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7年11月至2008年3月,改革開始
以安陸市人民政府辦公室[2007]114號文為標誌,拉開了安陸市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由國有糧食收儲公司轉變為國有控股公司的序幕。安陸市人民政府的檔案內容大致如下:
為了進一步適應糧食購銷市場化的新形勢,更好地發揮國有糧食企業在糧食流通和巨觀調控中的主渠道作用,根據國務院《關於完善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見》(國發[2006]16號)、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六部委印發的《關於進一步推進國有糧食企業改革和發展的意見》(國糧財[2006]123號)、省政府《關於進一步深化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意見》(鄂政發[2004]35號)、孝感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快推進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產權制度改革的通知》(孝感政辦電)2007[103號)和《公司法》,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安陸市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產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一)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產權制度改革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要求
1、指導思想:按照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總體部署和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在配置糧食資源中的基礎性作用,通過企業戰略性改組,形成合理的企業布局和組織結構,實現糧食產業化經營,建立“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通順暢”的現代企業產權制度,使企業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法人實體和市場主體,平等參入市場競爭,更好地服務於我市糧食生產流通及農業產業化經營。
2、基本原則:實行政企分開,化解企業歷史包袱,分流富餘人員,推進企業產權制度改革,實現國有資產的合理流動和重組,健全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建立新的經營機制,增強企業的市場競爭能力。
3、總體要求:統一部暑,統籌規劃,因企業施策,穩步推進,在2008年3月底以前基本完成全市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產權制度改革任務。
(二)推進產權制度改革,形成合理的企業布局和結構
4、根據國家糧食巨觀調控的需要,將承擔儲備糧管理的安陸市楊家山糧食儲備庫和承擔軍糧供應任務的安陸市軍糧供應站合併為安陸市楊家山糧食儲備庫,保留安陸市軍糧供應站的牌子。合併後的安陸市楊家山糧食儲備庫實行國有獨資經營,其主要職能:承擔儲備糧管理、軍糧供應、政策及調控糧食經營、平等參與市場糧食經營。
5、鑒於我市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目前資金包袱沉重、企業無法正常經營的實際,為保護職工利益和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對安陸市趙棚糧食收儲公司、安陸市李店糧食收儲公司、安陸市巡糧食收儲公司、安陸市棠棣糧食收儲公司、安陸市雷公糧食收儲公司、安陸市王義貞糧食收儲公司、安陸市煙店糧食收儲公司、安陸市洑水糧食收儲公司、安陸市城區糧食收儲公司等9家國有糧食購銷企業進行關閉清算。
6、按有關規定及要求,成立由分管市長掛帥,市政府辦牽頭,市糧食局、市財政局、市農發行相關人員和社會中介機構人員共同參與的關閉企業清算組,按法定程式對關閉企業進行清算。
7、為維護職工利益,關閉企業財產按以下順序依次清償:清算費用、職工安置補償金、欠付職工工資、職工返聘金、職工集資、職工養老金、欠交稅款、銀行借款和其他債務。
有貨幣資金的企業以貨幣資金進行債務清償,貨幣資金不足的企業以實物資產按評估價值進行債務清償。為保護糧食倉庫資源,維護職工利益,對關閉企業用於償付職工欠款的倉儲設施等資產,按等量資產承擔等額債務的原則,實行整體打包轉讓的方式,轉讓給受讓公司參入經營。對於關閉企業職工生活用房用地,不作為企業清算資產。對一些關閉企業現有資產不足以安置職工的,可在全市範圍內其他關閉企業進行調劑使用。關閉企業清償債務後節餘的資產及關閉企業職工生活用房用地,由政府授權市糧食局進行經營管理。市糧食局經營管理國有資產收益,用於解決糧食企業改革遺留問題。
8、市糧食局用河西原德榮米廠土地房屋出資、上述9家關閉企業在任法人代表以現金出資,成立國有控股的安陸市糧食購銷有限公司,承擔關閉企業原有的職能,負責安置關閉企業上崗人員。公司下設趙棚、李店、巡店、棠棣、雷公、王義貞、煙店和洑水等8家非法人資格經營相對獨立的分公司。關閉企業用於清償職工欠款的資產整體轉讓給新成立的安陸市糧食購銷有限公司參入經營,職工可以用以上資產參股,不願參股的由受讓公司承諾現金償付。新成立的公司應保證關閉企業職工參入經營資產的安全完整。新成立的公司應積極吸收經營者和社會資本參股,實現產權多元化。為避免股權過於分散,新公司發起人出資額不得低於10萬元,其他人員出資額不得低於5萬元。
9、加快完成國有糧食附營企業民營轉制。糧食附營企業繼續堅持民營改革方向,職工全部轉換身份,實現產權、身份、資產三聯動。安陸市國糧糧食購銷有限公司繼續實行租賃經營。
10、國有糧食購銷企業在關閉清算和產權制度改革過程中,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嚴格審批制度,依法規範操作,確保國有資產不流失。
(三)妥善解決國有糧食企業“老人、老帳”問題,讓企業真正走向市場
11、進一步做好企業原有職工身份置換和分流安置工作。對國有糧食企業原有職工要全部置換國有身份,按政策規定落實好各項社會保障政策,支付經濟補償金或安置費,解除原勞動契約,與糧食企業徹底脫鉤。脫鉤人員的戶籍、組織關係、勞動人事檔案分別移交其所在社區、勞動保障部門管理。對企業離退休人員,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實行社會化管理,並確保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
12、要妥善處理好拖欠職工工資、上崗返聘金、集資款、職工安置費等債務問題。企業人員安置所需資金,要通過資產量化安置、處置閒置資產、財政適當補貼,以及在職工自願的前提下,將職工上崗返聘金、集資款、安置費或補償金轉為新成立的公司股份等辦法解決。對不願轉股的職工上崗返聘金、集資款、安置費等欠款由新公司落實償還。對國有糧食企業依法出售自有產權公房、建築物收入,以及處置企業使用的劃撥土地收入,優先用於企業安置職工。對國有糧食企業在改制過程中涉及資產轉讓、交易和企業變更、登記註冊中需要辦理的有關證照,相關部門只收取工本費,其它稅費依法按程式給予減免或返還。
13、妥善處理企業“老帳”。對經審計清理認定的糧食企業政策性財務掛帳及相應的銀行貸款,全部從企業剝離,上劃到市糧食局集中管理、集中承貸,其掛帳資金貸款本息按有關政策解決。對2007年11月底止庫存的最低收購價糧食按等額資產承擔等額債務的原則,統一移交到新成立的安陸市糧食購銷有限公司管理。
市糧食行局內設“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或“國有資產管理股”,集中管理上收的政策性財務掛帳資金貸款,行使對企業國有資產的管理,對改制企業進行業績考評和日常財務監管,對派出人員進行考核管理,負責地方儲備糧、退耕還林供應糧、救災救濟用糧等政策性業務的管理,行使市糧食局賦予的其他職能。
(四)建立新的企業經營機制,強化企業內部管理
14、切實做到政企分開,使企業真正成為市場經營的主體。實行糧食購銷市場化後,市糧食局要依法對全社會的糧食經營主體進行指導、協調、監督和服務,不干預企業的正常經營活動。規範政府與企業之間的委託代理關係,在國家糧食巨觀調控和應急需要時,國有獨資企業或改制後的安陸市糧食購銷有限公司接受政府委託,承擔糧食政策性業務,政府將按規定給予企業必要的相關費用和價差補貼。
15、完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建立企業內部約束機制。改制後的企業要按照《公司法》的規定,設立股東會、董事會和監事會等內部組織機構,並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賦予的工作職能履行職責,形成各負其責、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健全和完善企業內部各項管理制度,加強企業的科學管理,實行民主決策、科學決策,提高管理和決策水平。為了切實管理好國有資產、保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市糧食局對安陸市楊家山糧食儲備庫和安陸市糧食購銷有限公司的財務人員實行委派制,同時委派不少於監事會成員三分之一的監事,委派的監事和財務人員不得持有派駐企業股份。
16、企業應按有關規定設立中國共產黨的基層組織,充分發揮黨組織在企業的政治核心作用,改制企業的黨組織仍隸屬市糧食局黨委的領導。要依法成立工會及其他社團組織,充分發揮民主監督作用。公司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與黨組織、工會等組織,不能互相代替,但有關負責人可以適當兼職。
17、進一步完善企業內部人事、勞動分配製度,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按照精幹和高效原則,設定管理崗位,競聘管理人員,建立管理人員競聘上崗、能上能下的人事制度。按照平等自願、雙向選擇、協商一致的原則,企業與職工簽訂勞動契約,依法確定勞動關係,建立職工擇優錄用、能進能出的用工制度。按照按勞分配為主、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建立以崗位為基礎,與企業經濟效益和個人貢獻相聯繫的工資制度。企業根據我市社會平均工資和本企業經濟效益決定職工工資水平,適當拉開收入差距,允許和鼓勵資本、技術等生產要素參與收益分配。改革企業經營管理者的收入分配辦法,根據業績考核和貢獻確定其勞動報酬,建立收入能增能減、有效激勵的分配製度。企業年終利潤必須經註冊會計師審計確認後,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關規定進行分配。
18、改制後的企業應建立健全內部各項管理制度,切實加強企業內部管理,實現管理創新。在制定公司章程的基礎上,要依據國家及有關部門的規定,重點完善好企業資金、財務收支、購銷管理、資產存貨、勞動用工等管理制度,強化經營管理人員崗位責任。要根據糧食流通的發展變化,做好新形勢下的糧食統計工作,為糧食巨觀調控提供真實可靠的信息。要加強企業職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和職業技能培訓,提高職工的政治和業務素質。堅持以人為本,搞好企業領導班子建設,增強員工團隊意識,培育一支開拓進取、愛崗敬業的高素質員工隊伍。
(五)改制的方法及步驟
19、根據《公司法》、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規範國有企業改制工作意見》,糧食企業這次改制工作按以下方法、步驟進行。成立改制工作專班,制定改制具體實施方案,報市糧食局審批後實施;組織或聘請有關人員,對企業2007年11月30日止的資產、負債及權益進行清理、審計和評估,確定企業資產總量及債權債務關係;搞好關停企業清算工作;繼續搞好企業人員的買斷安置工作,並依法解除其國有身份;制定股權設定方案,參股人簽訂公司設立協定,認購股本;制定公司章程;由市糧食局、市財政局、市農發行有關人員組成專班,按方案要求,對清理認定的原企業政策性財務掛帳資金及相應貸款集中上劃;辦理新公司證照登記事宜及有關產權變更手續;設立並召開股東大會,選舉產生董事會、監事會等公司內部組織機構及組成人員,通過公司《章程》和新公司的各項工作方案,宣告新公司成立,同時依照《公司法》的有關規定,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
(六)加強領導,密切配合,為國有糧食企業改制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20切實加強對國有糧食企業改制的領導。國有糧食企業改制涉及面廣、政策性強,市政府將加強組織協調,市直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按照糧改總體方案的要求,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統籌協調,確保我市國有糧食企業改制順利完成。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市長掛帥,市政府辦牽頭,市體改辦、糧食局、財政局、農發行、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審計局、國土資源管理局、工商局、國稅局、地稅局等部門負責人參與的糧食購銷企業改制工作協調領導小組,負責協調企業改制過程中部門之間的工作關係。市糧食局及各企業都要相應成立改制工作專班,具體抓好改制工作。
21、市政府及市直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落實有關糧改的各項優惠政策。市政府授權市糧食局行使國有資產管理權,並將內設的“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或“國有資產管理股”人員及經費納入市財政預算管理,繼續賦予改制企業的糧食政策性業務代理職能。稅務部門對改制後的企業繼續實行糧食銷售增值稅免徵政策,對企業的生產經營性用房和土地,在三年過渡時期免徵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按有關政策對企業所得稅予以減免。農業發展銀行要支持國有糧食企業的改制工作,對已辦理資產抵押的,應及時解除抵押關係,對改制後的企業,要繼續給予信貸資金支持。對關閉企業欠交的職工養老保險金、失業保證金等社會保障基金,企業清算無能力支付的,勞動保障部門要給予減免或緩交,對關閉企業退休到齡人員應按規定辦理退休手續。市財政、工商、稅務、勞動保障、國土、房管等涉改部門,要積極支持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改制工作,落實好中央及省、市政府有關支持企業改制及安置下崗分流人員的各項優惠政策,在辦理企業改革事項時,手續要從簡,收費要從優。
22、市糧食局要加強對國有糧食企業改制的分類指導,及時跟蹤了解改制的進展情況,認真總結和推廣改制的經驗。要指導國有糧食企業搞好富餘人員的分流安置,加強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妥善處理好改制、發展和穩定的關係,保證國有糧食企業改制的順利進行。
二、2008年3月至2008年7月,正式運轉
新成立的安陸市天寶糧油購銷有限公司正式運作,各項證照在3月份辦理完畢。
新公司註冊資本1000萬元,首期到位200萬元,註冊地點安陸市南城四里,法人代表為市糧食局局長鬍**(經市人民政府同意兼任並發文)總經理郭**,在冊職工據不完全統計為227人。2008年5月19日,經安陸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對安陸市趙棚糧食收儲公司、安陸市李店糧食收儲公司、安陸市巡店糧食收儲公司、安陸市棠棣糧食收儲公司、安陸市雷公糧食收儲公司、安陸市王義貞糧食收儲公司、安陸市煙店糧食收儲公司、安陸市洑水糧食收儲公司、安陸市城區糧食收儲公司等九家國有糧食購銷企業依法進行了註銷。
安陸市天寶糧油購銷有限公司於2008年4月申辦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並實現交納增值稅72015元;於5月經安陸市國稅局批准,成為輔導期一般納稅人,專票為代管監開。收購票由剛開始的一本申請變更為每月600本,並獲批。
公司的開戶銀行為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安陸市支行,並於2008年5月取得貸款資格。
2008年6月小麥收購未能啟動收購貸款。職工思想開始波動,本來市糧食局承諾是在3月底之前退還去年底的改革借款,時間是一拖再拖,市糧食局也是多方籌措了一部分資金救急,只可惜是杯水車薪,無濟於事。
三、2008年7月至2008年11月,陷入困境
面對職工日益要求退款的呼聲,加上多次到市局和政府上訪,使得市糧食局相當的被動,經基層負責人提議,決定對資產進行部分處置還債,部分繼續經營。下面是董事會決議內容:
時 間:2008年7月20日 通知時間:2008年7月10日
地 點:安陸市糧食局三樓會議室 通知方式:電話通知
召集人:胡** 會議性質:屆次 √ 臨時 .
與會董事:胡**郭** 郭** 鄭** 趙** 梅** 鄭**劉**馬**
(一)決議事項:處置資產
(二)表決情況:根據“等額債務處置等額資產,等額資產化解等額債務”和“歷史債務用歷史資產清償”的原則,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董事會一致通過,決定對各分公司的閒置資產(包括邊遠糧站、倉儲條件差及糧源少的糧站和處於中心集鎮位置的辦公樓等)由總公司統一進行處置。處置方式為公開拍賣,處置所得的資金按照如下的順序進行債務清償:①優先解決離崗人員的各項資金;②上崗人員的集資超額部分;③其它一般債務。公司同時明確:各公司處置資產所得的資金優先用於本單位的債務清償,總公司將根據情況在全市範圍內進行資金平衡。
期間從8月份起就聯繫拍賣行,進行資產拍賣的預登記。當時登記報參加競買的客戶達50餘人。並請安陸市物價局價格認證中心的人員進行資產評估,並形成的正式的評估報告。
2008年9月,繼續申報農發行的秋糧貸款資格,後無果而終。
2008年8月到9月間,職工多次到市信訪局,市人民政府上訪,並參加與市長對話(但當時職工的意見並不十分統一,其中絕大部分職工強烈要求退還欠款,另外一些職工包括負責人想將資產打包回去,自己解決資金問題)。由於意見並不統一,市政府要求市糧食局重新研究方案,再上報政府批准。就在這些研究、討論過程中,時間不緊不慢中過得飛快,轉眼就到了年底。這就是市糧食局關於當時糧食企業改革的階段性情況向市政府所作的的匯報:
從1998年起,我市國有糧食企業按照國務院、省政府的統一部署和要求,先後推行了“三分一轉換”、“三減一完善”和全員置換國有身份等多輪改革,取得了階段性成效。根據國務院《關於完善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見》(國發[2006]16號)及《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安陸市進一步深化國有糧食企業產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安政辦發[2007]114號)等檔案精神,2007年11月起我市對國有糧食購銷企業進行了以“建全機制、明晰產權”為主要內容的企業產權制度改革。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在市直各部門的密切配合下,經過近一年的工作,我市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產權制度改革工作已到了攻堅階段,現就當前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國有糧食企業產權制度改革情況
改革前,全市共有獨立核算國有糧食企業26家,其中:糧食購銷企業11家,附營企業15家;共有職工4350人,其中:糧食購銷企業2680人,附營企業1670人。通過企業重組、人員身份買斷置換,到2007年底,我市共有國有糧食企業11家,在崗職工386人。根據國務有關糧改精神及市政辦發[2007]114號檔案精神,我市國有糧食企業產權制度改革採取分類改制的辦法。通過資產再次重組和人員分流,到目前止成立了3家獨立核算企業,返聘職工267人。
一是將承擔儲備糧管理的安陸市楊家山糧食儲備庫和承擔軍糧供應任務的安陸市軍糧供應站合併為安陸市楊家山糧食儲備庫,保留安陸市軍糧供應站的牌子。合併後的安陸市楊家山糧食儲備庫實行國有獨資經營,其主要職能是承擔儲備糧管理、軍糧供應、政策及調控糧食經營,平等參與市場糧食經營。二是對原有9家國有糧食收儲公司進行關閉清算,利用關閉清算企業用於抵償職工債務的有效資產,並由市糧食局參與出資,成立國有控股的安陸市天寶糧油購銷有限公司,公司下設8家非獨立核算分公司。三是對原安陸市國糧糧食購銷有限公司的資產繼續實行租賃經營,實現國有民營。
(二)面臨的困難及問題
一是改革遺留資金缺口大。我市國有糧食企業從2000年起到2004年底止,共買斷安置人員4350人,支付職工安置補償金8445萬元,除財政撥補1199萬元改革資金外,其餘資金均由國有糧食企業通過職工返聘金、集資及對外借款等途徑支付。到2008年11月底止,僅國有糧食購銷企業各項欠付職工款項為4100萬元,涉及到原糧食系統職工近400餘人,其中:職工集資2008萬元, 職工返聘金814萬元,職工工資及費用915萬元,在職職工養老金363萬元(不含退休人員十年保險費333萬元和原糧食系統附營企業欠繳養老金368萬元,也不含歷欠糧條款859萬元)。二是改革資金債務化解難,而改革政策的遲遲不到位促使資金包袱愈加沉重。雖然此次的國有糧食企業改革是從2007年11月底開始的,但由於9家關閉糧食收儲公司的原有債務是以等額資產的形式整體轉讓給新設立的公司,無實質性的貨幣資金進行債務清償,惟一隻能靠處置房產和國有土地使用權來解決。時至今日,市政府關於處置土地、房產的優惠政策始終沒有出台,造成國有糧食企業改革仍然只停留在口頭上、賬面上,而無任何實質性動作。據測算,因改革政策遲遲沒有出台,資產無法處置變現,債務不能得到清償,職工也無法安置和遣散,導致從去年11月底至現在每月新增工資及利息費用等支出近90萬元,整個改革的等待期間新增債務包袱近1100萬元,而如果此局面繼續拖下去,則明年每月新增債務達近100萬元,實在是觸目驚心。三是新成立的公司無法正常運轉。新成立公司的資產負債是關閉企業以等額資產承擔等額債務的原則整體轉讓過來的,新公司無淨資產,返聘職工對新公司沒有足夠的信心,造成職工認股不積極,債轉股工作難以落實,農發行也以改革沒有到位為由,拒絕發放今年的糧食收購貸款,導致新公司(天寶糧油購銷有限公司)在2008年一整年中沒有開展任何糧油購銷業務,更談不上創利和效益,由此新公司已陷入經營運轉極度困難的境地。四是社會不穩定因素逐漸升級。由於自2006年以來,職工按照糧食局的要求為推進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改革而四處籌資,加上三年多來沒有拿一分錢工資回家,大部分職工家中已是債台高築,一貧如洗,有的幾乎已經到了揭不開鍋的地步,各種家庭和社會矛盾不斷累積,他們迫切要求退付欠款。在這一年中,儘管市糧食局和天寶公司一直在做協調工作,並多方籌集300餘萬元,解決了一小部分職工的部分資金,但對於4000餘萬元的巨大債務來說,這是杯水車薪,無濟於事。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的這一筆巨大債務的債權人儘管只是系統內部400餘人,但由於是職工通過多種渠道,多方籌資,所牽涉面達到全市近兩千人,關係到全市500餘戶家庭的生活穩定,國有糧食企業的債務清償問題確實是關係重大,影響全局。市糧食局在與職工意願調查和座談中了解到,職工並未提過分的安置要求,他們只求儘早退付自己先前借給國有糧食企業的資金,僅此而已,而非無理取鬧。只是在多次到市糧食局索要資金未果的情況下,才到市政府上訪。市糧食局還了解到,如果在今年12月底之前依然沒有兌付完職工欠款,部分職工將會在元旦過後,過年以前到北京上訪,並很有可能演變成極端的惡性事件,勢必將嚴重影響到安陸的和諧社會發展局面。
(三)建議及要求
一是為了維護職工及債權人的利益,妥善處理好企業改革的各項遺留問題,確保企業改革順利完成和社會穩定,我局以安糧食文[2007]41號文向市人民政府請示,拍賣北城糧站和植物油廠土地籌集資金解決職工欠款,由於企業改革遺留資金缺口世大,以上處置資產收益不足以兌付企業債務,建議繼續處置企業的其它資產用於化解企業債務。二是企業處置資產所得全部收益,請求市政府全額返還用於化解企業債務。三是對於企業資產的轉讓、處置所需各項稅費,市人民政府及早出台相應優惠政策,免交各項稅費,支持企業產權制度改革。四是鑒於新設公司的發起人(含市糧食局)及職工認股均未到位,設立後的公司無實質性淨資產,導致企業經營難以維持。為了化解企業原欠職工欠款及其他債務,確保這次產權制度改革的順利完成,妥善處理好改革、發展與穩定的關係,建議將國有糧食購銷企業資產進行徹底處置變現,用於兌付職工欠款,對轉移給新公司的剩餘資產按實際承債狀況,界定好產權性質,嚴格按照《公司法》要求,完善好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建立好企業內部約束機制,使企業產權制度改革真正落到實處。
四、2008年12月至2009年4月 徹底銷號
時間到了年頭,拖是拖不過了,市糧食局已充分認識到形勢的嚴峻性。開始尋找新的買家,整體接收天寶公司的資產。這就是當時市局向市政府寫的匯報材料:
市人民政府:
根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安陸市進一步深化國有糧食企業產權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安政辦發[2007]114號)等檔案精神,2007年11月起,市糧食局對國有糧食企購銷企業進行了以“健全機制、明晰產權”為主要內容的產權制度改革。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在市直各部門的密切配合下,經過近一年的工作,我市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產權制度改革工作基本就緒,通過資產再次重組和人員分流,依法關閉清算了九家糧食收儲企業,組建了國有控股的安陸市天寶糧油購銷有限公司,共返聘職工218人。截止2008年10月底止,該公司賬面淨資產為4235萬元,其中存貨31萬元,其它應收款61萬元,長期債權投資18萬元,固定資產(含土地使用權價值)4125萬元。總負債高達6300萬元,其中應付糧條款859萬元,預收貨款3萬元,應付賬款391萬元,其它應付款813萬元,應付職工款項(含欠繳養老金、醫療保險金)4234萬元。 由於該公司自年初籌建以來,今年的夏秋兩季收購,農發行均沒有給予信貸支持,導致全年沒有開展收購和經營。糧食企業職工由於兩年來沒有拿一分錢工資,家中都是借錢度日,現在已是怨聲載道。目前已接近年關,職工要求退錢的呼聲日益高漲,各種尖銳矛盾逐漸升級,甚至已經有職工到市政府上訪,還有可能發生越級上訪等式群體事件。
根據當前國有糧食企業改革的進程,結合安陸糧食工作的實際情況,為了確保社會穩定,維護和諧安陸的大好局面,我局認真學習科學發展觀理論,在進行了廣泛調查研究的的基礎上,特對當前及下一步的國有糧食企業改革提出如下三種方案及相應的措施和建議,以供市領導參考:
第一種方案:保留安陸市天寶糧油購銷有限公司,繼續運轉,仍然實行國有控股。當務之急是要變賣部分資產,化解欠付職工債務。
此方案從社會意義方面來說,具有如下的優點:
1、能夠順利執行國家的糧食收購政策,使各項惠農政策有載體,農民的利益能得到充分保障。就目前農民秋糧的交售情況來看,國家確定的臨時收購價為94元,由於中儲糧公司無義務執行此價格,國有糧食企業沒有啟動掛牌收購,民營及個體企業按86元左右收購,僅此一項,安陸農民今年少收入近4000萬元。
2、職工債務得到保障落實,部分職工能妥善安置就業,可以切實維護社會穩定。
3、能向上級爭取到國家對安陸糧食事業的支持和扶持。
4、保留國有控股企業也是政策的需要:
⑴從中央到省到孝感各級政府都要求保留產區的國有糧食企業或國有參股企業。
⑵湖北省糧食局發文明確處置國有糧食企業倉儲設施須報省審批。
5、只要得到政府授權許可,處置部分資產的過程較為靈活,也快捷便於操作,有利於儘快兌付職工欠款,消除社會不穩定因素。
此方案的缺點主要是由於當前新組建的天寶糧油購銷有限公司運轉極度困難。因為該公司的資產主要是由原國有收儲公司的等額資產帶等額債務轉過來的,加之今年沒有啟動經營,為維護資產完整和完成最低收購價糧食的調撥任務等,在這近一年中又產生了一部分費用支出,從而形成了一定的包袱。要起緩解當前的困境,必須要有政府的全方位支持。包括政策和資金兩方面,政策層面上主要是市政府要高度重視有關部門大力配合。在資金層面上是請求市政府對在資產處置過程中發生的各種稅費予以免交,對土地出讓金予以返還,對已經出讓和即將出讓資產的收益予以全額返還。
第二種方案:依法啟動破產程式,將安陸市天寶糧油購銷有限公司宣告破產。
此種方案的前提條件是企業必須是資不抵債,好處是能將企業的債務徹底解決,不留遺患。但存在四個缺點:
一是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規定,公司破產必須經股東大會形成決議,但目前能否形成正式的股東大會決議,還是個未知數。
二是破產時間長,光公告期就有2個月,至破產終結起碼歷時一年以上,職工等不起。
三是從新公司的資產負債結構情況來看,企業欠債對象幾乎都是職工,基本上是無一般債務,若公司破產無任何實質意義,另外還須花上一筆不菲的破產清算費用。
四是企業一旦破產,國有糧食企業將徹底退出歷史舞台,黨中央和各級政府用於巨觀調控的國有糧油倉儲設施將全部變賣,隨之而來的是國家關於糧食的一系列政策在安陸將不再有執行載體,各項惠農政策亦將無法得到體現和落實。
第三種方案:對外招商引資,引進社會資本,但仍保留天寶公司國有參股的性質。對該公司實行股權置換,利用外資收購天寶公司的股權和用於抵償欠付職工款項的固定資產,通過置換出獲得的資金全部用於兌付內部職工欠款。這種方案的關鍵有二:一是要通過政府出面進行組織和招商,二是要有資本真正對糧食企業資產有投資意向。此方案的優點一是如果招商成功,資產的處置可靠性強,變現及時,能最快退還職工欠款,二是能保留相當一部分人就業,三是保住了天寶公司國有參股的牌子,能認真貫徹國家的各項農業和糧食政策。缺點是招商的主動權不在我們自己手中,置換成功與否和價格的高低均由對方說了算。
以上三種方案,共同的落腳點都是將企業的資產儘快處置變現,及時地兌付職工欠款。鑒於目前我市國有糧食企業改革已陷入困境,不論採取哪一種方案和措施,我們都要請求市政府出台如下一系列的政策,以確保改革順利成功。
(一)請求市政府高度重視,有關職能部門要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
(二)請求市政府儘快批准國有糧食企業處置資產的檔案,以便及早操作和儘快兌付職工欠款。
(三)請求市政府在政策和資金方面給予大力支持:
1、對用於兌付職工欠款而處置資產,要進行稅費減免,對土地出讓金、營業稅、契稅等給予返還,對已經處置和即將處置的資產收益給予全額返還,以全部用於兌付職工欠款。
2、對企業資產經公開處置後仍不足以退付完的職工欠款、欠繳的養老金、醫療保險金部分,請求市政府依照有關政策調劑資金予以解決。
因為市政府有關領導已經發話,糧食生意沒有什麼搞頭,又不賺錢,你糧食局搞好行政就可以了,要守好自己的攤。領導發了話,而且還有言外之意,局領導也不得不重新考慮原來的改革方向,更何況早有人對糧食企業的房產垂涎三尺;市領導的天平早已傾向另一家有實力的大公司,市糧食局現在才認識到為什麼自己內部職工想買資產就是買不到的原因,就是買到了,政府也不會出台相關的優惠政策。痛定思痛,只好忍痛割愛,全部處置還債。而且在2008年12月20號左右,200餘名職工圍攻市政府,市局領導搞得相當狼狽, 所以才更堅定了賣資產還債的思想。市糧食局在市政府和職工面前承諾:09年元月底前兌現1000萬元,2月底之前兌現500元,其餘欠款4月底之前兌清。
市糧食局已經逼上梁山,箭在弦上是不得不發,在市政府的牽頭下,終於與安陸市**公司達成的意向協定,以3823萬元(鬼曉得這個數是怎么算來的)草簽了資產轉讓協定,並於09年1月21日在安陸市綜合招投標中心成功拍出,價格為3950萬元。
至此,安陸市的國有糧食企業改革算是塵埃落定。一年之間由國有獨資的糧食收儲企業搖身一變,徹底改姓,嫁給的安陸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