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褂簡介
馬褂,起源於滿族騎馬是穿著的服飾,在長袍外面套馬褂,有“長袍馬褂”的美稱。馬褂分為大襟、對襟、琵琶襟等多種形式。馬褂是滿族騎射時穿著的一種褂子,後成為日常罩於袍子外面的服裝。對襟,四面開禊,長及腰部,袖子稍短,袍袖可露出三、四寸,將袍袖卷於褂袖上面,即所謂大、小袖。清朝瀋陽滿族詩人繆潤紱描述說:“捲袖長衫稱體裁,巧將時樣斗妝檯,誰知低護蓮船處,爭及羅裙一擊來。”可見當時滿族捲袖服飾極為時興。清初,穿馬褂僅限於八旗士兵,至康雍年間滿族男子穿用馬褂的習俗已盛行,青年喜著馬褂以示武勇。以後,由於清帝提倡騎射,經常以馬褂賞賜臣下,竟成為一種“禮服”。皇帝賞給“黃馬褂”也成為極高的榮譽。
馬褂,是滿族男子騎馬時常穿的一種褂子。為了騎馬方便,在長袍的外邊套一種身長至臍、四面開禊的短褂、馬褂以御風寒。現在許多滿族人所穿的對襟小棉襖,就是從馬褂演變過來的。客家又叫對襟衫,馬褂套在旗裝或稱滿式長衫的外面穿用,有些類似背心或外套,故穿著整齊又稱為“長衫馬褂”。
馬褂是有袖上衣,不同於無袖的馬甲。分大襟、對襟、琵琶襟三種。一般長度到肚臍,袖子到肘部。清朝初期只是滿族人穿用,
由於滿清強制漢人剃髮易服,康熙雍正年間開始廣泛流行,分單、夾、紗、皮、棉等種類。
在清朝,黃馬褂是皇帝特賜侍衛武士、有軍事功勞者和行圍打獵成績突出者的,代表皇室的恩典。所以其他人不得隨便穿用黃色的馬褂。
民國元年(1911),北洋政府頒布的《服制案》中將長袍馬褂列為男子常禮服之一。民國十八年(1929),國民政府公布《服制條例》,正式將藍長袍、黑馬褂列為“國民禮服”。
中國的大部分相聲演員和其他曲藝演員在表演節目時仍會穿著長袍,民國成立後多改中山裝,現在多為襯衣或西裝。
在台灣,參加正式傳統宗教祭典時,主祭、陪祭者多會穿著馬褂。近年來參加佛教式喪禮的家屬由傳統披麻戴孝改為穿著黑色馬褂。
歷史記載
馬褂何時傳入中國,暫不可考。唯中國人用之,開始於東漢,成立於三國,興盛於隋唐,演進之跡,大概與褲褶無異。《珩璜新論》雲:“今(宋)之半臂,非禮之服也,魏明帝常著帽被縹綾半袖,楊阜問帝曰,此於禮何法服也,帝默然不答,自是不法服不見阜,光武紀更始諸將,服婦人,衣諸於繡掘,三輔吏士,莫不笑之,或有畏而走者,注《前漢書·音義》雲:諸於,大掖衣也,如婦人之褂衣。東漢之諸於,似宋之半臂。可知半臂,始用於東漢。然魏明帝尚不知為何法服,不能答楊阜之問,且不敢再著以見阜,益足證其為胡服。三國時亦未通行,至隋則內官服之。宋高承《事物紀原》卷三《衣裘帶服部半臂》謂:“隋大業中,內官多服半臂,除即長袖也。”唐又普及民眾,太宗時尚書上僕射馬周上疏雲:“士庶服章,有所未通者,臣請中單(中衣單衣)上加半臂,以為得禮。”(後唐馬搞集《中華古今注》卷中《半臂》)觀此,足知唐代以半臂為時服,儼然褲褶情景矣。宋曾三異《同話錄》“貉袖”條述之最詳: “近歲衣制,有一種如鏇襖,長不過腰,兩袖僅掩肘,以最厚之帛為之,仍用夾裹,或其中用綿者,以紫皂緣之,名日貉袖,聞之起於御馬苑圉人,短前後襟者,坐鞍上不妨脫,著短袖者以其便於控馭耳。”長不過腰,兩袖僅掩肘,緣邊用紫皂布,有袷衣,亦有綿衣,顯然為半臂制度。以其短前後襟,坐鞍上不妨脫,故亦可稱為馬褂。(參考黃現璠著《古書解讀初探》)
清 趙翼《陔餘叢考·馬褂缺襟袍戰裙》:“短褂,亦曰馬褂,馬上所服也。”
《老殘遊記》第三回:“本日在大街上買了一匹繭綢,又買了一件大衣呢馬褂面子,拿回寓去,叫個成衣做一身棉袍子馬褂。”
老舍《四世同堂》 三十:“ 瑞豐 穿著最好的袍子與馬褂,很像來吃喜酒的樣子。”
楊朔《三千里江山》第七段:“畫上畫著個大胖孩子,穿著他父親大馬褂子和雲頭鞋。”
管樺《烙餅》:“他拉過一領葦席,蓋上麥種,站起身,一手提著風雨燈,一手把滑下肩頭的棉馬褂子往上提了提。”
基本式樣
馬褂分大襟馬褂、對襟馬褂、琵琶襟馬褂、翻毛皮馬褂等多種樣式。
大襟馬褂,平袖及肘,衣長及腰,四面開禊,衣襟開在右側,四周以異色為緣;
對襟馬褂,又稱得勝褂,衣長及腰,對襟,平袖及肘,四面開禊。乾隆年間,傅文忠領兵征全川穿此服,得勝而歸,人皆稱“得勝褂”;
琵琶襟馬褂,又稱缺襟馬褂,與其它馬褂不同的是右襟下端短缺,另補一塊,以紐扣聯之,狀似琵琶,而故名;
翻毛皮馬褂,是將皮毛翻露於外,清代達官貴人冬季罩在衫袍外,以炫其富貴。
服飾講究
清初,穿馬褂僅限於八旗士兵。康雍年間平民男子穿馬褂習俗已盛行,不分老少、貧富皆服之。青年喜著馬褂以示威勇,富貴人家穿著其炫耀自己的富有。皇帝經常以馬褂賞賜有功的臣下,賞其“黃馬褂”者,成為極高的政治殊榮。
京劇服飾知識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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