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簡介
經稅務機關審核認定的一般納稅人,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條例》第四條的規定計算應納稅額,
並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對符合一般納稅人條件但不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認定手續的納稅人,應按銷售額依照增值稅稅率計算應納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也不得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摘自國家稅務總局國稅發[1994]059號檔案,市稅務局京稅一[1994]228於年銷售額在規定標準以上的增值稅納稅人,應認定為一般納稅人,不得作為小規模納稅人處理。(摘自市稅務局京稅一[1994]044號檔案)
資格認證
一般納稅人的資格認證:
認定標準
1.增值稅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超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2.年應稅銷售額未超過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以及新開業的納稅人,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需符合以下條件:有固定的生產經營場所;能夠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設定賬簿,根據合法、有效憑證核算,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
不予認定
下列納稅人不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1.個體工商戶以外的其他個人;
2.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納稅的非企業性單位;
3.選擇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納稅的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企業。
4.非企業性單位。
5.銷售免稅貨物的企業。
認定程式
1.納稅人提交申請
2.稅務機關核對申請資料
3.稅務機關實地查驗,出具查驗報告
4.稅務機關認定
特殊規定
除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外,納稅人一經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後,不得轉為小規模納稅人。
主管稅務機關可以在一定期限內對一般納稅人實行納稅輔導期管理。
納稅申報
納稅人應按月進行納稅申報,申報期為次月1日起至15日止,遇最後一日為法定節假日的,順延1日;在每月1日至10日內有連續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數順延。
一般納稅人的好處
1、一般納稅人容易與一般納稅人洽談生意,通常大公司都是一般納稅人,因此生意能做得更加大。2、一般納稅人的財務、稅務、管理要求規範,財務人員要求高,可以減少經營風險、涉稅風險。
3、一般納稅人取得增值稅進項票可以抵扣,稅負比較合理,毛利低一點的生意也可以做,因此生意也容易作大。
結論:企業要做大買賣,一定要做一般納稅人!
4、可以開具稅率為17%的增值稅發票,以供應客戶的需求;
5、可以享受出口退稅〈在國內採購並取得17%的進項增值稅發票的,按13%退稅。
6、可以享受免,抵,退稅;
7、免稅:出口免稅,免徵增值稅。
具體規定
一、年應稅銷售額未超過標準的小規模企業及個體經營者小規模納稅人會計核算健全,能夠提供準確稅務資料的,經主管稅務機關批准,可以不視為小規模納稅人,依照本條例有關規定計算應納稅額。(摘自《增值稅暫行條例》)
會計核算健全,是指能按會計制度和稅務機關的要求準確核算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和應納稅額。(摘自《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年應稅銷售額未超過標準的小規模企業,會計核算健全,能準確核算並提供銷項稅額、進項稅額的,可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認定手續。(摘自國家稅務總局國稅發[1994]059號檔案,市稅務局京稅一[1994]228號檔案轉發)
年應稅銷售額未超過標準的小規模企業(未超過標準的企業和企業性單位),帳簿健全,能準確核算並提供銷項稅額、進項稅額,並能按規定報送有關稅務資料的,經企業申請,稅務部門可將其認定為一般納稅人。(摘自國家稅務總局國稅發[1994]116號檔案,市稅務局京稅一[1994]321號檔案轉發)
個體經營者符合條例第十四條所定條件的,經國家稅務總局直屬分局批准,可以定為一般納稅人。根據《條例》規定,年銷售額在規定標準以下的小企業,只要會計核算健全也可以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其具體條件為工商部門辦理工商登記;在稅務部門辦理了稅務登記;在銀行開設結算帳戶;單獨建帳核算並有專職財會人員,能按規定提供應稅貨物、勞務的銷項稅額和進項稅額資料。個體經營者,申請認定一般納稅人時,亦應基本具備上述條件。(摘自市稅務局京稅一[1994]044號檔案)
原則規定
2009年起,納稅人銷售額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就應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認定。未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認定手續的,要按銷售額依照增值稅稅率計算應納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也不得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這是國家稅務總局日前對一般納稅人認定作出的原則性規定。
2009年1月1日,新修訂的《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正式實施。實施細則規定原工業和商業小規模納稅人銷售額標準分別從100萬元和180萬元降為50萬元和80萬元。國家稅務總局有關人士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目前,總局正在制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管理的具體辦法。在辦法頒布之前,為保證小規模納稅人新標準的順利執行,國家稅務總局下發檔案,對目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工作作出原則性規定。這些規定包括:現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的有關規定仍繼續執行;2008年應稅銷售額超過新標準的小規模納稅人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的,主管稅務機關應按照現行規定為其辦理一般納稅人認定手續;年應稅銷售額未超過新標準的小規模納稅人,可以按照現行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降低了小規模納稅人標準(以下稱新標準),自2009年1月1日起實施。目前,稅務總局正在制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管理的具體辦法,在該辦法頒布之前,為保證新標準的順利執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工作暫按以下原則辦理:
一、現行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的有關規定仍繼續執行。二、2008年應稅銷售額超過新標準的小規模納稅人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的,主管稅務機關應按照現行規定為其辦理一般納稅人認定手續。
三、2009年應稅銷售額超過新標準的小規模納稅人,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未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認定手續的,應按銷售額依照增值稅稅率計算應納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也不得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
四、年應稅銷售額未超過新標準的小規模納稅人,可以按照現行規定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認定方法
“營改增”後對一般納稅人的認定方法:圍繞北京等8省市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有關事項,國家稅務總局16日發布相關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隨後解讀稱,由於八省市營改增時間不一,認定工作需有一定提前量,因此授權各地自行確定計算應稅服務銷售額的起、止時間。因此,國家稅務總局在上述公告中僅規定“連續不超過12個月應稅服務營業額合計”,此外設定了“應稅服務年銷售額500萬元”的門檻。
“營改增”試點實施前應稅服務年銷售額超過500萬元的試點納稅人,應向國稅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手續。
為了幫助一般規模納稅人企業快速適應會計準則帶來的變化,為企業創造效益,暢捷通會計家園舉行了一系列的關於一般規模納稅人的專家視頻講座。在講堂欄目中參加培訓,財稅專家為一般納稅人解讀當前政策。
申請和審批
申請和審批程式
1、 納稅人申請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一是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書面申請、領取《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請登記審批表》並報主管稅務機關審查;二是主管稅務機關深入企業進行初審並寫出初審意見送法制征管科;三是法制征管科根據初審意見報告進行複查後,報局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四是法制征管科收到局長辦公會議研究通過的一般納稅人審批表後,於三個工作日內通過稅務分局在CTAIS中完成文書流轉操作。並製作《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交納稅人。收到局長辦公會研究未通過的一般納稅人審批表後,在一個工作日內通知稅務分局審批結果。稅務分局應在一個工作日內通知納稅人。
申請條件
1、 規模標準:商業企業年銷售額180萬元;工業企業年銷售額100萬元;
2、 財務核算健全,能準確核算銷項稅額、進項稅額的;
3、 依法納稅,能準確提供納稅資料。
審批時限
自收到納稅人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審批完畢。
一般納稅人的作用
1.現在運作公司的時候,很多合作企業需要對方開稅率為17%的增值稅發票,申辦一般納稅人可以滿足客戶的需求。對拓展業務,擴大銷售方面有著很大的作用[1]2.在記賬報稅的時候可以享受免稅,抵稅,退稅等好處
3.可以很好的完善財務管理制度,在公司利潤、競爭力方面有一定的優勢(一般納稅人是現在大多數企業的首選合作對象)
4.因為可以抵稅、免稅等,所以可以降低企業稅負及稅收風險(比如說:發票會受到統一管理,全國聯入稅控系統等).
5.現在國家支持企業申辦一般納稅人,也是企業日後發展的趨勢所在,先知先行才能引領團隊,讓自己的企業發展更上一步。
社會現狀
2009年1月1日起,我國施行新的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生產性固定資產的進項稅金可以抵扣,而小規模納稅人徵收率統一降為3%。實行新規後一般納稅人標準比增值稅轉型前有所降低,其主要目的是為了讓更多的小規模納稅人轉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由於增值稅轉型後小規模納稅人的徵收率普遍降至3%,稅負明顯降低,即使有“升格”後購進生產性固定資產可以抵扣進項稅金的“誘惑”,但有些行業的小規模納稅人還是不願跨出這一“門檻”。
對於這種情況,稅務人員表示,現在越來越多的納稅人根據實際經營狀況來選擇繳稅的方式,在法律法規的界限內,最大限度地利用政策來實現經濟利益的最大化,這一方面反映了企業作為經濟人的一種理性選擇,另一方面也提示稅務部門,在當下的社會經濟環境下必須做好政策宣傳,要讓納稅人明白認定成一般納稅人的諸多好處。
稅務機關提醒,未申請辦理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手續的,稅務機關將實行強制認定,即按銷售額依照增值稅適用稅率計算應納稅額,而納稅人不得抵扣進項稅額,也不得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
一般納稅人 發票領購材料
(1)購票員身份證明;
(2)購票員臨時發生變化,應提供臨時購票員身份證明及複印件,單位介紹信並註明臨時購票員身份證明號,對無單位介紹信的個體工商戶必須由法人持本人身份證明及複印件辦理;
(3)《稅務登記證》副本;
(4)納稅人需臨時變更領購發票種類(指行業種類、金額版別)的應持臨時變更領購發票種類的書面申請;
(5)納稅人因經營規模擴大以及經營業務的拓展等,需對原票種核定中的有關信息(購票員、購票種類、購票數量)進行一定時期調整的,須重新填寫《申請發票領購簿及票種核定審批表》,並攜帶稅務機關要求的證件資料到發票視窗申請辦理相關信息的重新核定。
(6)按規定須預繳稅款的應持完稅憑證原件及複印件;
(7)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