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康有為(1858.3.19~1927.3.31),近代資產階級改良運動首領。原名祖詒,字廣廈,號長素,又號更生,南海人, 光緒進士。1888年第一次上書光緒帝,提出變法圖存三項建議(變成法、通下情、慎左右),因受阻未上達。1890年後,在廣州設萬木草堂,聚徒講學,培養變法骨幹。其第子有 梁啓超、 陳千秋、 徐勤等。1895年赴京會試,時值甲午戰敗,“馬關條約”即將簽訂。遂與梁啓超等聯絡18省會試舉人1300人,上萬言書,要求拒約、遷都、變法,史稱《公車上書》。該書未能上達。中進士後授工部主事,但未就職;5月,第三次上書,得光緒帝嘉許;7月,與梁啓超創辦《中外紀聞》報;8月,與文廷式、陳熾等在北京組織強學會。後又至上海設強學會,出版《強學報》,以推動全國變法運動。
1898年1月,呈遞《應詔統籌全局折》,主張大誓群臣以定國是,設對策所以征賢才,開制度局而定憲法;4月,與梁啓超在北京組織保國會,號召救國圖強;6月,光緒帝頒布“國是詔”後,被任命為總理衙門章京,策劃變法事宜。變法失敗後,逃亡日本,1899年,在美洲、南洋、日本設立保皇會,宣傳群主立憲,反對孫中山領導的資產階級民主革命。1913年回國主編《不忍》雜誌,宣揚遵孔復辟。1917年夥同張勛復辟帝制,失敗,終成為北洋軍閥統治時期的政客。1927年病死於青島。著有《新學偽經考》、《孔子改制考》、《大同書》等。
人物生平
早年求學
小時康有為最早的教師是他的祖父康贊修。1858年3月19日( 戊午年)出生在廣東省南海縣丹 灶蘇村。自幼學習儒家思想,他十八歲時拜南海九江有名的學者朱次琦為師。康贊修、朱次琦都崇信宋明理學,因此,康有為在宋明理學的影響下,鄙棄所謂漢學家的煩瑣考據,企圖開闢新的治學道路。學習一段理學之後,他對理學也不贊成了。因為理學僅言孔子修已之學,不明孔子救世之學。1879年開始接觸西方文化。他二十二歲那年離開朱次琦,一個人到西樵山白雲洞讀書,讀了不少經世致用的書,如顧炎武的《天下郡國利病書》、顧祖禹的《讀史方輿紀要》等。同年他遊了一次香港,使他大開眼界。以後他又閱讀《海國圖志》、《瀛環志略》等書,“購地球圖,漸收西學之書,為講西學之基矣”。這一年是康有為從中學轉為西學的重要開端。
1882年,康有為到北京參加會試,回歸時經過上海,進一步接觸到了資本主義的事物,並收集了不少介紹資本主義各國政治制度和自然科學的書刊。經過學習,康有為逐步認識到資本主義制度,比中國的封建制度先進。帝國主義的侵略,清朝的腐敗,使年輕的康有為胸中燃起了救國之火。西方的強盛,使他立志要向西方學習,藉以挽救正在危亡中的祖國。出生於封建官僚家庭,祖父康贊修是道光年間的舉人,父親康達初做過江西補用知縣。
1882年,康有為到北京參加順天鄉試,沒有考取。南歸時途經上海,購買了大量西方書籍,吸取了西方傳來的進化論和政治觀點,初步形成了維新變法的思想體系。
公車上書
1888年,康有為再一次到北京參加順天鄉試,藉機第一次上書 光緒帝,請求變法,受阻未上達。當年9月,他上書光緒帝,痛陳祖國的危亡,批判因循守舊,要求變法維新,提出了“變成法,通下情,慎左右”三條綱領性的主張。1891年,康有為回到廣東,開辦萬木草堂學館,聚徒講學,弟子有梁啓超、陳千秋等人。並為變法運動創造理論。先後寫了《新學偽經考》和《孔子改制考》兩部著作,這兩部書都是在尊孔名義下寫成的。前一部書把封建主義者歷來認為神聖不可侵犯的某些經典宣布為偽造的文獻。後一部書把本來偏於保守的孔子打扮成滿懷進取精神,提倡民主思想、平等觀念的人。康有為的這些看法,雖都不科學,但他的改革精神卻在知識界產生了強烈的震動和反響,而對封建頑固守舊分子構成了很大的威脅,因而這兩部書被他們視為異端邪說。
1894年,康有為開始編《人類公理》一書,這本書經多次修補,後來定名為《大同書》發表。《大同書》描繪了人世間的種種苦難,提出大同社會將是無私產、無階級、人人相親、人人平等的人間樂園。這當然是荒謬的,因為“康有為寫了《大同書》,他沒有也不可能找到一條到達大同的路。”在從容不迫地為戊戌變法奠定了理論基礎之後,1895年~1898年,康有為積極地進行了變法實踐。
1895年4月,正在北京參加會試的各省舉人,聽說清政府要與日本訂立喪權辱國的《馬關條約》,極為憤慨。康有為連夜起草了一份一萬八千多字的上皇帝書。各省舉人一千三百多人集會,通過了這個萬言書。
1895年都察院。這就是有名的“公車上書”。在上書中,康有為從愛國的立場出發,強烈主張“拒和、遷都、變法”,建議皇帝“下詔鼓天下之氣,遷都定天下之本,練兵強天下之勢,變法成天下之治。”在這次會試中,康有為中了進士,被任命為工部主事。以後,康有為又連續給皇帝上了幾次書。光緒皇帝對康有為提出的問題,很受感動。在這些上書中,康有為系統地闡述了自己的變法思想,從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等幾個方面系統地提出了自己的見解。政治方面,康有為提出了變君主專制為君主立憲的要求。他指出:“東西國之強,皆以立憲法,開國會之故。國會者,君與國民共議一國之政法也”。經濟方面,康有為提出了發展工業,振興商業,保護民族資產階級利益的主張。文化教育方面,康有為提出了“開民智”、“興學校”、“廢八股”的主張。這幾個方面構成了康有為變法維新的基本綱領。
1895年,他到北京參加會試,得知《馬關條約》簽訂,聯合1300多名舉人,上萬言書,即“公車上書”,又未上達。當年5月底,他第三次上書,得到了光緒帝的讚許。7月,他和梁啓超創辦《中外紀聞》,不久又在北京組織強學會。
1897年,德國強占膠州灣,康有為再次上書請求變法。次年1月,光緒皇帝下令康有為條陳變法意見,他呈上《應詔統籌全局折》,又進呈所著《日本明治變政考》、《俄羅斯大彼得變政記》二書。4月,他和梁啓超組織保國會,號召救國圖強。
歷史真相
光緒二十一年(1895年),康有為到北京參加乙未科會試,康有為自稱得知《馬關條約》簽訂,在松筠聯合1300多名舉人,上萬言書,即“公車上書”,又未上達。事實上,這次行動康有為僅有眾弟子支持,而公車上書的主要發起者均為其他人。由於光緒帝年紀較輕,且沒有實際從政經驗,康有為依靠其激進且不符合實際的改革觀點於當年5月底第三次上書,這得到光緒帝讚許。但根據不少學者的看法,康有為在進行政治宣傳以及回憶的時候,(最明顯如其《康南海自訂年譜》)他的做法存在著很多不尊重事實的地方,而且又有很多吹牛造假的現象。而茅海建等不少學者則根據許多文獻認為康有為所謂的組織舉人聯名上書,事實上是一次流產的政治事件,但是被康有為的派系不斷地塗抹,篡改了歷史,並被之前許多歷史學家所接受。公車上書實則是由當時的翁同和、李鴻藻、汪鳴鑾等京城高官發動組織,目的是阻撓《 馬關條約》的簽訂。戊戌變法
1898年6月16日,光緒帝在頤和園勤政殿召見康有為,任命他為總理衙門章京,準其專摺奏事,籌備變法事宜,史稱戊戌變法。後因慈禧太后的干預,維新運動失敗,其具體細節尚有較大爭議。戊戌變法之初,在康有為的幕後主持下,光緒皇帝推動了一系列的改革,後人稱為戊戌變法。後因慈禧太后的干預,維新運動失敗。後經學者考證,光緒皇帝收到的每筆奏摺,全文或摘要皆須送慈禧審閱,在清宮檔案中均有詳細紀錄,因此慈禧對變法內容完全知情。若慈禧不支持變法,戊戌變法不會維持一百天時間。只是因為改革中光緒皇帝身邊的維新派官員,魯莽地提出一些不切實際的激進政策,才導致慈禧發動政變。
根據雷家聖《 力挽狂瀾:戊戌政變新探》一書指出:戊戌變法期間,日本前首相伊藤博文至中國訪問。當時英國傳教士李提摩太向變法派領袖康有為建議,要求清朝方面聘請伊藤為顧問,甚至付以事權。於是,變法派官員在伊藤抵華後,紛紛上書請求重用伊藤,引起保守派官員的警惕。保守派官員楊崇伊甚至密奏慈禧太后:“風聞東洋故相伊藤博文,將專政柄。 伊藤果用,則祖宗所傳之天下,不啻拱手讓人。”這種激烈的言論,促使慈禧太后在1897年9月19日(八月初四)由頤和園回到紫禁城,意欲了解光緒皇帝對伊藤有何看法。不過,伊藤與李提摩太又向康有為提議“中美英日合邦”。於是,在康有為的授意下,變法派官員楊深秀於1897年9月20日(八月初五)上書光緒皇帝:“臣尤伏願我皇上早定大計,固結英、美、日本三國,勿嫌‘合邦’之名之不美。”另一變法派官員宋伯魯也於9月21日(八月初六)上書言道:“渠(李提摩太)之來也,擬聯合中國、日本、美國及英國為合邦,共選通達時務、曉暢各國掌故者百人,專理四國兵政稅則及一切外交等事。”儼然欲將中國軍事、財稅、外交的國家大權,交於外人之手。慈禧太后於1897年9月19日(八月初四)返回紫禁城後,於9月20至21日獲知此事,驚覺事態嚴重,才當機立斷髮動政變,重新訓政,結束了戊戌變法。
1899年7月20日,康有為在加拿大千島與僑商李福基、馮秀石等創立“保救大清皇帝會”,簡稱保皇會。1900年2月11日,清廷下令,嚴命李鴻章將康有為、梁啓超在廣東本籍的祖上墳墓盡皆剷平,以儆凶邪。14日,清廷又命閩、浙、廣東督撫懸賞10萬兩,緝拿康有為、梁啓超,呈驗屍身,亦一體給賞。如願得官階,亦必予破格之賞。如有購閱所發報章者,嚴拿懲辦,並將所著各書嚴查銷毀。
戊戌變法期間,康有為撰寫了兩部有關明治維新史的專著。一部是《日本書目志》,丁酉年(1897年)冬由上海大同譯書局出版。另一部是在故宮博物院發現的《日本變政考》,戊戌年進呈光緒帝御覽。據日本學者研究,“在大量收集和閱讀日本書籍的過程中,他對明治維新的史實進行不少改動和捏造,藉以適合中國當時變法改制的需要。這些改動大都和作者所建議的具體變法措施有著密切關係。”
逃亡海外
1898年9月21日凌晨,慈禧太后宣布“臨朝聽政”,光緒皇帝被軟禁,戊戌六君子被殺,康有為攜僕人李唐於9月20日天未明時離京,從天津塘沽南下逃亡香港後輾轉日本、美國、歐洲,自稱持有皇帝的衣帶詔,組織保皇會,鼓吹開明專制,反對革命。為獲得國際支持,他曾遊歷列國,會見歐洲各國君主。1898年至1913年的16年間,康有為四渡太平洋,九涉大西洋,八經印度洋,泛舟北冰洋七日,先後遊歷美、英、法、意、加拿大、希臘、埃及、巴西、墨西哥、日本、新加坡、印度等30多個國家和地區。宣統元年(1909年)八月十二日(9月25日),楊銳之子楊慶昶詣都察院,將密詔上繳光緒帝的弟弟攝政王載灃,請昭雪楊銳,康有為篡改密詔從此真相大白。1903年,康有為又發起成立了名為中國商務公司的股份制公司,總局設在香港,在廣州、上海、橫濱、舊金山都設有分局,並先後開辦了十餘家企業。1904年,康有為還在瑞典買下了一個小島,並在島上搭建了中國式的園林建築“北海草堂”。據廣東省社科院的趙立人研究員考證,康有為花了2.8萬克朗買下,又花了7999克朗進行修繕。“房屋雖非廣大,但約可供十人居住,而且家具及裝飾極其豪華,似乎頗為富裕。”
1907年,49歲的康有為在美國西部,結識了17歲的美國華僑何旃理。何不僅通曉四國文字,且熟悉中國文化,能歌善舞,聽了康有為的演講後迷戀上他。康有為當時已娶了原配夫人張雲珠、二太太梁隨覺,但何旃理不顧父母反對,嫁給了康有為。
1908年,康有為與北極光有過一次夢幻般的邂逅。他在詩中描述了自己遭遇的奇景:“夜半十一時,泊舟登山,十二時至頂,如日正午。頂有亭,飲三邊酒,視日稍低如暮,鏇即上升,實不夜也,光景奇絕。”如非親眼目睹,一個封閉國度之人難以如此生動地描述“午夜時分,卻日如正午”的極光美景。
辛亥革命後,康有為於1913年回國,主編“不忍”雜誌,宣揚尊孔復辟。作為保皇黨領袖,他反對共和制,一直謀劃清廢帝溥儀復位。在六位太太中,康有為似乎格外疼愛何旃理。何於1914年病逝,此後每逢周年忌,康有為都要在其靈前焚香哭拜;清明時節,則親臨墓地祭祀,偌大年紀的人,在墳冢前涕淚交加,長跪不起。
1917年,康有為和效忠前清的北洋軍閥張勛發動復辟,擁立溥儀登基,不久即在當時北洋政府總理段祺瑞的討伐下宣告失敗。落魄上海,天天狎妓,卻無錢償嫖資。久而久之,讓妓家知道了,群到康有為所住的客棧索取,康有為覺得很不好意思,就往廣東逃。上船之日,各妓家都到船上來找他,搜了半天找不到。開船後,有水手看見船板內有人,大驚,呼眾人來看,正是康有為先生。後來,有人寫詩諷之:“避債無台卻有舟,一錢不值莫風流”。
1918年春夏暢遊杭州。這位“聖人”竟“挾妓游湖”,並乘興做詩一首,開頭便是“南妝西子泛西湖,我亦飄然范大夫”。把妓女比作西施,自己比作范蠡,一時被傳為笑柄。康有為泛湖閒遊,忽見一位妙齡女郎在浣紗,疑是西施再世。經打聽此女叫張光,年僅18歲,尚未婚配。康趕緊托人提親,張家見康已年逾花甲,婉言相拒。但在康的堅決要求和媒人盡力撮合之下,家境貧寒的張家最終點了頭。
1919年,康有為在上海舉行婚禮,親朋好友盡皆道賀,唯獨妻妾兒女均不贊成這門親事,以集體缺席婚禮相抵制。1923年,康有為遷居青島匯泉灣畔,購宅居住,題其宅為“天遊園”。後其幾個子女在青島讀書時也都居住在此。初居青島時,有意興建大學,並擬好大學章程,後因膠澳商埠督辦高恩洪先行一步而作罷。晚年,為青島的優美風光寫下了不少詩作,其若干詩詞刻石已成為嶗山景點的組成部分。
1927年3月29日,康有為去一位廣東同鄉家中作客。回家飲了一杯檸檬紅茶,腹痛如絞,請了兩位醫生診斷,一位日本醫生斷為食物中毒。苟延殘喘20多小時,於1927年3月31日(陰曆二月二十八)清晨5時斷氣。據說死時七竅溢血,屍體不僵。
1927年康有為逝世,正值北伐軍進入江浙,張靜江任浙江省主席,曾以康有為系“保皇餘孽,占據公產”封閉一天園。雖托人說情,也未有結果。抗日軍興,杭州失陷,二姨太梁氏親生的子女三人,將一天園出售,從此風景絕佳的一天園逐漸湮沒。
反對共和
義和團運動以後,推翻清朝封建統治逐漸成為時代主流。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章太炎在東京《國民報》上發表《正仇滿論》,指出:“夫今之人人切齒於滿洲而思順天以革命者,非仇視之謂也”,清廷腐敗,“無一事不足以喪吾大陸”,不能“隱愛於光緒皇帝一人”,處於今日,“革命固不得不行”。“然則滿洲弗逐,而欲士之爭自濯磨,民之敵愾效死,以期至乎獨立不羈之域,此必不可得之數也。浸微浸衰,亦終為歐、美之奴隸而已矣”。革命形勢的發展,連康有為的弟子梁啓超、歐榘甲都有些搖惑,康有為很是焦慮,連函切責。
光緒二十八年(1902年),發出《答同學諸子梁啓超等論印度亡國由於各省自立書》和《答南北美洲諸華僑論中國只可行立憲不可行革命書》二文,前文對梁啓超等“搖於形勢”,“妄倡十八省分立之說”予以駁斥,主張“今令以舉國之力,日以擊榮祿請歸政為事,則既倒政府之後,皇上復辟,即定變法變新政而自強,是則與日本同軌而可望治效耳”。如果“移而攻滿洲,是師法印人之悖蒙古而自立耳,則其收效亦與印度同矣”。康有為以為革命自立是“求速滅亡”,而立憲可以避免“革命之慘”,不準各埠再言革命,不準保皇黨人稍涉游移,再三“布告同志”:“本會以保皇為宗旨,苟非皇上有變,無論如何萬不變。若革命撲滿之說,實反叛之宗旨,與本會相反者也。謹布告同志,望篤守忠義,勿聽莠言,仆與諸公既同為保皇會人,仆以死守此義,望諸公俯鑒之。”表示死守此義,保皇不變。這時,康有為寫了《孟子微》、《論語注》、《春秋筆削微言大義考》以及《大同書》。隨著他的政治思想的日趨沉淪,“大同”三世學說也起了變化,說是孔子之時,“身行乎據亂”,是“亂世”,如果能循“孔子之道”,推行至於隋、唐,應該進化到“昇平世”(“小康”)了;隋唐以後,“至今千載”,中國應該“先大地而太平矣”,但因秦、漢的崇“刑名法術”,王莽、劉歆的“創造偽經”,晉代以後的“偽古學大行”,以致“微言散絕”,“三世之說,不誦於人間;太平之種,永絕於中國”,而二千年的中國,只是“篤守據亂之法以治天下”。據此而言,中國二千多年的歷史,不過是“亂世”,並非“小康”,與戊戌變法前的“三世”說已不同了。
光緒二十九年(1903年),章太炎發表《駁康有為論革命書》,把康有為等人奉為神聖不可侵犯的光緒皇帝斥為“載湉小丑”,沉重打擊了改良主義。接著,孫中山發表《敬告同鄉書》,明確指出:“革命者,志在倒滿而興漢;保皇者,志在扶滿而臣清。事理相反,背道而馳”。號召劃清革命與保皇的界限。而康有為則漫遊各地,離印度、居香港。光緒三十年(1904年),自香港至檳榔嶼,自檳榔嶼赴歐洲,重渡大西洋去美洲。
力主立憲
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春,康有為自加拿大南遊美國。同年秋,康有為赴歐洲,不久回到美國,撰《物質救國論》,以為中國之病弱,在於不知講物質之學。同年,中國同盟會成立。為了抵製革命,清廷於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七月十三日頒布預備立憲。正在歐洲漫遊的康有為大喜過望,九月四日,發出《布告百七十餘埠會眾丁未新年元旦舉大慶典告藏,保皇會改為國民憲政會文》,準備於丁未新年元旦行大慶典,宣布舊保皇會“告蕆”,新開國民憲政會。宣稱“向日之誠,戴君如昔”,“開天之幕,政黨我先”,希望重溫立憲之夢。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二月十日,保皇黨人在紐約召開大會,康有為自歐洲趕來,正式定名為帝國憲政會,對外則稱中華帝國憲政會。在章程第二條中申明:“本會名為憲政,以君主立憲為宗旨,鑒於法國革命之亂,及中美民主之害,以民主立憲萬不能行於中國,故我會仍堅守戊戌舊說,並以君民共治、滿漢不分為本義,凡本會會眾當恪守宗旨,不得誤為革命邪說所惑,致召內亂而啟瓜分。”第三條申明:“本會以尊帝室為旨。”帝國憲政會成立後,康有為企圖回國從事政治活動未果,指使梁啓超等人與清朝皇室貴族、國內立憲分子聯繫,又借用僑商名義寫了請願書,請求召開國會並且制定國家憲法。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八月初一日,清廷宣布自本年起第九年召開國會,再於下月頒布《憲法大綱》。這個《憲法大綱》的主要目的是要保存封建專制制度。革命派採取了堅決反對的立場,而保皇派則表示擁護。《憲法大綱》頒布不到兩個月,光緒帝就“龍馭上賓”了。康有為又說帝國憲政會“本以保皇為事,忠義昭著”,“應發討賊之義”,但是榮祿早死,慈禧太后也卒,康有為的宣傳已經時過境遷,於是宣稱光緒帝之死是由袁世凱下毒所致,於是簽名上書監國公,請求殺賊以報光緒帝之仇。
宣統二年(1910年),康有為用帝國憲政會的名義草書請求召開國會,指出“若待九年,恐國非其國”,請“立下明詔,定以宣統三年開國會”。這時,保皇會與國內的國會請願會聯繫頻繁,擬於年底改帝國憲政會為帝國統一黨,向清政府民政部申請註冊,說是“不曰會而曰黨,乃合全國人士與蒙古藩王共之”,“故益光明廣大之”。宣統三年(1911年),清廷嚴制國會請願。四月,清廷組織皇族內閣,康有為對奕劻並不信任,一些保皇會員在海外製造輿論,散布揭貼,說是“今舉中國之敗壞危亡,非他人,皆奕劻一人為之而已;阻撓立憲,阻撓國會,非他人,皆奕劻一人為之而已”。警告奕劻:“若不即開國會,則為舉國公敵,為賣國大賊”。五月,康有為赴日本,初住箱根,後移居須磨。八月,武昌起義爆發。康有為聽到訊息之後,憂心如焚,仍持“革黨必無成”之說,想“用北軍倒政府,立開國會,挾以撫革黨”,還想“乘此以建奇功”。自我陶醉地說:“人知革之無成,士大夫皆思吾黨而歸心”,“他日國會開時,吾黨終為一大政黨,革黨亦自知無人才,不能為治也”。
尊孔保皇
辛亥革命後,康有為於民國二年(1913年)以母喪歸。在國外15年,至此歸國。去國時是一個進步的維新運動領袖,回國時卻是一個保守的人了。袁世凱邀請他去北京,作為袁世凱政權的點綴。康有為沒有答應,這是為了記住袁世凱出賣戊戌變法的舊恨,反對袁世凱乘著革命危機逼垮了清朝。葬母完成之後,他又移居上海,辦《不忍》雜誌,主張“以孔子為國教,配享天壇”,說是“若今不尊孔,則何從焉,將為逸居無教之民歟?暴戾恣睢,以快嗜欲,而近於禽獸乎,則非待烹滅絕種而何?”戊戌變法前的孔子,在康有為的心目中是“維新”的孔子;這時的孔子,卻是封建勢力的代表者了。
民國五年(1916年)三月,康有為電請袁世凱退位。六月,袁世凱逝世,康有為電大總統黎元洪,希望早日召開正式的國會,又請求“以孔子為大教,編入憲法,復祀孔子之拜跪明令,保守府縣學官及祭田,皆置奉祀官,勿得荒廢汗菜,勿得以以他職事假賃侵占”。
民國六年(1917年),康有為和效忠前清的北洋軍閥張勛發動復辟,擁立溥儀登基,不久即在當時北洋政府總理段祺瑞的討伐下宣告失敗。康有為遭通緝,潛逃上海,此後又長期隱居茅山。民國八年(1919年),五四運動爆發,康有為發表《請誅國賊救學生電》,首謂“曹汝霖、章宗祥等力行賣國,以自刈其人民,斷絕其國命久矣”。繼稱“幸今學生髮揚義憤,奉行天討,以正曹汝霖、陸宗輿之罪。舉國逖聞,莫不歡呼。
晚年生活
民國十二年(1923年),康有為遷居青島匯泉灣畔,購宅居住,題其宅為“天遊園”。後其幾個子女在青島讀書時也都居住在此。初居青島時,有意興建大學,並擬好大學章程,後因膠澳商埠督辦高恩洪先行一步而作罷。晚年,為青島的優美風光寫下了不少詩作,其若干詩詞刻石已成為嶗山景點的組成部分。民國十三年(1924年),馮玉祥部入京,把溥儀趕出清宮。康有為電北京當局,說是“挾兵逼宮”,“何以立國?”次年,從上海去天津“覲見”溥儀,漫遊各地後返滬,辦天游書院。關於康有為的生平事跡,雖然諸多歷史學家已寫下了許多專著,但對於他在1916年秋至1927年春這段時間裡,曾一度超脫世外,遁身茅山的往事,卻至今鮮為人知。
民國十六年二月二十六日(1927年3月29日),康有為去一位廣東同鄉家中作客。回家飲了一杯檸檬紅茶,腹痛如絞,請了兩位醫生診斷,一位日本醫生斷為食物中毒。20小時後,於民國十六年二月二十八日(1927年3月31日)清晨5時逝世。康有為逝世,正值北伐軍進入江浙,張靜江任浙江省主席,曾以康有為系“保皇餘孽,占據公產”封閉一天園。
個人成就
強學會
為了組織和發展維新派力量,1895年8月,康有為在 北京組織了強學會。強學會成立之後,每三天舉行一次例會,相互討論“中國自強之學”,批判頑固派的投降賣國。這就惹怒了 李鴻章等人,他們下令封閉了這個學會。在這個學會被封閉之前,康有為已感到形勢緊張,於同年11月離京南下在上海組織了強學分會,不久也被封閉。光緒二十一年(1895),偕梁啓超參加會試。路過上海時,興中會重要成員陳少白登門造訪,共議時局。會試期間,中日甲午戰爭已近尾聲。同年三月二十三日(4月17日),簽訂割地賠款的《馬關條約》。康有為聞訊極為憤慨,三月二十八日,同梁啓超等鼓動廣東、湖南舉人百餘人上書都察院,請代奏皇帝拒絕批准條約。隨後,各省舉人亦相繼上書。四月初,康約同18省舉人1300多人,開會決定聯合上書,會上公推康有為起草,康用一日兩夜的時間,起草了1.8萬字的《 上今上皇帝書》,請求光緒帝拒和、遷都、練兵、變法,但四月初八日(5月2日),清廷批准了《 馬關條約》,於是群情渙散,書未遞上,但這一行動在知識界已產生了巨大的影響,史稱“公車上書”(公車是舉人進京應考的代稱),它標誌著維新思潮漸變為政治運動。四月初九日,會試發榜,康有為中進士,次日授工部主事,但未到任。五月初六日(5月29日),康有為第三次上書 光緒帝,提出變法具體步驟,謂自強雪恥之策有四:富國、養民、教士、練兵,其中包括了選舉“議郎”,實行議會政治建議。這次上書,光緒帝極為嘉許,將康有為與一些高級官員奏摺一起發各省督撫會議奏復,又下詔督促各地築路開礦,鼓勵私人辦廠。閏五月初八日(6月30日),康第四次上書光緒帝,更明確地提出了“設議院以通下情”的主張,但為守舊大臣所阻,未能遞上。他由此感到變法要成功,必須在王公大臣中開展宣傳,遂於六月二十七日(8月17日)在北京創辦《萬國公報》(後改稱《中外紀聞》),每期印2000份,分送朝官。七月,籌設北京強學會,得到光緒帝和帝師翁同和的支持。九月,赴上海,設上海強學會,翌年一月,返穗為母祝壽,其後仍在廣府學宮萬木草堂講學,他撰寫多年的《孔子改制考》完稿,該書借“素王改制說”把孔子描述成“托古改制”的改革家;又附會《春秋公羊傳》“通三統,張三世”之說,認為歷史發展有據亂世、昇平世、太平世三個階段,不斷改革進步,以此作為維新變法的理論根據。1897年11月,德國出兵占膠州灣,引起了全國人民的激烈反對。1898年3月,康有為在北京又組織了保國會。在成立大會上,康有為慷慨陳詞,說:“二月以來,失地失權之事已二十見,來日方長,何以卒歲?”康有為的話深深地打動了聽眾的心,保國會員很快發展到數百人。這就引起了頑固派的恐懼和誹謗。有人上書大罵保國會是“名為保國,勢必亂國。”有的人還上書彈劾,準備對康等進行查究。只是光緒皇帝說了“會為保國,豈不甚善”才算作罷。不過從此以後,保國會的活動也就很少了。康有為和他的同事們通過組織學會,宣傳了愛國主義思想,進一步動員了民眾,擴大了變法維新的影響。
保皇會
戊戌變法失敗以後,康有為流亡海外,不忘改良,組織起這個改良派政治團體。康有為任會長, 梁啓超、 徐勤任副會長。以保救光緒、反對慈禧和抵製革命為宗旨,陸續在美國、墨西哥、中美、南美、日本、南洋等地建立組織,共建總會11個,支會103個,設總部於澳門。以澳門《 知新報》和橫濱《 清議報》為喉舌,宣傳君主立憲。創辦報刊
改良派還通過發行報刊進行輿論宣傳。1898年強學會成立時,康有為就在北京創辦《萬國公報》(後改名《中外紀聞》),當時許多官員都能看到,一時在朝廷內外影響甚大。同年,康有為又在上海組織發行了《強學報》。改良派通過報紙,動員力量,擴大了自己的陣地。思想主張
康有為的理想和政治主張主要在他撰寫的《 大同書》中得到體現。康有為是19世紀末向西方尋求真理的著名代表人物,1898年戊戌變法運動的領導者。康有為主張變法使中國走上資本主義的道路。他認為賦稅政策方面的改革主要是”蠲厘金之害以慰民心,減出口之稅以擴商務。他猛烈抨擊了 厘金稅,認為它既不利商,又不利農,也不利於國,必須予以裁撤。他說“內地害商之政,莫甚於厘金一事,天下商人久困苦之”。指出“厘金內之務農工之源,外之損富商之實。既以籌款計,亦徒中飽吏役,而國不受其大益”。他主張通過徵收印花稅等開闢財源,同時舉辦銀行、郵政等國有事業,用以代替厘金稅。康有為認為商興才能國富,統治者必須“保商”,而保商的關鍵在於輕稅。指出“中國向者誤於抑末之說,乃惟重租稅以困辱之。至於吾商出口之稅,重於外商人口之稅,此與各國保商之道相反, 商務安得不困?”康有為的輕稅思想在後期發展為無稅論,在《 大同書》里他主張“公中更未嘗向一人而收賦稅,掃萬國亘古重征厚斂之苦。”這種觀點實際上是超越現實的空想。憲法貢獻
1、依憲治國觀念的引入到戊戌變法以前,中國的封建制度存留長達4000餘年,不可謂沒有法,也不可謂沒有“依法治國”,但是法自君出,權尊於法,法律作為一種統治工具,拘束臣民而不拘束君主,引禮入法,以家族為本位而維護封建等級制。當西方的資產階級民主共和國相繼建立,自由、平等、博愛等人權概念在19世紀末傳入中國之時,中國仍然是一個皇帝“口含天憲”, 君權至上的社會。康有為第一次提出了包含限制君權意義的法律概念,即憲法。他認為國家的政體可以分為專制、立憲和共和三種。在專制政體下,“一君”與“大臣數人共治其國”,而立憲政體則是“人君與千百萬國民和為一體”。因此,“憲法”就是“維新之路”。早期出國留學或出使海外的中國人,也曾經提出應當改革內政、學習西方的政治體制,但往往是簡單的制度引介,沒有意識到憲法限制君權、對抗封建專制的作用。自康有為提倡君主立憲以來,直至清末立憲,雖然歷經共和制、帝制以及民主、專制政體之反覆,歷任政府無不以立憲為立國之開端,無不以憲法記載一國政治的基本原則,這未嘗不應歸功於第一代倡導依憲治國者。
2、主張君主立憲
康有為反對君主專制政體,主張君主立憲。他認為君主權威無限“大背幾何公理”,主張“立一議院以行政,並民主亦不立。”又說,“君臣一倫,亦全從人立之法而出,有人立之法,然後有君臣。今此立法權歸於眾,所謂以平等之意用人立之法者也,最有益於人道矣。”由此,康有為在中國明確提出了作為資產階級民主立憲理論基礎的身份平等觀。
康有為對立憲模式的選擇在戊戌變法前後有所變化。戊戌變法以前,他提倡集權制的君主立憲,類似於日本和德國。但是戊戌變法之後,他提倡虛位君主,類似於英國。戊戌變法時期,他認為“變法”應“以俄國大彼得之心為心法,以日本明治之政為政法”。前者意在強調其自上而下的改革方式,後者則指日本明治維新後所確立的君主立憲制。直到1906年《法國創興沿革》中,康有為還分析說,(法國與日爾曼)兩國之創同時,而強弱異形於後,這主要是看君權是否能夠集中而決定的。
3、提倡權力制衡
合議與分權是在傳統方面或理性方面對於集權統治進行限制的特別手段。它們共同促成了現代行政管理和立憲政治。作為世界憲政史最為恢宏的一幕的法國大革命,就曾經明確提出:“凡分權未確立、權利無保障的國家就沒有憲法”。康有為很早就從理論上肯定了三權分立、權力制衡理論的合理性。在戊戌變法之前所撰寫的《實理公法全書》(1888年前)當中,康有為從幾何原理出發,認為“以互相逆制立法,凡地球古今之人,無一人不在互相逆制之內。”他認為:“以一順一逆立法,凡使地球古今之人,有彼能逆制人,而人不能逆制彼者。則必有擅權勢而作威福者,居於其下,為其所逆制之人必苦矣”。在代御史宋伯魯草擬的《變法先後有序,乞速奮乾斷以救艱危折》中,他又具體指出了三權分立的主要內容:“泰西論政,有三權鼎立之義。三權者,有議政之官,有行政之官,有司法之官也。夫國之政體,猶人之身體也。議政者譬若心思,行政者譬為手足,司法者譬如耳目,各守其官,而後體立事成。”同時,他反對機構設定重疊,認為中國之弊“在治地太大,小官太疏也。”
4、民權思想與政治觀
在康有為之前,中國雖然有“民本”思想,但是卻沒有民權思想。康有為吸收了西方自由主義的民權觀,強調公民自治。
在《萬身公法書籍目錄提要及實理公法全書》中,康有為較為系統地提出了自己的民權觀。他認為,人生來平等,同時又充滿差異性,這些充滿差異性的人是獨立的,有自主權,應當“以平等之意,用人立之法”,對此進行規範。他不但主張長幼平等、朋友平等(治事門、論人公法),甚至認為君民之間也是平等的。在該書的君臣門實理中,他論述道:“民之立君者,以為己之保衛者也。蓋又如兩人有相交之事,而另覓一人以作中保也。故凡民皆臣,而一命之士以上,皆可統稱為君”。把君主比作契約關係中的見證人,而不是以往以君主為一切社會關係的合法性來源,這在當時是一大思想進步。
5、主張實行地方自治
以公民自治理論為基礎,主張實行地方自治他認為:“中國地方之大病在於官代民治,而不聽民自治”,“立法之意但以為國,非以為民,但求不亂,非以求治。有大官而無小官,有國官而無鄉官,有國政而無民政,有代治而無自治”。康有為所主張的地方自治,類似於“古者之封建也”,“但古者,亂世封建其一人,則有世及自私爭戰之患,此所以不可行也。今者昇平封建其眾人,聽民自治,聽眾公議,人人自謀其公益,則地利大辟,人工大進”。他還提出了具體的參照系,即“因鄉邑之舊俗而采英德法日之制”,以“萬人以上地十里者為一局,或名曰邑,l等具體設計。在當時,地方自治的提出是與中國傳統的大一統國家結構形式相對立的。地方自治有利於調動地方的積極性、減輕中央負擔,並且在促進地方政治清明的同時形成對中央行政的牽制力量。不但如此,地方自治的基礎是民治,這與中國歷代的割據式自治或紳權和族權維持下的地方自治具有質的區別。從中國的法律和行政管理的傳統看,維持國家秩序的規範當中不乏“治官之法”和地方規範,然而其出發點乃是“治民”而非“民治”。以“民治”為目標的地方自治始自康有為為代表的戊戌變法派的啟蒙。
立憲思想
康有為早年思想的演變經歷了一個由儒家學說到 佛學、 道學,再由 佛、道之學到西學的曲折過程。由於家庭環境的影響,康有為自幼即開始接受正統的儒家教育。由於堅持儒教正統,康有為有意識地摒棄了盛行於近代西方國家的某些民主觀念。例如,他從中西文化淵源的不同出發,指出:“中西之本末絕異有二焉:一曰勢,一曰俗。二者既異,不能以中國之是非繩之也”。雖然他當時主要是為了批評“中國秉禮而日弱。泰西尊賢而能強”,但終究認為“幸先聖之學,深入於人心,故時清議能維持之朝居矣”。
康有為保守主義立憲思想的第二個來源是其“同治情結”,這是中國的王黨主義。在《七十賜壽謝恩折》(1927年)中,康有為稱:“臣海濱鄙人,文質無底,雖十三世為士,而門非華腴,既四十歲而無聞先帝擇臣於側陋冗散之中,咨臣以變法自強之業,諭臣專摺奏事,由是感激,竭盡愚忠。”此後,當梁啓超企圖與革命黨合作時,康有為強烈反對,指責梁啓超辜負聖恩。康有為所主張的變法,仍然是一種統治階級內部的糾紛解決機制,是一種自我“革政”,並未上升到革命。如果說“制度局也罷,懋勤殿也罷,都是百日維新時康有為藉以寄身,藉以參與到清中央政權中去指導變法的機構”,那么在辛亥革命之後,帝制既已被推翻,他仍然堅持維護君主的利益,直至策動復辟,則充分表現出其保守的一面。
書學思想
後人了解康有為,大多基於“ 戊戌變法”。康有為在書法藝術方面所作的貢獻,絕不比他在政治舞台上的作為遜色。他不僅是位傑出的政治家,也是繼阮元、包世臣後又一大書論家。他於光緒十五年(1889年)所著的《廣藝舟雙楫》從理論上全面地系統地總結碑學的一部著作,提出“尊碑”之說,大力推崇漢魏六朝碑學,對碑派書法的興盛有著極其深遠的影響。康有為的事業成就涉及多方面,皆有驚人建樹,僅著述就有700多萬字,具有濃郁的浪漫主義特色,輯成《南海先生詩集》。代表詩篇即《出都留別諸公》5首,其中對國家危亡命運十分關切,意氣豪邁。其政論文打破傳統古文程式,汪洋恣肆,駢散不拘,開梁啓超“新文體”先河。主要著作有《康子篇》、《新學偽經考》、《孔子改制考》、《日本變政考》、《大同書》和《歐洲十一國遊記》等。然而多年來,很少能見到康有為著作的全貌。近代史上的風雲人物,如曾國藩、左宗棠和李鴻章等不僅出版了全集,而且還出版了奏議、家書、政論、未刊遺稿等,身後備極哀榮,而學貫中西、放眼世界的康南海則受到很冷遇。
變法失敗後,康有為開始周遊列國。當今在瑞典驚現“康有為島”,足以見證他遊歷之廣,康有為由此成為中國近代史中偉大的旅行家之一。吳昌碩曾給他刻一枚印章:“維新百日,出亡十六年,三周大地,游遍四洲,經三十一國,行六十萬里”。他周遊列國的經歷,拓展了他的胸襟與學識,這在近代知識分子當中是屈指可數。而在他的學生中,梁啓超、王國維、徐悲鴻、劉海粟和蕭嫻等,在文藝領域內都有建樹,說明康有為也是偉大的教育家。
康有為以晚清書法巨子身份,對帖學一系作全面否定,大肆鼓吹“尚碑”意識,造就一代新風,提出“卑唐”,將有唐數百年來書家創作一筆抹殺,終覺太過偏激。大凡有成就的理論家很難成為創作大家,因為理論和實踐之間既有相輔相成的一面,也有相矛盾對立的一面。理論需要冷靜的邏輯分析,創作需要發自心胸的激情,理論強調公正,創作必須“偏激”,才能顯現個性的建立。自古以來,象孫過庭、蘇軾和米芾這樣的理論實踐均有極高造詣的雙棲人物極為少見。康有為振聾發聵的理論是為自身創作服務立言。以他在政壇上曾經叱吒風雲而最終遭慘敗流亡的情況看,以胸中鬱勃不平之氣作書,不會傾心於柔媚一路的趙董一流,也是情理中的事。
康有為的《廣藝舟雙楫》發動了近代書法領域內的一場深刻的“變法”運動。相比較而言,他的書法創作勝過阮元和包世臣,但就他自身而言,創作和理論成就相比,還是有段差距,他並不是最傑出的碑學實踐者。
思想局限
康有為的立憲思想曾經啟迪和影響了後來的憲法理論,但是,其中卻存在許多保守主義的成分,主要表現在對君權的妥協以及對傳統的、占統治地位的以禮治國、儒法合流思想的吸收。以康有為為代表的改良派缺乏成熟的階級力量的支持。康有為對西方的立憲政治缺乏價值上的深刻認識。由於時代的局限性,康有為對西學的認識仍然停留在“器物”論的基礎上,他還不能把資產階級的民主政治與封建的開明政治嚴格區分開來。就憲法的來源看,立憲主義包括立憲的價值學說和立憲的規範形式兩方面,其中憲法的價值尤其與資產階級民主革命相伴生。它是一個“新開端”,反映的是新生的獲得勝利的資產階級的利益。而康有為的立憲理想則是從社會進化論出發,希望調和君權與民權之間的矛盾,減緩新生力量對封建專制的衝擊,維護舊體制。因此,康有為對憲法的理解是有內在矛盾的。中國唯以君權治天下而已,若雷厲風行,三月而規模成,二年而成效著”。康有為一直稱讚西方的代議制,但是他主張設立的制度局、集意院、懋勤殿等都屬於君主的智囊機構,而不是民選機構。不但如此,議院作為資產階級國家的權力機構,是作為封建君權的對立物而出現於歷史舞台之上的。然而,康有為和當時中國先進的思想家往往是從“通下情”的角度來認識其作用的。這樣一來,議院的設立並不否定封建君權,相反倒成為強化封建國家機器的有效機制。這就不可避免地導致其憲政實踐的諸多兩難困境。
家族成員
康有為一生中幾遭清政府緝殺,數次流亡異域,中學西學在他思想內激盪。也因此,他身上折射出諸多矛盾,往往言與行南轅北轍。他提倡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制,可是自己卻妻妾成群,且處處留情,被稱為風流聖人。在顛簸動盪的流亡生活中,康有為一共娶了六位太太,其中有一位是美國華僑,一位是日本人。康有為一生共有6位妻妾,15個子女,6位妻妾共生育15個子女;真正長大成人的有二子四女:
大房張雲珠(1855年-1922年),字“妙華”。
第一女同薇(1879年-1974年),字“文僩”,號“薇君”。嫁與麥仲華,共生育子女十一個,次子偉曾與女倩曾早殤,長子麥健曾,三子麥僖曾,十女麥像曾,十一女麥任曾(任職北京醫學院)。
第二女同璧(1881年-1969年),字“文佩”,號“華鬘”。嫁與羅昌,子羅榮邦,女羅儀鳳。
第三女同結(1884年-1884年),數日殤。
第四女同完(1885年-1885年),數月殤。
第一子同國(1890年-?),殤。
第五女同荷,養女,康有溥之女。
二房梁隨覺(1880年-1969年)
第二子同吉(1902年-1902年),生於印度,未滿月殤。
第六女同復(1903年-1979年),生於澳門。嫁與潘其璇,共生八個子女,長女潘慶端,長子潘慶贄,次女潘慶慧,三女潘慶昭,次子潘慶亮,四女潘慶樂,三子潘慶光,四子潘慶圭。
第七女同環(1906年-?),生於瑞典。嫁與何永樂,育有子女三人,長女何康德,次女何康儀,幼子何康樂。
第三子同籛(1908年-1961年),妻岑德靜,共育有二子一女,長子佑德,女佑寧,幼子佑明。
三房何旃理(1891年-1915年),字“金蘭”。
第四子同凝(1909年-1978年),(繼與弟有溥),妻龐蓮。
第八女同琰(1911年-1928年),18歲時死於車禍。
四房市岡鶴子(?-1927年),暱稱“鶴姬”,日本人,和三房何旃理情同姐妹。在康有為猝死後自殺。
女(未排行)凌子(1925年-?),生於日本,在市岡鶴子自殺後則隱姓埋名不知所終。
五房廖定征
第九女同令(1915年-1927年),12歲時死於肺炎。
六房張光(1900-1943年),小名“阿翠”。
第十女靜谷(1927年-2012年),養女,張光兄弟之女。
軼事典故
1898年光緒皇帝準備召見康有為。但由於反對變法的大臣從中設定障礙未能成功,光緒皇帝下令說,以後康有為如有奏摺,即日呈遞,不得阻攔。1898年6月11日,光緒皇帝發布《明定國是詔》,宣布實行新政,“變法自強”。五天以後,光緒皇帝正式接見康有為,並賞給六品銜,任“總理衙門章京上行走”,同時給他以專摺奏事的權力。 梁啓超、 譚嗣同也都在政府中任了職。這樣康有為和他的同事們總算參與了變法維新的機要。在三個來月的時間裡,他們根據皇帝的授意,發布了不少實行新政的詔書,如設立學堂、提倡一定的言論自由、獎勵發明創造、保護和獎勵農工商業、改革財政等。以康有為為首的改良主義者通過光緒帝愛新覺羅·載湉所進行的資產階級政治改革,是清光緒二十四年的一項政治改革運動。主要內容是:學習西方,提倡科學文化,改革政治、教育制度,發展農、工、商業等。這次運動遭到以慈禧太后為首的守舊派的強烈反對,同年九月慈禧太后等發動政變,光緒帝被囚至中南海瀛台,維新派康有為梁啓超分別逃往法國和日本。譚嗣同等6人(戊戌六君子)被殺害。
康有為等人以為,只要抓住了皇帝好像就能無事不成,其實,光緒皇帝只不過是個空架子,實權完全掌握在慈禧太后等人手裡。正當康有為等躊躇滿志的時候,反對派發動“戊戌政變”,就把改良派打了下去。光緒皇帝被囚禁,譚嗣同等人被殺,康有為、梁啓超逃往國外。戊戌變法,前後共一百零三天,又稱“百日維新”。
人物遺蹟
小蓬仙館
小蓬仙館是何人所建,歷來眾說紛紜。一說是道教羽士集資興建。一說是康有為的祖父所建。尚有一說是曾任兩廣總督的葉銘琛奉父命所建。據有關部門和人士近幾年的考證,小蓬仙館應是康有為的祖父所建,以仙館為名乃是當時的一種風氣,以示高雅脫俗。清同治六年(1867)左右,年幼的康有為曾在此讀過書。小蓬仙館現被 廣州市人民政府列為廣州市內部控制文物保護單位。萬木草堂
中法戰爭後,康有為為了宣傳其維新變法思想和培養變法人才,於1891年(光緒十七年)租借“邱氏書院”作為講學堂,創辦了萬木草堂,聚徒講學,宣傳改良主義思想,開展政治活動,成為戊戌變法策源地。1892年,萬木草堂遷至衛邊街的鄺氏宗祠(今廣衛路附近)。1893年,因來學者眾,遂遷至廣府學宮仰高祠(今文明路廣州市第一工人文化宮內)。習慣上,人們將康有為在這三址所辦的學堂統稱為“萬木草堂”。藏書地點
光緒十七年(1891)在廣州設“萬木草堂”,宣傳西方政治文化,又多聚書,多為普通之書及西學書籍。與梁啓超倡導維新變法。戊戌之變,其家被抄,其藏書移廣雅書院。《廣雅書院藏書目》對其所藏書均有著錄。變法失敗後,逃往日本。在日本亦蒐集圖書,撰《 日本書目志》15卷,分15門,每門各分子目,數項至數十項不等。自海外回國後,政治上趨於保守,反對孫中山民主革命。曾與張勛一道策劃復辟帝制。其學術成就頗高。所藏書初貯於“雲衢書屋”,後移至“萬木草堂”、“萬木樓”中。民國後,在上海又建有“天游閣”藏書樓。據《南海珍藏宋元明書目》所載,計有宋刊14種,428冊;元刊9種;明刊232種,共5萬餘冊。又收有南海孔氏“三十三萬卷樓”舊藏及新購新學、西學之書,數逾萬冊。藏書印有“御賜天游閣”、“南海康氏萬木草堂珍藏”等。去世後,所藏書大部分分別歸於廣西大學圖書館、鎮江圖書館、香港中文大學圖書館等。碑學書法
在中國近代書法史上,康有為首先是以其宏富而鮮明的書學理論奪得一席之地的。他的書學論著《廣藝舟雙楫》在清代包世臣《藝舟雙楫》之上加以擴充闡發,主旨是提倡、推廣碑學,攻擊、抑制帖學。這一立場在當時得到了廣泛的支持,其原因在於:帖學發展至近代已走向一味求媚、不避靡弱的邊緣,康有為雖身處其中,卻由於見聞甚廣,故而心游萬仞,從帖學中掙脫出來,振臂一呼,便很快贏得了諸多有識之士的共鳴;加之金石考據之學大興,於是碑學盛極一時。依康氏分析,當時“尊碑”的原因是:“今日欲尊帖學,則翻之已壞,不得不尊碑;欲尚唐碑,則磨之已壞,不得不尊南、北朝碑。尊之者,非以其古也:筆畫完好,精神流露,易於臨摹,一也;可以考隸楷之變,二也;可以考後世之源流,三也;唐言結構,宋尚意態,六朝碑各體畢備,四也;筆法舒長刻人,雄奇角出,迎接不暇,實為唐、宋之所無有,五也。有是五者,不亦宜於尊乎?”康有為在書學理論上雖持見多有偏激,但其對碑學的闡幽發微、探賾索隱是他人無可比附的,故其貢獻也是值得後人肯定的。然他的創作實踐並未能像他的思想—樣光芒四射。他認為“古今之中,惟南碑與魏為可宗”,並列出其“十美”:一曰魄力雄強,二曰氣象渾穆,三曰筆法跳越,四曰點畫峻厚,五曰意態奇逸,六曰精神飛動,七曰興趣酣足,八曰骨法洞達,九曰結構天成,十曰血肉豐美。有論者以此為坐標比照康氏本人的創作,謂其心有餘而力稍遜,仍未能擺脫早年的帖學窠臼。康有為書法早年學王羲之、歐陽詢、趙孟頫,後從學朱九江,宗法歐陽通、虞世南、柳公權、顏真卿,又力學張芝、索靖、皇象章萆,後又轉學蘇軾、米芾、鍾繇等,自謂執筆用朱九江法,臨碑用包世臣法,用墨浸淫於南北朝。由此可知,碑學的養分他只吸收了—部分,其他均是雜糅諸家而成。
個人作品
康有為的事業成就涉及多方面,皆有驚人建樹,僅著述就有700多萬字,具有濃郁的浪漫主義特色,輯成《南海先生詩集》。代表詩篇即《出都留別諸公》5首,其中對國家危亡命運十分關切,意氣豪邁。其政論文打破傳統古文程式,汪洋恣肆,駢散不拘,開梁啓超“新文體”先河。主要著作有《康子篇》、《新學偽經考》、《孔子改制考》、《日本變政考》、《大同書》和《歐洲十一國遊記》等。然而多年來,很少能見到康有為著作的全貌。近代史上的風雲人物,如曾國藩、左宗棠和李鴻章等不僅出版了全集,而且還出版了奏議、家書、政論、未刊遺稿等,身後備極哀榮,而學貫中西、放眼世界的康南海則受到很冷遇。
藝術形象
人物評價
總評
康有為的一生,當時與後世皆褒貶不一,頌之者稱他是 改革家,“廣廈長素究為誰?南海先生康有為。治學公羊張三世,上書清帝凡七回。論性勸學長興記,萬木草堂立學規。人類公理大同書,不忍為仁孟子微。”康有為作為晚清社會的活躍分子,在倡導維新運動和領導戊戌變法時,體現了歷史前進的方向。貶之者稱其為保皇黨,章炳麟在《駁康有為論革命書》中對他的保守思想就有很多批判。這其中更重要的原因就是他沒有和譚嗣同一樣選擇殺身成仁,而選擇了逃亡。當他在民國初年為尊孔復古思潮推波助瀾,與袁世凱同流合污,充當帝制復辟運動的精神領袖時,就站到了歷史的對立面,從政治巨人蛻變為現實的侏儒。進一步來看,康有為試圖結合儒家思想傳統和西方立憲主義的努力雖然成為一幕“悲劇性的歷史”,但是作為一種方法,移植和借鑑國外的法學經驗,併兼顧該國國情的思路,卻被後來的學者所繼承。自20世紀50年代以來很長一段時間裡,學術界對他在近代歷史發展進程中所起的作用評價較低。這是因為有兩種說法一直為多數研究者所接受,一曰:康氏對帝國主義抱有幻想,“跌入了帝國主義的圈套”,成為其“推行侵略政策的工具”,與洋務派主張的“以夷制夷”並無二致。一曰:戊戌變法失敗以後,康氏的政治思想倒退到反對民權、膜拜君權的立場,最終墮落為保皇黨,成了社會前進的絆腳石。康有為保守主義立憲思想的第二個來源是其“同治情結”,這是中國的王黨主義。此後,當梁啓超企圖與革命黨合作時,康有為強烈反對,指責梁啓超辜負聖恩。康有為所主張的變法,仍然是一種統治階級內部的糾紛解決機制,是一種自我“ 革政”,並未上升到革命。
康有為的立憲思想曾經啟迪和影響了後來的憲法理論,但是,其中卻存在許多保守主義的成分,主要表現在對君權的妥協以及對傳統的、占統治地位的以禮治國、儒法合流思想的吸收。以康有為為代表的改良派缺乏成熟的階級力量的支持。康有為對西方的立憲政治缺乏價值上的深刻認識。由於時代的局限性,康有為對西學的認識仍然停留在“器物”論的基礎上,他還不能把資產階級的民主政治與封建的開明政治嚴格區分開來。因此,康有為對憲法的理解是有內在矛盾的。
名人評價
梁啓超:“先生是最富有自信力的人,他所堅持的主義,無論任何人都不能搖動。在學術上是這樣,做事情也是這樣,從來不肯為了做事而讓自己的主義有所遷就,但卻每每曲解事實來遷就他的主義,所以批評先生的人,總是說他武斷、執拗、專制。”陳寅恪言及戊戌變法的思想源流曾說,他的先人 陳寶箴、 陳三立的政治思想和源流與 康梁不同:“至南海康先生治今文公羊之學,附會孔子改制以言變法。其與歷驗世務欲借鏡西國以變神州舊法者,本自不同。故先祖先君見義烏朱鼎甫先生一新《無邪堂答問》駁斥南海公羊春秋之說,深以為然。據是可知余家之主變法,其思想源流之所在矣。”
安維峻:“惑世誣民,非聖無法”。
章太炎:“國之將亡必有;老而不死是為”。
茅海建:“康有為的言論多有誇張自揚之處,須得處處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