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積速率用某一期間淨沉積作用的平均值表示,單位為厚度/時間,cm /yr。其計算方法有:①直接觀測法,用系統比較新老測深和地質測量資料求得,適用於沉積速率較大的港灣和三角洲地區;②理論計算法,是從特定時間內進入盆地的沉積量,減去從盆地中移出的沉積量,求得單位時間內的沉積量;③放射性測年法,為利用14C、10Be、26Al、234U、230Th、23P、210Pb等同位素測年法,測定沉積層上、下界面的時代並與沉積
厚度相比較求得,其中長半衰期者適用於深海緩慢沉積,短半衰期者,如210Pb可用於近岸快速沉積區;④古生物學法,因最後冰期結束於11000年前,溫水種有孔蟲和冷水種有孔蟲的比值發生突然變化,可據此確定地層年代後,可計算相應期間的沉積速率;⑤胺基酸消鏇法,用沉積速率與特殊胺基酸消鏇作用速率的比例關係計算;⑥污染物質厚度測定法,可提供相關沉積物的數據,如DDT、ABS、55Fe、137Cs及其他微量金屬元素,用於測定近岸或港灣工業污染物質的沉積速率。據上述方法測定的沉積速率為,紅粘土是1~4毫米/千年、抱球蟲軟泥是1~3厘米/千年、矽質軟泥為1~10毫米/千年、大陸邊緣的粘土和粉砂為60厘米/千年或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