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注
清代康有為為儒家哲學著作《論語》所作的註解,共二十卷。康有為(1858—1927),近代著名的資產階級改良派領袖、文學家、詩人。原名祖詒,字廣廈,號長素,又號更生。南海(今屬廣東)人。早年曾受業於廣東名儒朱次琦,受到“濟人經世”的思想影響。光緒五年(1879)游香港,以為西方人治國有法度,深為羨慕。八年(1882)往上海,購置大量西方著作譯本。光緒十四年(1888)第一次上書朝廷,提出“變成法”、“通上情””、“慎左右”三項建議,希望朝廷變法圖強。從光緒十六年(1890—十九年1893)在廣州長興里萬木草堂聚徒講學,以今文經學闡發變法理論。光緒十九年,中清廷舉人,二十一年(1895)與梁啓超進京應試,因不滿《馬關條約》之簽訂,憤而聯合六百多舉人(一說一千三百餘人),領銜上書朝廷,提出“遷都定天下之本,練兵強天下之勢,變法成天下之治”,史稱“公車上書”。
同年中進士,授工部主事之職,堅辭不就。與文廷式等人組織強學會,編印《中外紀聞》。光緒二十三年(1897)德國強占膠洲灣,康有為又赴京,第一次上書光緒皇帝,提出“采法俄、日,以定國是”,“大集群才而謀變政”,“聽任疆臣各自變”,光緒二十四年(1898)應詔至總理衙門與李鴻章、翁同■、榮祿等人談論變法事宜;進呈《日本變政考》、《俄彼得變政記》;又上《統籌全局折》。後來,康有為又組織保國會,受到光緒皇帝詔見,與譚嗣同等一起促成“百日維新”,但以慈禧太后為首的頑固派堅決反對變法,變法法令很難在各省貫徹執行,由於袁世凱叛變告秘,慈禧太后發動的推翻戊戌新政的宮廷政變得以成功,康有為被迫逃亡國外。逃至國外的康有為日趨保守落後,曾組織保皇會,發表過《答南北美洲諸華商論中國只可行立憲不能行革命書》,反覆闡發自己的改良主義思想,堅決反對資產階級革命。1912年,辛亥革命後中華民國成立,康有為仍然對清室眷戀不已。1917年,清廢帝溥儀被張勛的“辮子軍”重新擁上皇帝寶座,宣布改中華民國六年為宣統九年,恢復舊制,康有為被授任為弼德院副院長兼太傅,不久復辟失敗鏇又下台。1927年,因病逝於青島。終年七十歲整。
康有為一生致力於用文學武器為他所作領導的政治運動服務。他不僅是一位著名有散文大家,同時也是一位傑出的詩人。他的詩歌,具有充實的思想內容和宏闊的藝術境界,汪國恆《光宣詩壇點將錄》對他的詩作出了很高的評價:“今詩人尚意境者宗黃、陳,主神韻者師大曆,錘幽鑿險,則韓、孟啟其宗風;范水模山,則謝、柳標其高閣。其純然乎古代出乎古人者,則南海康有為也。南海平生學術,不以詩鳴,徒以境遇之艱屯,足跡之廣歷,偶事歌詠,直有抉天心,探地肺之奇,不僅巨刃摩天而已也。反虛入渾,積健為雄,惟南海足以當之矣。”他的政治論文,都是直接地“為時而作”的,有著鮮明的時代性和戰鬥性,他飽含政治熱情,放言高論,筆鋒犀利,言人所不敢言,能夠強烈地震撼讀者的心靈。同時他的文章邏輯嚴密,說理透徹,往往先以其深刻的洞察力,揭示出問題癥結所在,繼而又大量列舉古今中外的事實,層層深入地去分析問題,具有很強的說服力。梁啓超在《清代學術概論》中稱康有為是清代末期的散文大家,應是當之無愧的。
1898年的戊戌政變發生後,康有為在英國公使的幫助下,經香港逃往日本,開始了長達十五年的海外流亡生涯。資產階級革命家孫中山在日本曾多次派人跟康有為聯繫,希望他能吸取慘痛教訓,把立場轉移到革命派方面來;但他堅持改良的主張,拒絕了革命派共同合作的要求,並把“保皇”確定為新的行動綱領。1899年,康有為自日本赴加拿大,組織了“保皇會”,以後三、四年間,他轉徙於日本、加拿大、英國、香港間,並在新加坡、檳榔嶼、印度接受英國保護,從事哲學理論研究。寫成《春秋筆削大義微言考》、《大學注》等著作,《論語注》便是他在1902年居印度大吉嶺時潛心著述的作品之一。
由於康有為出生在一個世代官僚地主的大家庭中,從小就接受了嚴格的封建正統教育,打下了良好的中國傳統的學問基礎,對《論語》等儒家典藉自是十分熟悉。作者在《論語注》中旁徵博引,考證字句、闡發意義、發表議論,使得《論語注》成為一部具有很強政治性的學術著作。與他在《新學偽經考》中的觀點一樣,康有為仍從要用儒家經典作為變革現實的思想武器的實用目的出發,強調古文經學著作是“偽經”,對《論語》給予了很高的評價,如他在《論語注·序》中所言的:“其流傳,自西漢,天下世諷之甚久遠,多孔子雅言,為六經附庸,亦相輔助焉。不幸而劉歆篡聖,作偽經以奪真經,公、谷春秋,焦、京易說既亡,而今學遂盡,諸家遂掩滅,太平、大同、陰陽之說皆沒於是,孔子之大道掃地盡矣。
宋賢復出求道,推求遺經,而大義微言無所得,僅獲《論語》為孔子之言行所在,遂以為,遂以為孔學之全,乃大發明之,翼以《大學》、《中庸》、《孟子》,號四子書,拔在六經之上,立於學官,日以試士。……聖道不泯,天既誘予小子發明《易》、《春秋》陰陽、靈魂、太平、大同之說,而《論語》本出今學,實多微言,所發大同神明之道,有極精奧者。又,於孔子行事甚詳,想見肫肫之大仁,於人道之則,學道之門,中正無邪,甚周甚備,可為世世之法。自六經微絕,微而顯,典而則,無有比者,於大道式微之後,得此遺書別擇而發明之,亦足為宗守焉。其或語上語下,因人施教,有所為言之,故問孝問仁,人人異告,深知其意而泥其詞,是在好學深思者矣。”
《論語注》除有小序外,共包括二十卷,逐卷對《論語》進行註疏,內容依次為《學而第一》、《為政第二》、《八佾第三》、《里仁第四》、《公冶長第五》、《雍也第六》、《述而第七》、《泰伯第八》、《子罕第九》、《鄉黨第十》、《先進第十一》、《顏淵第十二》、《子路第十三》、《憲問第十四》、《衛靈公第十五》、《季氏第十六》、《陽貨第十七》、《微子第十八》、《子張第十九》、《堯曰第二十》。在註疏體例上,《論語注》每一卷先在開頭解題,然後註明《論語》原文中共幾章,再對每一章抄錄原文後進行詳細註解。註解時往往先解釋個別字詞的意思,然後引證前代儒學諸家如鄭玄、朱熹的註疏闡釋句義,然後再以大量筆力由此闡發開去,洋洋灑灑,發表自己的議論,頗有借他人之酒杯,澆心中之塊壘之勢,這些議論往往結合時事,有的不免有牽強附會之嫌。
如在《為政第二》的第二十三章進行註解時,作者在對原文“子張問:‘十世可知也?’子曰:‘殷因於夏禮,所損益,可知也;周因於殷禮,所損益,可知也。其或繼周者,雖百世可也’”進行完文字疏通後,議論道:“蓋民俗新承,故後王之起,不能不因於前朝,弊化宜革,故一代之興,不能不損益為新制。人道進化皆有定位,自族制而為部落,而成國家,由國家而成大統。由獨人而漸立酋長,由酋長而漸正君臣,由君主而漸為立憲,由立憲而漸為共和。由獨人而漸為夫婦,由夫婦而漸定父子,由父子而兼錫爾類,由錫類而漸為大同,於是復為獨人。蓋自據亂進為昇平,昇平進為太平,進化有漸,因革有因,驗之萬國,莫不同風。……孔子已預知之。然世有三重:有亂世中之昇平、太平,有太平中之昇平、據亂。
故美國之進化,有紅皮土番,中國之文明,亦有苗、■■、獐、黎。…太平大同之後,其進化尚多,其分等亦繁,豈止百世哉?……孔子之道,暗而不明,郁爾不發,為天下裂,豈可言哉!幸微言尚傳,賴修明恢復之。”康有為借孔子關於朝代更疊和歷史變遷的話,盡力發揮,在闡發孔子所謂“微言大義”的語句時,也清楚地表達了自己關於社會進化和時代變遷的觀點。註解時喜發議論,議論時喜結合時事,這是康有為《論語注》的最鮮明特點。如在為“巧言令色,鮮矣仁!”進行註解時作者議論道:“蓋亂之害,顯在人世,人易知之;巧詐之害,微在心術,人所難知,而其為害於人世人種則一也。此皆亂世之俗,而為害人尤甚。誤信惑之,不為反噬,亦為所累。孔子生當其時,故先惡之,若太平世,則自無此矣。”
表述了看待聖人言論也要因時因世而異而不要一昧墨守成規的觀點。雖然在本質上,《論語注》只是一部學術著作而不是針對清朝政府的政論文章,但這畢竟是唯新派的領袖人物康有為的著作。既如此,這部書在異國他鄉寫成後,輾轉傳回中國會遭到什麼樣的命運我們便可想而知了。早在1898年八月丁酉,慈禧太后便下諭說:“已革工部主事康有為,學術乖謬,大悖聖教:其所著作,無非惑世誣民,離經畔道之言。著將該革員所有書籍板片,由地方官嚴查銷毀,以息邪說而正人心”(《德宗實錄》卷四二七)。至二十六年正月,又下諭說:康有為、梁啓超“仍在沿海一帶,煽誘華民,並開設報館,肆行簧鼓。”
該逆犯等開設報館,發賣報章,必在華界。但使購閱無人,該逆等自無所施其伎倆。並著各該督撫,逐處嚴查,如有購閱前項報章者,一體嚴拿懲辦。此外如尚有逆等從前所著各逆書,並著嚴查銷毀,從伸國法而靖人心”(《德宗實錄》卷四五八)。從這樣的上諭發布以後,一直到宣統三年(1911)撤消禁令,凡康有為的著作都被統統銷毀,《論語注》(光緒年間上海大同譯書局刻本)自然也難逃劫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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