”等,針法涉及過百種,錯針、納金絲、網針、亂針、挑花、刮絨等;無數滿族傳統符號聚集其中,“枕頂”、“雲肩”、“挽袖”、“被套”、“鞋幫花”等。女工包括選料、畫衣樣、繡花、裁剪、掐縫、鑲邊、咬牙、縫合、上領、盤扣袢、熨燙、整形等二十個步驟。2008年,滿族刺繡入選國務院公布的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為了擴大滿族服飾的影響,使滿族服飾不在民族本性上失掉,張瀅在市有關部門的支持下,正將具有滿族特色文化的服飾刺繡申報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