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諱制度

避諱是我國古代社會較流行的一種現象,《漢語大詞典》給避諱的定義是:“謂封建時代對於君主和尊長的名字,必須避免直接說出或寫出。”避諱的種類繁多、方法多樣,並在發展中逐漸融入古代社會的統治制度,古代文人深受其影響,在流傳至今的古文獻中,避諱之跡處處可見。避諱制度也引起文人學者的積極關注,研究者們或是在避諱起源時間上提出自己的新見。

概況

在古代,由於特別重視禮儀,所以名、字的稱呼上是十分講究的。在人際交往中,名一般用作謙稱、卑稱,或上對下、長對少的稱呼。平輩之間,只有在很熟悉的情況下才相互稱名,在多數情況下,提到對方或別人直呼其名,被認為是一種不禮貌的行為。平輩之間,相互稱字,則認為是有禮貌的表現。下對上,卑對尊寫信或呼喚時,可以稱字,但絕對不能稱名,尤其是君主或自己父母長輩的名,更是連提都不能提,否則就是“大不敬”或叫“大逆不道”,所以便產生了我國特有的“避諱”制度。
一般而言,古人避諱是有一定規則的,班固在《白虎通義·姓氏》中歸結過“五不諱”,《諱辯》中也有三不諱的講法,歸納來說是以下八條:
①諱名不諱姓:“諱名不諱姓,姓所同也,名所獨也。”(《孟子·盡心下》)
②二名不偏諱。
③不諱嫌名。
④父已死,不諱祖名。
⑤君前不諱父名:“父名晉肅,子不得舉進士;若父名仁,子不得為人乎?”(《諱辯》)
⑥己桃不諱。
⑦臨書不諱。
臨文不諱
在各個朝代這些規則又均有變遷。

避諱方式

歷代王朝的諱制或弛或密,諱禁或寬或嚴,據其政治需要而有其獨自的特點,但就避諱方法而言,可有以下幾種。

改字法

“改字”,就是對君主以及所尊者之名改用其它字代替。這種方法從秦、漢開始使用,歷代沿用不廢。
由於“改字”法實行,在古籍中出現了或改人姓、人名,或改地名,或改官職名稱,或改前代年號,或改書名,或改物品名稱,或改紀年乾支等現象。而且哪個改,哪個不曾改,哪個又是經校書、考證者加以回改,給我們讀古籍造成很大障礙。只有根據歷史事實,檢校不同古籍對同一事實的不同記載,利用避諱資料,等等,加以斟酌取捨。
秦漢時代的諱制並不嚴密。秦始皇之父名子楚,《史記·秦始皇本紀》中稱“楚”為“荊”的地方,《正義》、《索隱》的注釋,皆稱因避莊襄王諱(名“子楚”)而改“楚”為“荊”。但《秦始皇本紀》記載始皇“六年,韓、魏、趙、衛、楚共擊秦”;李斯的《諫逐客書》,都不諱“楚”。
秦始皇名“政”,《史記索隱》在《秦楚之際月表》“端月”下注稱因避始皇諱,改“正月”為“端月”。又,一九七五年底,在湖北雲夢縣睡虎地考古發掘戰國末至秦代墓葬中出土了大量秦代竹簡,有一批叫做《語書》的竹簡,其中幾處遇到“正”字,都作“端”字,如“以矯端民心”,“毋公端之心”等,“端”應為“正”。顯然是為了避始皇諱而改的。但在《史記·李斯列傳》“將軍恬與扶蘇居外,不匡正,宜知其謀”,並不諱“正”。
漢書·高帝紀》中,東漢荀悅劉邦的避諱解釋為:“諱邦,字季。邦之字曰國。”顏師古又進一步解釋:“‘邦’之字曰‘國’者,臣下所避以相代也。”“邦”與“國”為同義互訓之字(即詞義相同,可互相解釋)。用同義互訓之字相代以避帝王諱,成為漢代諱制。班固在《漢書》中對劉邦的諱就是運用這一原則。他在《漢書·食貨志上》引用《尚書·虞書·皋陶謨》“萬邦作乂”句時,改“邦”為“國”,作“萬國作乂”。《漢書·敘傳》:“嗣(班固的堂伯父)雖修儒學,然貴老嚴之術。”顏師古注稱:“‘老’,老子也。‘嚴’,莊周也。”這是班固為避當代皇帝劉莊的諱,把莊周的姓改為“嚴”。但他在《高帝紀》、《藝文志》諸篇中,或稱“項莊”,或稱《莊子》,並不避漢明帝諱。
現行二十四節氣之一的“驚蟄”,在《左傳·桓公五年》中作“啟蟄”,為了避漢景帝劉啟諱,劉安在他的《淮南子》中改“啟”作“驚”。司馬遷對漢文帝劉恆、景帝劉啟的諱,或避或犯。他在《史記·景帝本紀》中直書“立膠東王為太子,名徹”。竟敢不避當代帝王武帝的諱。
《三國志》作者陳壽,因避晉宣帝司馬懿諱,把《後漢書·靈帝紀》中的并州刺史張懿,在《三國志·蜀書·劉二牧傳》中改作“張壹”。
東晉人為避晉文帝司馬昭諱,硬要把生活在二百多年前的王昭君改名“王明君”,把漢人製作的《昭君》曲,改為《明君》曲。
與此類似,清初神韻說詩派創始人漁洋山人,本名王士禛,雖死於康熙五十年(公元1711年),但當世宗即皇帝位之後,因其名“禛”字犯皇帝諱(胤禛),仍被勒令改名“士正”。後來高宗弘曆打出尊重文人學者的旗幟,又於乾隆三十九年下令改名“士禎”,但還是不得稱本名。
神話傳說中的“嫦娥”,在《淮南子·覽冥訓》中作“姮娥”,高誘在注中仍稱“姮娥”。劉知幾在《史通·采撰》篇中亦作“姮娥”。但在宋孝宗趙眘淳熙版《文選·月賦》的李善注中,“姮娥”改作“常娥”了。這是因為宋人避真宗趙恆諱,改“姮”為“常”。
反對王安石變法者之一的文彥博,其先人本姓“敬”,後晉時,因避高祖石敬瑭諱,其曾祖父改姓“文”,至後漢,複姓“敬”。當進入趙宋時代,因避趙匡胤的祖父趙敬諱,其祖父又不得不改姓“文”。
楊延昭是大家所熟悉的楊家將中的人物,他本名延朗,因避趙匡胤的始祖玄朗諱,改名延昭。
為避諱而改地名之例,如號稱六朝古都的建康(今南京),本名建業,《三國志·吳書·吳主傳》:“黃龍元年,……秋九月,權遷都建業。”晉元帝司馬睿都建業時,因避晉愍帝司馬鄴諱,改名“建康”。並且把曾是曹魏重要都邑的“鄴”,改名“臨漳”。
白居易在《琵琶行》中有“江州司馬青衫濕”句,“司馬”原是由“治中”這一官號改來的。唐高宗李治為避其諱,於貞觀二十三年七月下令“改諸州治中為司馬”。“治中”是州刺史的副職。
同是《世本》一書,裴駰的《集解》稱之為《世本》,張守節的《正義》亦稱其為《世本》,唯獨司馬貞的《索隱》稱其為《系本》,他在敘述《史記》的體例時,改稱“三十世家”為“三十系家”。小司馬與張守節同處玄宗之世,但仍避太宗李世民諱。
《漢書·張騫傳》:“匈奴破月氏王,以其頭為飲器。”韋昭、晉灼對“飲器”都作了注釋。晉灼的註:“飲器,虎子屬也,或曰飲酒之器也。”顏師古在糾正韋、晉二人的注釋時,同時說明“獸子褻器,所以溲便者也”。(看來“虎子”相當今之尿壺。)但他為避高祖李淵祖父李虎的諱,改“虎子”為“獸子”。從而改變器物的名稱。
唐高祖李淵之父名“曬”,唐人為避其諱,在唐貞觀、顯慶年間先後修撰的八史(《晉書》、《梁書》、《陳書》、《北齊書》、《北周書》、《隋書》、《南書》、《北史》)中,凡用天干“丙”字紀年者皆作“景”。雖有“不諱嫌名”的古制可循(《禮記·曲禮》:“不諱嫌名。”“嫌名”,就是與所避之字的聲音相近或相同的字。如因“昞”而諱“丙”,就是“諱嫌名”),仍自行其是。(現行中華二十四史標點本皆已將“景”回改為“丙”。)
至於為避諱改字而改前代年號例,如《舊唐書·音樂志》載,唐人為避中宗李顯諱,把高宗李治“顯慶”年號改為“明慶”。在太宗諸子傳中,為避李隆基諱,改高宗的“永隆”年號為“永崇”。宋人為避仁宗趙禎諱,把唐太宗的貞觀年號改寫為“真觀”或“正觀”。

空字法

“空字”,即將應避諱之字空而不書,或作“某”,或作空圍“□”,或直書“諱”字。如《史記·孝文本紀》:“元年正月,‘子某最長,純厚慈仁,請建以為太子。’”“某”即漢景帝劉啟。
許慎在《說文解字》中,對當代皇帝安帝劉佑以及上至光武帝劉秀凡五帝之名,皆採用空字法,避而不書,僅作“上諱”二字,更不釋其形、音、義。現見各字,應為後學者所增補。
《宋書》中對劉家帝王之名多作“諱”字。“永初元年(宋武帝劉裕的年號)八月,西中郎將、荊州刺史宜都王諱進號鎮西將軍。”“諱”,即晉文帝劉義隆。(現行中華二十四史標點本《宋書》已把“諱”回改為“劉義隆”。)
鎮壓過隋末瓦崗軍的王世充,在唐人撰《隋書》時,為避李世民諱,改“王世充”為“王充”,空“世”字。《隋書》歷經抄寫翻刻,淺學之人誤將“王充”連成“王充”。儒家經典著作之一《禮記》在《曲禮》篇中明文規定“二名不偏諱”。唐太宗李世民並在武德九年六月(“武德”是唐高祖李淵年號,李淵死於武德九年五月,六月已是李世民即帝位)又有詔令:“依《禮》,‘二名不偏諱’。……其官號、人名、公私文籍,有‘世民’兩字不連續者,並不須諱。”據此,王世充之“世”字可以不空缺。而唐高宗李治在貞觀二十三年六月令“改民部尚書為戶部尚書”,同樣是為了避“民”字諱。這二例或可說明,制度為制度,而禁者自禁,行者自行。
段玉裁在《說文解字·敘》中注曰:“《史記》、《漢書》、《法言》、《大園》敘,皆殿於末。”“《大園》”即楊雄的《太玄》。段為避清聖祖玄燁諱,以“元”代“玄”,並加空圍“□”。他在“淯水,出宏農盧氏山,東南入沔。從水,育聲。或曰,出酈山西”一語中,為避清高宗弘曆諱,改“弘”為“宏”,又加空圍。可見清代避諱之嚴。

缺筆法

“缺筆”是對所避之字的最後一筆不寫。從《冊府元龜·帝王部·名諱門》載唐高宗李治顯慶五年頒布的不得隨意改字、缺筆以避上名的詔書看,為避諱而缺筆之法約起於唐初。自唐而後,“缺筆”與“改字”二法並行不廢。
諱制極盛的宋代,缺筆法亦甚為盛行。在宋刻古籍中,“缺筆”不少於“改字”。如宋高宗趙構紹興八年版《世說新語》,即用缺筆法避宋家帝王諱。這一刻本還反映了趙宋諱制之嚴。不僅遇“玄朗”、“弘殷”、“敬”、“匡胤”、“恆”、“桓”等字皆缺末筆,在該書《德行》篇中記載王大聞知王恭將僅有的一領六尺簟送給他時,表示“甚驚”,“驚”字的上半“敬”字也缺末筆。
殘宋本(又稱越州本。南宋紹興間刻版)《舊唐書·音樂志四》中凡遇“敬”、“微”皆缺末筆。對唐太宗貞觀年號之“貞”字亦缺末筆。
以上介紹,概稱“國諱”。與此同時,尚有“家諱”之說,即官僚士大夫們對其所尊者避諱。略舉一、二例,試加說明。
司馬遷的祖父名“僖”,《史記·齊太公世家》:“慶父弒閔公,哀姜欲立慶父,魯人更立釐公。”《集解》:“徐廣曰:‘《史記》僖字皆作釐。’”所以,《史記·魯世家》中“僖公”作“釐公”,《魏世家》中有“十九年,昭王卒,子安釐王立”。《索隱》:“《系本》,安僖王名圉。”
《報任安書》中有“同子參乘,爰絲變色”句,《漢書·司馬遷傳》對此句有注,“蘇林曰:‘趙談也。與遷父同諱,故曰同子”。《索隱》對《史記·趙世家》中的“張孟同”釋稱:“《戰國策》作張孟談。‘談’者,史遷之父名,遷例改為‘同’。”(“張孟同”,見《戰國策·趙策一》)又,《史記·平原君列傳》:“秦急圍邯鄲,邯鄲急,且降,平原君甚患之。邯鄲傳舍吏李同說平原君。”《正義》對“李同”注稱:“名談,太史公諱改也。”但在《李斯列傳》、《司馬相如列傳》並不避“談”。“子嬰即位,患之,乃稱疾不聽事,與宦者韓談及其子謀殺高。”(《李斯列傳》)“因斯以談,君莫盛於唐堯,臣莫賢於后稷。”(《史記·司馬相如列傳》)
《後漢書》作者范曄,因其父名“泰”,把《後漢書·靈帝紀》中的“郭泰”改為“郭太”。《後漢書》卷六十八,“郭太,字林宗”。注曰:“范嘩父名泰,故改為此‘太’。”《後漢書》卷七十,“鄭太,字公業”,“太”亦應作“泰”。
東晉桓玄初任太子洗馬時,王大前來祝賀,玄設酒宴款待。王嫌酒冷不能飲,乃頻呼使者取溫酒來,玄因此哭泣。王很掃興,告辭,玄陪禮曰:“犯我家諱,何預卿事!”因桓玄父名“溫”也。
“家諱”尚有避嫌名者,《資治通鑑》作者司馬光,因其父名“池”,乃改韓維的字“持國”為“秉國”。
諱問題,曾對古籍造成相當的混亂,但如果能加以利用,反過來,又有助於校勘及考古諸方面之研究。

避諱制度的影響

避諱大體可分兩類:一是公諱,即國家強令臣民所作的避諱,如避本朝皇帝名、孔子之名等;二是私諱,乃是文人士大夫對其長輩之名所作的避諱。
避諱制度起源於周代,到秦代時,隨著專制中央集權的建立,避諱的辦法才初步確立。秦始皇名政,於是下令全國改正月為端月;秦始皇的父親名楚,楚這個字就被改稱為荊。漢代律法規定,臣民上書言事若觸犯帝王名諱屬犯罪。到了晉代,避諱制度日臻嚴密,在許多方面都有嚴格規定,如“授官與本名同宜改”、“山川與廟諱同應改”等等。甚至皇后的名字也在避諱之列,簡文帝鄭太后名阿春,當時凡有春字的地名都以陽字代替,如富春改為富陽,宜春改為宜陽。晉代人還特別重視家諱,別人言談中若涉及自己父親、祖父的名字就得趕快哭泣,對表對父、祖之孝心。《世說新語》中就記載,東晉桓溫之子桓玄一日設宴待客,有位賓客嫌酒太涼,要侍者“溫一溫”,桓玄一聽此“溫”字,馬上痛哭流涕,一直哭到不能出聲。由於在言談中容易觸犯別人的家諱,很多人都很重視譜學研究,以免言語不慎觸怒他人。
在南北朝時,士大夫都以善避私諱為榮。南朝劉宋太保王弘,精通譜學,能“日對千客,不犯一人之諱”,當時竟被傳為美談。在唐朝,避諱成為政府頒布的法律,不少人因不慎觸諱丟官去職,斷送仕途。著名詩人李賀的父親名晉肅,由於“晉”與“進”同音,當時人認為他不能中進士,雖然有韓愈幫忙,專門寫了《諱辯》為之辯白,但李賀最終沒能參加進士科考試。惡諱(表示深惡痛絕的避諱)也首先在唐朝興起。安史之亂後,唐肅宗憎惡安祿山之名,改安化郡為順化郡,廣東寶安縣也被改為東莞縣。宋代是避諱最嚴的一個朝代,廟諱就達到50個字,科舉考試中,舉子“舉場試卷,小涉疑似,輒不敢用,一或犯之,往往暗行黜落”,失去中榜機會。宋孝宗時,應避諱的文字達到278個,文人士子遣詞造句如履薄冰,舉步維艱。至於因避諱不敢做某事、擔任某官的更是常有。宋司馬光被遣出使遼國,但因遼主名耶律德光,司馬光只好以同名難避而辭退了這一差使。元朝,由於是少數民族的政權,幾乎沒有避諱制度了,大臣上書也敢直呼皇帝的大名。清朝統治者嫉恨中原人民視其為外族,除皇帝名之外,胡、夷、虜、狄等字都在避諱之列。乾隆四十二年,江西舉子王錫候在《字貫》中觸犯了康熙、乾隆帝名諱,滿門抄斬,令天下士子心驚膽顫。避諱制度在中國存在了三千多年,直到辛亥革命後才徹底廢除。
避諱給人們閱讀和理解文獻、辨別真相帶來許多麻煩,甚至產生許多訛誤。但如果能掌握它,卻可以用來審定古書及文物的時代和識別其真偽,因為造假者圖一時之快往往很少顧及避諱問題,前代避了後代的諱,或該避的諱沒有避,都可以成為確定其偽品的依據。希望你能夠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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