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信息
市長 (拼音:shì zhǎng,出自拉丁文māior,“較大的”的意思)
1.官名。掌管理市場。戰國時已置,稱市吏。漢有長安、洛陽、邯鄲、臨淄、成都、宛六大城設市長。《唐六典》卷三十註:“漢代諸郡國皆有市長,晉、宋以來皆因,隋始有市令。”但漢於六大城以外的地方,僅置掾、史。晉、宋當亦相同。《史記·太史公自序》:“無澤為漢市長。”(註:無澤,即司馬無澤,司馬遷的曾祖父。《漢書》作“毋懌”)
2.城市的行政首長,市的第二領導(第一領導為市委書記)。視其所在市的級別不同而有不同的行政級別,一般的:正處級(縣級市,如章丘市、東台市),正廳級(地級市,如鄭州市、合肥市),副部級(副省級市,如廣州市、深圳市),正部級(直轄市,北京、重慶、上海、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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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市長:暫時代理市長行使市長基本權利。
未經人大選舉任命稱為代市長
當前市長任期一般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