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省、市政府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和擴權強縣改革中市政府規定應當交由縣(市、區)政府主管部門具體實施的事項。
(二)加強民辦教育管理職責。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我國教育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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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的重大問題;指導和協調各地、各部門有關教育工作。
(二)組織實施“科教興市”、“教育強市”戰略,研究擬訂全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確定教育事業發展重點、規模、速度和步驟,編制教育年度計畫;指導、協調和檢查教育規劃、計畫的實施工作;負責提升教育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能力,擴大教育公共服務。
(三)負責綜合管理和指導全市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學前教育;統籌推進全市社區教育和終身教育工作;負責管理和指導高等教育、中等教育工作;大力推進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發展與改革;全面推進民辦教育綜合改革,管理和指導全市民辦教育;巨觀管理全市語言文字工作,指導、督促和檢查各級各類學校推廣國語和使用規範漢字工作。
(四)主管全市教師工作,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統籌規劃並指導學校教師和管理隊伍建設工作;受市職稱改革辦公室委託,組織教育系統教師職稱評審和指導教師及其它專業技術職務的聘任工作。
(五)負責全市中國小校、幼稚園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德育、體育、衛生、美育、勞動教育、安全教育和國防教育等工作;負責校園安全防範、綜合治理和穩定工作;協助有關單位做好學校共青團、少先隊和關心下一代工作;指導駐溫高校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負責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招生工作的巨觀管理和指導;負責全市師範類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
(七)指導全市教育教學科學研究工作。
(八)負責統籌管理市直教育系統經費,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有關教育經費籌措政策、學校收費政策;進一步拓寬教育融資渠道,整合資源,加快學校建設;監督全市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並負責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九)管理全市教育系統對外交流和國際合作工作,促進國際間及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教育工作的友好往來。
(十)管理和指導市直屬學校教育教學、學生工作和組織人事工作;負責市直屬學校(單位)的幹部隊伍建設;管理和監督市直屬學校(單位)的財務、基建、國有資產;負責指導全市校辦產業和勤工儉學工作;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教學儀器和圖書設備的配備工作。
(十一)負責全市教育督政和督學工作,對市政府有關職能部門、下級政府、各級各類示範學校、市直各類學校(單位)的教育工作進行檢查、督導和評估;完成國家教育督導團、省教育督導室和市政府交託的有關督導工作。
(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教育局設12個職能處室:
(一)辦公室。綜合協調局機關政務;負責重要事項督查督辦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績效考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秘、安全保密、機要檔案、政府信息公開、調研、文史建志、公務接待、後勤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綜合管理宣傳教育、新聞信息工作;綜合管理局政府入口網站。
(二)政策法規處(行政審批處)。負責組織協調全市教育重大課題的調查研究;組織擬訂地方性教育政策和規範性、綜合性檔案;指導教育系統法制教育、依法治校、校務公開、人事爭議調解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應訴和處理申訴等涉法工作;負責局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報備和清理工作;負責局行政許可事項和非行政許可的審批(辦理);牽頭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負責教育行政執法人員培訓工作。
(三)組織人事處(國際交流合作處)。負責中國小教職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負責教育系統教師隊伍和幹部隊伍建設;負責制定幹部教育規劃、教師專業發展規劃和人事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和市直屬學校(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工資、組織、統戰、計畫生育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市直屬學校(單位)局管幹部的考核、任免、調配和獎懲工作;負責全市班主任隊伍建設;負責師範類畢業生就業指導、教師職稱評審、實施教師職業準入制度和評優評先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指導市直屬學校(單位)的退離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教師人事代理工作;聯繫指導教育學術社會團體等工作。
負責制定涉外教育交流與合作計畫;負責涉外教師政審及出國(境)報批手續的辦理工作;指導學校對外籍教師、留學生的管理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外事接待工作;負責對外漢語教學教師選派工作;負責審核市直學校組織的學生出國(境)夏(冬)令營活動;指導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和教育國際交流協會。
(四)計畫財務處。督促、檢查和指導各地貫徹執行有關教育投入的法律、法規、政策等情況;牽頭編制全市各類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全市教育經費的籌措和管理,負責市本級教育收費、教育經費的管理和使用;指導全市教育基本建設工作;對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單位)的財產和產權進行巨觀管理和指導;管理市直屬學校(單位)的國有資產;牽頭負責教育對口支援和扶貧工作;負責全市教育事業、教育經費和教育基建統計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系統財會人員、工程建設管理人員和統計人員的培訓。
(五)基礎教育處。統籌管理全市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負責制定和實施基礎教育階段的發展規劃、學校布局調整、政策措施;負責推進基礎教育階段素質教育相關工作;指導全市中國小、幼稚園的課程教材建設和教學計畫落實;負責全市中學招生和普通高中學籍管理、畢業證書發放;負責制定和落實基礎教育階段學校辦學標準;負責普通中國小和幼稚園德育工作,負責學生德育評優工作。
負責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擬訂全市語言文字工作規範並組織實施;指導、督促和檢查全市各類學校推廣國語和使用規範字工作。
(六)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處。指導和管理全市中等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社區教育、職業培訓;負責全市中等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發展規劃的編制、結構調整和體制改革工作,統籌全市中職教育專業設定,組織實施年度招生計畫;指導中等職業教育和成人文化技術教育的教學改革、教材建設工作;指導中等職業學校實驗室、實習基地建設和校企合作;負責做好中等職業學校學籍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成人教育技術等級考核;協調全市職工教育、職工崗位培訓、農村實用技術培訓工作;統籌負責終身教育發展和構建終身教育體系工作。
(七)高等教育處。負責檢查和指導高校貫徹落實教育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等情況,協調高等教育的發展和規劃、結構調整、體制改革、教育質量和師資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制訂和實施全市高等教育發展規劃;協調指導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校園穩定安全等工作;負責市級高校重點學科、重點專業、示範實訓中心、示範實訓基地建設和教改課題研究等工作;負責全市高校成人高等教育和現代遠程教育管理指導工作。
(八)民辦教育處。統籌協調和管理民辦教育工作;組織擬訂和實施全市民辦教育的改革與發展規劃;制定民辦教育有關管理制度;負責民辦學校和民辦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的綜合管理和辦學行為的監督指導工作;協調做好民辦學校年度檢查、表彰獎勵和招生廣告(簡章)的審核備案等工作;指導市民辦教育協會工作。
(九)直屬學校管理處。督促和指導市直屬普通教育、職業教育工作;負責制定和實施市直屬學校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招生計畫;負責管理、檢查和監督市直屬學校和市其他機構舉辦學校的教育和教學工作;組織實施市直中學畢業會考,做好市直屬學校學籍管理、驗印和畢業證書發放工作。
(十)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處。負責管理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幼稚園)的體育、衛生健康、藝術環境教育和國防教育工作;制定體育、衛生、藝術、環境、國防教育的指導性檔案;指導學校開展健康教育,定期開展學生健康體檢,建立健全學生健康檔案,開展常見病和多發病的監測與防治工作,建立學校公共衛生應急處理機制;組織學生開展體育、藝術競賽及展示活動;指導學生軍訓工作;負責市級體育、衛生、藝術特色學校和綠色學校的初評工作;負責全市中國小(幼稚園)愛國衛生活動;指導做好全市中國小教職工的身心健康工作;指導開展學校校外教育活動;協助團市委、市少工委做好市直屬學校共青團、少先隊工作;協助做好體衛藝教學常規器材的配置工作。
(十一)安全保衛處。指導全市教育系統開展維護穩定、安全保衛和校園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負責全市中國小(幼稚園)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衛生安全、禁毒和法制等宣傳教育工作;協調指導涉及穩定安全的突發事件、傷害事故的預防和安全處置工作;監督全市校舍校產和消防設施設備安全;承擔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協調工作;負責教育護衛隊建設、培訓和管理。
(十二)督導處。承擔市政府教育督導室的具體工作,對全市貫徹執行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對市政府有關行政部門、下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學校的教育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評估和指導;參與擬訂地方性教育政策和措施,負責制定和實施與教育法規、政策相配套的督導評估方案;對全市中等及以下學校和其他教育教學機構的辦學方向、辦學水平、教育質量、辦學效益等進行教育評價;對申報省教育現代化縣、省等級(示範)學校(幼稚園)進行審核確認,並按省里的要求組織相應的督導評估;綜合協調各級各類督導評價工作,統籌管理面向中國小、幼稚園的各類檢查活動;指導各縣(市、區)政府教育督導室的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及其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四、人員編制
市教育局行政編制4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市政府教育督導室專職副主任1名(副縣長級);中層領導職數23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後勤服務人員編制5名。
紀委、監察機構的設定、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按有關檔案規定執行。
五、領導信息
謝樹華 黨委書記、局長。主持黨政全面工作。
個人簡歷:男,漢族,1963年1月出生,浙江溫州人,1982年9月參加工作,碩士學位,副教授職稱。1979.09-1982.07溫州師範學院學生;1982.09-1987.07 瑞安城關一中、溫州實驗中學任教、政教處副主任;1987.09-1989.07浙江教育學院教管本科班學生;1989.09-1992.07溫州教育學院教師;1992.09-1996.07 溫州師範學院培訓部副主任;1996.09-2002.07 溫州師範師範學院黨校辦主任、黨委委員、副院長;2002.07-2007.05溫州市教育局副局長、副書記;2007.05- 2011.11溫州市政府副秘書長;2011.11至今任溫州市教育局局長、黨委書記。
徐立泉 副局長、黨委委員、調研員。協助局長分管計畫財務、基本建設、教育設備、教育信息技術、電化教育、教學儀器。校辦產業工作。聯繫計畫財務處、市電教館(教育信息中心)、市教育裝備和勤工儉學管理中心、市教育基建中心。
個人簡歷:男,漢族,1956年10月出生,浙江樂清人,1973年9月參加工作,研究生學歷。1973.9-1976.3樂清縣小芙公社前橫村小教師;1976.3-1986.6浙江省軍區服役,歷任戰士、文書、班長、書記、參謀、連長;1986.6-1989.8樂清人武部參謀(省委黨校學習);1989.8-1993.7溫州市委組織部科員;1993.7-1994.10溫州市委組織部辦公室副處級秘書、副主任;1994.10-1997.5溫州市委組織部辦公室副主任(正處級);1997.5-1997.11溫州市委組織部辦公室副主任兼調研室主任;1997.11-2001.11溫州市甌海區委常委、組織部長;2001.11-2010.12溫州市教育局副局長、黨委委員;2010.12至今任溫州市教育局副局長、黨委委員、調研員。
安晉 副局長、調研員。協助局長分管普通教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教育教學、語言文字工作。聯繫中等教育處、國小(學前)教育處、市教育教學研究院、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個人簡歷:女,漢族,1962年1月出生,山西武鄉人,1982年8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1982.8-1985.8甌海縣澤雅區中學教師;1985.8-1995.1甌海縣教育局科員;1995.1-1996.4甌海縣教育局局長助理;1996.4-1998.1甌海區教育委員會副主任;1998.1-2006.12甌海區副區長;2006.12-2011.2溫州市教育局副局長;2011.2至今任溫州市教育局副局長、調研員。
張志宏 副局長、黨委委員。協助局長分管高等教育、學校思想政治教育、學生德育、體育衛生、勞動、藝術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綜合治理工作。聯繫高等教育處、學生工作處、安全保衛處。
個人簡歷:男,漢族,1967年7月出生,浙江溫州人,1988年8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1988.8-1991.12溫州市第七中學團委書記;1991.12-1997.2溫州市教育委員會科員、副主任科員(1995.8-1996.9掛職鍛鍊任樂清師範學校副校長、黨委委員);1997.2-1997.7溫州市教育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1997.7-2000.12溫州市教育委員會高教師範處副處長(主持工作);2000.12-2007.8溫州市教育局高等教育處處長;2007.8至今任溫州市教育局副局長、黨委委員(2010.3-2011.3下派任市委派駐龍灣區農村工作指導員聯絡組組長,瑤溪鎮黨委副書記)。
戚德忠 副局長、黨委委員。協助局長分管職業教育、民辦教育、成人教育、教師教育工作,聯繫職業教育處、市教師教育院。
個人簡歷:男,漢族,1962年7月出生,浙江蒼南人,1983年9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1983.9-1987.7蒼南縣金鄉中學教師;1987.7-1994.7蒼南縣教師進修學校政教處主任;1994.7-1995.7蒼南縣府辦秘書;1995.7-1998.5蒼南縣府辦文衛科副科級秘書、監察室副主任;1998.5-1998.12蒼南縣府辦文衛科科長;1998.12-2001.12蒼南縣金鄉鎮黨委委員、副鎮長;2001.12-2003.4蒼南縣金鄉鎮黨委副書記、鎮長;2003.4-2005.6蒼南縣金鄉鎮黨委書記;2005.6-2009.7蒼南縣靈溪鎮黨委書記;2009.7至今任溫州市教育局副局長、黨委委員。
李康和 黨委委員、副調研員、市教投集團董事長。協助局長分管機關綜合協調、文秘、後勤、教育三產、教育行政執法、教育訴訟工作。聯繫局辦公室、人民教育基金會。
個人簡歷:男,漢族,1957年5月出生,浙江溫州人,1973年9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1973.9-1979.1溫州建設集團工作;1979.1-1981.7 溫師院學習;1981.7-1984.4溫十二中教師;1984.4-1992.3溫州市教育局科員;1992.3-1994.12 溫州市教育局辦公室副主任;1994.12-1997.6 溫州市教育局計財處處長;1997.6-2007.11溫州市教育局辦公室主任;2007.11-2010.10溫州市教育局黨委委員、辦公室主任;2010.10至今任溫州市教育局黨委委員、副調研員。
俞銀通 黨委委員、副調研員。協助局黨委書記做好黨務、幹部,計畫生育工作,協助局長分管人事、外事工作。聯繫政治處(國際交流合作處)、機關黨委。
個人簡歷:男,漢族,1959年10月出生,浙江永康人,1977年9月參加工作,大專學歷。1977.9-1978.7空軍第一航空預備學校三大隊飛行學員;1978.7-1979.5空軍第九般校飛行學員;1979.5-1979.12武漢軍區空軍機要集訓隊機要學員;1979.12-1981.10空軍航空兵第二十五師司令部機要科機要員;1981.10-1990.6 空軍魯山場站司令部機要組機要譯電員、機要參謀;1990.6-1994.6空軍編餘飛機儲存中心政治處幹部股副股長、股長;1994.6-1997.7中共溫州市委組織部幹部二處幹事;1997.7-2007.11溫州市教育局政治處(黨辦)主任;2007.11-2011.1溫州市教育局黨委委員、政治處(黨辦)主任、副調研員;2011.1至今任溫州市教育局黨委委員、副調研員。
胡長林 調研員。協助局長分管工青婦和退離休教師、紀檢監察、教育審計工作。聯繫監察室、局團委、教育工會、退離休教師協會。
個人簡歷:男,漢族,1954年10月出生,浙江永嘉人,1972年12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1972.12-1977.5 部隊戰士;1977.5-1983.3軍機關正排一正連級幹部;1983.3-1990.5部隊副營、正營級幹部、院校學員;1990.5-1999.10 部隊副團、正團級幹部;1999.10-2001.11溫州市教育委員會紀委書記、黨委委員;2001.11-2007.11溫州市教育局紀委書記、黨委委員;2007.11-2010.12溫州市紀委派駐市教育局紀檢組組長、市教育局黨委委員;2010.12至今任溫州市教育局調研員。
鄭阿天 副調研員。協助局長分管教育督導、教育考試、直屬學校。聯繫督導處、市政府教育督導室辦公室、直屬學校管理處、市教育考試院。
個人簡歷:男,漢族,1954年2月出生,浙江洞頭人,1974年7月參加工作,大學學歷。1974.7-1979.9洞頭雙朴鄉中學教師;1979.9-1981.8溫州師範學院學習;1981.8-1985.6洞頭一中教師;1985.6-1988.12洞頭縣教育局副科長;1988.12-1994.12溫州市教育局普教處科員、副處長;1994.12-2002.10溫州市教育局普教處處長;2002.10-2003.8 溫州市教育局直屬處處長;2003.8-2007.1溫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副主任、市教育局直屬處處長;2007.1-2010.4溫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副主任、市教育局副局長、黨委委員;2010.04至今任溫州市教育局副調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