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6世紀起,歐洲各國逐漸掀起海上冒險的熱潮,許多人紛紛踏上各色船隻,尋找海外商機。比如葡萄牙,此時就已在東南亞地區擁有殖民地,開始了商業發展。1560年,荷蘭商人們集資委派霍特曼前往葡萄牙刺探情報,蟄伏三年後終於獲得葡萄牙得以稱霸世界近百年的秘密——香料群島航線圖。
憑藉著一張地圖、一本書,霍特曼就率領著249人與4艘商船啟程前往遙遠的東方。雖然路途無比艱險且最終只有89人生還,但這支荷蘭遠航船隊成功抵達印尼萬丹並帶回大量貨物,獲得了400%的高額利潤。19世紀時,馬克思曾言:“資本如果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潤,它就會鋌而走險;如果有百分之百的利潤,它就敢踐踏人間一切法律;如果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潤,它就敢犯下任何罪行,甚至被絞死的危險。”這句話對16世紀同樣適用。
對當時的歐洲而言,產自亞洲的胡椒等香料不僅可殺死食物中的細菌,延長保質時限,更可以掩蓋不新鮮肉類的難聞氣味,因此是一種奇缺的生活必需品,將亞洲香料販賣到歐洲具有令人咋舌的豐厚利潤。很快,荷蘭商人義無反顧地派出第二支遠航船隊,並紛紛組建公司進行貿易。從1595年到1602年,荷蘭陸續成立了14家東印度貿易公司,一年就有近30艘商船抵達亞洲。為避免過度商業競爭,14家公司決定合併。1602年3月20日,荷蘭東印度公司正式組建,並經荷蘭議會授權取得了西起南美洲麥哲倫海峽、東至好望角的貿易壟斷權。
東印度公司在阿姆斯特丹、密德堡、鹿特丹、恩克華生、荷恩和德夫特各自設有辦公室,其董事總計70餘人,但握有實權的為17人董事會——分別為阿姆斯特丹8人、密德堡4人、其餘地區各1人組成。為了在亞洲攫取最大利益,東印度公司作為全世界第一個股份公司,被賦予了多項國家職能,可以自行組織傭兵、發行貨幣、與其他國家訂立條約,對貿易區域擁有殖民及統治權。東印度公司總督設在爪哇巴達維亞(今雅加達),並在東印度群島和香料群島等重點區域設有據點。
依靠軍事力量和嚴格保密制度,荷蘭人長期維持著壟斷地位,並將嚴密的商業集權化也帶到了亞洲。在這裡,他們先後打敗了西班牙人、葡萄牙人和英國人,將馬來群島、馬六甲、泰國、孟加拉乃至大明統治下的台灣收入囊中,還在廣東省、印度和日本設立商行。從1602年建立到1799年解散的這197年間,東印度公司共向海外派出1772艘商船,設立15000個分支機構,超過100萬歐洲人搭乘貿易船抵達亞洲,其貿易額占到當時全球貿易額的一半,累計攫取的利潤無法估量。
說起荷蘭與中國的糾葛,始於萬曆三十二年(公元1604年)。第二次東方艦隊副司令官韋麻朗率兩艘大型戰艦深入明朝海域,因遭遇大風漂流到澎湖列島,然而他們很快被福建水師驅逐回巴達維亞。天啟二年(公元1622年),東印度公司派駐的印尼總督科恩得知西班牙人企圖占領台灣,便派600餘人組成的艦隊趁機攻打澳門,失敗後退至澎湖島,強迫當地居民為其免費服役。2年後,荷蘭人被福建巡撫南居益派軍趕走。
於是他們輾轉抵達台灣,占領鯤身(今台南安平一帶)並大興土木,修建熱蘭遮城和赤嵌樓這兩個據點。之所以要占領此地,是想以此作為對明朝、日本、朝鮮和東南亞的貿易樞紐,並阻礙西班牙殖民地馬尼拉同明朝之間的貿易。他們的商品種類繁多,涉及荷蘭出產的金屬、藥材和源自亞洲的鹿皮、鹿角、藤製品、大米、香料、茶葉、琥珀、棉麻、砂糖、錫、鉛、絲綢、陶瓷、黃金等。每年從台灣運回的財富價值40萬荷蘭盾,相當於4噸黃金。值得一提的是,儘管荷蘭人比葡萄牙人晚一個世紀到達亞洲,但首先將茶葉帶回歐洲的卻是荷蘭。萬曆三十五年(公元1607年),荷蘭商船從澳門採購茶葉運至印尼萬丹,3年後帶回荷蘭,掀開了歐洲與中國茶葉貿易的大幕。
除本國公民消費外,荷蘭人還將茶葉販賣自歐洲其餘國家和北美殖民地。在當時,阿姆斯特丹的茶葉售價為40便士,而在倫敦則高達700便士。嘗到甜頭的荷蘭,每年會採購數十萬磅茶葉,利潤率在150%以上。從1729年到1735的6年時間內,茶葉貿易在荷蘭東印度公司的直接貿易中占據絕對地位。此外,從天啟四年(公元1624年)起,東印度公司的瓷器採購運輸中心轉移到了新建的台灣赤嵌城,在取代葡萄牙在西太平洋的霸主地位後,荷蘭人成為景德鎮瓷器的最大主顧,截止到順治十四年(公元1657年)鄭成功禁止與荷蘭人交易為止,荷蘭商船總共運載了超過300萬件瓷器。
除了運往荷蘭及轉往歐洲,東印度公司還將瓷器運往日本、安南(今越南)、緬甸、錫蘭(今斯里蘭卡)、印度、波斯和阿拉伯地區。更重要的是,他們還從中國大量進口制瓷原料,在日本製造出與景德鎮瓷器相仿的伊萬里瓷器,大幅提升了利潤空間。到萬曆三十八年(1610年)時,荷蘭人成功抄襲了中國青花瓷,生產出著名的代爾夫特瓷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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