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疫性
正文
生物體識別與排除外來的和內在的非己抗原以維持機體相對穩定的一種生理功能。又稱免疫。這種功能與機體其他生理功能的主要區別是其作用對象為非己的抗原物質。免疫性可以根據獲得的方式,分為先天免疫和後天免疫;可以根據有無針對性,分為特異性免疫與非特異性免疫;可以根據效應物質,分為體液免疫和細胞免疫;可以根據產生的後果,分為有利的(如抗傳染)和有害的(如超敏反應)兩種。免疫性既能表現在體內,也可用適當的方法在體外測出。免疫性又有強弱之分,不論是外源性抗原,還是對內源性的自身抗原,量的概念都很重要。同一機體的免疫性在不同的時期既有量的增減,也有質的改變。例如,生物體對抗原的初次應答比較弱,最初產生的抗體也多屬於血清含量不高的免疫球蛋白 M(IgM)。有時可能單獨出現細胞免疫,有時可能先出現細胞免疫而後又出現體液免疫。生物機體對抗原的再次應答不但出現時間快、反應強度大,而且維持時間長。由於機體的免疫性隨時間而變化,必須在不同時期進行精密的檢測才能得出正確的結論。
免疫的意義
免疫性(immunity)通常是指機體對感染疾病有高度的抗性。實際上機體免疫性不僅只是對疾病因子表現抗性,而且對所有能被機體免疫系統識別的物質,包括外來的生物因子和非生物因子,以及機體自身的一些組分都表現出抗性。所以,免疫功能是生物保護自身免受其他物質損害的特性,通過識別自身和非自身的抗原物質,並對識別了的物質產生免疫應答,從而保證機體內環境的穩定。
機制分類
機體保護自身的機制分兩大類:天然免疫性(naturalimmunity),又稱先天免疫作用的成分,有機體表面的皮膚、黏膜,機體分泌的脂肪酸,以及機體內部的各種細胞因子、血清中的補體成分和溶菌酶等,它們的作用沒有專一性。獲得免疫性是機體接觸外來侵染物後才獲得的免疫性,對抗原有專一性。
機體的免疫系統是由許多免疫的組織器官、免疫細胞和免疫分子所組成。骨髓是最重要的造血器官,也是所有淋巴細胞和免疫細胞的發生地。免疫反應可分體液免疫和細胞免疫。
(1)體液免疫抗原進入機體後,一方面誘導B細胞(在骨髓中發生和成熟)產生針對抗原的抗體分子,另一方面有些B細胞不產生抗體但對接觸過的抗原有記憶能力,經再次接觸同樣的抗原時,機體就會產生更多的專一性抗體。生物體對多種抗原都能產生相應的抗體。
(2)細胞免疫T細胞(要運往胸腺器官中去分化發育成熟)幾乎能參與包括體液免疫應答和細胞免疫應答在內的所有免疫應答。
免疫系統
系統 | 自適應與天然 | 體液與細胞 | 補體(過敏毒素) | 固有 |
抗原與抗體 | 抗原 (超抗原;變應原) | 半抗原 |
表位 (線性;構象) | |
抗體 (單克隆抗體; 多克隆抗體;自身抗體) | 多克隆B細胞反應 | 同種異型 | 同種型 | 遺傳型 | |
免疫複合物 | |
免疫細胞/白細胞 | 淋巴系細胞: T細胞 | B細胞 | NK細胞 |
髓系細胞:肥大細胞 | 嗜鹼性粒細胞 | 嗜酸性粒細胞 | 巨噬細胞 | |
吞噬細胞:中性粒細胞 | 巨噬細胞/網狀內皮系統 | |
專職型 APCs:樹突狀細胞 | 巨噬細胞 | B細胞 | |
免疫與耐受 | 作用:免疫性 | 自身免疫 | 變態反應 | 炎症 | 交叉反應性 |
無作用:耐受 (中樞耐受;外周耐受;克隆無能;克隆缺失) | 免疫缺損 | |
免疫遺傳學 | 體細胞超突變 | V(D)J 重組 | 免疫球蛋白類別轉換 | MHC/HLA |
免疫物質 | 細胞因子 | 調理素 | 溶細胞素 |
其他 | 診斷免疫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