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85年

1385年

1385年,乙丑,洪武十八年。正月初九日,吏部奏言,天下布政司、按察司及府、州、縣朝覲官共四千一百一十七人,考核其政績,稱職的四百三十五人,平常的二千八百九十七人,不稱職的四百七十一人,貪污的一百七十一人,闒茸的一百四十三人。朱元璋下詔:稱職的升,平常的復職,不稱職的降,貪污的付法司治罪,闒茸的免為民。

歷史紀事

進土授翰林官之始

翰林院官,皆由薦舉,未有以進士除授的。洪武四年(1371)開科舉,狀元吳伯宗只授員外郎,榜眼、探花只授主事。洪武十八年三月十五日定進士一甲授修撰,二甲以下授編修、檢討。又定進士所授官,其在翰林院、承敕監、中書六科的稱“庶吉士”;其在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的,仍稱“進士”;其餘則以其未更吏事,欲優待而歷練,於諸司觀政,給以出身祿米,以待擢任,稱“觀政進士”。庶吉士及觀政進士之名,皆系朱元璋欽定。自此,翰林遂為科目進士的清要之階。洪武二十一年三月,又行進士第一甲第一人授修撰,第二、三人授編修之例。此後,兩例互用。

重開會試廷試。戶部侍郎郭桓因官糧七百餘萬石被盜案下獄死,株連者數萬人。時貴溪夏伯啟叔侄,蘇州姚潤、五謨,均因此被殺、籍家。湯和等擒吳勉,共俘殺四萬人。吳勉起義歷時達七年。麓川平緬宣慰使思倫發攻景東(今屬雲南)。

文化紀事

朱善逝世

(圖)文淵閣文淵閣

朱善(1314—1385),字備萬,江西南昌人。少聰穎好學,十歲通《五經》大義,能文章。元末兵亂,隱居養親,惟以著述為事。洪武初,召授郡學權授。洪武八年(1375)被薦遷翰林院修撰。次年,以奏對失旨,改典籍,放還鄉里。後起復為翰林院待詔,升文淵閣大學士。洪武十八年九月,以疾賜歸,卒於家,年七十二。

張羽逝世

張羽(1323-1385),自江西潯陽遷居吳郡。元末人,官至太常丞。工詩善畫,山水宗法米氏父子。

王蒙逝世

王蒙(1308-1385),浙江吳興人。曾居黃鶴山,故亦自號黃鶴山樵。晚年常出入寺觀,又自署香光居士。其父王國器為趙孟頫女婿,故家學淵源。畫學受其舅父趙雍影響較多。

《大誥》、《大誥續編》、《大誥三編》的頒行

《大明律》頒行之後,官民過犯不僅沒有減少,反而日益增多。朱元璋感嘆地說:“本欲除貪,怎么朝殺而夕犯!”並以為《大明律》所規定的內容,難以包攬一切。在現實生活中,諸司官員不急公而務私,武臣的跋扈,學士的浮華,舞文之吏玩法於上,豪強之家兼併於下的事例,屢見不鮮。於是,令有關衙門官員,采輯官民過犯案例,分類編排,解釋律令條文。至洪武十八年(1385)十月初一日編成,朱元璋親自作序,名《御製大誥》,頒行天下,令官民永以為訓。後又於洪武十九年三月編成《大誥續編》,十二月編成《大誥三編》,先後頒行,使能者養之以福,不能者敗以取禍。史稱《三誥》。《御製大誥》列有十目:攬納戶、安保過付、詭寄錢糧、民人經該不解物、灑派拋荒、倚法為奸、空引偷軍、鯨剌在逃、官吏長解賣囚、寰中士大夫不為君用、罪至抄扎。《三誥》中采輯罪至凌遲、梟示、種誅案例千百條,棄市的萬條以上。尤其是“寰中士大夫不為君用”一目,是朱元璋特旨設立的,記錄了貴溪夏伯啟叔侄斷指不仕,蘇州姚潤、王模拒絕招聘而被殺籍家等,是以前任何朝代所沒有的。惟《三編》稍為從寬,但其中所列進士、監生罪名,自一犯至四犯的就有三百六十四人。幸而不死還職,皆戴斬罪治事。文武臣僚有過惡的,無不列其名於《三誥》之中,雖不至死,但其精神壓力是可想而知的。因而官吏皆重足而立。朱元璋為使《三誥》廣泛普及,要求官民人等,戶持一冊,熟讀誥中案例,引以為戒。還規定,獄囚有能讀《大誥》的,可罪減一等,否則罪加一等。在地方,府州縣學,列《三誥》為課程之一;即使金甲私塾,也得由塾師取徒教授。洪武二十一年,又把《大誥》頒賜給武臣,教其子弟誦習。洪武三十年,天下講讀《三誥》來朝的竟達一十九萬三千四百餘人,朱元璋皆賜鈔幣遣還。由此可見其良苦用心。

雜譚逸事

陶垕仲彈擊不避權貴

(圖)徐達徐達

陶垕仲,生卒不詳,名鑄,以宇行,浙江寧波人。初以國子生擢監察御史,彈擊不避權貴。朱元璋十分信任。洪武十七年(1384)正月十一日遷福建按察使。其時福建多滯獄,獄吏夤緣為奸。垕仲到任,治贓吏數十人,盡革其宿弊。又興學勸士,撫恤軍民。俸祿雖厚,但自奉儉薄,剩餘俸祿全部施捨貧民。洪武十八年正月,布政薛大方貪暴自肆,垕仲上疏彈劾,大方即誣垕仲,被逮至京。事實大白之後,朝廷治大方罪,詔垕仲還任。福建百姓羅拜迎接,並作歌謠說:陶使再來天有眼,薛公不去地無皮。後卒於官。

宋訥屯田之策

洪武十八年(1385)二月十二日,朱元璋詔求天下官直言政事得失,國子監祭酒宋訥獻守邊屯田之策。他說:“今海內既安,蠻夷奉貢,惟沙漠胡虜,尚煩聖慮,若置之不治,則恐久為患;若欲窮追遠擊,又恐艱難疲勞。陛下為聖子神孫計,不過謹備而已。備邊在於實兵,實兵在於屯田。漢本始中,匈奴率十萬騎而南,趙充國率四萬騎分屯沿邊九郡,單于聞而退去。當時籌劃區分,可以想見。今陛下宜於諸將中選謀勇數人,每以東西五百里為制,隨其高下,立法分屯,如充國兵數,斟酌損益,率五百里屯一將,布列邊地,遠近首尾相應,耕作以時,訓練有法,遇敵則戰,寇去則耕,此為長策。”朱元璋對此頗為讚賞,命具體商議,付諸實施

徐達逝世

徐達(1332-1385),字天德,鳳陽人。元至正十三年(1353),朱元璋回故鄉募兵,徐達來謁(一說初為郭子興部將,後歸太祖)授鎮撫,位諸將之上。渡江,敗元軍於採石,從攻建康、入其城。元璋留徐達率兵攻鎮江,遷統軍元帥鎮守其地。至正二十一年,以功遷中書右丞,至正二十四年任中書省人相國。吳元年(1367)論平吳功,進封信國公,十月又改為右相國,奉命為征虜大將軍北征。按照朱元璋的布署,先取山東、河南,斷其羽翼。洪武元年(1368)八月北攻元都然後西略秦晉。洪武三年正月,再次率師征元將擴廓帖木兒,大勝而還。同年十一月封魏國公。此後,或出戰,或練兵,或備邊,為朱元璋所倚重。洪武十八年二月二十六日卒,年五十四,追封中山王,三世皆封王爵,謚武寧。徐達言簡慮精,在軍,令出不二,諸將奉持凜凜;而在元璋前,恭謹如不能言。善拊循,與士卒同甘苦,無不感恩願為將軍效死。因此所向克捷,尤嚴戢部伍。所平大都二、省會三、郡縣百數,閭井宴然,民不苦兵。歸朝之日,腳踏車就舍,延禮儒生,談論終日。朱元璋曾稱讚說:“受命而出,成功而鏇,不矜不伐。婦女無所愛,財貨無所取。中正無疵,昭明乎日月,大將軍一人而已。”北平之鎮,春出冬還,還即上將軍印,賜休沐,宴見歡飲,有布衣兄弟稱,而徐達更加恭勤謹慎。朱元璋為徐達治宅第,稱“大功坊”。推為開國功臣第一。

盜官糧案的構成

洪武十八年(1385)三月二十八日,朱元璋懷疑北平二司官吏李或趙德全等與戶部侍郎郭桓、封(胡)益、王道亨等互為奸利,通同貪污,敕法司拷訊,坐盜官糧七百餘萬石,於是興大獄。史稱坐盜官糧案,又稱郭桓貪污案。詞連禮部尚書趙瑁、刑部尚書王惠迪、兵部侍郎王志、工部侍郎麥至德,舉部伏誅。株累天下官吏、系獄擬罪的數萬人,直省諸司皆不能免。追贓時又波及到全國各地的一批地主富戶,核贓所寄借遍天下,民中人之家大抵皆破。詔奸吏永不赦。一時怨聲載道。御史余敏丁廷舉等上疏奏報民情,朱元璋親手詔列郭桓等罪狀。余敏等又奏:郭桓妄指,皆法司令供招,遂成冤獄。朱元璋嘆道:“我令有司除奸,怎么又生奸擾民呢廣便一面將郭桓罪惡榜示天下,一方面論右審刑吳庸等極刑,藉以平息人們的怨恨。

湖廣吳奮兒起義

洪武十一年(1378)六月,湖廣五開洞民吳奮兒聚眾起義,明靖州衛指揮僉事過興率三百士兵前往圍剿,被起義軍打敗,過興父子被殺,十一月,辰州衛指揮又奉命征剿起義軍。起義軍失敗。吳奮兒在民眾的保護下,逃脫了明軍的追捕,繼續在鄉間秘密活動,組織力量。洪武十八年七月二十日,吳奮兒再次聚眾起義,自稱剷平壬,古州十二長官司起而回響,號稱二十萬眾。明朝廷詔發武昌、寶慶岳州長沙辰州沅州諸衛官軍征剿。官軍失利。吳奮兒占據古州。九月十六日,朝廷又派湯和為征蠻將軍,以周德興、湯醴為副,會合楚王楨及其護衛軍號二十萬前往征剿。朱元璋敕湯和說:“行師須慎,勿輕視深入,雖來降,亦須審察。楚王尚幼,軍旅之事,卿自裁決,然後啟王知之。”十月,湯和率官軍抵達古州,分遣將士攻上黃諸洞,以計誘擒吳奮兒,械送京師處斬,諸洞平定,共俘獲四萬餘人。不久,詔楚王還國,留湯和撫輯其民。

茹太素眨官

茹太素(?—1389),山西澤州人。洪武三年(1370)鄉舉,上書稱旨,授監察御史。洪武六年遷四川按察使,以平允著稱。七年五月召為刑部侍郎,上書言事,長篇大論,元璋切責,因定奏對格式,使直陳得失而無繁文。洪武十年出任浙江布政使司參政,以事還里。洪武十七年召為刑部試郎中,一月後遷都察院僉都御史,復降翰林院檢討。洪武十八年九月擢戶部尚書。太素抗直不屈,屢瀕於罪,元璋寬宥。一天,元璋設宴便殿,賜酒賦詩:“金杯同汝飲,白刃不相饒。”太素叩頭續韻對:“丹誠圖報國,不避聖心焦。”元璋為之惻然。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坐事降北平道監察御史,洪武二十二年又坐罪自殺身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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