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中世紀中期,騎士們的盔甲有了進一步改進,雖然盔甲的形制依然是鎖子甲,但額外增加了鏈甲頭巾(coif,主要保護頸部)和鏈甲手套(mufflers),同時鎖子甲長度加長,直達腿部。頭盔開始完全包裹頭部與臉部。儘管騎士的馬刺甚至鎖子甲在理論上是可以鎏金裝飾的,但大部分盔甲依舊算得上樸實無華。不過,套在盔甲外的衣服則可以用不同顏色和圖案來彰顯個性。
這一時期,由於士兵幾乎完全被盔甲覆蓋(穆斯林因此稱十字軍騎士為“鐵人”),無法從相貌或身材判斷其身份,他們便常常在盾牌塗上各種符號作為個人標記。相同的圖案亦可繪製在頭盔上,或者以木頭、皮革、混凝紙、紡織物等材質單獨製作。這些表明個人身份的標誌意味著歐洲紋章學的發端。嚴格來說,它們最初的用途並非美學意味上的裝飾,但隨著紋章在中世紀的流行,這也成了盔甲裝飾中極為重要的一環。
從13世紀後期起,騎士們經常會在肩膀、手肘、膝蓋等身體比較脆弱的部位加裝一些金屬板以提升防護力(這便形成了鏈甲融合板甲的某種“複合盔甲”)。這些金屬板材(有時也會採用硬皮革、獸骨、獸角等原料)被用鉚釘固定在昂貴、鮮艷的織物上(例如天鵝絨、錦緞、金絲織物等)。它們被稱作布面鐵甲(brigandines),通常會設計一定的裝飾。進入14世紀後,皮革和金屬板開始用來保護四肢乃至軀幹。皮革鎧甲更便於加工,能夠雕刻、塑造各式主題的圖案。就像中世紀手抄本的裝幀一樣,板甲的邊緣裝飾著銅合金薄片(銅合金),有時上面會鎏金並刻上花卉或銘文。
文藝復興時期,歐洲盔甲的一個明顯進步是全身板甲,大約在1420年出現。騎士從頭到腳披上一整套鉸接在一起的金屬盔甲,防禦力有了大幅提高。當然,鎖子甲和布甲也沒有完全退出歷史舞台。板甲為盔甲匠人提供了更多裝飾技術的選擇:鑲邊、鏽蝕、上漆、蝕刻、雕刻、點刻、鎏金、鑲嵌……
此外,頭盔和胸甲常常用織物覆蓋,木盾則一般用紋章加以裝飾。十五世紀下半葉,尤其在德語國家,護甲表面用凹凸的線條裝飾成為一種時尚,有的板甲邊緣部分被極為細心地切割裝飾,其紋路似乎是在緬懷古老的哥德式花窗。正如文藝復興標榜的復興古希臘羅馬文化那樣,在盔甲界也出現了一陣“復古風”。大約在同一時間,義大利盔甲匠開始生產一種新式復古輕盔(它逐漸取代了中世紀流行的中頭盔)。人們刻意還原了(或自認為“還原”)古希臘羅馬時代的“肌肉型胸甲”。這種人體雕塑般的胸甲塵封多年後,終於重見天日,但它們一般用於王公貴族們宮廷慶典時的附庸風雅,而非實戰。
1500年前後,在德意志及歐洲其他地區,盔甲流行的樣式再度發生變化,昔日修長的哥德式板甲(其紋飾也偏向垂直、尖銳)被更加圓潤、厚重的鎧甲所取代。至1540年,凸脊成為一種主流裝飾,德意志(有時包括義大利)此間的盔甲表面上常常裝飾以閃亮的、平行的脊狀條紋,有時卻會被誤歸為“馬克西米連盔甲”。
在1515年到1535年間,一批德意志盔甲匠打造出質量精湛的服裝盔甲,有時還搭配著造型奇異、具有人類或動物面孔的頭盔。在盛大的節日慶典期間,這些別致的盔甲則被用來舉行慶典儀式或馬上比武大賽。
大約1530年至1560年的義大利半島,米蘭城內的菲利波•內格羅里(Filippo Negroli,1510-1591)為當時首屈一指的盔甲大師,其製作的雕花盔甲達到了同類產品的藝術巔峰(參見圖17)。他和他的親戚弗朗切斯科(Francesco,約1522-1600)、焦萬•巴蒂斯塔(Giovan Battista,約1511-1591)、亞歷山德羅(Alessandro,約1528-1573)以及焦萬•保羅(Giovan Paolo,約1513-1569)等人一起經營著菲利波盔甲工坊,為神聖羅馬帝國皇帝、烏爾比諾公爵、法國及西班牙王室製作了大批極為華美的禮儀用鎧甲。這批盔甲已基本脫離實戰,不追求極致防護,而將重心放置於細膩的浮雕和各式植物花卉圖案,以及蝕刻的波紋,並且往往鑲金帶銀。菲利波在盔甲裝飾方面的造詣長期獨步歐洲。直到十六世紀中後期,禮儀用的盔甲和馬鎧才有了堪與菲利波比肩的重量級作品。
然而,浮雕工藝會削弱金屬強度,這使得此類盔甲不再適用於戰鬥和比武競技。於是,對於實戰盔甲而言,自16世紀初起,蝕刻結合鎏金和發藍工藝(可防鏽)成為歐洲更加風行的盔甲修飾技術。紋飾的具體內容涵蓋了宗教銘文、植物花卉、幾何圖形、宗教畫、歷史與神話題材、政治題材、紋章、騎士團等。由於裝飾變得越發複雜,盔甲匠也常常力不從心,不得不藉助於畫家,雕塑家,蝕刻師和金匠的手藝。
除了德意志、義大利和法國等傳統盔甲製作基地,16世紀的英格蘭也開始奮起直追。1511年,亨利八世國王在格林威治設立了皇家盔甲工場,專為英國君主及其宮廷生產高級盔甲,由於引進了大批外國專家,英國的盔甲裝飾水平很快也達到了一流水準。格林威治盔甲工廠的生產持續了上百年,直到17世紀中期英國革命爆發方才退出歷史舞台。
十七時期後,隨著火器的普及,傳統盔甲逐漸走向衰落。在歐洲,除了重騎兵和攻城戰,大部分軍隊都放棄了舊式盔甲(即便重騎兵,通常也只裝備胸甲和頭盔,而非全身板甲)。此外,人們尚可在典禮儀式和戲劇表演中見到它們的身影。17世紀的歐洲備受大規模戰爭的困擾(如慘烈的三十年戰爭),雖然盔甲在軍隊中仍有市場,但人們需要的是廉價可靠,能大規模裝備的甲冑,它們通常是樸實(甚至低劣)的,自然談不上精美的紋飾。為王公貴族生產的禮儀用盔甲依然存在一定需求,但騎士時代已經遠去,美輪美奐的高檔歐洲盔甲注定是明日黃花了。1712年,在巴黎的盔甲匠人為年僅5歲的阿斯圖里亞斯王子因方特•路易打造了一套皇家板甲後,再也沒有出現新的皇室訂單。歐洲盔甲的裝飾歷史自此畫上了句號,此後人們只能在宮廷或博物館的陳列室中,去尋覓它昔日的輝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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