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京津一帶行路途中吃便飯叫“打尖”。但經考證,發現“打尖”應該是“打火”
詞義解說
《漢語大詞典》六冊313頁該條:“在旅途或勞動中休息進食。”。(1) [make a brief stopover;have a snack;stop for meal when travelling]∶旅程中間的短暫停留(休息或吃飯)(2) [topping;pinching]∶掐去棉花等作物的頂尖兒,也叫“打頂”。“打尖”一詞,常見於清初以來的白話小說。首引清福格《聽雨叢談·打尖》:“今人行役於日中投店而飯,謂之打尖。”但何以“打尖”能表此義?卻不得而知。《疏證·釋詞·釋言五》“打尖”條云:“打尖,昭人謂旅途小憩為打尖。按《廣雅·釋詁三》,‘止也。’俗以尖字為之。此言小憩止,因小休而飲食,故小食亦曰打尖矣。”“打”在近代可作動詞詞頭,置於動詞“尖”之前而構成雙音動詞“打尖”,表示小憩之義。《鏡花緣》第六十三回:如路上每逢打尖住宿,那店小二聞是上等過客,必殺雞宰鴨;《紅樓夢》十五回:那時秦鍾正騎著馬,隨他父親的轎,忽見寶玉的小廝跑來,請他去打尖。
“打尖”的詞義就是“出門人在途中吃飯歇息”之義。“打尖”和“住店”這兩個辭彙,經常連貫起來使用。所謂“打尖”,似乎不分正午晚上,無論黎明即起,還是飯後便走,只要是一午一晚的停歇,都叫做打尖。而“住店”卻不同,不是暫來暫往,停歇一下就走,而是要在店裡住上一段時間。
京津方言
京津一帶行路途中吃便飯叫“打尖”。但經考證,發現“打尖”應該是“打火”。清人福格《聽雨叢談》卷11記:“今人行役,於日中投店而飯,謂之打尖。皆不喻其字義,或曰中途為住宿之間,乃誤‘間’而為‘尖’也。謹按《翠華尋幸》,謂中頓曰‘中火’。又見宋元人小說,謂途中之餐曰‘打火’,自是因‘火’字而誤為‘尖’也。”
這在小說和雜劇中也俯拾即是。《水滸傳》第60回:“且說吳用、李逵二人往北京去,行了四五日路程,每日天晚投店安歇,平明打火上路。”《說岳全傳》第8回:“當下牛皋、王貴將帶來的傢伙,團團的尋著些水來,叫眾莊丁打火做飯。”元王實甫《西廂記·楔子》:“〔仆雲〕天明也。咱早行一程兒,前面打火去。”
《水滸傳》第二回:“魯提轄拳打鎮關西”一節中,魯達在渭州所搭救的金老兒父女,他們落難在那個魯家客店安歇,在客店裡長住不走,那才是名符其實的住店。
廣東方言
在廣東,“打尖”是指人不守秩序而插隊的行為,稱之為“兼隊”或“尖隊”。“打尖”、“尖隊”是一種不文明的行為,但其中卻有大大的“學問”。這兩個詞語本身的語言文學淵源:“打尖”和“尖隊”中的“尖”其實並非本字,而是後人訛傳安上去的,它們的本字應為“櫼”(音zim1)。從字義上分析,許氏《說文》中對“櫼”解釋:“楔也”。“楔”(音“sit8”),在中華書局2006年12月版的《漢語字典》(陸貫如著)中,有如此的解釋:“插在木器的榫子鋒利的木片”。而廣府話中保留了古漢語詞類活用的習慣,名詞常活用為動詞,那么就存在著將名詞性的“楔”引申為動詞“插入”、“揳入”的可能性了。換言之,名詞性的“櫼”可能具備了動詞“插入”之意。再看看生活中的實例:廣府話中有“凳仔爛佐,要櫼番佢”,明顯證實之前我的“名詞‘櫼’能活用為動詞”的推斷是完全正確的。“櫼”作動詞時就應該解作“用楔子插”即“插入”,而“打櫼”就可解釋為“插隊”了。
而“尖”(音zim1)字,本身的所有意思中沒有一個與“插入”相關的。儘管存在著“打尖”這樣一個詞,但也並非“插隊”之意,而是“歇息”之意。“尖”出現有“歇息”這一意思,是在清代以後,以此又出現“打尖”一詞。《紅樓夢》第十五回:“忽見寶玉的小廝跑來,請他去打尖”這裡顯然不能解釋為請“他”去插隊了。而人民文學出版社1982年3月版的《紅樓夢》一書,亦將之註解為:“在旅途或勞作中間休息、飲食,俗稱‘打尖’。”同樣的例子可見於《老殘遊記》有一句“我已打過尖了”;《兒女英雄傳》里也有:“說著便告訴店裡,我們那裡尖,那裡住。”當中的“尖”、“打尖”皆為“歇息”。可見,“打尖”不可能解作“插隊”,而該解作“歇息”才對。
至於從讀音入手,’“櫼”讀作“子廉切”(《說文》),音與“尖”相同,都讀作“zim1”。因為音同,而把“尖”替代“櫼”的可能性很大。
綜合字義合字音的分析,我們可以很肯定地認為,“插隊”的廣府話,在書面上應寫作“打櫼”。
細心的朋友還會發覺,有的人也會將“插隊”說成“兼隊”。當然,這也是訛傳所致的不當用法。是一種既讀錯音,又寫錯字的“雙錯”用法。導致這種錯誤的原因在於,一開始有的人將“zim1”音聽成了“gim1”,並一直流傳下去。
四川方言
所謂“打尖兒”,就是農忙時節,家鄉人在田間勞作,主人給田間勞作的人加“點心”。“點心”一般是米粑粑加醪糟煮雞蛋。醪糟煮雞蛋,有圓雞蛋也有“散雞蛋”。圓雞蛋是先把雞蛋煮熟,冷卻後脫殼,再把脫殼的雞蛋與醪糟同煮,帶有相宜的湯水。“散雞蛋”則是先把醪糟加水都沸,再把雞蛋打破,放進與醪糟同煮,湯水相宜。
“點心”有甜的也有辣的。想吃甜的下糖,想吃辣的下辣椒麵,很是隨意。
雞蛋煮醪糟,原來就是一道很美的川味小食。這道小食,不但可口,而且有營養,加上湯水相宜,配上米粑粑,吃後既耐肚子,又能解渴消除疲勞,很適宜農民農忙時節田間吃用,所以,家鄉人就把它定為“打尖兒”的“點心”。
“打尖兒”是在上午十時左右吃的,由家裡的主婦親自操作,煮好後再送到田間,給在田間勞作的人加能量。
自古以來,四川就以其豐富的物產而號稱“天府之國”。舊時的天府,在農忙時,民間有互換工與幫工的習俗。幫工、換工,給“打尖兒”帶來了文化理論基礎。別人來幫你勞作,款待鄉鄰與工友,是人之常情。用什麼美食與辦法來款待鄉鄰與工友?向來講究美食的川人,除了午餐時特別講究“拈閃閃”(“拈閃閃”即是帶肥膘的大肉片,有巴掌般寬,筷子般長,一指般厚,拈起來,油兒忽閃閃的,所以叫“拈閃閃”。因為農忙時勞作身體支出大,大肉片油水多,營養高,能及時補充身體的支出能量)外,還在早餐與午餐的中間增加了一道美食,這就是“打尖兒”。
原來,吃“打尖兒”還有一個有趣的故事呢。傳相古時,有一少婦送“打尖兒”時,想逗逗幫工的工友,就把“打尖兒”藏起來,叫工友去找,找到了才吃。這事因為像遊戲一樣有趣,就傳了下來。也許,這是家鄉人農忙時,忙裡偷樂的一種有趣遊戲。
裕固族婚俗
說明
這裡的“打尖”就是擊石取火。取火工具有:火鐮、火石、火絨。火鐮是一個長約十多厘米、寬約三四厘米、厚約半厘米、形似鐮刀狀的生鐵片,取來石英石,在鐵片上猛烈劃擊碰撞,於是就發出火星,引著了手旁邊的火絨。取火就成功了。火絨是用蒲棒絮糅合炭、硝、硫磺做成的,平常將絨裝在包裡面。火鐮如果做得巧,鐵片上部會做一個能裝火絨的皮包。還可以掛在腰間,隨時取來使用。將“打火”代替“做飯”是口語中一種普通的借代方式。如用“下地”代替“到地里做活”,用“壘磚”代指“蓋房子”。程式
在約定的送親時間,新郎家早早派人馱上手抓羊肉、饃饃和酒在送親隊伍途經的半路上等候,把毛氈,毛毯或馬被綃鋪到地上。待送親隊伍到來後,就請客人下馬,把娘家客和主要客人請來就坐。這一儀式裕固族語叫“杜速爾遲”,即是“打尖”。打尖儀式的執行者先將一杯酒灑上天,後將一杯酒潑到地,再把少量的羊肉、饃饃撒出,意思是敬天地,讓見了面的或沒見面的都來吃,然後,開始說唱:本來要拿很多的酒肉招待客人,
設更多的點把客人待好。
為了節約,
為了愛護親戚,
為了節省時間,
我們商量只設一個點,
把領導、舅舅、道日池、待爾池、親家、
送親的所有客人請一請,
候在這裡稍作休息,
再請到家裡設宴招待。
然後請客人吃幾塊羊肉,喝幾杯酒。這時一般客人和新娘騎在乘畜上不下來。儀式完後,所有客人又一次受到邀請,迎親、送親隊伍更加龐大,說笑,唱歌,熱鬧非常。
相關引用
(1)[makeabriefstopover;haveasnack;stopformealwhentravelling]∶旅程中間的短暫停留(休息或吃飯)倘若在平時行軍,遇著這樣好的地方,應該命人馬停下來休息打尖,然後再走。——姚雪垠《李自成》
(2)[topping;pinching]∶掐去棉花等作物的頂尖兒,也叫“打頂”
羌族食俗
羌族民間大都一日兩餐,即吃早飯後出去勞動,要帶上饃饃(玉米面饃),中午就在地里吃,稱為“打尖”。下午回家吃晚餐。羌族主食大都離不開“面蒸蒸”。 常年食用白菜、蘿蔔葉子泡的酸菜,以及青菜做成的醃菜。羌族結婚操辦喜事,新郎要陪新娘回娘家,娘家要備好“回門酒”,親友要向新婚夫婦饋贈禮物,並致詞祝福。羌族民間有的地方還有“逗新郎”的習俗。即在回門酒的宴席上娘家人要給新郎用四尺長的筷子,而且還要在筷子的後面加幾個用馬鈴薯做的筷子墜,要新郎使用這種筷子,隔著幾盞油燈去夾用肉丁和豆粒做成的菜,如果因為筷子長,夾不起菜,或油燈燒著下巴,就要被罰酒,這種活動既是節日聚餐,也是一種娛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