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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強占膠州灣以後,康有為再次上書光緒帝。他 指出:瓜分大禍,迫在 眉睫,必須當機立斷,聲速維新變法,否則“皇上與諸臣求為長安布衣而不可得矣”。光緒帝讀後深受感動,準備親自召見康有為,因 頑固派大臣阻撓,改令康有為遞送條陳。
在這次上書中康有為圍繞召開國會、定憲法的主張,進一步提出變法的上、中、下三策:皇帝仿效彼得大帝和明治天皇,親自主持大計,宣布變法,是上策;召集有才能的人,共商變法的具體方案和步驟,依次 推行,是中策。責成督撫在各省實施新政,以三年為限,辦不出成績者,予以撤職,是下策。他認為行上策可以 強國,行中策可保持弱國地位,行下策只能免於亡國。
1898年初,康有為呈遞了《 應詔統籌全局折》請求光緒帝正式確定維新變法政策,選拔人才,改革中國政權機構。它實際上是資產階級維新派的施政綱領。
《應詔統籌全局折》是康有為的《上清帝第六書》,他向學緒帝提出了大集群臣, 革舊維新;設對策所,廣徵賢才;開制度局,重定章程等三項主張。他建議光緒帝仿效日本的經濟,設立法律、度支、學校、農、工、商鐵路、郵政、礦務、游會、陸軍、海軍等12局,推動中央變法,實施新政。光緒帝對這個奏摺非常滿意,“置御案,日加披覽,於萬國之故更明,變法之志更決。”此外,康有為又進呈了他寫的《日本變政考》、《俄大彼得變政記》等著作,希望光緒帝借鑑日本、俄國的改革成效,頒行新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