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釋義
碼,yard,本意為英制長度單位,一碼約等於0.9144米。碼同樣也用於速度單位:最初的用法為“邁”,即英文的英里(mile),用於表示XX英里/小時。後因音譯的“邁”本身不能代表XX長度/小時的概念,就改用“碼”來代表公制單位中的 XX公里/小時。所以,“碼”是中國民間對行車速度單位(公里/小時)的一種約定俗成的稱謂,不代表英制單位“碼”(yard,1yard=0.9144米)和“邁”(英里 /小時,1英里=1.6093公里)。七十碼:即行車速度為 70公里/小時。
關聯事件
2009年5月7日晚8時5分左右,杭州青年男子胡斌駕駛浙A608Z0號三菱牌小型跑車,在文二西路由東向西行駛至南都德迦西區門口時,撞到橫過馬路的男青年譚卓,受害者譚卓被撞飛五米高,20米遠,造成譚受傷經浙江省立同德醫院搶救無效死亡。讓觀者驚愕的是,事發後肇事者胡斌的態度很差,撞死人壓根不當一回事!肇事者朋友事後趕到現場,嬉笑抽菸,無良至極!隨後杭州西湖區交警大隊召開了關於“昨晚文二西路紅色三菱跑車撞死行人事件”即“5.7交通事故”的通報會。就在這個通報會上,交警發言人說:通過旁證和肇事者的口供,當時車速在70公里/小時左右。這種完全不科學也不負責任的發言,引起了網民不滿,隨即便有“70碼”一說在網路上流傳。類似於“為了你我的生命安全,請大家以70碼的速度頂貼頂起5米高20米遠”網路流行語迅速流行於網路。暴露網友對此事的處理極度憤慨和不滿。
重要因素
這個“70碼”名詞的含義是什麼:在限速50碼的地方超速行駛,70碼是一個責任的分界線。因為如果到了75碼就是超速百分之50,那就牽涉到犯罪了。當然,這是指出了事故。
也就是說,警方在無詳細調查後,作的簡要通報里說到的這個70碼,對以後的責任區分就很重要了,雖然撞死人,但是不到75碼,因此不算犯罪,頂多就是交通肇事,到了75碼,責任就是犯罪了。由此可見,這個名詞的重要性了。
70碼這個詞的出現,也是民眾在質疑政府部門辦案能力以及是否公正公平,也在質疑著富人階層的“擺平”手段;
若是這種明顯的包庇行為都被“擺平”的話,那么民眾的安全感就會完全喪失。這也是70碼事件在網路里流行的原因。
胡斌案質疑
2009年5月9日下午的通報會吸引了眾多媒體到場,當警方通報完事故調查情況以後,遇難者同事立即就警方通報的調查情況提出疑問,問題直擊要點,說出了現場媒體記者們想問的問題,質疑如下:
1.“肇事車輛當時車速70公里/小時是如何得出的?取證方式是否合理?”70碼 = 64.00800 米
據警方的情況通報,“根據當事人胡某及相關證人陳述,案發時肇事車輛速度為70公里/小時左右……”
遇難者同事表示質疑:“70碼的車速,能把人撞起5米多高,飛到20多米外的地上嗎?”“警方能憑當事人的說法來對車速進行取證嗎?”“相關證人是誰?”
警方表示,至於遇難者離撞擊點的距離,可能還涉及“滑動”,就是說,有可能死者倒地後還在地面上滑動一段距離。對於車速,警方稱是詢問了當事人,並且對當事人的同行人進行了調查,而同行人表示,是“看了車上的碼錶,確認當時車速為70碼左右。”
2.“是否有逆向行車並壓過雙黃線?這兩點現場採樣最容易確認的事實,為何沒有在報告中體現?”
交警回答:從現場看,可能沒有壓雙黃線,是在自己的車道上,因為出事地點沒有監控探頭,暫時沒有辦法確認是否在斑馬線上,最終認定要等待事故現場的鑑定結果。
現場媒體立即發問:“關於車輛有否壓過雙黃線和是否逆向行車,這兩點事故現場最容易確認,為何報告中卻沒有確認?而且,關於昨晚車禍的報導,報紙上已刊登了模擬圖,是不是可以認為報紙有誤導嫌疑?”
對此,警方表示今天只是調查情況的通報會,沒有對事故作最終認定。對於報紙的報導,他們也沒有表示否認。
3.“通過查閱相關媒體報導,過去肇事車曾經有過兩起超速事件,是否屬實?”
警方表示,對於肇事車過去的違規事件,他們會進行調查。“今天只是針對昨晚的事故進行情況通報,以往的違規事件與之無關。”
4.“肇事車輛是否經過改裝?”
與車速同樣被關注的,是肇事車輛是否經過改裝。對此,杭州市車管處檢驗科鄭科長拿出肇事車的資料檔案,“根據資料顯示,該車2007年11月上牌,2008年沒有年檢紀錄。” “報告中雖然提到關於車輛改裝的法律規定,卻沒有指出肇事車是否為改裝車輛?” 警方表示,肇事車是否為改裝車需經過相關鑑定,暫時無法確定。“只能確定和檔案照片相比,肇事車更換了輪胎。” 14點45分左右,通報會結束,但仍有很多媒體圍著警方發問。
而當部分記者趕到杭州市道路清障服務中心城西停車場,準備拍攝肇事三菱跑車時,卻遭到門衛的無理阻攔,並引發一場小衝突。門衛以“沒有接到通知,不能進入拍攝”為由,阻止記者進停車拍攝,最終,眾記者只能隔著大門拍下幾個鏡頭。
事件進展
2009年5月7日晚八時許,譚卓在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被胡斌所駕駛的改裝三菱lancer Evolution IX跑車撞飛,後送120後不治。有目擊者聲稱,譚卓被撞出大約5米高后再重重摔在20米以外的地方,可能當場死亡。同日,肇事者胡斌被刑事拘留,但有網友發現肇事者QQ還在進行更新,因此質疑肇事者是否被及時拘捕。
5月8日,杭州交警召開新聞發布會,提及“當時車速在70碼(註:實際應為‘公里/小時’),由此引發輿論不滿。同日晚間,杭州市民及浙江大學學生自發走上街頭為譚卓舉行追思會。
5月10日,譚卓追悼會召開。同日,杭州警方承諾將秉公辦理此案。
5月11日,杭州警方承認肇事者存在違法超速行為。另據杭州媒體報導,杭州市長稱該事件駭人聽聞要嚴懲。
5月12日,杭州市的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也發表聲明對此事表示關注。
5月13日,杭州市政府澄清肇事者胡斌的飆車同伴翁振華並非市領導兒子。該案中肇事車輛涉及的超速行駛和車輛改裝問題將由一家專業司法鑑定機構來判定。
5月14日,杭州飆車案事故鑑定完成,專家稱“車速肯定不是70碼(註:實際應為‘公里/小時’)”。杭州市公安局當日向媒體發布交通肇事案鑑定報告,認定事故車在事發路段的行車時速在84.1公里到101.2公里之間,且肇事車輛的發動機進排氣系統、前照燈、懸掛、輪胎與輪輞、車身內部已在原車型的基礎上被改裝或部分改裝。但是該鑑定報告被網友質疑其可信性,且受害人父親拒絕在鑑定報告上籤字。同時,杭州公安局發言人證實胡斌還在羈押中。
5月15日,杭州警方以交通肇事罪向檢察院提請批捕,並認定本次事故由胡斌承擔全部責任。同時杭州警方也就早前的70碼說法向公眾道歉。
5月16日,譚卓家屬決定暫時不對鑑定報告提出異議。
5月20日晚,杭州警方宣布公安機關偵查終結。同日,胡斌以涉嫌交通肇事罪被移送杭州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受害者譚卓家屬與肇事方已經達成協定,譚卓父母獲賠113萬元。
7月20日下午3點半左右,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對備受公眾關注的杭州“5.7”交通肇事案進行一審判決,被告人胡斌一審被叛有期徒刑3年。胡斌在獄中曾被減刑,出獄後新考取了駕照。
再次翻車
經杭州交警部門證實,曾因飆車撞死行人被判刑的胡斌,2014年5月2日晚再次發生翻車事故。 目前事故已經處理,其駕駛證、行駛證合法有效。
相關評論
用最平靜的心情去想,那么這僅僅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斷不會在網路引起波瀾一片。肇事者是個20歲的小伙子,開的是改裝後的三菱跑車,當時正在和同行的兩輛跑車“飈車”,速度據目擊者稱超過100碼,而撞人後,肇事者顯得滿不在乎,同伴甚至有嬉笑;而被撞者,湖南寧鄉人,25歲,IT工程師,浙江大學畢業,擁有光明的前途,在同學和同事中口碑很好,很快就要和心愛的女朋友結婚,目擊者稱,他當時行走在斑馬線上,被撞的瞬間飛出有四五米高,近20米遠。
而警方介入後,公布的初步結果被網民認為疑點多多,有包庇之嫌,有些地方採用了肇事者同夥的說法,比如時速“70碼”。而且,事發後,當地還有禁止輿論的情況出現,杭州一家著名論壇曾大量刪除與此事有關的帖子,媒體也曾紛紛失聲。於是乎,“富二代”VS“寒門子”,強者VS弱者,政府VS公眾,捂蓋子VS透明公開,權錢交易VS公平正義,這些當下社會中最突出的矛盾,人們的關注點,在這一事件中集中體現了出來,這才是為何引起網路一片波瀾的原因。
可以說,杭州市相關部門一開始根本沒料到一件交通故事會引起如此大的反響,在輿論的推動下,才由西湖交警大隊匆匆舉行了新聞發布會,拋出了一些模稜兩可的結論,比如肇事車輛速度為70碼,暫不能認定為改裝,沒有逆向行駛,不能認定死者是否走在斑馬線等等。其實,在事件不斷升溫、群情激憤的情況下,交警作為權威部門,必須經過極為細緻的工作,在有強有力證據支持的情況下才做結論,不然效果還不如不發言,反而加劇了公眾對政府不信任的結果。比如對於被公眾認為最離譜的“70碼”說法,警方表示事故路段沒有探頭,沒有測速裝置,而目擊民眾的目測也不能作為證據。既然如此,就大可不必片面採信肇事方的說法,以致於“70碼”儼然已成了官方與民眾之間分歧的關鍵點。
面對質疑和分歧,作為一個負責任的政府,決不能總是落在公眾輿論之後,更不能讓民眾對於官方的不信任繼續發酵,必須從更高層面、從更深層次分析此事、應對此事,及時拿出更具有力的證據,更多果斷的措施,更重要的是對此事進行公開公正的處理,消除人們對此事的疑點,消弭“權錢交易”的傳言,從而不讓“70碼”成為又一個網路熱詞,成為網路上杭州的另一個代名詞。
杭州再現
2009年8月4日晚,魏志剛(男,29歲,浙江杭州人)駕駛保時捷越野車在杭州市拱墅區莫乾山路由南向北行駛至浙江省廣電集團門口時,與一名橫過道路的17歲打工女發生碰撞,該女子經搶救無效死亡。據介紹,這條斑馬線為2009年5月份杭州設立的第一批愛心斑馬線,該線為警示“70碼”事件而設立。
死者名叫馬芳芳,從台州臨海來到杭州打工。事情發生在2009年8月4日晚9點25分,在杭州莫乾山路浙江電視台門口,魏志剛開車撞上正在橫過馬路的她,這名17歲少女經醫院搶救無效,於晚上10點40分死亡。目前死者家屬已經趕到1杭州。
又是杭州。又是一名小小年紀卻承擔起生活壓力的年輕人。又是早有違法記錄。又是車禍、鮮血與死亡。當胡斌案塵埃稍定的時候,在“愛心斑馬線”旁,又發生了這樣的事故。
事件反思
“70碼”事件剛剛落下幕,杭州再次陷入與“速度”相關的話題之中。在一條為“70碼”事件而設立的愛心斑馬線上,17歲打工妹馬芳芳在轟鳴的剎車聲中成了又一位可憐的譚卓,胡斌飆車案就此重演。胡斌飆車案的教訓歷歷在目,為何世人不去汲取教訓。
胡斌現在正在服刑。在事件末了,胡斌的聲聲泣語在呼喚公眾的同情和諒解,誠然,許多民眾也在網上留下了寬容的語句,諸如“再給你一次機會”、“完成學業之後要低調做人”之人的勉勵之詞並不少見。可是,公眾的同情當然換不來整個社會飆車案的終結,就在胡斌轉身而去之後,人們再一次體味到了速度的可怕之處,也讓杭州蒙上了“‘速’杭天堂”的惡名。
杭州某電視台的一位主持人在做節目時曾大聲追問“是什麼駕駛員有了開坦克的野心?”這個時候,使人想到了那個熟悉而陌生的量刑標準——危害公共安全罪。在交通領域,倘使《刑法》仍然不能明確作出詳規,飆車也好、“70碼”也罷,都不會永遠逃離出人們的視線。
“70碼”們的“有恃無恐”就是在欺凌法律的正義和百姓的安全,雖說估們在主觀意圖上也未必算有意,但是從低廉的犯罪成本來說,是法律的軟弱,讓“無意”也就漸漸走向了“有意”。可怕的是這種轉變不僅能殺傷人命,還會毀滅信仰,踐踏公信,模糊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